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先生马克郁 – 女娲之爱

我和我的先生马克郁

我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开始,一边从事戏曲研究,一方面为文学而准备。写的第一篇文章是《忆罗隆基》。写毕,急急忙忙又恭恭敬敬地拿给丈夫审阅。他195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专攻戏曲小说。就文学言,他是内行,我是外行。审阅前,我塞给他一支中华牌铅笔,并在耳边细语,道:”你看到有什么段落或句子写得还算好的话,就在旁边给我画个圈圈,以资鼓励嘛!”

他笑笑。一笑之间,我们的关系顿时从夫妻转变为师生。他坐着,我站着。近三万字的篇幅,他一页一页地看,我一刻一刻地捱。只见老公手里的笔,一动不动,我心里凉了半截。看到最后一页,他画了一连串的圈圈。我知道:这是专为”以资鼓励”才画的。瞅着这最后的圆圈,我都快哭了。

丈夫让我坐下,严肃地对我说:”小愚,你有丰富的经历和记忆。平时聊天,听你形容个人儿或说件事儿,都活灵活现的,可到了纸上,你怎么就干巴啦……”说话的口气,像训孙子一样。

“你知道自己缺少什么吗?”

“缺少语汇呗!”我说。

“不是缺() 少语汇,是缺乏文学训练。”

哦,原来我缺的是文学训练!于是,我便开始了马拉松式的训练。每天读古诗古文古小说,又翻阅当代读物。为此,订了许多期刊,包括《小说选刊》、《小说月报》。自认为比较好的作品,读后拿给老公鉴定。他有时像法官一样,盯着我问:”你说说,这东西好在哪儿?”一听这口气,便知道自己又看走眼了。几年下来,也还真阅读了一些当下作家的文学作品,特别是中篇小说。其中一个中篇,题目叫《死于合唱》,看得我兴奋不已,打听这个叫”胡发云”的作者是谁?还不遗余力地四处推荐。书中描述的费普–一个民国时期的遗老遗少,从1949年起,他的日子从英租界移到了红旗下。由少到老,一辈子都在努力改造旧思想,努力地去适应新环境。结果,家庭、地位、财产、职业等等身边的一切都变了,可就是那份儿遗传下来的精神状态无法改变。正是这个文化的顽固性,让费普历尽坎坷,也让我读得热泪滚滚。我自掏腰包复印了许多份《死于合唱》,送给那些自幼家境甚好,就读于教会学校并精通合唱的女友们。她们也是一样的感受。只要我们凑在一起,就要说”合唱”。

一晃多少年。我与胡发云先生会面了。但我们的话题,不是”死于合唱”,而是死于癌症。我丧夫数载,他丧妻也近两年。由于亲人死于同样的绝症,我们的第一个话题便是病痛与死亡,也是一个反复的话题。

中年是最灰色的,如悠长的冬日,似飘落的雪花,胡先生比我坚强,他很快给亡妻写了长长的悼文,以寄托浓浓的哀思。悼文是用”伊妹儿”传过来的。我边读边哭,字里行间我听到了他的心碎声。文中,一段给病重妻子洗澡的细节,深深震动了我–

妻子说想洗个澡。胡先生跑了大半个武汉市,买来一个椭圆形的轻巧小浴缸,刚好可以放在病房里。他灌满热水,把妻子抱起来放进小浴缸,先用毛巾把锁骨处的输液接口裹严实,再一处一处给她轻轻擦洗。妻子自嘲地说:”我变得这么难看了。”胡先生笑着说:”我觉得不难看,那就是不难看。”然后又背诵了法国女作家杜拉斯那一句撼天动地的话–“与你年轻时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颜”。洗完后,他用了几乎整整一瓶护肤霜给妻子全身上下轻轻涂抹了一遍,肌肤立时就滋润鲜亮起来

写到这里,胡发云感叹道:”51年的生命。30年的相识。26年的夫妻。像一株自己种下的花儿,眼见了一个女人一生的美。这种美,只有种花人自己才真正看见的……哪怕凋萎,也看得见其中绵延不绝的风韵。就像家里那几束早已老去的山菊花和勿忘我。”泪落染树,血流染枝。这篇悼文,使我看到一种以生命的执著去完成的宿命式的神圣爱情。

窗外,太阳冷冷地照着,我心里一片悲哀。世间最坚韧、最脆弱的关系莫过于夫妻了。夫妻?有谁懂得什么是夫妻?小时候,父亲谈及罗隆基私人生括,曾说过这样一句:”在中国,懂得女人的男人不多;懂得男人的女人也不多。”我没见过胡先生的妻子,但我觉得他是懂得自己的妻子的,他是懂得女人的男人。

