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一种爱,在瓶中 – 女娲之爱

养一种爱,在瓶中

(作者:积雪草)

每天上班等车的街边,不知什么时候开了一家修鞋的小店,不大,6平方米左右的样子。店主是一对中年夫妻,男人纯朴憨厚,说话时,脸上是谦恭讨好的表情。女人灵巧勤快,看着过往行人的脚下,招揽生意。

小店说不上干净,杂七杂八的零碎东西堆了一地,还有一些要修的鞋,装在塑料袋里,挂得墙上到处都是,显得很凌乱、很拥挤。倒是旁边一个小方几上,有一个细颈的玻璃花瓶,瓶颈处系着淡黄色的蝴蝶结,在阳光下显得玲珑剔透、雍容华贵,是修鞋店里最耀眼的风景。

瓶子里插着一枝亭亭玉立的红玫瑰,在又小又暗的鞋店里,显得明艳照人,过往路人不停地侧目–看不出这个乡下进城打工的男人,竟然有这样的浪漫情怀。

女人把脸贴在丝绒一般柔软的玫瑰上,深深地嗅了一口,然后娇嗔地问男人,你刚才不是说上厕所吗?说吧,花了多少钱买的这枝玫瑰?男人吭哧了半天才说,前几天,旁边那家饭店开业,人家送了很多花篮,我瞅着都残了,想着他们也不会介意,所以从上面摘下一枝拿回来。女人的声音陡然提高了很多,你编吧!进了城,没有学好,倒学会撒谎了。女人的语气很凌锐,但脸上的线条却很柔和。很显然,她只是嘴上生气了,心里却() 没有生气。她不转眼地看着男人,等他的答案。

男人磨蹭了半天,小声唧哝,人家都说今天是情人节,所以我花了10元钱买了这枝花送给你。女人笑了,用手指戳男人的额头,你呀,还学会乱花钱了。我们要把所有的钱都积攒起来,回乡下盖楼房。男人红着脸,不好意思地笑了,不就一枝花儿吗?影响不了你盖楼房,你闻闻,挺香的。

我猛然想起,今天是西方的情人节,都市里流行的爱情节,每日行色匆匆,居然忘记了。

鞋店里玻璃花瓶中的花儿常换,有时候是一束三色堇,有时候是一束火红的鸡冠花,有时候是几片不知哪里采来的叫不上名字的嫩叶。

有一次,我甚至看到花瓶里插的是一株碧绿的芹菜,不由得感叹,真能别出心裁,是为了招揽顾客吗?

春天,修鞋店的男人,会给花瓶里换上甜香如蜜的槐树花,一串串,白色的,粉色的,像小灯笼一样。夏天,男人会给花瓶里换上粉红色的合欢花,叶子像含羞草一样,到了夜晚就会卷起来。秋天,修鞋店的男人会给花瓶里换上白色或黄色的小雏菊,一朵一朵,仰起小小的脸。

我认定女人是个爱花儿的人,每次路过街口的修鞋店,都忍不住往里面瞅上几眼,看看花瓶里又换了什么花儿,看看男人受到女人抢白后的憨厚和不知所措,看看女人娇柔甜蜜笑得弯弯的眉眼。

转眼,冬天来了,街边的草枯了,花谢了,北方到处光秃秃灰蒙蒙的一片。路过街口的小修鞋店,特意往里瞅了几眼,花瓶里居然插了一根颜色鲜亮的胡萝卜,我忍俊不禁,真亏这个乡下男人想得出,蛮有创意的。

那天,我心血来潮去海边钓鱼,海风很大,嗖嗖地往脖子里直灌,平常的那些钓友一个都没来,唯有海边那片湿地芦花,被风吹得刷刷响,摇曳生姿。

等了十几分钟也不见鱼上钩,却看见一个人在湿地那边采芦花,怀里大大的一抱犹不满足,还在往里走,我放下钓竿大喊,危险!他似乎没有听到,还在继续往里走。我跑过去阻止他,一看那人,居然是街口修鞋店里的男人,我认得他,但他未必认得我。

我说,海边的冰只是冻了薄薄一层,看着结实,实际未必,你不要命了,一直往里走?

男人愣住了,嗫嚅着说,我只是想采几枝好看的芦花。我讥讽他,花瓶里的花儿变着花样更新,因为女人喜欢花儿,你连命都不要了?男人脸上讪讪的,笑容凝住了。他说,不是你想的样子,她命苦,生来就是个色盲,在她的眼睛里,这个世界是单调的。她不知道玫瑰是红色的,她也不知道树叶是绿色的。她看不见季节的变换,我只能让她用心来感受一下季节的味道。

我半天无语,原来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爱是生长在瓶子里的,无关浪漫,瓶子里有春夏秋冬季节的变换,瓶子里有质朴无华爱的语言,有心能够感受到的暖意融融的爱。

( ) (作者:猪小浅)

