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相守的舞伴 – 女娲之爱

一生相守的舞伴

(作者:鲁瓜)

有一段时间,他们是世界上最默契的舞伴。他一个眼神,她就知道该把动作做到哪里,是将头倚上他的胸膛,还是把下巴搁进他的臂弯。那时他们还在跳民族舞,他穿着对襟的羊皮短袄,她扮成美丽的山野少女,布景是一片开满鲜花的草地。舞台上,她几乎可以闻到草的芬芳。

学校里有一个文娱小组,他和她都是小组成员。一开始多是合唱或表演唱,舞蹈类节目很少。到了年底,学校要排演一场大型舞蹈去市里演出。这需要男孩女孩自愿结合到一起,彼此成为对方的舞伴。结合到最后,女孩子只剩下她。那时她并不漂亮,就像一只永远成不了白天鹅的丑小鸭。她站在那里,眼泪挂在眼眶,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他走过来,大方地拉起她的手,说,如果你需要一个舞伴,如果你愿意……她当然愿意,她怎么能不愿意呢?他高大英俊,他是所有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

于是她接触到了舞蹈。一开始她什么都不懂,他不厌其烦地教她。他是学校里舞跳得最棒的男生,他和她近在咫尺,她莫名其妙地脸红心跳。他们排练了不到一个月,就登上了市里的舞台,却是惊人的默契。有同学开玩笑说,你们真是天生的一对。她再一次红了脸,他却只是笑笑。

她就这样狂热地爱上了舞蹈。现在想来,也许那时她爱上的,其实是他。他和她成了学校里固定的组合,舞台上,他们光芒四射。

毕业后他们一起留在县城,一起参加了工作。他们不再跳舞,舞蹈对他们来说,也许只是学生时代的一个片断,或者是一种经历。每天他站在车间的车床旁边,满手油污,她则坐在一台缝纫机旁,把轮子蹬得飞转。他从来不和她谈起曾经的舞蹈,他认为眼前的生活远比舞蹈重要和客观。她却不。她总是以为自己应该属于五光十色的绚丽舞台而不是充满噪音的服装厂车间。她认为自己应该穿着漂亮的衣裙,在舞台上翩翩起舞。有人将鲜花抛上台来,台下掌声四起……

她跟他提起她的想法,他想了想,说,我们可以参加县里的舞蹈俱乐部。她问,你不是不想再跳舞了吗?他说,如果你需要一个舞伴,如果你愿意……她当然愿意,她怎么能不愿意呢?她知道那个俱乐部除了可以学习民族舞,还可以学习国标舞。她在电视上看过国标舞,她认为,那也许是她真正的兴趣所在。

俱乐部是一个民间组织,不仅缺少必要的设施,地点也非常偏僻。每个星期天,他都会骑着自行车,驮着她,赶很远的路过来,等回去时,已是黄昏。他们反反复复排练着同一个舞蹈,他穿着对襟的羊皮小袄,她扮成怀春的妙龄少女。布景是一片开满鲜花的草原,那是俱乐部里唯一的布景。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要排练这个舞蹈。俱乐部不是学校,他们甚至不会有演出的机会。

两个月后他们开始学习国际标准舞。教国标的老师很忙,只能挑选几个有潜质的学生来教。那天他骑着自行车,驮着她,忐忑不安地来到俱乐部,又忐忑不安地盼望着老师能够将他们挑中。结果一切如愿以偿,老师真的挑中了他们。那天他们在一个小酒馆里举杯相庆,两个人兴奋得满脸通红。

以后的日子紧张并且快乐。每天晚上,他们都要跟着老师的动作练到很晚。她进步神速,老师说她生来就应该属于舞蹈,属于舞台。这句话让她备受鼓舞,练习更加勤奋。半年以后,她的国标在县城里已是无人可及。

他一直是她的舞伴。不管是华尔兹,探戈,桑巴,还是伦巴……可是现在,他的表现竟是那样笨拙。的确是这样,如果说现在她是一只白天鹅,他充其量只是一只可笑的鸭子。也许在以前,在学校里,他就是这样笨拙吧?只不过那时两个人都同样笨拙。同样笨拙,配合就有了默契。现在她突然变得优秀,她认为,他已经跟不上她的舞步。