我是第二次婚姻了。二次婚姻的特点是婚前双方要把所有问题提前谈好,权衡的分量大于的砝码。所以,婚后我和丈夫的关系,平淡得像”独联体”–松散的联盟。一人一间屋,各干各的事,各看各的书,经济独立,社交独立。日子再平淡不过了。可是一旦他倒下,那平淡后面的东西突然显露出来,血淋淋的!我恍然大悟:他不是我的丈夫,他是我生命的全部。我哭泣着不断哀求医生:”救救他,用我的命换他的命!”两次昏死在他的病房。我第一次倒地,他大叫:”这儿不是医院,这是虎口。我俩不能都掉进来,你要逃出去!从明天起,不许你来看我。”第二次,他就只能用无比忧伤的眼睛望着我,望着我。

丈夫的病越来越重了,那时我刚好写完《忆张伯驹夫妇》的草稿。他挣扎着一天看一两页,还在稿子上面做记号。并吃力地说:”小愚,你写得比以前好多了。也还有很多问题,等我的病好了,我来给你改。”过了一个多月,丈夫大概知道已经没有为我修改文章的可能了。他把稿子从枕头底下抽出来还给我。说:”写吧,写吧。等我死了,你就成功了。”

一天,丈夫的气色还好。他坐起来拉着我的手说:”生老病死,是人生的四段。后三段都是苦,前面的生,也未必是乐。古人把立德、立功、立言视为人生的标准。小愚,对你来说,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你要活下去!这是你父亲当年的叮嘱,也是我的叮嘱。我不担心你的工作,只担心你的生活。你什么都不会呀。我死后,谁给你领工资?马桶坏了,谁给你修?灯绳断了,谁给你接?你一个人实在过不下去了,就再找一个男人吧!”我扑在他胸前,放声大哭。

“死”是结束;”老病”是处在生死之间;而半生半死,最是痛苦。我和他都是半生半死人。此后,丈夫连说话的气力都没有了,靠输液和”杜冷丁”活着。一个周日,他的两个孩子都来探视。预感到来日无多的他,流着眼泪要求孩子:”你们今后要照顾好章姨!答应我,答应我!”其声嘶哑,其情凄怆–死神来临之际,夫妻诀别之时,我临近花甲之年,懂得了爱情,也懂得了男人。清理他的遗物,我发现一个纸夹。那上面的每一张纸,丈夫用铅笔写着同样的一句话:今后最苦是小愚,今后最苦是小愚。

丈夫死在位于通州的北京胸科医院。他去世六载。六年来,我双脚不过四惠桥,两眼不看东方红。以往夫妻的共同节目如看大片、看球赛、写对联、下棋、听戏、散步,我全戒了。

我一直以为人生有两件东西是属于自己的,一是情感,二是健康。丈夫一步一回头的离去,使我猛然醒悟:这个世界原来是什么也抓不住的!我内心那份绝望的寂寞,从此与生命同在。只要活一天,它就在一日,很深,很细。

静泽第一次出远门,去的是云南,彼时是和姐姐一起。姐姐说,她有大学同学在那边,会负责接待。

姐姐的同学叫沈嘉沐。机场初见,他穿休闲的白棉布衬衫,浅蓝牛仔裤,背一只黄褐色摄影包,眉目清俊,气质斯文,让静泽忍不住想起”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诗句。

那年静泽十七岁,正是会为爱情蠢蠢欲动的年纪。饭桌上,看着姐姐对沈嘉沐那样风情地笑,心里就泛了酸。在他们热烈谈论同班同学中有几个已经结婚了时,她再也忍不住,蹦出一句:我姐也快结婚了。那一瞬间,她看到姐姐瞬间失去血色的脸,心里有隐约的快意。

静泽并没有瞎说。在老家,姐姐有个追求者叫刘黎明,在小镇上开工艺美术厂。姐姐大学毕业后扬言将留在城市永不回来,他依然痴心不改地孝顺着她们的母亲。

后来静泽母亲患上癌症,姐姐只好回乡来照顾。姐妹俩从小失去父亲,刘黎明的作用被凸显。母亲缠绵病榻几个月后撒手西去,又是他一手料理了丧葬事宜。甚至连她们的旅行费用,都是他掏的。

姐姐说,静泽几个月没笑过了,想带她出去散散心。所以她们来了云南。直到见到沈嘉沐,静泽才知道自己在姐姐的云南之行中充当了什么角色。她只是一枚棋子,一个幌子,一道障眼法。她觉得纠结,纠结到心里荆棘丛生,所以出手搞了次破坏。

不知是否静泽的话太具破坏效应,姐姐第二天就生起了病。高烧发到三十九() 度七。烧退之后又极虚弱,只得躺在旅馆床上休息。

静泽就由沈嘉沐陪同游玩,只是他一直心不在焉,静泽知道,他的心,都在姐姐身上。她悒郁难平,狠狠地跟公车售票员吵架,因为售票员不肯收她的硬币非要纸币。沈嘉沐来调解,她不依不饶,一直吵到人家跟她道歉。

