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爱你到老 – 女娲之爱

想爱你到老

(作者:胡发云)

你常说,下辈子我们还做夫妻,这辈子没有做够。

在你生病后留下的数千张照片中,你总在笑–温柔的,娇嗔的,调皮的,肆无忌惮的。

有一次,你却哭了。

数月来连续的静脉注射,你两只手的血管都脆了,经常被打漏,也越来越疼。后来只得给你在锁骨下做了穿刺,安了一个接头,每次只需拧上输液管就可以了,便捷又安全,还把两只手给解放了出来,但从此就不能洗澡了。医院的卫生间都是淋浴,接头处不能沾水,只能像旧时妇女那样用盆打水擦洗。你那时身体愈来愈弱,不能感冒,每次只好匆匆行事。一段时间之后,皮肤都干燥了。你说,真想痛痛快快泡个澡。于是我买来一只浴缸大小的椭圆形塑料盆,接满水,让你躺进去,酣畅淋漓地沐浴在水中。我用干毛巾护住接头,一处一处轻轻给你擦洗。突然,你嘤嘤啜泣起来,越哭越厉害。这是你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为自己流泪。

洗完后,我用了几乎整整一瓶护肤霜给你全身上下涂抹了一遍,肌肤立时就滋润鲜亮起来。

51年的生命,30年的相识,26年的夫妻。像一株自己种下的花儿,我眼见了一个女人一生的美丽。这种美丽,只有种花人自己才能真正看见。

许多人都说你漂亮。如果按现在时髦美女的标准,我想你并不在其列,特别是年岁见长,又重病在身之后。但于我来说,你确实有一种让人疼爱不够的美丽,哪怕凋萎,我也看得见其中绵延不绝的风韵,就像家里那几束早已老去的山菊花和勿忘我。

在医院的最后几个月里,许多个清晨和夜晚,我们散步,你拉着我的手,或挽着我的胳膊,倚在我的肩头,细声说一些闲话,说一些笑话,说着我们一路上见到的事物,似乎那个切切实实等在前方的黑色陷阱从来就不存在。我们都知道,我们在人世间的共同生活,已经到了尾声,我们要浓烈又朴素地享受这最后的每分每秒。

在医院的最后一个多月,你已经不方便回家,体力不支,每天打点滴的时间越来越长,你戚戚地说,想回家。我说,今天晚上就回去。你趴到我背上,待我刚要站起来,你就疼得叫了起来。你小腹那个巨大的瘤体,硌在了我背上……那一瞬间,我们都无语了。我怕这沉默,赶紧说,我和儿子抬你,像儿时做抬花轿游戏那样,一边一个。

住院的日子里,几乎所有的检查我都会想尽办法待在你身边,我知道,我握着你的手,与你轻轻说着话,帮你起身或穿衣,那便是人世间最好的治疗与药物。许多个深夜,你睡了,() 我看着荧光灯下你苍白又消瘦的面容,就会想起《巴黎圣母院》里的那个钟楼怪人卡西莫多,想起他最后环抱死去的爱丝美拉达,直至将自己也抱成一副白骨。那真是一种大悲大恸之后的宁静与从容,一种以决绝的方式来表达对死与命运的抗争,一种以爱来包容一切苦难与悲怆的惊天地泣鬼神的情怀。

2004年11月28日,你去世的前4天,是我们结婚26周年纪念日。那时你已经极度衰弱,你早就超越了医生在年初的预言,你似乎在执着地等待着这个日子。

你细细地、平静地对我说了关于后事的安排:只要我和儿子送你,不要惊动任何人,不要任何仪式,平时穿什么,走的时候就穿什么。带上你生孩子时妈妈给做的婴儿鞋、婴儿帽,还有6月去北京时在中央电视塔上–你在蓝天下、大风中,像小鸟一样展翅欲飞的照片……(你离去后,我回家去取你要的东西,发现你早已将它们包好,放在你床头柜的抽屉里。)

我对你说,人生就像一部连续剧,有人50集,有人100集。如果50集精彩而浓烈,就比那寡淡如水的100集更值。

你说,你对自己这一生很满足,只是不舍。

你终于走了,在眷恋和幸福中走了,平静超然地走了。我给你擦洗,我给你化妆,我按你的要求给你穿上在最后的日子里你常穿的那一套普普通通的衣物–一件红夹克,一条深棕色裤子,一双运动鞋……我和你一起护卫了你最后的尊严与美丽。

我终于将你带回家了,带回到我们的卧室。那些鲜花、老花与我一起陪着你,还有那些与我们朝夕共度的猫狗。从现在开始,我们以另一种不变的苍老同处。

20年前,我在那首给你的诗《我和你》中写道:

你说我

从未说过那三个字

我知道

你其实喜欢我这脾气

这个世界真小

硬是让我们碰到

我说这是凑巧

你说:换一个瞧瞧

天底下有谁比我更好

现在,我终于对你说,想爱你一生,一直到老,但是你没有等我。

(作者:田媛)

1

“我昨天晚上梦到你了。”他在电话另一端说。

我说,”嗯?”