那天老师与她长谈。老师说如果你想继续进步,就必须离开这里去省城。那里有一个高级舞蹈培训班,那里的老师和我很熟。她想了想,说,可以。老师说还有一点很重要,你去了省城以后,必须另找一位舞伴。你现在的舞伴会拖累你。她问难道他不会进步?老师说他也许会进步,可是他的进步会非常慢。换句话说,如果你生来就属于舞蹈,那么他就属于误入歧途。她说可是他在学校里跳得那么好。老师说这是两回事。你认为那时你们还能叫舞蹈吗?她无言以对。的确,那时他们根本算不上舞蹈。现在回想起来,那更像某一套广播体操。

她把老师的话说给他听,她认为他会非常沮丧。让她想不到的是,他竟表现得异常兴奋。他问老师真这么说?她说是。他说那你就去啊!将来你到全国各地演出,到世界各地参加比赛,多好!她问那你呢?他说既然我不是这块料,我就继续和我的车床跳舞吧!她有些感动,轻轻地拥抱他。他坐着不动,竟有些拘谨。他知道她不久就可以成名,这毫无疑问,就像他相信他们的爱情。

可是如果她参加那个培训班,就不得不放弃现在的工作。连生活都成了问题,谈何追求艺术?他安慰她说,不用怕,我们先去,总会有办法的。她愣住,我们?是我们,他说,尽管我不再是你的舞伴,但我会陪你一起去。

他们一起去了省城,在那个老师的极力推荐下,培训班接纳了她。她果然进步神速,半个月后就有了专业舞蹈演员的样子。舞伴当然不是他,他只是负责每天两次用自行车接送她。他们租住在一处非常简陋的房子里,尽管两个人省吃俭用,可是带去的那点钱仍然慢慢接近告罄。他们都知道,假如再不想办法的话,她只能打道回府。为了她,他找过工作,可是在人生地不熟的省城,哪怕找份薪水很低的工作也不容易。到最后她几乎要放弃了。

那天他蹬回来一辆旧三轮车。他告诉她,三轮车是买来的,尽管旧,拉客没问题。她问你想用这辆三轮车拉客?他说有什么不可以吗?我这几天天天在火车站那边转,我看到好几个用三轮车拉客的外地民工。一天下来,能赚不少呢!她问他这行吗?他说怎么不行呢?眼尖些,腿快些,准行!尽管他的表情非常轻松,可是她知道,车站管理很严,想在管理人员的眼皮底下拉客赚钱,这并不容易。

可是他做到了。每天,他用三轮车送她去培训班进行舞蹈训练,然后去车站拉客赚钱,到黄昏时,再去培训班接她回来。那时她已经成了培训班里最出色的学生,她的舞伴,只能是她的老师。那是一位高大英俊的独身男人,在舞蹈界有着很高的声誉和名望。舞伴温文尔雅,英俊逼人。他们配合得很默契,很开心。别人开玩笑说他们才是天生的一对,她不知道那些人是指他们的舞蹈,还是其他。有时舞伴向她微笑,她的心就怦怦地跳上一阵子。后来他们一起去参加市里的比赛,果然得了大奖。她感觉自己似乎离不开这个舞伴了,她有一种背叛的感觉。

那天黄昏时,突然下起大雨。天气非常阴冷,练功房里却温暖适人。他们在练习伦巴,两个人都热出一身汗。突然她想起蹬三轮车的他,她说他该来了,我得回了。舞伴问这么大的雨,他会按时来接你吗?她推开舞伴,走到窗口,() 就看见了他。雨中的他深弓着腰,身上披一件雨衣,正吃力地蹬着三轮车往这边赶。他并不强壮,在雨中愈发显得可怜和瘦小。她冲下楼,他正好到了门口。他指指车,笑着说,请上车。然后脱下雨衣,将她仔细裹紧。看着他完全暴露在雨中的背影,她有些心酸和感动。她想,也许他也应该属于这个舞台,只是为了她,才把舞台交给这辆旧三轮车和火车站前的某个角落。

