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女友为出名竟出卖身体 – 女娲之爱

同居女友为出名竟出卖身体

  我们从小就生活在一个大院子里,我不愿用“青梅竹马”来形容我和沐,这个词毕竟带了点爱情的味道,我和她,最多只是兄妹般的感情。

  我自小调皮捣蛋,老师常常拿着满是红叉的试卷找上门,妈妈就拎着我的耳朵开始教训我,用竹尺打我的手心。而小沐总是在隔壁安静地读书,脸上总有一抹羞赧的红,她不爱说话,即使开口,声音也是细细小小的。

  拿到我那见不得人的成绩单时,妈妈总是气得把手里的纸抖得哗哗直响:“丁乐,为什么你不学学小沐?”

  三岁那年,妈妈就和爸爸离婚了,我不太愿意叫那个人“爸爸”,他既然抛弃了我们,就失去了当父亲的资格。高中毕业那年,我如同一夜之间长大,突然理解了妈妈的苦,既然读书不适合我,干脆到外面做事,也能减轻点妈妈的负担。

  在夜总会,我从服务生做起,然后是领班,接着当上主管。当我把钱交到妈妈手里,她的眼圈红了。闲暇时,我最爱在家里摆弄自己的吉他,音乐可以让我平静让我快乐。这时候,小沐总是悄悄走进我的房间,最后一个音符落下的时候,她便用力地鼓掌。我故意逗她:“你能听懂吗?”她一脸绯红:“我就是觉得你弹得好听。”

  小沐的妈妈叫她回去吃饭,她一边答应着,一边定定地看着我,不舍得离开。

  阮露初中毕业就从农村出来闯,白天光鲜亮丽,晚上则和一大帮姐妹挤地下室。

  “我曾经出卖过自己。”阮露这样对我说,眼泪却大颗大颗落下来,“我爱你,可是如果你嫌弃我,我绝对不勉强你。”她的平静令我心痛,我拥住她:“我不会让你再受委屈。”

  自从和阮露在一起,我要做两份工作,除了在夜总会工作,白天我还在卖力推销电子产品,因为阮露想去艺术学院学表演,往演艺方面发展。她那么漂亮,多么适合站在闪闪发光的舞台上啊。

  学艺术表演,一年的学费是两万元,我辛苦地工作着,看着阮露开心地去上学,回来兴奋地告诉我学校的快乐,所有的疲惫都消失了。

  妈妈又气又怨:“还没结婚呢,就供得像神。也不是什么好女孩子。”我不想跟妈妈顶嘴,收拾了行李搬出家。小沐在院子门口看着我:“你要走了吗?”妈妈指着我的脊梁骂:“我白养了你啊,为了个女人就搬家!”

  为了照顾阮露,我特意到厨师学校学做菜,看着她吃得满脸惬意,我就很开心。阮露打我:“都怪你,把我喂胖了,以后怎么进娱乐圈?”我亲亲她满是油的小嘴:“那就跟着我安心过日吧?”“不行!我可不甘心这样平淡。”

  小沐突然出现在我和阮露的房子里,她满脸泪痕:“丁乐,我喜欢你啊,你真的不再回去了么?我哪点不如阮露呢?”我哭笑不得,劝她早点回家,“我们是不一样的人,你是大学生,我们没有共同语言的”。

  小沐一脸认真地问我:“你真的从没喜欢过我吗?”我的心开始慢慢收紧,她说的是真的!

  快五点了,阮露就要放学了,她要是回来看见一个女孩子这么哭兮兮地站在我面前,醋坛子不翻了才怪。我把门打开:“小沐你快走吧,阮露要回来了。”“那正好,我正要问她清楚,能不能比我爱你深?”我真的有点烦了。小沐一字一顿地说:“我就要见她,要她放弃你!”我扬手,重重扇过去—给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

  我惊愕自己的心狠,愣了……直到小沐哭着跑了出去……

  阮露回来,我一把抱住她:“你答应我,永远都不要离开我!”阮露吓了一跳:“你发烧了吧?”

  我还是抽时间回家看看妈妈,她和我一样,嘴硬心软。当我拎着亲手煲的汤送到家里,妈妈埋怨的话里已经有了疼爱的口气:“真没良心,这么久也不回来看看。”走进我的卧室,我望着墙角那个位置,是小沐专心听我弹吉他时,习惯坐的位置。

  那天一进家门,就看见客厅里妈妈和小沐一人一团毛线,像母女一样在开心地聊天。小沐一看到我,就沉默了,眼神慌乱。妈妈起身说:“你也有好久没见到小沐了吧,她正让我教她织毛衣呢。”我胡乱地拉家常,小沐则低着头,一针一针织着毛线,我浑身不自在。

  入冬了,我怕阮露会冷,特意送了件风衣到她学校,然后接她回来。回到家,我们俩都愣住了—门口挂着一条围巾,烟灰色。阮露把围巾取下来绕在脖子上:“这是谁送给你的啊?这么神秘?”我一边拿钥匙开门一边轻描淡写地回答:“哪个粗心的送错了东西。”那笨拙的针脚,我一看就知道是谁织的。

  阮露扬起围巾:“真不是别的女孩送的?那我扔了啊,真扔了啊?”我装做不在乎的样子,她一甩手,就把围巾扔到马路边,然后关上了门。

  我以为阮露毕业了,我们的婚期也就到了,可是那只是我以为。她告诉我她在学校认识了一个小导演,他承诺只要阮露跟着他,就能让她在接下来一定会火的电视剧里演个角色。

  “现在演艺圈里都是这样。”阮露委屈地征求着我的意见。她红着眼睛:“我爱你,我只爱你。但是我不能白读那三年书,我就是在等出名的那天。”“你可以为了出名出卖自己?”阮露不吭声了,眼泪大颗大颗地落,像我刚认识她的那样。

  阮露走了,我也搬出了我们的小窝,重新回到院子,开始在房间里闷头拨弄我的旧吉他。妈妈叹着气:“我就说吧,那样的女孩,怎么会是好好过日子的人!”

  我想起小沐,那个惟一的听众。问起她,妈妈用袖子擦眼睛:“她去北方工作了,说不想留在武汉了。”

  妈妈说,我不在的日子,小沐总是跑到我的卧室,清理东西、学做饭,学织毛衣。“丁乐会回来的。”她一直相信。她妈妈骂她“贱”,当着院子里那么多的邻居面前,拿扫帚打她,边打边问:“你还去丁乐家吗?”“去!”她回答得斩钉截铁。她妈妈气得直跺脚:“我怎么养了这么个不要脸的女儿啊!”

  妈妈对我说着这些,愤怒地把我推到一边:“你是个什么东西,值得小沐对你这样?”我被她推得一个趔趄,无法反驳,我什么都不是,只是个不懂爱的傻瓜。

  半夜睡不着觉,爬起来打开电脑,在众多QQ头像里找什么。是的,我想在这里碰到小沐,可她的头像永远是灰色,像她给我织的那条围巾的颜色—那条惟一的信物已经下落不明。点开她的个人资料,上面写着:我最爱的,和最恨的,是同一个人。

  我整夜抽烟,抽得自己也觉得苦涩起来。在烟雾缭绕里,我仿佛能看见那个天真的小沐,眼神明亮,脸庞常常会因为我的注视而红,就是这张可爱的脸,我没有机会给它一个吻,而是给了它一个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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