“梦见我们分手了,就在教A那个大平台上。你还穿着横条纹的短袖衫。”他说。

今年冬天一点儿也不冷。我站在图书馆外面的小路上,踩着厚厚的梧桐树叶,接他的电话。

“我从梦里惊醒了,凌晨四点。醒来发现自己满脸泪水。”他说。

“就在我难过的时候,我才忽然反应过来,我们好像……早都分手了。”他又说。

我不记得我们具体分手多久了,大概三年,大概三年半。只知道,如果我们没有分手的话,到现在该是四年零三个月。

我早把他的联系方式统统删去,我也天真地以为我再也不会想起。可是记忆是个和爱一样诡异的家伙,他总是偷偷蛰居在我身体内的某处,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它便蓬勃张狂。

2

有一年深冬的傍晚,我们一起坐公交车回家。

那年北方下大雪,路上结了冰,冬青树上结了冰碴子,冬青树上也挂了冰柱。公交车的轮子上套着防滑链。车比人跑得慢。

横着三个座位,我们并排坐。我坐在你旁边。对面也是三个座位。与我们对坐的,是中学生模样的一个姑娘和一个小伙。

我在车上绘声绘色地给你描述那天老刘在班里的糗事,老刘是我们数学老师。

那时候饮水机里的水要班里的男生自己去抬。那天上课铃响了,去抬水的同学担心搬着水桶进来影响老师上课情绪,就把两个桶放在了教室门口。冬天的教室门上挂着厚厚的门帘。老刘课上到一半,说他要回办公室拿卷纸,一掀门帘,一个大步流星,连人带桶一起滚在了走廊里……

我哈哈地笑,你也哈哈地笑。坐在我们对面的姑娘小伙显然也是听到了我声情并茂的故事声,一起哈哈哈地笑。窗外雪绒浮动。

雪天路滑,路上一个摩托车窜出来。司机猛踩了刹车。公交车在一片骂声和惯性中停在了北方寒冷的冬天。

我的头顺势抵在了你的一侧肩膀上。

对面的姑娘,她也抵在了那个少年的肩膀上。

下车时,你抓紧了我的手。

3

让我彻底爱上他,是他邀请我去他家一起听他朋友寄来的唱片。

我从来是个五音不全的人,荣幸的是,我从来不引以为耻。所以我能在兴高采烈时大声唱出跑调的歌。

他的房间和无数90后的青少年一样,墙面上不像80后,贴着各种肤色的篮球明星的海报,可会在抽屉里收集他喜欢的新鲜玩意儿,深蓝色的被子窝窝囊囊地蜷缩在一旁,偶尔一把吉他立在墙角,书架上净是一些军事或者历史杂志,偶尔几本志怪小说。

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他放了唱片,是个我不知道的现在也回想不起来的音乐家。

可能尴尬有时。我们都沉默得没有道理。

当我坐在他床边低头小心翼翼地玩了五分钟自己的衣角后,终于鼓起勇气抬起头来看他。

他竟为唱片感动得泪流满面。

那个乐曲响起的时候,我全身心地投入在了自己的腼腆中,而他全身心地浸泡进了自己内心的汪洋大海中。

想必在那一刻,他长驱直入地理解了那个音乐家,他们以同样的频率共振,他们以同样的速度腐朽。

那一刻的他,显得无比脆弱又无比强大,眼里仿佛有通向神明的道路。

那一刻,我承认我彻底爱上他。

4

我们曾一起在青春期的荷尔蒙里翻涌过。

我们一共吵架过n+1次。每次都在吵第n-1次时,我们义正言辞地警告对方,这是最后() 一次。每次也都在第n次,我们莫名其妙地和好。

第一次争吵是因为隔壁班的姑娘递给他一张纸条。这无可厚非,可是他居然按照纸条上的要求,晚自习等她一起回家了。

第二次争吵是因为我整天整天上课看言情小说。这无可厚非,可他居然因为这样的事情整整一周不理我。

第三次……

第四次……

(作者:积雪草)

