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和女儿做爱女儿逼父亲乱伦 趁女儿睡着偷偷干干的女儿好爽 – 女娲之爱

父亲和女儿做爱女儿逼父亲乱伦 趁女儿睡着偷偷干干的女儿好爽

刘峰实在是太好的好人,对谁都不计较,对谁都发自内心的好。替别人挑水,替大家修地板修电灯,帮忙做父母之间的信使,替领导做沙发,给她们几个做甜点,甚至还要替别人在被子里找针。那座红楼以及红楼里的那些人,好像总有数不清的问题,都得请刘峰出马,似乎他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人物。遭遇了触摸事件后整个人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再是荣耀,也不在是标兵和楷模,也一直没有收获自己对林丁丁的爱情,这是自己最深最美好的感情,却也伤自己最深。

不知道为什么,刘峰没有引起我太大的情绪波动。只是每次他无私帮助别人的时候觉得他太善良太老实。太老实的人容易吃亏,这话一点都不假,甚至放到今天,老实都变成了贬义词。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何小曼以及她的妈妈。

何小曼的亲生父亲是个文人,生活有文化有格调,但因为在那个年代遭受批斗,暂时无法翻身,生活窘迫,社会压力和来自妻子的压力太大,选择自杀。在我看来,是妻子逼死了他。因为无论外人的眼光多么冷漠,也没有家人的嫌弃和厌恶让人寒心。

之后她的妈妈则改嫁了一个南下老干部,粗俗暴躁,和他儒雅善良的亲生父亲完全相反。也正是因为这样,妈妈对继父的态度也和对亲生父亲的态度截然不同,一生都活在小心翼翼中,也让小曼学会这样生活。不仅如此,所有那个被自己嫌恶被自己逼死的前夫带给自己的涵养都成为和这个老干部相处的砝码,用着从前夫那学来的还不算到位的教养将现任丈夫教化的越来越细致,然后比以前稍微富足的活下去。

我不了解那个年代的生活,当然也不能说小曼妈妈这样的做法有多无耻,或许她只是没办法了,或许只想活着,至于怎么活着,全然不考虑。

让我难以接受的是她对小曼的态度。对于小曼来说,妈妈就是世界上最后的亲人,曾经的一家三口父疼母爱只剩下母亲能呵护庇佑自己了。因此无论得叫谁爸爸,无论要和谁相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还有妈妈在乎自己。可是事与愿违,小曼不光要学妈妈那样小心翼翼,还要躲避保姆和继父的眼光,真的像是拖油瓶一样,无法正常自在的生活。吃不到完整的饺子,难得吃到的肉赶紧藏到碗底,趁别人不在偷偷进厨房,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好看的衣服,不敢和那个大老粗抢妈妈,获得妈妈的拥抱只能靠生病,连从小背到大的弟弟妹妹也压的自己抬不起头。于是小曼要忍受妈妈的耳光,用耳光赚取那件爸爸买的红毛衣,然后不得不染成黑色,重新编制,大大方方穿到自己身上。

在我看来,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最为重要。有句话说的好父母在,尚知来处。父母对于子女来说就是一个归属感,有父母才会觉得自己真正是个有人爱有人在乎的人,父母就是子女的天。可如果这个天都不庇护你了,连父母都不能成为自己的依靠了,那么偌大的天地,哪还能停留?我为小曼感到心痛。她还一直相信妈妈有苦说不出,一直信仰她们身上相同的血脉,一直在等待妈妈重新爱自己。她错了,失望了,绝望了,也觉醒了,于是就算自己后来成为了女英雄,就算妈妈过来探望,她也再不会起任何波澜了。

小曼一怒之下离开家去往文工团,希望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赢得尊重和关怀。可是那个家庭带给自己的是挥之不去奇怪的坏毛病。偷偷藏肉,渴望生病,吃饭吃一半藏一半,往鞋子里垫报纸,往胸衣里垫海绵,洗脸洗澡用同一块小毛巾-还有自己天生爱出汗的体质。这些种种让人鄙夷,让人排斥,让人嘲笑。也让小曼那颗在家里凉透重新火热的心又变寒冷。特别是刘峰的离开,更让她对这个世界丧失了希望和追求,从此变得低调,不再努力追求什么,也不再渴望得到别人的关注。

小曼可以说是从小苦到大的孩子,没有得到完整的父爱母爱,没有得到同伴的平等尊重,没有得到过关注。因此突然之间被当做女英雄,被进行夸张的追捧和宣传之后,她精神分裂了。她经历的是大悲大喜和无所适从。

小曼和刘峰实际上是有很大相似之处的,他们两个将人将事想的都很单纯,只是想单纯的得到关爱和关注,只是想单纯的帮助别人单纯的爱丁丁,却被别人所排斥和扭曲,这是多自然的思想啊,却成为异类。好在两人最后也算是豁达了。

芳华中所描述那个时代是我十分陌生又十分好奇的,文工团内的傲娇、嘲笑以及非常态化的人性更是让我觉得诧异,认为不应当这样,怎么可以是这样,他们的人品都差到极致。但我又确实纠结,我觉得一定是那个环境那个氛围,使得每个人,应该说大部分人都变了样,变得不像人,我们该嗤之以鼻的是那个环境,而不是某个人。小曼也好,刘峰也好,只是没有真正融入那个环境,所以被环境所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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