对的时刻遇到对的你
(作者:李愫生)
女孩还记得,他们第一次约会,就在”蓝调咖啡”。女孩很喜欢那里的蓝色气氛,于是,男孩在那里送了她这对蓝色戒指。这对戒指分成两个,一个荧光蓝,一个水晶蓝。两个各成锯齿状,却可以紧密地合在一起。
戒指戴在女孩的手指上,不大不小刚刚好。女孩还记得生日的前几天,他抓着女孩的手仔细端详。那时候的感动,到现在还烙在女孩的脑子里。他曾说过,水晶蓝是她,总是光彩夺目,吸引众人目光。而他是荧光蓝,存在只为了衬托她的风采。但是却仍可以紧紧地密合在一起,就像这对蓝色戒指。女孩每天都会看手指上的戒指,呆呆地微笑,出神。
有时候男孩会突然抓住女孩的左手,看到戒指还戴着,他才会满意地笑笑。女孩故意问男孩,干吗?男孩总是说没事没事,却藏不住眼底的高兴。
她知道他在乎。其实没多久后,他们就分手了。而她仍戴着这只戒指,不曾摘下。
是依恋?是怀念?女孩没有仔细想过。或许只是单纯觉得,这戒指很好看,所以才戴着。也或许,只是因为懒得摘下,所以才戴着。总之,女孩没想过这些,只是戴着。
这只戒指,又陪女孩经历了一段感情历练,那时候的男朋友总说,这只戒指很适合她。晶亮的蓝色,却显稍微俏皮。就像她,纯情的外表,却藏着点坏。天天戴着,戒指随着时间,慢慢失去原有的光泽,甚至有几个清晰可见的刮痕,戴在手上也不再有原先的耀眼。
很快的,跟他的感情也告一段落。那个男人说,她还想着的,是另一个男子,是那一个送她戒指的男子。女孩并没有挽留,也没有可惜,她对这只戒指,只是一种习惯,如此而已。而他竟然跟一只戒指吃醋。真是可笑。
直到后来,这戒指搞丢了,在街头。女孩还记得是一个冬天,因为直到那时,她才知道她对这只戒指,不只是习惯。中指上留着一圈白色的痕迹,模模糊糊却清清楚楚。女孩的右手总会不由自主的去摸着那白色的痕迹,那原本戴着戒指的地方。
从那之后,她的左手中指整天不对劲,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急着想要找回来。好像是戒指的重量,是戒指的触感,总之,就是不对。又去买了另一个戒指戴上,那新的戒指长什么样,女孩也忘了。重量不对,触感不对。感觉就是不对。很快被女孩束之高阁。
女孩在网络上看到过一篇”戒指”的故事:女人看到人家手上戴的白金戒指很漂亮,就羡慕地说:”我也要有。”男人看在眼里,可是他实在太穷,买不起好看的白金戒指。不久,在女人过生日时,男人送给女人一个用透水油纸包着的纸戒指。很别致,重重的,正在恋爱中的女人戴在手上,左看右看,觉得自己真的好幸福。后来女人嫁人了。她嫁给了一个有钱的男人。女人结婚的时候,从耳朵至脚踝,全身白金、黄金,金光闪闪。她把男人送给她的纸戒指塞到抽屉的角落。可是不久之后,她那多金的老公传出二奶的绯闻。女人悲从中来,忽然忆起了送她纸戒指的男人。一天,女人在街上不期而遇男人。男人也结婚了,住在租来的房子里。女人看到男人家里的摆设,仍然是很清苦的样子。男人的妻子替女人倒茶,女人注意到男人的妻子手上戴着的纸戒指和被自己扔在抽屉角落里的几乎一模一样。男人的妻子离开客厅的时候,她可以感觉到男人过得很幸福,而他的妻子也是。不像自己,一无所有。后来,女人不论上班下班都只戴着纸戒指,同事们都赞赏她的戒指精致又好看,有创意,问她是谁送的,女人不禁黯然,说:”很多东西,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它的珍贵。”
女孩也想找到自己的蓝戒指,她发疯似的在各个地方寻找同样的戒指。所有的闹区,有卖戒指的店女孩都去过了。找不到同样的,荧光蓝和水晶蓝,成锯齿状密合的戒指。
偶然一天,在一个小店,女孩终于找到一只一模一样的。她惊讶地大叫,也不在乎多少钱,把这只戒指买下来。店员小姐还说,这只戒指是蛮老的样式了,现在很难找,她们的店里面也只剩下这一个。这,女孩当然知道,她找了足足五年。
可是套上去之后,却发现,仍然不对。五年了,整个人是瘦了吗,戒指在左手中指上头晃晃的,也不再习惯戴上戒指的感觉。戒指的大小没变,却是她变了吗。而戒指上闪耀的光亮,好像在告诉女孩,这只戒指,仍然不是那只戒指。这戒指,仍然不是”蓝调咖啡”的那对心情。同样的戒指买的回来,买不回来的是,男孩在这戒指上留下的感情,和爱情在这戒指上留下的岁月。