2000年,你是自命不凡的同桌

千禧年零点钟声敲响的时候,冯莎莎觉得周围每个人都异常兴奋。有人忙着告别旧时光,有人忙着奔赴锦绣前程。而她,却在忙着忧伤。

这一年,冯莎莎带着让人羞愧的成绩升入初中。好在长大,有时候是一夜之间的事情。跨过千禧年,冯莎莎像一头从睡梦中醒来的狮子。她开始摒弃往日里的懒惰,关注起读书这件事。

听课,记笔记,冯莎莎憋着一股劲地给自己定了三年目标。一个学期下来,她在班级的排名和她的身高一样,”噌”地往上涨,最后基本稳定在班级的前五名。

13岁的冯莎莎,生得本就好看,如今更是出落得亭亭玉立。走在校园里,经常有高年级的学长在身后吹起口哨。

天知道班主任怎么会让姜小松成为自己的同桌,这个身高不到一米六的小男生,是这个班雷打不动的第一名,总是一副骄傲自大的样子。他的课桌里有各种新鲜玩意儿,随身听、磁带、小说,冯莎莎看得眼馋。

有时候数学老师讲着讲着,突然点名说姜小松,这道题你会了吗?姜小松放下手里的小人书,毕恭毕敬地站起来,很淡定地说:”老师,关于这道题我有三种解法,请问您想听简单的还是复杂的?”

真不知道小鼻子小眼睛的姜小松,小脑袋瓜整天在想些什么。冯莎莎经常为一道数学题绞尽脑汁,姜小松实在看不下去了,就会说:”我们做个交易吧,你帮我抄歌词,我帮你补课……”

冯莎莎觉得姜小松的眼睛一定是长在头顶了,那副自命不凡的样子真是欠揍啊。可为了保持前五名,冯莎莎决定豁出去了。

姜小松让她抄的第一首歌,是梁静茹的《勇气》。偶尔心情好的时候,他还会很大方地把随身听借给冯莎莎。冯莎莎的青春,因为有了梁静茹而不觉得孤单。

2003年,冤家路窄

初三刚开学,姜小松突然找班主任换了座位,冯莎莎觉得奇怪。姜小松解释得很离谱,他说两个好学生坐在一起,浪费资源。

马上就要中考,她也没多余的时间跟他计较。不过这样也好,他对她总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冯莎莎觉得她的自尊早就被摧残得碎了一地。

两年下来,冯莎莎凭着笨鸟先飞的精神,已稳扎稳打地成了班级的第二名。这其中,不得不承认有姜小松的功劳。

2003年,两个人顺利考上市里最好的高中。九月去学校报到,冯莎莎在高一(6)班的名单里看到姜小松,再往下几行就是自己,两人竟然又被分到了一个班。

“喂,我们在一个班呢。”冯莎莎远远看到姜小松迎面走来,忍不住跟他打了个招呼。

姜小松一副淡然而又傲慢的样子:”那你又不能考第一了,抱歉啊……”

那语气和表情,让冯莎莎很受伤,她暗暗发誓,高中三年一定要超过他。其实冯莎莎的文科成绩很出色,只是高中的物理和化学明显难了一大截,总体排名被拉了下来,而姜小松竟然”噌”地跑到了年级第一名。

与此同时,增长幅度同样夸张的还有他的身高,一下子长到了一米八,比冯莎莎高出了半个头。高二文理分班,冯莎莎毅然决然地选了文科。一想到再也不用和姜小松暗暗较劲,冯莎莎忽然有些失落。

不过好在,长了个头的姜小松好像一夜之间换了个人,变得温顺谦和。偶尔在校园里遇到,他还会礼貌地跟她打个招呼。

冯莎莎生日的时候,意外收到姜小松通过邮局寄来的礼物,一个索尼的MP3。

“在一所学校,干吗要给邮局做贡献?”放学的时候,冯莎莎在校门口拦住了他。

“因为想给你一个惊喜……”姜小松挠挠头,支支吾吾的,像个做错事的小孩。冯莎莎忽然发现,这个从初中就一直和自己抬杠的小男生,其实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

“待会儿我有场球赛,有时间来看吗?”姜小松有些忐忑地问她。那个黄昏,篮球场上飞奔的少年,让冯莎莎的心,七零八落地乱了。

那些懵懂的情愫,忽然在她的心底生了根,发了芽。

(作者:虫虫)

兔子不吃窝边草

嘟嘟一溜烟跑进来,满眼都是激动的小火花:”小眠姐,新来的主管太帅了,盖过全公司的男同事,像混血儿,跟20年前的费翔大叔有一拼。”

小眠姐……当开始被年轻同事这样称呼的时候,不是不悲催的,但面上还要做出姐的样子同她嘻哈:”是吗?又是主管又是超帅,你可得加把劲了……不过,留神别做了小三啊。”

“听说还不到30岁,现在有事业的男人,谁在30岁之前结婚呢?就是在等我们这茬小鲜葱呢。”嘟嘟洋洋得意,因皮肤水嫩年龄又最小,她在公司有小鲜葱之称。

“那就好。”我看她一眼,”还不赶紧去战斗,在这里耗什么时间?”