从海南回来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夜里我根本无法入睡,偶尔迷糊一会儿,便会梦到小武。小武指着我的鼻子狠狠地骂,你真是一个贪得无厌的小女人,把你的心掏出来给我看看是什么颜色?说着便恶狠狠地伸手过来抓我的胸口,我吓得到处躲藏。醒来,脑门上全是涔涔的冷汗,摸一把,冰凉。

我惶惶不可终日,躲在一处从朋友那儿借来的小房子里,提心吊胆地捱着时间,担心小武随时会找上门来。

小武说得对,我的确是一个很贪婪的女人。之前,在海南,小武第一次看到我,便叫我贪婪的小东西,他说我的眼睛里写满了欲望。

我爱钱,爱到赤裸裸,爱到毫不掩饰。不然,以我二十几岁芬芳的年龄,怎() 么会不计名分地跟了快五十岁的小武呢?小武有钱。做房地产的小武,能够满足我一切大大小小的物欲,满足我作为一个物质女人的快乐。

遇到小武之前,我是一个歌舞团的小演员,混在一大堆的舞蹈演员中跳舞,或者给哪个歌星伴舞。累得一身臭汗,挣几块微薄的津贴,揣在口袋里,只够上街买两件小饰物。成功和机遇离我那么遥远,渺不可见。是小武在一大堆人中发现了我,然后刻意制造机会与我相识,金屋藏娇,水到渠成。我不爱小武,可是我爱他的钱,所以只好委屈自己。

可惜好景不长,半年之后,小武因为逃税出事,被抓了进去。我坐立不安地等了一个星期,然后做出了一个果断的决定,把小武送给我的房子、车和寄存在我名下的有价证券,全部出手。然后带着那些钱,还有小武买给我的那些名牌,塞满了整整两个箱子,连夜逃回了北方。

我以为有了很多很多的钱,我便会快乐,可是快乐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每天都担心小武会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恐惧像潮水一样随之而来,折磨得我寝食难安。我的快乐因此日渐一日地枯萎。

我一改过去张扬的本性,开始低调生活,买了一辆不起眼的白色奇瑞,开着去超市购物,去很远的郊区,母亲的墓地在那里。我常常去找母亲说话,坐在一大片的野花中,我的心灵会有片刻的宁静。

有时也会趁天黑去一家小俱乐部坐一会儿。我担心小武会来找我,所以生活得像一只畏首畏尾的老鼠,专找人少的地方去。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我开车去郊区,走到半路,车子突然坏了,打不着火,猛踩油门也无济于事。我急得不行,下了车,围着车子转圈,就是找不到毛病,气得我狠狠地踢了车子一脚,怎么偏偏就坏在马路中间,身后是一片震天的喇叭。

就是那时,我遇到了钟志远。他不知什么时候站在我身后,淡淡地笑着对我说,别拿哑巴物出气,我帮你看看吧!我吓了一跳,转回头看他,阳光下,这个男人大约二十七八岁的样子,清秀又不失阳刚,嘴角牵出一抹淡淡的笑容。

我不置可否地点头。他趁机说,如果我帮你修好了,可不可以请我喝杯茶?我没有犹豫就答应了。心想,只要能帮我解除眼前的困境,别说是喝茶,就是要我的钱,我也会考虑的。

那是我第一次遇到钟志远。

男人对冰冷的铁家伙大约是天生的无师自通,钟志远三弄两弄,没用五分钟,便把车子打着了火。他有些孩子气地对我说,看来你要履行诺言了。

钟志远开着他的车,跟在我的车后,我七拐八绕地找了一家小茶馆,地角有些偏僻。北方人不善饮茶,所以街上的茶馆也少见,不知道钟志远怎么会想到喝茶。

我和他隔着桌子相对而坐,茶香在我们中间袅袅升起。聊了几句不咸不淡的话,喝了两杯茶,吃了几颗松子杏仁,便分手了。

我不是一个甘于寂寞的人。白天不敢出门,晚上有时候我会去一个小俱乐部,会员性质的,来来往往就是那几个人,虽然不见得知道每个人都叫什么名字,但是我明白,他们都是和我一样无聊的人。在一起比较谁手指上的钻石大,谁穿的品牌又到了新款,谁又认识了新朋友,聊一些不疼不痒无关紧要的话题。

那天晚上,强劲的音乐响起来的时候,我把杯中一盎司的薄荷酒,仰脖灌了下去,然后摇摇晃晃走到舞池中间,一个人随着乐曲舞起来。

这么久以来,我很少把自己置于这样焦点的位置,我压抑自己不去公共场所,不在人多的地方露面,或许过一段时间后,小武就会把我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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