事后,沈嘉沐忍不住调侃她:你真是一株仙人掌。静泽愣了下,问什么意思?沈嘉沐扑哧一下笑出声:浑身都是刺呀。静泽装作不经意地问了一句:那你喜欢仙人掌吗?沈嘉沐的微笑在唇角隐去,他答非所问地回了一句:我喜欢水仙。

姐姐的病在第三天好转了,沈嘉沐带她们去了丽江。在一家安静的小酒馆里,静泽喝了生平第一支啤酒。那酒有着很好听的名字–风花雪月。

姐姐喝多了,失态地手舞足蹈,人人侧目,静泽觉得窘,避去了洗手间。装修古雅的台盆边,一盆水仙正安静地开着花。她伸手摘下一朵,随后又一朵,最后几乎是带着报复性质地,把所有的花都掐了。等她从洗手间出来,酒吧里已经不见了姐姐和沈嘉沐。她慌张地跑出去找,在酒吧门口大树的阴影里,看到两个激烈拥吻的身影。

她独自在古城四通八达的巷道里漫游。两侧的酒馆里,旅人们斗歌的声音此起彼落。是狂欢的盛世布景,静泽却感到无边寂寞。酒意袭上身来,她闯入一间虚掩着门的小院,趴在院中的小木桌上睡着了。等到她被发现的时候,整个人,已经烧得神志不清,医院里打了两天吊针才恢复过来。

姐姐回去之后,就跟刘黎明结了婚。云南之行,并没有改变些什么。生活的水流,依然有它固执的流向。后来听姐姐说,那晚为了寻找失踪的静泽,她和沈嘉沐两个人差不多把整条四方街翻了过来。静泽在心里冷笑:会吗?可能吗?你们一夜春宵都来不及。

关于那一夜的真实内容,已经无从考据,它只能缄默在当事人的嘴巴里。但不可否认的是,姐妹俩,因着一趟云南之行,各自生了一场病,为同一个男人生出了罅隙。

三年后,静泽在杭州上大学。同寝室的女生都不甘寂寞地谈起校园恋爱,唯独她心如止水。

当然只是表象。只有她自己知道,那个叫沈嘉沐的男子,就像一丛浮草出没心湖,影影绰绰,却经常会让她蓦然失措。

明知再见已是妄念,但在室友们提议假期一起出去旅行时,她还是极力主张去云南。买的是火车票,快到昆明时,一个同学-的车票不见了。这意味着出站时不但要补票,说不定还要罚款。对穷学生来讲,这不是小数目。

年少时,她住在他的隔壁。她从小就喜欢他,整天黏着他、追着他。彼时,他是个黄毛小子,她是他不屑的臭丫头。乡下的桃花开了又落,她对他的心却如竹子一样,一直青着。尽管她比他小三岁,他吵她骂她,把她带给他的吃食扔掉,与顽皮的男孩子一起欺负她。

她长得不漂亮,学习也不好,她把心思都用来讨好他。他的母亲常年有病,她就跑到他家里,洗衣做饭,聊天更衣,侍候他的母亲。那时,她就期望可以成为他的妻子。

他是骄傲和优秀的,他看不上她的贫穷和灰暗,他的志向在远方。他愤怒地把她赶出他的家门,向所有人宣布,他永远都不会娶她。

那些金子般的眼泪,滚滚落下,狠狠地砸在泥土上。她再也没有找过他。

后来,() 他考上了大学,去了外地。顺利地毕业,留到省城,结婚,生子,辗转调动,离婚。一恍惚,二十年岁月就那样过去了。或许,谁都会以为,当年的那个野丫头,和他再也没有任何瓜葛了。一个是知名大学教授,一个是嫁给他人的粗鄙乡下村妇。寂寞时,他也会想起年少荒唐,辜负了她对他的好。

偶然的机会,极其偶然,他在学校门口遇到了她。双方,都莫名的惊诧,仿佛岁月从来没有离开过。她比以前温婉了很多,身上呈现着知性女人的气质。是的,她并没有成为村妇。当年的羞耻,让她奋发图强,最终离开了那个村落。

他在B城工作的时候,她在B城上学;他在C城当科长的时候,她在C城小学做老师;他在D城培训考察的时候,她又在D城度假,她小姨是D城人;他在E城开会的时候,她又在E城读研;后来,他回到了A城,在大学从行政到教授,她在他学校对面的研究院工作。他和她是那个年代,他们村落里走出来仅有的两大学生。

命运似乎和他们开了一个玩笑,她一直在他的附近,一墙之隔,他们一直不知道。近在咫尺,也远似天涯。墙是岁月,墙是命运,墙也是人心,隔开的不仅是爱情,还有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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