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女人都有最善良的部位 – 女娲之爱

每个女人都有最善良的部位

(作者:任大小姐)

她只是在一开始就剪断了胶片,把他独自一人晾在了台上,她坐在台下,抱紧那只杯子,她的眼睛在说,没有开始,也就没有结束……

我想见你

秦颂喜欢拆信,不喜欢看信。拆的动作似乎宣泄着一点破坏欲,就像他常放的那些肆意个性的音乐,他喜欢那种神经被节奏和音符割裂的感觉,那种尖锐排山倒海,会在刹那间穿透他的思维,心底空灵一片。

秦颂坚持要按他自己的风格来做这档”舞甲天下”,放一些深奥另类的舞曲。虽然一开始他不断被台长指责:这不是你秦颂的自留地!

秦颂笑笑,依然我行我素。那当然不是他的自留地,只是他的乌托邦。

他的乌托邦在三个月后脱颖而出,台长的脸色变得十分好看,对他常常迟到早退的事也不那么计较了,还在会上表扬他,说个性是节目生() 存的根本,大家要向秦颂学习。秦颂低头坐在会议桌下拆信,一封又一封,那些或潦草或稚嫩的字迹在他面前滑过,大部分被丢进他脚下的纸篓。

所以,如果你要给电台主持写信,也只能以凭个性以求胜出。比如美姬的信,每次秦颂都会留下。不一定在节目中诵读,但秦颂会按她的心愿播一些他喜欢她也喜欢的曲目。她的字很漂亮,温婉而不失大气,灰色的信笺,不像别人那样倾诉对他的仰慕,只是跟他谈音乐,偶尔写一点她自己的生活,只言片语,简洁且跳跃。秦颂从不回信,但慢慢受她感染,会在节目中零星地讲述自己。似是一种下意识的回应。

三个月后秦颂第一次回信给她,说,我想见你。

谁可以给我一个月光宝盒

应澜开始给秦颂写信,用E-mail。她说,我是美姬的房客。在医院,我们见过面。

秦颂回信了。哦,我记得你。

他不肯透露他的忧伤。

那天的美姬很雀跃,她跑来对应澜说,他回信了,他终于回信了,他要见我。应澜笑着拍拍她的脸,看她一件一件地试衣服,脸上有流光溢彩的幸福,应澜心头有忧伤一闪而过。后来她觉得这忧伤很不祥,美姬那么美好,理应有幸福的际遇,她不该有那种嫉妒的念头。

美姬拥抱了她,说应澜你真好,我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才好。应澜刮一下美姬的鼻子,笑笑,她知道美姬明白她眼中的含义,她们之间,不需要感谢。

美姬欢欢喜喜地去了。

傍晚时分有警察来敲门,请问,这里是曾美姬家吗?你是她的家人吧?她因车祸遇难,现在在医院。

她看到美姬安详地躺着,妆容依然完好,像是睡美人那样。秦颂坐在美姬身边,握着她的手,一直望着她,应澜到来,他只无言地抬头望了她一眼,仍低头去看美姬。那看似寻常的一眼,却令应澜心痛异常,她看到他眼里的伤,很深很深。

秦颂在后来的一次节目中播放了所有美姬喜欢的歌,他在电波中说爱情在他身畔翩若惊鸿,然后成为永恒,他诉说着一些破碎的心痛,他说谁可以给我一个月光宝盒,我愿意付出我最完美的声音。

从来没有如果

秦颂开始喜欢收集杯子。

在与美姬见面之前,他买过一只水晶杯,磨砂,裂纹遍布,杯身的样子是女性胴体。他想,美姬一定会喜欢。

美姬在给他的信中提过,她的屋子里有一整面墙,放满了杯子。这令他十分神往。

美姬很高贵,很美丽。虽然少了一点他想象中的冷漠和倨傲,但他还是一下子爱上了她。他想这样真好,她有神秘深刻的内涵,还有温柔亲和的外表,真是完美。他们坐在咖啡馆临窗的位子上,隔着桌子,秦颂把那个杯子递给她。

