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爱的女友爬上了别人的床 – 女娲之爱

我最爱的女友爬上了别人的床

  可可突然发短信跟我讲,她要结婚了。

  我回复了八个字:呵呵,什么时候,我去。

  我满佩服我自己的,竟可以如此淡然。曾经的肌肤之亲,沦落到今天成为他人新娘。我,竟可以,如此,淡然。

  其实分手有一年了,却不象某些干脆的人那样果断。比如说,删除手机号,删除QQ号,删除MSN,删除什么什么的。我没有删。

  因为,关于她的号码,我全部都背的出,烂透于心。在脑子中留下了刺青。删了白删,自欺欺人而已。

  她又回了我条短信,一个字:好。

  那天,是星期五。

  我点了一根烟,520,烟屁股后面有颗心形。曾两天抽完一条,然后把烟屁股粘成一个大大的鸡心送给她。却没想到落下了抽女烟的习惯。

  我打了个电话给刚子。

  我说“刚子,出来去酒吧‘撩菜’?”

  他说“有空哦,***路的小姐伐要太漂亮哦,几百就行,房间他那有,还省钱。”

  我笑骂了他一顿,挂了电话。

  不知不觉的,烟烫伤了手指,燃尽了,灭了。

  我把弄着手机,想着如何发些嘲弄的话语刺激下她,那个曾经信誓旦旦的说好要嫁给我的女人,那个曾经说我杀了人也会和我一起跑的女人。

  我编辑了一条短信:可可,你和那男人上过床了么?……你是不是也跟她讲你是处女,然后又对他说是骑自行车骑掉的??或者,你去补一个处女膜?现在弄个这个没多少钱。

  我看着短信挣扎了许久,终于按下了发送。

  发送后,我却又后悔了,取消键按的太迟,消息回复已经收到。

  手机震动声响的很快,她回我四个字:他不在乎。

  我手抖了抖,她,已经知道我在刺激她。她已经知道!却还如此平静的回我短信。我甚至可以猜度出她的口吻,不起一丝波浪,却又带着一种自豪和袒护。

  她已不再爱我。

  只因为她不爱我了,才可以如此的平静。

  只有她不爱我了,才可以带着那样一种袒护和相信――对那男人的。

  说不定此时,她刚和那个男人做完爱。又说不定,她将要到那男的家里。

  我打开QQ,对着她灰暗的头像点了点,打了五个字:不要嫁给他。打完后,才发现她的QQ签名:要结婚了,幸福,老公,我爱你。

  我心颤了颤。

  又抽了两根烟,静静的看着电脑屏幕,静静的看着她的签名,手指却始终落不到“回车”上去。

  我决定报复。

  我把签名换成:撒谎的女人就象JY容器。

  她上线了。我盯着她的头像,期待她说些什么,哪怕我们大吵一架,说些攻击的话。

  但两个小时她一句话未对我说,只在最后打来QQ消息“下周六,晚六点,BD大酒店,直接到就行。”然后头像变成灰色。

  婚礼我决定要去,我要看看那男人是怎样一副嘴脸,我……要看看她。

  分手有一年了。我曾幻想过我们再见时的情景,比如在某酒店门口,比如在地铁里,又比如在KFC,KTV,麦当劳等等等等。甚至于再见时候的对白,我都一一设计过。可是,惟独我料不到再次见面会是在她的婚礼,这个对白我该怎么说,怎么设计?

  可可短信时,QQ时的口吻如此之强,如此之硬,象个恶毒的老太婆,哪还有以前半点的温柔?

  其实,哪怕她只要对我说些什么祝福的话,让我认为她还有那么一点点关心我的话。我现在都不会如此的憎恶她。

  说憎恶也许不对,我现在的心态到底是怎么样的,我自己也不甚明了。是不甘?是不舍?还是不愿,寂寞,空虚?又或者是发神经。我不知道。

  昨晚做了个梦,梦见什么我忘了。大致记得我去报复了。

  有人说作的梦如果20秒不醒来回想,那很快会忘记。

  梦里可能我拿了把刀捅死那对狗男女?可能把我们曾经的照片扔在那个男人脸上?又或者可能自己去耍酒疯?

  这叫报复??不知道。

  但想起她那句“他不在乎”的话,我浑身都冷冷的。我的一切恶毒的想法灰飞湮灭。

  她如此相信一个男人!这种语气我想象的出,是从来没有用到我身上的。

  原来我还放不下她。我突然醒悟。

  现在,我想说说我和可可的事情。

  我和可可是在*网上认识的,*网是个好东西,不同于QQ,它是以真实姓名注册登陆,你要找帅哥,找美女,找个聊友,去那,没错,比QQ好,比MSN好。却没有什么同城论坛的糟乱,出现人妖的概率也小了很多。

  和大多数寂寞男女一样,一搭二去之间,我们有了共同的寂寞,共同的无聊。

  那年,我23岁,她20岁。我大四,她大一。

  哦,对了,那是一个夏天。

  于是,我约她去游泳。

  我觉得游泳池是最能看出一个女人身段的地方,无论是脸上画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还是身上哪里藏着油脂。你,在游泳池内通通都得暴露出来。