他一边蹬着三轮车一边唱歌:拉妹子拉,拉妹子拉……她笑了。是的,在雨中,他把她拉回了家–不仅是身体,还有心。

她的舞伴一直是那位老师。他仅仅是她的舞伴,他们也仅仅是配合默契的舞伴和无话不谈的朋友。他们一起到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地参加比赛和演出,她果真成了大名鼎鼎的明星。可是她知道,她还有一位非常重要的舞伴–那是他。

所以,那天她问他,如果你需要一个舞伴,如果你愿意……他不解地问,舞伴?她说是,舞伴。生活中的舞伴,一生一世的舞伴……我们,结婚吧。他盯着她看了很久,紧紧地握了她的手。他当然愿意,他怎么能不愿意呢?他是那么爱她,为了她,他宁愿舍弃工作,宁愿放弃心里喜欢嘴上却不说的舞蹈,宁愿天天守着一辆破三轮车风里来雨里去。他愿意为她做一切事情,他怎么会不愿意呢?

……她常常天南海北地跑,可是只要回来,她都会第一时间赶回家。没事时,她就放起音乐,和他在客厅里跳舞。当然,他仍然很笨拙。可是他们非常投入和认真,就像多年前一样。他一个眼神,她就知道该把动作做到哪里,是把头倚上他的胸膛,还是把下巴搁进他的臂弯……不仅如此,他们似乎时时刻刻都在舞蹈:他挥舞着炒勺,看她一眼,她就把切好的菜倒进锅里;她拖着地板,冲他点点头,他就把旁边的椅子挪开;他和她走在大街上,他回头笑笑,她的手就会插进他的臂弯……她终于理解,其实最美的最华丽的舞蹈,就是最默契最平淡的生活……

她常常说,那个深深爱着你的人,无疑是你可以一生相守的舞伴。那是对你、对你的爱情的最高奖赏,你无法拒绝。

(作者:雪小婵)

我开她玩笑,怎么像孙悟空?变得这么快,我都怕自己会爱上你,因为我理想的爱人,就是你这种样子。

我第一次见到海妮的时候,她穿六个洞的牛仔裤,上面挂着许多流苏,上衣是紧身的小黑衫,头发长到腰际,她正坐在一群男人中间,和他们喷云吐雾地吸烟。然后她放肆地哈哈大笑,笑的时候露出两颗虎牙,有点像巩俐() ,但比巩俐年轻多了,眼角眉梢全是风情,这样的女子,一看就是大众情人,谁都会喜欢,因为很多时候她是个中性人,和男人女人都能玩到一块。

那群人中有我的朋友,他叫我,嗨,名记(妓),快过来喝一杯。我过去,海妮抬起头来看我,是记(妓)啊!其他人就哄笑了起来。我想这小女子真是大胆。什么话都敢说。她又说,不至于是娱记吧?我最怕娱记。

你又不是明星,怕什么娱记,纵然有绯闻也不会有人感兴趣,我淡淡地说。我早晚会成明星的。她吐了一口烟雾。我知道,这小女子有成为明星的资本,只是太狂,不知道一个女子想成为明星的代价是什么。

就那么认识了海妮。偶尔打一两个电话,我一天到晚跑稿子,没有时间谈恋爱,就是谈恋爱,也不会和她,因为很多男人喜欢她,况且听说她十五岁就谈恋爱,更要命的是她无业,只在社会上瞎混,有时做电台的主持,有时去歌厅唱歌,有时去酒巴做调酒师,我真怕她有一天会做了小姐或男人的二奶,但与我何干?我们不过萍水相逢,和这样的女人爱了可真危险。

所以,总是淡淡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她打电话来约出去和朋友蹦极,我说算了吧,我年纪大了,不像年轻人那么一不怕苦二不怕死,我都二十八了,你们才二十二、三岁,咱们不是同一时代的人。我至少还看过小人书。

