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不慎怀孕我该怎么办
我的男友跟我是同事,他对我很好,长得也帅气。当初他对我发起猛烈的追求,很快我也爱上了他,我们住在了一起,甜蜜的恋爱让我开心不已。去年中旬我妈妈来看我,我怕妈妈知道我和男友的事情会不高兴,让男友搬到了朋友那里去住。妈妈知道我有男友后,提醒我该跟男友提结婚的事情了,为了让妈妈放心,我向男友提出了结婚的想法,没想到的是他一口拒绝了,他说我们交往的时间还不够长,现在提及婚姻太早,我虽然很生气也没办法。
送妈妈走后,男友自然又搬回来。我们的小日子有条不紊的过着,没多久我发现自己怀孕了,虽然这个孩子来得突然,但想着反正我们是要结婚的,正好可以跟男友再提结婚的事情。没想到男友还是不想结婚,并且让我去医院把孩子打掉。他说现在没有经济条件,怕我受委屈。我告诉他自己什么都不要,只要跟他在一起就可以。最后男友同意跟我领证,但是希望等他从老家回来后再说。
现在我没有等到他和我领证,等来的是他要去上海开拓市场的消息。这次他说是为了给我和孩子创造好的生活条件,我还是相信了他。苦苦等着他,等来的是他要求分手的消息。我慌了,连夜订机票飞到上海,发现他竟然跟我一个女同事在一起了,委屈和愤怒使我动了胎气,怀胎六个月孩子还是掉了。
手术后,我的眼泪已经流干。这样无情的男人我不想再挽留,但是我不能白白遭受这样的痛苦,我想为自己讨回公道,我希望他能够赔偿自己因引产产生的医疗费用两万元和精神损失费一万元。请问法律上会支持吗?
维情法律咨询顾问:
你们的焦点问题是同居期间女方不慎怀孕引产所产生的费用算不算共同债务问题?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是自愿与男友同居发生性行为后导致怀孕的后果,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因怀孕、引产而花费的医疗费等合理费用应视为双方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负担。所以,对于因怀孕和引产而产生的费用应该由你们双方均摊。
你还需要注意的是男方有可能会提出对孩子是否属于他的怀疑,有必要的话还要做个亲自鉴定。
当然上面提到的合理费用主要包括:因为怀孕和引产而聘请保姆的费用支出,引产后休息治疗期间的营养和各项交通费用,自怀孕到引产休息过程中的误工费。
你的怀孕和引产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可以让他平摊一半的费用,而对于你要求的精神损失赔偿要求,如果你没有特别的证据,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在这里仍然需要提醒的是:因为我国法律不保护同居关系,所以,为了保全你的权益和健康,慎重同居行为,尤其女性。即使同居了请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如果不慎怀孕,为了孩子和自己的身体,尽快与男友登记结婚。如果对方不愿意负责,请慎重考虑后决定是否保留腹中胎儿,以免给自己和孩子带来更大的伤害。维情网 维情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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