  我原本的打算是,如果这个可可是头恐龙,OK,游完泳后,自此不再联系,反之,则可以好好的联系联系。

  可可很高,177的样子,几乎与我齐平,若穿高跟就肯定比我高了。她身材很好,有一双笔直的美腿。她穿着小可爱,配着热裤,脸上不施脂粉,性感和清纯紧紧结合了起来。我当场决定以后要好好联系联系。

  我那天特意穿了件背心,和格子短裤,露出健壮的肌肉线条。我练健身。

  对于女人,有的人看长相,有的人看胸,有的人看屁股,有的人看整体比例。而我,喜欢看腿。

  很显然,可可有这种吸引我的条件,腿不但美而且长。

  当然,上天不可能把优势得天独厚给一个女人,可可长的一般,只是有颗小老虎牙,笑起来有几分李小璐的味道。

  游泳聊的很愉快,请她吃了西北狼。

  当天晚上,我压抑不住自己骚动的心,发了一条短信给可可:做我女朋友吧。

  她回的很快:你要是想玩玩就算了。

  我回:当然不是。

  她回:好。

  一切就这样顺理成章,简直让我有点不可思议。因为本来却是做好了持久战的准备。

  说实在的,我没把这当回事,我喜欢她的美貌,她的高挑,她的长腿。她喜欢我什么?不清楚。反正,我再次恋爱了,之所以要用“再”是因为在这之前,我谈过若干个。至于她,为什么要如此爽快的答应?……也许,她刚经历一场失败的恋情?也许,她需要一个床伴,不过不象。又也许,她迷恋上我线条突显的肌肉?

  管他呢,重点不是过程,是结果,结果是我恋爱了,就这样简单。或许称之为恋爱,不合适。因为我并没有想去呵护保护了解她。我只是迷恋上了她的身材,她的长腿。我只是需要一个带到朋友面前不掉价的女人,她正合适。

  恋情一开始打的火热。大都如此。

  她发短信告诉我说,她有过一个男朋友,去澳洲了。说的好听点是和平分手,难听点就是甩了她。

  她说她受伤很深。

  我发短信说:我会对你好,尽我所能。

  其实,那时候,我并没有爱上她,好感是有,是喜欢,但没有爱。

  我想和她上床。就这样。

  见面第二次,晚上,我们接吻了。在她家楼门口的小花园里。

  她跟我讲她第一次,是初吻。她的舌头很生涩,牙齿会咬到我。我相信了。

  我手上没有其他动作,只是轻微的拥着她。连我自己也惊讶不已。她雪白的肌肤,长长的大腿,如此强烈的感官刺激,我内心着实有点忍不住了,但很奇怪,我的双手却出奇老实的轻拥着她,象个未经人事的小男孩。

  她眼神很清澈,没有故作媚态。

  我现在有点好奇了,好奇她为什么会答应做我女朋友,为什么会第二次见面就可以毫无顾及的把初吻给我。

  我没有问。问不出口。怎么问?难道问她,恩,可可,你为什么会和我接吻啊?……这样问,把人家当什么了?荡妇么?任人亲吻?。

  她说她10点必须要回家,如同灰姑娘一样,到了时间就要回去,不然妈妈会骂,会找。

  我呵呵一笑,她是个好女孩。

  我送她回家。

  她上楼去前,对我摇了摇手,甜甜的一笑,那么纯洁。

  那一瞬间,我心动了。我不是一见钟情的人,不会看她长的漂亮,或是身材好,就会被她的风采所迷倒,既而疯狂的爱上她。这是三流肥皂剧中的剧情。而我,不会。

  我觉得爱与美貌身材长腿无关,是一种感觉,一种感情。而这种感觉感情,必须是通过长久接触才能建立起来的。

  日久才能生情,我不相信一见钟情。

  她那一笑,笑得我有点内疚。什么原因,我自己也不甚明了。

  她有着良好的家教,她漂亮,体贴,最重要的是没有大多数80后,90后的那种风尘味。如此好的一个女孩,竟然和我名正言顺的恋爱了?而我的初衷竟然就是为了满足我的荷尔蒙,就是为了把她那长长的双腿架到我的脖子上。如此而已。

  ……我很卑鄙

  可可,她,不是酒吧女!!!她不是那种混迹于酒吧,出入宾馆,游走于男人之间的酒吧女!!