很多时候,爱情就是: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生幸福;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场心伤;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段荒唐;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阵叹息;其实有些事情,真的是没得到的时候,最珍贵、最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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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女孩子,小的时候腿不利索,常年只能坐在门口看别的孩子玩,很寂寞。
有一年的夏天,邻居家的城里亲戚来玩,带来了他们的小孩,一个比女孩大五岁的男孩。因为年龄都小的关系,男孩和附近的小孩很快打成了一片,跟他们一起上山下河,一样晒得很黑,笑得很开心,不同的是,他不会说粗话,而且,他注意到了一个不会走路的小姑娘。
男孩第一个把捉到的蜻蜓放在女孩的手心,第一个把女孩背到了河边,第一个对着女孩讲起了故事,第一个告诉她她的腿是可以治好的。() 第一个,仔细想来,也是最后一个。
女孩难得地有了笑容。
夏天要结束的时候,男孩一家人要离开了。女孩眼泪汪汪地来送,在他耳边小声地说:”我治好腿以后,嫁给你好吗?”男孩点点头。
一转眼,二十年过去了。男孩由一个天真的孩子长成了成熟的男人。他开一间咖啡店,有了一个未婚妻,生活很普通也很平静。有一天,他接到一个电话,一个女子细细的声音说她的腿好了,她来到了这个城市。一时间,他甚至想不起她是谁。他早已忘记了童年某个夏天的故事,忘记了那个脸色苍白的小女孩,更忘记了一个孩子善良的承诺。
可是,他还是收留了她,让她在店里帮忙。他发现,她几乎是终日沉默的。
可是他没有时间关心她,他的未婚妻怀上了不是他的孩子。他羞愤交加,扔掉了所有准备结婚用的东西,日日酗酒,变得狂暴易怒,连家人都疏远了他,生意更是无心打理,不久,他就大病一场。
这段时间里,她一直守在他身边,照顾他,容忍他酒醉时的打骂,更独立撑着那片摇摇欲坠的小店。她学到了很多东西,也累得骨瘦如柴,可眼里,总跳跃着两点神采。
半年之后,他终于康复了。面对她做的一切,只有感激。他把店送给她,她执意不要,他只好宣布她是一半的老板。在她的帮助下,他又慢慢振作了精神,他把她当做是至交的好友,掏心掏腹地对她倾诉,她依然是沉默地听着。
他不懂她在想什么,他只是需要一个耐心的听众而已。
这样又过了几年,他也交了几个女朋友,都不长。他找不到感觉了。她也是,一直独身。他发现她其实是很素雅的,风韵天成,不乏追求者。他笑她心高,她只是笑笑。
终有一天,他厌倦了自己平静的状态,决定出去走走。拿到护照之前,他把店里的一切正式交给了她。这一次,她没再反对,只是说,为他保管,等他回来。
在异乡飘泊的日子很苦,可是在这苦中,他却开扩了眼界和胸怀。过去种种悲苦都云淡风轻,他忽然发现,无论疾病或健康,贫穷或富裕,如意或不如意,真正陪在他身边的,只有她。他行踪无定,她的信却总是跟在身后,只字片言,轻轻淡淡,却一直觉着温暖。他想是时候回去了。
回到家的时候他为她的良苦用心而感动。无论是家里还是店里,他的东西他的位置都一直好好保存着,仿佛随时等着他回来。他大声叫唤她的名字,却无人应答。
店里换了新主管,他告诉他,她因积劳成疾去世已半年了。按她的吩咐,他一直叫专人注意他的行踪,把她留下的几百封信一一寄出,为他管理店里的事,为他收拾房子,等他回来。
他把她的遗物交给他,一个蜻蜓的标本,还有一卷录音带,是她的临终遗言。
带子里只有她回光返照时宛如少女般的轻语:
“我……嫁……给……你……好吗?……”
抛去二十七年的岁月,他像孩子一样嚎啕大哭起来。
没有人知道,有时候,一个女人要用她的一生来说这样一句简单的话。
(作者:叶真)
滴血之恩,永身相许
我和程先生聊得正欢乐,王聪冲了进来,抓着我不顾青红皂白就往外拉:”小洁,能不能不要再背着我相亲了?”