美姬有些意外,秦颂注意到她的眼睛变得很亮,她身畔有墨绿的落地窗幔,她穿米色的裙子,肌肤胜雪。他们微笑对视,一时都有些陶醉。接着他说,我记得你说过,你最喜欢墨绿色。美姬似是一怔,他有些后悔自己这么快开口打破她的陶醉。她说,是呀,你都记得。说着低头,很娇羞的样子。

后来,在街上的时候,他过马路买东西,叫美姬在原地等他。他付钱的时候听到身后有杯子打碎的声音。

这些场景,连同那些信,就是美姬留给他的全部。这个完美的人儿像那只水晶杯一样轻易碎裂。他很后悔,如果自己不过马路买东西,如果自己不送水晶杯给她,结局是否会不同?他还很怨恨,上天既然要让他遇见完美的她,为什么又要轻易夺走?

收到应澜的信时他朦胧地想起她的样子,麦色的肌肤,轮廓分明的脸,不化妆。在医院,她很安静地看着他和美姬。

他回信给她,我想看看美姬的住处,想看看她那一整面墙的杯子。

杯子不能轻易送人

美姬的父母同意让应澜继续租住下去,老人的脸上有令人窒息的绝望,所有的安慰在绝望面前都是多余的。应澜什么也做不了,只能默默地送他们返乡。

应澜的生活一如往常。大多数时候她呆在屋里,开着音乐,收拾屋子,写作,偶尔下厨。每天下午五点,她一定会听秦颂的节目,他的声线暧昧冷漠,却有一种温暖的张力,随着那些音乐一起,撑满了应澜的整个屋子。

(作者:任大小姐)

几个月前的一天,美姬在这个钟点推门进来,说,呀,这个男人是谁?他的声音真完美!后来美姬买了一个小小的收音机,那样,即使她不能按时回来,也可以在路上听秦颂的声音。

根据杨远的要求,每周应澜会去他那儿一两次,有时候连着去几天。他用如水的目光望着她,她默默地褪去自己的衣裳。

美姬是个很招人喜欢的女孩,有很多男孩子约她。不过应澜从不过问她的事,不问她的过去,也不问她的行踪。她调皮可爱,会在应澜煲汤的时候从背后搂住她,偶尔送丝巾发夹给她。

美姬每期都会买时报看,那上面有应澜的专栏,但美姬答应了应澜守口如瓶,从来不曾跟身边的任何人提起。这友谊总让应澜心生感激,虽然她从来不说。

第一次见到秦颂的时候,美姬在台下握住应澜的手,应澜,我喜欢他。我要让他喜欢我。你帮我好吗?应澜怔了一下,点头。

应澜拒绝了秦颂要来看美姬那些东西的要求。秦颂回信,要怎样才可以?要不,我送你一个杯子?点击发送的时候他把玩着那只水晶杯,那是美姬去世后他重买回来的,和已经碎掉的那个,一模一样。她说,不。杯子不能轻易送人,那代表着,一辈子。

这句话让秦颂怔住,她说话的口气,太像美姬。一种秦颂不愿面对的猜测在他心头升起,他有些颤抖地敲打键盘,你是美姬?你才是美姬?

他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他找到美姬的住处,敲门,无人应声。如此几次,他始终没能得见那个麦色肌肤的女孩。是的,她的目光很冷淡,秦颂想起在医院的那一幕,只有这样的女孩,才能写出那样的信来。

但他知道自己确实越来越迫切地想要了解她。她回信了,我不是美姬。他不死心,你写信的口气,我认得。她说,也许我们相像。他很固执,让我见你,看你们有哪些相像,我要看你们的杯子。她说,那些杯子,早已不在了。或者,根本是杜撰。他说,那也不要紧,我已经买了不少杯子,用不了多久,就可以放满一面墙。