“得令!”小鲜葱又一溜烟跑出去。背后,一同事打趣:”兔子不吃窝边草,这事好不了。”

谁管呢!只是,刚才嘟嘟说的那人,混血儿的相貌,倒在那一刻令我略有所触。

曾经……曾经我也和一个这样相貌的男子,相美好。不过,也只是曾经了。

然后过了3日,才见到嘟嘟口中的帅哥。我去经理那里送文件,在走廊,看到一个高大男子也朝那个方向前行。

那身影,似曾相识。恰在此时,他不知怎么就回过头来。

说魂飞魄散略有夸张,但他转身之际,带给我的震撼绝对够强。原来此男即彼男,这新来的主管,不是陶大可又是谁?这城市哪有那么多混血相貌的男子啊,陶大可的妈妈是新疆人,如此而已。

他倒是丝毫震惊也无,好看的脸上带着我曾经熟悉的略显不羁的笑容,浓密的长睫毛扑闪扑闪,很礼貌地对我说:”林小姐,你好。”

我终于回过神来:”陶大可,你成心的是不是?”

我和他恋爱时,刚来这家公司,他曾经是写字楼下的常客,准时准点地等过我一段日子。所以,他的出现一定不是巧合。

陶大可很俗气地耸耸肩:”随你怎么想,反正这家公司给我的待遇比以前的公司好一倍,我当然会来。再说,这是我的自由不是?”

这花花公子,分开一年,越发厚脸皮,算来也是28岁的人了,一点不见敦厚。我把手一挥:”随便你,但是井水不犯河水,请你尊重彼此的现在。”

“完全同意。”他做拍手状,然后问我,”那你见了新主管,是否要打声招呼?否则难说日后会不会有小鞋穿的。”

“你这个……”我还是忍住了,此时此地不宜发怒,我若恼了,没准正中他的圈套。强忍下这份怒火,对他说一声:”陶主管,辛苦了。”迅速和他擦身而过。心里愤愤骂:WBD。

就此一拍两散

好在之后,陶大可再也没有招惹过我,人前不流露丝毫曾和我是旧识的蛛丝马迹,很礼貌地叫我林小姐,完全公事公办的口吻和表情。

当然,陶大可工作能力很强,是我学兄() ,当时也是系里数一数二的高才生。曾经,我和他便是回学校庆祝校庆时认识,颇感一见钟情,又叹相见恨晚,从此花前月下、郎情妾意。就在谈婚论嫁之际,却忽然发现他劈腿。

那晚他加班,我像个俗气的小媳妇一样,煲了一锅汤,小心翼翼捧了一路送过去,推开门却发现他正同一个女同事抱在一起。

他那女同事我见过,开玩笑的时候,也叫过我嫂子,谁知道……

没有把那罐热汤兜头砸这对狗男女身上已是我的仁慈,甚至看到我他们都没有立刻分开,陶大可还从容地拍拍那女同事的肩:”别哭了,没事了。”

我彻底被打倒,掉头就走,赶在陶大可回去前,在我们同居了大半年的”家”里清理出了我所有物品。

陶大可最后对我说的话是:”你这个心胸狭窄的女人。”

我回他:”你这个无耻无德的男人。”

就此一拍两散。现今真是冤家路窄。罢了罢了,一时半会儿跳槽也不现实,何况如陶大可所说,这家公司各项待遇尚好,就当他是陌生人吧。

既不用领带也不用腰带

只是,除了工作的必要碰面,想完全不听陶大可的消息几乎不可能,嘟嘟这根多嘴的小鲜葱,每天一百遍把陶大可挂在嘴上。现在的年轻女孩果然勇猛,喜欢上谁立刻就会挂起战旗,全公司都知道了她在追陶大可。

且嘟嘟很爱找我拿主意,有时问,主动请陶大可吃饭好不好呢?有时又问,陶大可是喜欢小萝莉呢还是喜欢罗拉拉呢?那次干脆问,他生日快到了,是送他一条领带呢还是腰带呢?据说都有拴住男人的意思……

我不置可否,不想生硬赶跑她,以免她生出嫌疑,但也实在回答不了她,因为,她哪里知道,陶大可这厮,既不用领带也不用腰带,就是一个没规矩的男人。

可是这话说出来,会引发一场血案也说不定。所以,我只能说:”我已经很久没谈恋爱,也不晓得现在流行送男人什么。”

嘟嘟很同情地看着我:”小眠姐,其实你不该总是一个人,你还这么好看,也不老……”话音未落,陶大可推门进来,顺着嘟嘟话说:”是啊林小姐,嘟嘟说得有道理的。”

来源:女娲之爱   love.ngnvip.com     我们的情感隐私    love.ngnvip.com/category/qingganyinsi

You may also like...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