我一脸好笑看着他:”难道让我每次相亲带上你?”
王聪点了点头:”我可以替你把关,看一看我的情敌们都长什么样。”
实在是被他的乐天精神所打败:”王聪,不能因为我借了你一次血你就一直这样阴魂不撒吧。”
“滴血之恩,永身相许。”他贼兮兮笑起来。
我叫严洁,今年二十五岁,和王聪做了七年同学。高中时因为好奇爱情长啥样而和王聪进行了三年的地下恋情,报完志愿的那天我和他分手:”我觉得大学里的帅哥应该更多,所以我要对男朋友进行更新换代了。”
王聪当场就哭了:”小洁你为什么不早点说,我刚把志愿提交!”
我叉着腰问他:”这两者有联系么?”
他已经开始黛玉葬花了:”我报了你的学校!”
多大点事啊!我拍拍他的肩膀:”别哭,姐带你装X带你飞。”
后来我才知道,王聪哭的真正原因是他可以填报一所更好的院校,只是为了当我的移动血库而一路追寻我的脚步。
防狼防虎防闺蜜
虽然和程先生的第一次约会就被王聪搅得像黑芝麻糊,但在那浑浊的糊汤() 里,程先生还是火眼金睛看出我是黑芝麻中的女王,第二天迅速联系了我要求再一次约会。
其实我也看上了温文尔雅的程先生。比我大五岁,优秀医生。就在我答应后,小兰迫不及待给我来了电话:”洁洁啊,我这又发掘了一枚高富帅,恰好对方今晚有时间,你做好准备啊!”我还没说话,她已经掐断电话。高富帅的吸引力实在太大,我又投入到新一轮的害羞装纯中。
我早早就到了餐厅,不过那位高富帅足足晚来半个小时,我耐着性子,冲她温婉一笑。对方似乎很满意我的涵养,相谈甚欢。
眼看即将被我征服,王聪忽然又冲了出来,怎么把程先生也带来了?程先生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但被王聪左右撺掇,还是英勇无比地质问我:”小洁你必须解释一下,今晚不是说好咱俩约会吗?”
高富帅毕竟久经风霜,他起身,耸耸肩:”严小姐先处理好眼前这堆状况吧。”
我顾不得愤怒的程先生,按下小兰的电话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鬼骂:”都说防狼防虎防闺蜜,这话真不假!”
事实证明女人在愤怒下的智商为零,在我喝下一大杯甜得发腻的芒果奶昔之后,发现茶餐厅里只剩下我和程先生两人。我居然还有脸继续问他:”王聪那乌龟崽子呢?”
我猜,她喜欢你
整件事一手策划的都是王聪,而在这种情况下,他居然还能忽悠程先生被他当炮灰使。他咬着牙签对我进行再教育:”看到没,这种智商的男人哪能配上我们冰雪聪明的小洁?”虽然我很喜欢后面那个形容词,但我还是杜绝了他对程先生下的定义:”我觉得这样善良的好男人世间难寻,他跟你去也说明他确实在乎我,所以我决定向他道歉。”
他没想到闹了这么久最后受益的竟是程先生,当下愁云惨淡。我捏了捏他皱起的包子脸:”乖啊,都说见色忘友这话一点也不差,你和你未来妹夫置气做什么?”
就在我准备向程先生妥协时,他却心有灵犀地给我先来了电话:”严小姐,昨晚是我误会你了,真不好意思。”我愣了。
“小兰都和我说啦,昨晚那个高富帅是她心仪的对象,但她想试一试他是不是外貌协会的,所以叫你去帮她试验一下。”小兰还真是一辈子的好闺蜜,昨晚我把对王聪的火都撒到她身上了,还能如此大气地出场为我调节!
“所以严小姐,今晚有空吗?我想请你吃饭赔罪。”我爽快答应。
王聪一脸鄙夷,说:”明知道我喜欢你还三番五次给你介绍男朋友,我和她有仇么?”
我拍拍他的肩膀,说:”我猜,她喜欢你。”王聪好像是被踩到尾巴的肥老鼠:”严洁你能再恶俗一点吗?”
听小兰说,王聪最近迷上了去庙里拜菩萨。”他是去求大师做法让你和程分手,不过求了个下下签。”
我没心没肺地和程先生宣布这个普天同庆的好消息,程先生蹙眉问:”他就这么希望我们分手?”我哑口无言,却想起我和王聪在一起的那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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