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用性征服我绝对 喜欢大叔在我身上 大叔你轻点儿小说 – 女娲之爱

大叔用性征服我绝对 喜欢大叔在我身上 大叔你轻点儿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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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一个初春的早晨,上了公交车,这才发现忘了带钱包,站在投币箱前,我既焦急又尴尬。这时,一个已落座的帅哥从车厢后面走过来,微笑着代我投了一枚硬币,为我解了围。我很感谢地看他一眼,感觉面熟,但其实我们并不认识。

  第二天早上,我再次碰到他,便把事先准备的一元钱还给他,他执意不收,很调皮地说:“其实,你不还这一元钱,我会更高兴!能为这么好的女生做件事,可是千载难逢的,我倒希望你天天忘了带钱包!”一番很中听的话,令我无话可说。在车上,我们并排坐着,互相自我介绍,成了朋友。

  一天,我故意咬咬牙迟到了近一个钟头,当我出现在那个天天光顾的车站时,惊讶地发现松子在寒风中不断地给双手呵气,双脚还不停地原地跺着……他正焦急地等我。

  松子是一家海鲜酒楼的副经理,上班制度很严格,这让我感到内疚,但转念一想,我们除了知道对方的名字、职业,其他什么都没有深谈,甚至除了公交车上相遇外,并没有在其他场合见过面,我也没有暗示过要他等我……

  于是,内疚感才稍稍退去。我问:“你今天也这么迟?”我希望他实话实说,可是这家伙死要面子,啊啊了老半天,才扯出一个谎:“昨天晚上多喝了些酒,闹钟又坏了……”车上,他仿佛是下了很大决心,向我要手机号码。“有必要吗?”我却反问,带着几分挑逗。他脸一下子红了:“有机会的话,我想请你去喝咖啡!”我略作矜持地给了他电话。

  这是他爱情阴谋的第二步?事情仿佛按约定俗成的节奏发展着,终于有一天,他对我说:“每一个午夜上床睡觉时,想着第二天会在公交车上与你相见,就不会睡懒觉,也不用闹钟叫醒,像广告里说的那样,第二天起来舒服一些!”我笑而不答,但一定满脸娇羞。

  那天晚上,我终于答应了他去喝咖啡,在他送我回家的路上,我献上了初吻。他的开场白是这样的:“听话,宝贝儿,让我们吻别吧!”这个喜欢养狗、赛车和扣篮表演的男人,就这样征服了我的心。

  “一元钱就把你搞定了?”这是我一位知心女友对我的棒喝,在她看来,我这个有点儿自我、有点儿自信、有点儿自恋的“策划总监”,没经几个回合就缴械献出初吻,多少有些不可思议。

  可是,那一刻,我真的是身不由已,我很迷恋他,客观地说,他不是英俊的那种,有些清瘦,但高挺、幽默,那像是刀削出来的坚挺的鼻子,如果让我天天用手指刮,一定很有成就感。不过,我还是听从了那位闺中密友的忠告:就算已经达到嘴对嘴的关系,也要保持手牵手的距离。

  所以,当松子有一天发给我一条手机短信向我“求婚”时,我毫不犹豫地说了“不”。短信是这样的:小鸟恋爱了,蚂蚁结婚了,苍蝇怀孕了,蚊子流产了,我们还等什么呢?

  其实,我的要求不高,只要他带着钻戒、鲜花当着我家人和朋友的面跪下一条腿向我求婚,一切就OK了。可是,他却迟迟不采取行动,整天只想怎么骗取一个吻。

  每每这个时候,我就犯傻,忘了好朋友的另一个忠告:选择好男人需要方法,在尚未掌握诀窍前只要学会说“不”!可是,有一天,松子像是开玩笑地问我:“嫁给我好吗?”我脱口而出:“不!”接下他又问:“我只好找别人去……”还没容他说完,我便条件反射地大喊:“不!”我们在雨中紧紧相拥,扔掉伞,互诉心曲……

  出嫁前一天,外婆神秘地把我叫到一旁,谆谆教导我好多为人媳妇的祖传经验,然后问我:“你想不想婚后丈夫什么都听你的?”当然了,我说,这是我梦寐以求的,在公司,我大小也算是个领导,在家里,怎么可能不与“夫”无争?“那么,听外婆一句话,洞房花烛夜,两人脱鞋上床时,你一定要记住得先踩他一脚,以后他就注定什么都听你的了……”有如此神奇的事?我半信半疑,但还是答应外婆我一定照办。

  新婚之夜,客人终于散尽,已是凌晨两点多,我很累,但也很兴奋,不是因为急于要做“巫山云雨”,而是为了踩住先生的脚,人生路很长,关键就在一“踩”,万不可错过。丈夫心怀不轨地靠了过来,紧紧把我纳入怀中,我则心怀鬼胎,迎合着他,一小步一小步地往床边移。

  移到床边时,我夸张地抬起右脚,准备狠狠地踩住他的左脚,说时迟那时快,可恶的他居然比我抢先用左脚踩住了我正要抬起的右脚!我赌气地想推开他,可他抱住我不放。我有些恼怒,在他双脚上一通狂踩。不过,我很快便调整好了情绪,然后不无好奇地问他:“你怎么也知道这个‘典故’?”

  松子坏坏地笑曰:“我奶奶教的!”看,我遇到了真正的对手,我们的婚烟就这样拉开了序幕,似乎有一决雌雄的火药味儿。不过,毕竟是初夜,“踩脚”终归只是好玩儿的小插曲,我终于还是把最完整的处女秀交给了我亲爱的丈夫。他表现不俗,很温柔。事后,他很感动地说:“你真好,你让我拥有了一个世界!”

  可是,没过几天,松子就原形毕露了,他的专制作风开始“发作”,一个晚上要两次。我婉言劝他“细水长流”、“来日方长”、“节约用电”,可他不听,非常赖皮,像个顽童。最后,我只得翻脸如翻书,干脆一个字——不!说“不”是新娘的至高权利嘛!

  可他不依,还调侃我是“半推半就”,即上半身“推”,下半身“就”,我气得七窍生烟,翻身压住他狠狠地撕、拧、捏,他假惺惺地求饶、挣扎,等我筋疲力尽时,伺机翻身,反而把我制服了。他亢奋极了,样子有点儿吓人,现在回味起来,仍让人心跳骤快。他像一匹狼,我真的无法抗拒,那是一种雄性的魅力,一种力量,我想抗拒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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