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酬谢 – 女娲之爱

爱的酬谢

(作者:麦兜兜)

刚分手的时候,她非常恨他。那一年她21岁。她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离开自己。她没有什么大理想,所以想不通,理想为什么比爱人更重要。

失恋对她的打击很大,但还好,很快她就找到了排解悲伤的办法。指导毕业论文的导师让她翻译国外的优秀论文,她乐在其中,把精准的翻译当成是失恋的酬谢。

不久,一个男生给她递来爱情的橄榄枝,但她不能接受男生。她还没有忘记失恋带来的痛苦,她依然参不透爱情的变幻莫测,也参不透恋人的相聚分离。

毕业后,她被分配到一家船舶厂工作,工作清闲,日子清冷。但越是安静清闲,越是想念以前。她记得他的老家在内蒙古,以前在一起的时候,他教她做过羊肉火锅。最出色的,要数那锅汤料。他当时开玩笑说,吃过这样的火锅,便是曾经沧海了。

是,没有比那更好吃的火锅了。她想,一定要再做一锅这样的火锅,就当是重温两个人的恋爱吧-那时候,她还爱着他。凭借着那些回忆中的细节,掺杂了那么多的思念与眷恋,她做出了比原先更好吃的羊肉火锅。

每次吃完羊肉火锅,她都会给一个很旧的E-mail地址写信。那是他的第一个电子邮箱。

有没有寄到?

不知道。但那至少也是一种安慰。

也就是那一年春节,已经在外地安家落户的哥哥回家过年,请一些老同学来家里吃饭。当羊肉火锅端上来以后,大家的味蕾像是瞬间苏醒,如梦似幻。这样的美食,实在是美妙。

吃完饭,哥哥的同学对她说,他投资了三家饭店,如果她愿意的话,可以带着这锅汤作为技术入股,除了薪水,还能拿分红。从来没有想过的事情,就这样成为现实。因为她,那三家原本默默无闻、毫无特色的饭店,成为美食榜上的打榜好手。到第三年的时候,已经发展成一个有二十多家连锁店的餐饮集团。

这些成功,在最平静的夜晚,都被她当成是那次失败的恋爱的酬谢。她从一个毫无内容的女孩,几乎是被逼迫着一直向前。在失恋哭泣的时候,没有人能够帮助她,她一个人默默地啃字典做翻译。在荒僻清冷的船厂,连一顿好一点的饭菜都难得,她独自揣摩回忆,做出了那一锅温情到令人落泪的羊肉火锅。

虽然哥哥的同学一直对她穷追不舍,但她迟迟没有答应。她心里有个结,虽然岁月给它抹上了与心灵一样的色彩,叫人几乎无法辨认,但它依然是在的。

第四年的时候,他又出现了。是一个深夜,他打电话到她的家里,说他刚回国,她写给他的信,他一直都在看,但为什么在两年多以前中断了?

她睡眼惺忪,身子藏在粉色的被子中,心里软软的,有一种梦境般的晕眩。她还是爱着他,不然也不会有那样一个结。

她和他见面了。是在() 她的一家火锅城里。时光在他们彼此的身上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但还好,他们看起来还不错。吃饭的时候她问他,吃出什么特殊的味道了吗?他说,嗯,很像我家的羊肉火锅,但又比那好吃。

她说,我该谢谢你,是你从前教我做的羊肉火锅,才让我有了今天的事业。

他被她言语里透露出来的平和与真诚震撼了。当初那个她,浅薄,自负,喜欢撒娇,也就是因为这样,他才要追逐理想远渡重洋,狠心抛弃了她。但现在,她变了,变成了珍珠。

他问:我们能重新开始吗?

她笑了一下。这个问题,其实在那天夜里打完电话的时候,她就已经想过了。他们的过去,是懵懂而空白的,因为彼此生命的单薄,并不能从对方身上分享到什么,所以造成了分离。她虽然还是微微地爱着他,但她已经明白,真正的爱,应该像一锅羊肉火锅一样,里面的羊肉和汤料相互滋润,相互分享,也使得彼此更完美。

多年以后,她终于能够优雅地拒绝他,并且再也没有恨意。

很多人都在寻找一棵树。他们说,树生长在上帝的伊甸园中,吃了树上的果子,才知道爱情是什么。有人说,诱人吃果子的不是蛇吗?这果子让彼此看见对方的丑陋和阴暗,何来爱情可言?于是有的人吃了便怏怏而散,有的人的爱情历经风雨后却越发香甜起来,红润润的、美滋滋的。

琴和明为了寻找梦中的天堂,新婚后去了南方。他们用微薄的积蓄租了一间小屋,屋后有个院子,琴说种棵桂花吧,秋来时清香袅袅,会如氤氲般轻纱缭绕;明说种棵芭蕉吧,雨天时,曼舞的芭蕉在小窗下轻歌,让人如痴如醉。他们做了许多美丽的设想,小院在他们心中不啻是熙熙攘攘、车水马龙的都市中的一块桃源。

最后,因院子太小,只能种一棵树。树苗初植时,娇小柔嫩,仿佛两个手指就能将它折断。琴担心能种活吗?明信心十足地说,这是爱情树啊,我们这么相爱的人来种它,怎能不长成参天大树,像我们的爱情一样欣欣向荣、枝繁叶茂呢?