海妮笑我心态太老。然后说要教我怎么变坏。总之,她说,现在,流行的就是坏,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女人不坏,男人呢?她问。我说,也不爱。她就笑得喘不过气来说我真可爱。

我无心和这美丽的坏女人恋战,我的目标是找一个温柔可人结婚,爸说他二十八岁的时候我都会打酱油了,不明白我们这一代人怎么会这样,好像结婚是犯罪一样,就是懒得结婚。懒得结婚,因为没有爱情。小鲽走了以后,再爱别人很难,那么爱情至上的人都选择了背叛,还让我怎么相信爱?所以,基本上,动什么不动感情。

所以,像海妮这样的坏女孩子,不可能让我动了心。况且我们有代沟,她们穿肚兜街上乱逛,说章子怡穿的也是这个,春光乍泄的,多性感啊,我不能接受,我喜欢的还是古典美女,比如长发白裙,头发黑又亮,而不是染成乱七八糟的颜色,让人以为到了花花世界。

但海妮又来电话,说一定要我去,很多老友都在那里,因为我的生日。一定要来啊,如果不来,和你绝交。倒不是怕她和我绝交,只是好久没有和大家在一起,一个人慢慢呆独了,整天不是写稿子就是挂在网上,海妮说我快成外星人了,真没见过我这么守得住寂寞的人。

只为这句话,我觉得她是知音,于是去给她过生日,到商场给她买了一瓶香水,女人都是喜欢香水的,闻香识女人,大概她会喜欢这种清新的木材香吧。

见我来了,海妮很雀跃,说自从认识我总在留意报纸,看到马革的名字就想到我,居然也做了半个读报人,我说谢谢。内心有一丝感动,但她太招摇,穿了露脐装,眼角下面贴了一颗像眼泪的钻石,耳环居然七只,左面三个,右面四个,眼影是金色的,脚上是银灰色的指油,手里是七星牌子的香烟,嘴里偶尔杂着一两句英语,完全的新新人类。

我把香水给她,生日快乐。我说。她惊喜地接过去,你怎么知道我用这个牌子的香水?我笑,巧合吧。

众人哄她,让她讲新恋情。海妮的恋情好像天气预报,每天和每天是不相同的,上个星期,我听说她和一个广告男人在一起,上个月,还是一个香港大款,真是朝夕变化。她说被一个画家猛追,那个画家是最爱毕加索的,我冷笑,大概也和毕加索一样有无数情人吧,大概和女人做爱才会有灵感吧。海妮拍我肩膀,让你说对了,所以,我毫不犹豫地将他开除了,从此不和所谓的艺术家打交道,他们哪叫艺术,简直就是流氓。

(作者:蔡成)

没有繁文缛节,松山健一和李阿秀上演文学作品里偶现的一见钟情。

松山死于松山–前一个松山是人名,后一个松山是地名。松山死时,怀里揣着3封信和1张黑白照片。56年后,松山的遗物抵达李阿秀的手上。李阿秀捧着共有9个弹孔,布满发黑的斑斑血迹的遗物,没泪,只反反复复说:”看到这些,我就看到了松山,我就回到了昨天。”

昨天?确实就在”昨天”,祖籍中国广东的17岁的李阿秀和堂姐去达尔文港,认识了来自日本京都府的松山健一。

堂姐快结婚了,在悉尼开杂货店的祖父答应赠她一条珍珠项链。堂姐提要求:一,我要自己去澳北海岸选购珍珠;二,我要自己确定珠宝加工店。

船在海上起伏,李阿秀的眼睛瞪得溜圆。精美的珍珠竟如此得来?采捞工一个猛子扎进深海,赤手空拳捞出一个个珠贝,再从贝壳里剥离出一颗颗晶莹剔透的珍珠。船主指着攀援船帮而上的壮实小伙骄傲地说:”松山,整个达尔文港最勇敢,技术最高超的珍珠采捞工人。”