  我突然做了个决定。我决定用心经营这段感情了,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自我检讨也罢,上床也罢,什么也罢。反正我决定好好对她,把她真正当成女朋友,而不是一个泻欲的工具。

  那晚凌晨2点,我信息她:我会对你好,尽我所能。

  和前一天晚上发的短信一样。但我已有所转变。

  我不是不想和她上床,坦白说,我想,很想。但,她是我女朋友,而不是单纯的床伴。我开始对她有了一点点责任的概念,有了责任,便不能随便上床。如果只是发泄体内的欲火,可以去酒吧,甚至去找鸡,这不用担待责任。

  既然决定用心经营,便不能那样,可以想,但不能,至少现在不能。这是我的原则。

  其实我没那么高尚,当我们彼此再了解多了点,她同意,我就会象匹狼一样,把她给吃了。

  抽了两口烟,握着手机,与她发着消息,想着她接吻时候的生涩表现,我笑出声来。

  这世上,没有哪个男人不希望自己的女人是处女,没有哪个男人不希望女人的第一次交给他,包括吻。

  也许有男人会讲,我不在意。

  那么请记住,在意和希望是两回事。你不在意,并不代表你不希望。

  好比考试,你不在意自己0分,但会希望取得好成绩。哪怕是小小的幻想。

  好比美貌,你不在意自己容貌,但会希望自己貌美,即使别人的称赞是个谎言。

  正因为如此。她生涩的表现,让我的虚荣心提升了若干个台阶。

  那晚,我和她短信到很晚。

  我向她交了老底,我告诉她别看我穿的人模狗样,其实我没钱,家里也没什么钱。

  在我过去的恋爱中,我都会说明我家里的条件。我不会冲大款,豁胖,打肿脸冲胖子的事,小孩子做的,年少的时候我也做过,没意思,人财两空。既然是男女朋友,关于家里条件说说清楚很好。以免彼此闹的不开心。门当户对这种说法,我不认同,但是这是现实中的客观存在。

  她说没关系,有上进心就可以,没钱可以赚,但人品赚不到,你是个好人。

  她竟说我是好人??我开始只想把她搞上床,只想这样!!这也叫好人?

  我惊讶,还带着内疚。

  良久后,我问她为什么。为什么说我好人。

  她回信息说:你真诚,坦白。既然是男女朋友,便不该有所隐瞒。

  我恍然。

  我忽然想起来她才20岁,才大一。

  我象她那么大时,不也很干净?

  我再点了根烟,发了个短信:睡吧,很晚了。安~

  她回:恩。安~。

  那夜,我睡的很香。

  有些事情必须去回忆,回忆如何去忘却。以前的种种,想起来好笑。

  天长地久?不过是死路一条。

  那晚睡醒后,一看表,已是八点半。若不是通宵达旦,我一般都这个时间点起来。

  起来后,我便改了我的QQ签名,本来签的是:单身,你的名字是宁缺毋滥。现在签的是:我有女朋友了。

  我放肆的说一句,我不丑,长相如果百分制,我能打75―85之间,我还有点自知之明,离“帅呆了”这个词还有点距离。至于身材,我很有自信,练健身很多年,块头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线条也轮廓清晰。

  之所以说这些,并换上了新的签名,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因为学校有个小女生追我,我没有接受。原因么,和凡夫俗男没什么区别,她长相不是我喜欢的型,换句话说,就是长的不好看。腿也不长。第二,我希望我的朋友问我点什么,然后等我要到可可的照片,我可以堂而皇之的把她照片拿出来,让我那几个该死的兄弟羡慕羡慕。虚荣心作祟。

  我前一个女友,谈了有三年,感情很好,几乎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无奈人家父母看不上我。她家条件不错,讲求门当户对。换句话说,就是嫌我家没什么钱,把这样一个漂亮的女孩嫁给我还不如去做个有钱人的二奶,衣食无忧,还可补贴家用。嫁给我这样,不但不能使她贴补家用,反过来她有时还得倒贴。

  好一个门当户对?我理解。我提出了分手。兄弟们说我傻,说如果娶上那妞,少奋斗十年夸张的话,那也可以少奋斗五,六年。我觉得他们才傻,能娶到么?娶不到。她父母的意思表达的很清楚,我又不是傻子,我和她,没戏,不可能。她也不是那种为了爱敢怎么样怎么样的人,现实面前,谁都得低头。强求何苦?散了吧。

  我记得,我说分手的时候直截了当,很有男子气概,宛如是我把人家给拒了,不是人家父母看不上我。

  我发短信说的,就三个字:分手吧。

  她用短信回的,也三个字:对不起。

  不久之后,听她一朋友说,她去什么哪哪国家的读书去了。

  快刀斩乱麻,人都说古时侩子手斩人时,刀下的越快,挨刀的人疼的时间就会越短。

  我这刀是下得快了,可我那时,疼!!疼的厉害。

  之后,我用酒醉麻痹自己,流连于酒吧,驻足于宾馆。有混就混,认识了一个又一个批着淑女外套的母狼。她们或寂寞无聊,或年富力强精神十足,对那方面很是需要。酒吧么,只是玩玩,我可以对酒吧女说着山盟海誓,可以在床上胜潘安,塞。可我还是很痛,但我只能这样的放纵自己,好去忘却。

  那天,她穿着小可爱,热裤,脸上不施脂粉,笑起来,一颗小虎牙抵住嘴唇,可爱无比。

  那天,我发了一条短信给可可:做我女朋友吧。

  她回:你要是想玩玩就算了。

  我回:当然不是。

  她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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