琴笑了,笑声脆脆的,在南方的天空划过,似一群翩舞着的白鸽。她半真半假地说爱情树上有果子吧,吃了那果子才知道什么是爱情?明爱怜地捏了捏她翘翘的小鼻子说道,傻女孩,我们早已知道爱情甘甜如饴、芬芳似蜜,这世上的任何困难都不能分开我们,我们相爱终生,生死不渝。()

阳光下的琴微眯着眼,娇嫩的脸上满是醉了的酡红。她痴痴地想,爱情果的滋味真美。

以后明和琴开始为生活而奔波。遗憾的是,明这个研究古典文学的硕士在南方根本无法谋得好职位,唯有屈才在一家私人公司做名抄抄写写的小职员;琴却因专业对口、口才出色,在一家大公司做了名白领。

琴是个很温和、很善良的女孩,她不愿让明感到萎顿、自卑,极力维护明的男性自尊。一天的栉风沐雨之后,她依然包揽所有的家务,期望柔情能浸润明灰暗疲惫的心。琴的体贴使明很感动,虽然琴不善家务,初次煮饭就做成了夹生的,明却毫不在意,对她烫出的两个水疱极尽呵护和抚慰,并大口大口地吃完了所有的夹生饭。

琴的心似清泉流过,又澄澈又明亮。她甜甜地想,爱情树上的果子真的鲜甜异常,即使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依然爱得无怨无悔、地老天荒。

可是后来,明慢慢开始不满了。他嫌琴煮的饭不是太硬就是太软,菜非咸则甜。琴一次次地忍了下来,只是躲在角落里悄悄哭泣。她的手上有许多细碎的伤痕,那是起油锅时溅的,切菜时切的……这些她都不怕,她只怕心里有了伤痕。但一丝丝的伤还是不断地爬上她的心,她想只因爱明她才会煮着一顿顿对她而言枯燥艰难的饭。其实这样的事完全该由明来做,她的薪水是他的几倍,也比他忙几倍。龃龉、争吵、不满……渐渐拉开了序幕,不幸婚姻该具备的,他们都具备了,只差没上演全武行。

就这样碰碰撞撞过了两年,恋爱时的甜蜜润泽已是尘封很久的往事了。琴奇怪自己怎么会爱上明,这个无能、窝囊又怨天尤人的男人。她常在夜晚朦朦的窗纱后望天上的繁星,看那宝蓝色的天空上漾着温柔慈祥的光芒,一颗心渐渐溢满泪水。那些美丽的日子为什么悄悄远去?爱情树上的果子哪边是青,哪边是红?哪条蛇引诱他们品尝的?是”婚姻”吗?把现实的矛盾一古脑儿全放在他们面前……难道最美的爱情真的只能开花不能结果?

这时琴的上司爱上了她,向她求婚,很真诚、很坦率的求婚。他许诺让琴远离世俗的烦恼,过上富裕优越的生活。

琴犹豫着,毕竟她和明有过一段深沉而又热烈的恋情。但是,与上司的英俊、挺拔、优裕、风趣相比,明太渺小了。挣扎中的琴心神不宁、骚动不安,明偏又因工作中的不顺心和她争吵。他们如刻骨的仇人一般,向对方射出伤害的利箭。琴疯狂地宣泄着两年来的压抑和不满。明在暴怒之下,打了她一巴掌。琴的心一下子坠入冰点之下,她心灰意冷,摔门而去。

这天琴回来收拾东西,准备第二天和明一起去办理离婚手续。

半夜里,狂风大作、雨如倾盆。琴听见明轻悄悄地走到院中,不眠的她也轻轻起身,隔着窗子看他。他在这样的暴风雨中,这样的黑夜,到小院中干什么?

她看见,他正在为小树接起断了的枝条,那样的轻柔,那样的细心,那样的深情。如此温柔的动作,琴已经很久未见了。近两年的他,总是暴躁易怒、喜怒无常。琴也几乎忘了那棵树,那棵新婚时栽下的树,那棵他们栽它时在心头暗暗发誓相爱终身的树,就像琴几乎忘了热恋时的纯真美丽、山盟海誓,明对她的那些无微不至的关怀,倾其所有的忠诚。

琴打开门,也站在风雨中,静静地望着那棵树。喔,树已有密密的叶儿了,即使在墨黑墨黑的天空中,它的剪影也是那般纯朴、那般可爱,就像他们年轻稚嫩的爱情。

明默默地望着琴,望着她被雨水浇湿的眼睛。这个小鸟般依人的女孩,几时变得冷漠而强硬,两年的婚姻生活已把她伤害得体无完肤了吗?她的笑声中什么时候变得机械又干涩?她的眼睛什么时候变得犀利又冰冷?他一直自私地竭力维护膨胀扭曲的自尊,却忘了一个女人在风雨之后更需要温暖的港湾,他的心突然一疼,就像他时常忘了给树浇水,却偶尔看见那棵树在风雨中呻吟欲坠时心中重重地一颤。他在心底里沉沉叹了一口气,琴只是个女人啊,一个需要爱,需要关怀呵护的女人啊。