他没想到会在”深蓝”遇见她。她穿了墨绿色的吊带装,化了浓艳的妆,和所有在酒吧买醉的女子没什么不同,他几乎认不出她。

他忽然想起,他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她给他的信,从来没有称呼,也没有落款。

他走上去,说,Hi。她抬眼看他,不说话。酒吧里漂浮着暧昧的空气,酒保看他的眼神也是,这样的场所,陌生的男女从搭讪开始一段故事,司空见惯。

她是个哑巴

他没想到她会忽然吻他,他送她到楼下,沉默了整晚的她忽然回过身来,阴暗的路灯下,她的脸有着雕塑般的轮廓,然后忽然踮起脚尖吻他。他脑中忽然一片空灵,类似于他播放那些音乐时的感觉。她唇齿幽香,身体柔软。

回去后他细细回味着她的吻,忽然有一点心疼。她太需要人疼。他把那个水晶杯包好,再订了束百合,叫花店一并送到她那里,附了一张卡片,我要给你一辈子。

两天后他收到一封信,信封上柔美而不失大气的字迹令他微笑,他的美姬,回来了。

依旧是灰色的信笺,简洁的句子。

没有人可以负载一个完美的使命,所以我注定要继续孤独。你已拥有最完美的回忆,别贪心,月光宝盒从来不是吉物。落款是应澜。

他跳起来跑去她的住处。怎么敲也不开。邻居老头很不耐烦地告诉他,昨天搬家,都搬走了!

他接连几晚在”深蓝”等她,但她没有出现,他终于忍不住问酒保,你还记得那个女孩吗?那晚跟我一起坐了一整夜的女孩?酒保笑笑说,她是个哑巴,你大概不知道吧?所有找她搭话的男人都不知道。秦颂怔住。

对不起,非卖品

他给她发电邮,很多人说我的声音是完美,我想,那是为了弥补你的缺憾。真的,那不重要。我们用文字,就足以沟通。

她没有回信。

( )

秦颂继续寻找着她。他默念她的名字,应澜,应澜,觉得似曾相识。然后他在时报上看到她的专栏,专栏的名字叫风生水起,作者应澜。那篇文章的题目是,一辈子。

应澜用他熟悉的笔调写道:”我曾经有很多杯子,摆满了整整一面墙,有自己买的,自己做的,也有亦非送的。他说他要给我一辈子。后来那面墙整个地翻倒,破碎,我光着脚从那些碎片上走过,他眼中的漠然如利剑穿透我的身体,铸成我终身不愈的伤。我穿了墨绿的裙子,坐在路边,用裙子擦拭脚底的伤口,我的裙子刹那间与黑夜溶为一色……”她说这是她的最后一篇专栏,因为她再次收到了一个杯子,所以她要离开了,她会好好保管它,让它始终完好如初。

有同事凑过来看,哦,她要嫁人啦?只有秦颂知道不是。她只是在一开始就剪断了胶片,把他独自一人晾在了台上,她坐在台下,抱紧那只杯子,她的眼睛在说,没有开始,也就没有结束。

他再写电邮给她:无论你有着怎样的过去和现在,我都希望与你共享将来。我要给你勇气。

依然没有回音。

那天,路过文化宫的时候他再次看见了她,确切地说,是她的画。一张大幅广告,她的胴体在白纱下若隐若现,旁书”杨远个人画展”。

整个展厅有一半都是她,有一幅叫《完美》的,她伏在地上,伸手触向他送她的那只水晶杯,她的神情努力却绝望,她的指尖终于没碰到那杯子。他长久地驻足在这幅画前,几欲落泪。他想他明白了她的执意离去,完美看似触手可及,却往往轻易破碎。

杨远走上前来,先生,这幅是非卖品。

秦颂一直站在那里,来来往往的观众只是背景。美姬,和她,还有他自己,河流一样地电影一样地时光一样地,从很远的地方,款款而来,然后经过了他,依然向前。他突然想,每个女人都有最善良的部位,她们也一样。只是她们都像一只杯子,她们都没有给他荣幸让他捧在手里,而是选择了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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