松山上船,在绑在腰间的网兜里一掏,掏出一捧珠贝;轻轻一扣,贝壳一分为二;大拇指一推……转眼,手掌上已是一片灿烂。

堂姐惊喜尖叫:”哇,好大,好亮。”李阿秀也”啊”一声,没词儿了,却扯下扎头发的丝巾,嘴里吸着寒气走向松山。松山瞅瞅丝巾,瞟一眼自己的右胳膊,好长一条口子,血渗得凶。松山微笑:”蹭破点皮,常有的事。”抬头看李阿秀,李阿秀的头发去了丝巾的束缚,海风吹拂,一缕黑丝遮面,精致的脸蛋便烟雾蒙蒙了。

松山逐个捏着珍珠对着阳光眯眼打量,最后拣一枚放在李阿秀手心:”送你。”

珍珠大如葡萄。

没有繁文缛节,松山健一和李阿秀上演文学作品里偶现的一见钟情。

祖父第一个反对。这位早年从广东高州漂洋过海流落澳洲的中国农民,曾在昆士兰种菜为生,后拥有足以和三个同乡合资购买一家小农场的资本。但几番洽谈即将拍板前,农场被一户日本家族高价横刀夺爱。时过多年,祖父仍耿耿于怀,怒吼:”你知道抢去我们农场的日本家族叫什么吗?他们叫松山。”

父亲第二个反对:”阿秀,你知道不,小日本正欺负咱中国,日本人一个个都骑到咱中国人头上拉屎拉尿了,你还叫着喊着去嫁日本人,你这不是卖国贼吗?你这不是成心将咱们李家的脸丢尽吗……”

李阿秀想对祖父说,日本的姓氏虽稀稀落落,但她的松山健一未必跟半路杀出”劫走”小农场的松山家族有瓜葛。但李阿秀终究没动嘴。20世纪三十年代,即便走出国门的中国家庭,旧传统依旧坚固,年岁越长越权威,晚辈哪能挑战?

李阿秀又想与父亲理论。爱一个人而嫁给他,与上纲上线的”卖国贼”丝毫不沾边,更别提丢李家的脸了。可她照样选择了沉默。父亲生于澳大利亚,仅被祖父送回中国广东() 乡下读了3年私塾,但父亲开口闭口只以中国为祖国,对日本霸东三省,攻卢沟桥,战上海……步步紧逼欲奴役整个中国早怒火冲天。

莫须有的”家仇”,遥远的”国恨”,没能冷却李阿秀心底的火焰,她默默打点行装。母亲偷偷将一团东西摁进女儿的行李,嘴未张,眼先红:”秀,拿去,莫声张,妈的旧首饰,去换点钱……”顿顿,叮嘱,”秀,我们客家女人,爱一个人,就一生一世跟随他,不因贫穷,疾病而离弃,不因地位权势而三心二意……”

李阿秀与松山健一结婚了,没嘉宾,缺喜宴,他俩安家在达尔文港一处简陋陈旧的寮屋。那是1939年9月。此时,在东方,日本侵略军正与中国国民党薛岳兵团激战长沙。在西方,希特勒的德军势如破竹,闪电入侵波兰,挥舞屠刀实施种族灭绝政策。可新婚的小两口将枪林弹雨的世界通通忽略不计了,眼里只有甜蜜。

半年后,李阿秀怀孕。可惜欢庆的心情还没享透,哀愁已铺天盖地奔来。松山说:”阿秀,我必须回国,帝国需要我去报效,天皇需要我去尽忠。”达尔文港原有2700多名日本籍珍珠采捞工人,松山是最后离开的20多人之一。

登船,牵手两依依。松山忧戚,劝阿秀:”你回到父母身边去吧。”阿秀垂泪,摇头。李阿秀心里反复念叨的,口里默默咀嚼的,是同一句话:”我等着你回来,等着你回来……”

松山一去,杳无音讯。阿秀给日本写信,信亦如黄鹤一去不返。李阿秀抚摸着愈来愈隆起的肚皮,唯有心慌慌。孩子终究落地,取名松山健二–松山离去时嘱咐:”如果生男孩,就取名松山健二,如果是女孩,就叫松山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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