明快步走了过来,在风雨之中紧紧抱住她。他们听见彼此的心跳,那样沉着而有力。明在琴的耳畔说:”爱情果的滋味好酸好涩啊,那样残酷尖锐地划破了梦的衣裳……”琴温柔地打断了他:”梦的衣裳里面是平实的幸福,酸涩的爱情果其实有甘甜的汁液,只要时时修剪爱情树,还有别忘了在风雨中接上它的断枝。”

琴和明在南国的都市中找到了真正的爱情果,找到了从容淡泊的心,他们告诉挚爱的亲友,其实那就是梦中的天堂。

(作者:猪小浅)

2000年,你是自命不凡的同桌

千禧年零点钟声敲响的时候,冯莎莎觉得周围每个人都异常兴奋。有人忙着告别旧时光,有人忙着奔赴锦绣前程。而她,却在忙着忧伤。

这一年,冯莎莎带着让人羞愧的成绩升入初中。好在长大,有时候是一夜之间的事情。跨过千禧年,冯莎莎像一头从睡梦中醒来的狮子。她开始摒弃往日里的懒惰,关注起读(美文摘抄,www.afbbbb.cc)书这件事。

听课,记笔记,冯莎莎憋着一股劲地给自己定了三年目标。一个学期下来,她在班级的排名和她的身高一样,”噌”地往上涨,最后基本稳定在班级的前五名。

13岁的冯莎莎,生得本就好看,如今更是出落得亭亭玉立。走在校园里,经常有高年级的学长在身后吹起口哨。

天知道班主任怎么会让姜小松成为自己的同桌,这个身高不到一米六的小男生,是这个班雷打不动的第一名,总是一副骄傲自大的样子。他的课桌里有各种新鲜玩意儿,随身听、磁带、小说,冯莎莎看得眼馋。

有时候数学老师讲着讲着,突然点名说姜小松,这道题你会了吗?姜小松放下手里的小人书,毕恭毕敬地站起来,很淡定地说:”老师,关于这道题我有三种解法,请问您想听简单的还是复杂的?”

真不知道小鼻子小眼睛的姜小松,小脑袋瓜整天在想些什么。冯莎莎经常为一道数学题绞尽脑汁,姜小松实在看不下去了,就会说:”我们做个交易吧,你帮我抄歌词,我帮你补课……”

冯莎莎觉得姜小松的眼睛一定是长在头顶了,那副自命不凡的样子真是欠揍啊。可为了保持前五名,冯莎莎决定豁出去了。

姜小松让她抄的第一首歌,是梁静茹的《勇气》。偶尔心情好的时候,他还会很大方地把随身听借给冯莎莎。冯莎莎的青春,因为有了梁静茹而不觉得孤单。

2003年,冤家路窄

初三刚开学,姜小松突然找班主任换了座位,冯莎莎觉得奇怪。姜小松解释得很离谱,他说两个好学生坐在一起,浪费资源。

马上就要中考,她也没多余的时间跟他计较。不过这样也好,他对她总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冯莎莎觉得她的自尊早就被摧残得碎了一地。

两年下来,冯莎莎凭着笨鸟先飞的精神,已稳扎稳打地成了班级的第二名。这其中,不得不承认有姜小松的功劳。

2003年,两个人顺利考上市里最好的高中。九月去学校报到,冯莎莎在高一(6)班的名单里看到姜小松,再往下几行就是自己,两人竟然又被分到了一个班。

“喂,我们在一个班呢。”冯莎莎远远看到姜小松迎面走来,忍不住跟他打了个招呼。

姜小松一副淡然而又傲慢的样子:”那你又不能考第一了,抱歉啊……”

那语气和表情,让冯莎莎很受伤,她暗暗发誓,高中三年一定要超过他。其实冯莎莎的文科成绩很出色,只是高中的物理和化学明显难了一大截,总体排名被拉了下来,而姜小松竟然”噌”地跑到了年级第一名。

与此同时,增长幅度同样夸张的还有他的身高,一下子长到了一米八,比冯莎莎高出了半个头。高二文理分班,冯莎莎毅然决然地选了文科。一想到再也不用和姜小松暗暗较劲,冯莎莎忽然有些失落。

不过好在,长了个头的姜小松好像一夜之间换了个人,变得温顺谦和。偶尔在校园里遇到,他还会礼貌地跟她打个招呼。

冯莎莎生日的时候,意外收到姜小松通过邮局寄来的礼物,一个索尼的MP3。

“在一所学校,干吗要给邮局做贡献?”放学的时候,冯莎莎在校门口拦住了他。

“因为想给你一个惊喜……”姜小松挠挠头,支支吾吾的,像个做错事的小孩。冯莎莎忽然发现,这个从初中就一直和自己抬杠的小男生,其实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

“待会儿我有场球赛,有时间来看吗?”姜小松有些忐忑地问她。那个黄昏,篮球场上飞奔的少年,让冯莎莎的心,七零八落地乱了。

那些懵懂的情愫,忽然在她的心底生了根,发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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