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蜜月 老公原患精神病 – 女娲之爱

痛苦蜜月 老公原患精神病

  昨日上午,阿丽去法院拿了裁定书,在法官手里领了峰林的部分还款,她决定撤诉。自此,她与峰林之间的感情和债务关系都画上了句号。阿丽与峰林相识一个多月就结婚,可结婚不到一月就走上了离婚之路。两次起诉历时半年,她已精疲力竭。现在婚已离,而痛难愈。

  遭遇狂热追求者,相识一月就拿了结婚证

  阿丽长着一张圆圆的娃娃脸,两次来新闻中心倾诉都穿着大红衣服,很喜庆的感觉。她随身带着一些材料:与峰林的结婚证、峰林的病历、峰林写给她的借条、法院的裁定书以及她受伤时拍的照片,其中受伤的照片最多,照片上她眼睛青紫,身上多处淤青清晰可见。她指着照片说,这都是峰林打的。刚一开口她就激动了气愤了流泪了。“我被他骗得太苦,身心受伤,钱财受损。”阿丽口中的他就是前夫峰林。

  我是一个在感情上受过伤的人,在认识峰林之前曾有过一段婚姻,因为距离太远,无法照顾到对方,最后就离婚了。对第一段婚姻,我至今毫无任何怨恨之词,只能说缘分不够。他很英俊也很优秀,我们离婚只有遗憾,没有伤害。

  离婚后,我一心扑在事业上。我想爱情总是会有的,没有事业就不能自立,女人独立首先要实现经济独立。虽然身边有热心的朋友给我介绍男友,但我一直没心思恋爱。经过这些年打拼,我有了自己的事业,经济条件还算不错。只是家人常替我担忧婚姻大事,再说看到朋友们一个个都有家,感到自己还是很孤单,所以有了再成家的愿望。

  2011年4月,我通过相亲活动认识了峰林。第一次见到峰林的印象并不好,他穿着一件工作服,这样的穿着出现在相亲场合并不适宜。但见面后他天天给我打电话约我见面,他能说会道,表达了对我印象如何好。后来我抱着交往试试看的态度,答应跟他见面。为了给他省钱,我选择在一家网吧上上网,聊聊天,接着各自回家了。认识峰林时,我身边还有追求者,我也在选择中。峰林是追求者中给我打电话最多的人,每天两三次电话嘘寒问暖,表现出很关心我的样子。我的心里天平因此偏向了他,对他的印象也渐渐好了起来。

  交往半个月后,他邀请我参加他的生日聚会。他的亲戚朋友当时也在场,大家都以为我是他女友,开心地撮合我和峰林。他母亲还热情地邀请我去家里吃饭。我哪里知道,这是走向一场婚姻的悲剧。

  在他家里,他母亲告诉我峰林人很好,没什么缺点,家里的房子也是他的。峰林对我也表现得很热情,说话做事很有分寸,我放心地与他交往。认识不到一个月,峰林一个劲地催我结婚,我误以为他是真心想结婚过日子,误以为他很真诚实在。

  交往期间,我听别人淡淡地提起说他有病,我问他母亲时,他母亲一口否认,说他身体很正常,没有病。后来我又问他的亲友,他们都说峰林没有病。我再问峰林本人,他还反问我:你看我像有病的人吗?我能说会道能写会算。在我看来,峰林当时也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他说话风趣,思维灵活,一切都显得很正常。

  6月初,我答应先拿结婚证。刚拿证一周,峰林就找我借钱,说是要准备婚礼事宜,我没有拒绝。接下来的时间,我们拍婚纱照、请亲友、准备宴席、我也买了家用电器和家具到他家里,这算是置办的嫁妆,8月中旬我们在众亲友的祝福声中举行了婚礼。

  婚后三天就遭打,谁知他竟患过精神分裂症

  结婚第三天,因为一点小事,峰林就出手打我,我报警了,警察教训了他几句,叫他不要动手。他当着警察的面答应得好好的。可没到半个月,他又对我大打出手。那次我正在一个朋友家跟朋友聊天,他一见到我,不分青红皂白就给我一拳,理由是我说他坏话,经朋友劝说,他承诺不会再打我,并让我跟他一起回家。进家门不到三分钟,几句话不投机,他又动手,这次下手最重。门被他反锁着,等到凌晨三点,见他熟睡,我才偷偷逃出门,我再次去报警,又去医院看伤。

  结婚这么短的时间就接二连三遭打,我很气愤也很伤心,周围的街坊有人问:你是正常人吧,你不知道他有病吗?我这才意识到他可能是真的有病。我随即去了医院,将峰林的状态告诉医生,医生对我说,峰林曾是他们医院的病号,患过精神分裂症,听到这些话,我整个人都要崩溃了,忍不住在医生面前大声痛哭。

  知道他曾患过精神病的消息后,我寝食难安,整夜失眠,头痛欲裂,疲惫不堪。心理受到巨大的刺激,感觉自己精神都要出问题了,吃了许多补脑安神的药物才能睡觉。我本想协议离婚,但他们不同意,峰林的母亲说她为我们结婚操心了辛苦了,可她根本没有站在我的角度想想我的痛苦。

  9月初,我只好决定起诉离婚,因为这样的日子我不敢过下去,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证。

  婚后一月就起诉,婚姻解除身心之痛却难愈

  在法庭上,峰林先是不同意离婚,后来说如果离婚,则要我答应赔偿他数万元离婚费,并要扣留我买的家具和电器。在婚前,我们写了婚前财产协议书,协议书上属于我的东西是毫无争议的,可是他不同意。经过法院调解,为了离婚,我答应放弃一部分财产。

  2011年11月,经法院调解,我们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这让我有了几丝宽慰。

  离婚后,众亲友们为我的遭遇感到不平,我身心受伤,财产受损,峰林在婚前借了我的钱还没还给我,这也太不公平了。

  婚前他向我借了5000元钱,白纸黑字的借据写得很清楚。好好说他不愿意还,所以我才第二次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利。他没打算理会,最后他的一个亲戚答应帮他偿还部分钱给我。经过法官再次调解,看在他亲戚的份上,我还是做出了让步。

  昨天我从法官手里拿到2600元钱,同意撤诉。这并不是在乎这点钱,是难忍这口气,现在我们之间再没有任何关系,可这件事情留给我的伤害和阴影何时才能消除呢?

  这件事让我吸取了沉重的教训,我之所以要将这件事情倾诉出来。是因为我希望给更多的青年女性朋友一个警示,希望大家在恋爱时要擦亮眼睛,不要被对方的谎言迷惑。待嫁的姐妹们,一定要了解对方的人品、性格以及是否患过不适宜结婚的疾病,不了解清楚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痛。我因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感情、钱财、身心、名誉都受到伤害。作为女人来说,多一次离婚记录,是多么糟糕的事情,可这些伤痛,谁能替我抚平?

  普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徐伟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的规定,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所以本案中的阿丽坚决要求与峰林离婚,法院遂依法准予阿丽与峰林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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