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爱,所以错过 – 女娲之爱

因为爱,所以错过

(作者:kaiai)

他来到了这个城市。在那个雨后的黄昏,在一个咖啡厅,他又遇见了她,她瘦了很多也憔悴了很多。他记得,她以前很丰满也很漂亮。他还记得,他们第一次相遇,也是在咖啡厅–在另外一个城市的咖啡厅。

但是她没有看到他,她显得很无助,就那么低着头坐在咖啡厅的一角,慢慢品着杯子里的咖啡。好象在等待什么,又好象是什么都不等。

他快步走到她的跟前。他以为自己看错了。等他看清楚是她时,他叫了她的名字。

“嗨,小羽。”

她吓了一跳,惊恐的看着他。等看清楚是他,脸上掠过一丝很复杂的表情,但有逐渐平静下来。

“你好。”她对他说。

“你怎么会来这个城市的?”他问她。

“我家就在这里。”她回答得似乎很平静,真的让他感到有些意外,因为她的平静的语气跟她脸上的憔悴极不相符。

他看着她,似乎要在她的脸上找出哪怕是一丝他需要的答案。可是,他似乎有些泄气。

“你好吗?”他问,”他对你好吗?”

“看到我这样,你是不是很开心?”她有些恼怒,”我过得很不好!你满意了?”

“我开心?你把我看作是什么人了?一个落井下石的混蛋?还是一个绝情绝义的冷血动物?”

“哼,鬼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她说完这句话,轻() 轻地舒了口气,”你和文雅还好吗?”

“文雅?”他苦笑了一下,”她只是一个名字!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这个人。”

“那你当年为什么不对我说清楚。你知道吗?要是你当年对我说清楚了,我会不顾一切跟你走!”她又激动起来。

“当年?当年,是你自己说你跟他在一起会很幸福的。所以我尊重了你的选择。为了让你跟他能够真的幸福,我编造了一个文雅来让你相信我也拥有了幸福。我认为,只有那样,才会让你真正地去构建自己幸福的爱巢。可是你知道吗?在看着你穿上白色婚纱和他走上红地毯的时候,我的心在滴血!不过,我还是在默默地为你们祝福。”由于伤感,他把眼光投向了别处。

“你以为这样就是给我幸福?你这样是让我更加恨你!其实我一点都不爱他,跟他在一起更加不会觉得幸福!当年,哪怕你给我一个挽留的眼神,我都会为你留下。可是你没有,你真的是个很混帐的笨蛋!”她惨笑着说。泪水从她的脸上慢慢滑落下来。

停顿了一下,她慢慢地,幽幽地说:”我们在一起生活了两年,由于没有感情基础,几乎每天都在吵架。后来,儿子出生后不久,我们离了,孩子跟他,现在连孩子我都见不着了。孩子见到我,都不认我了。我现在一个人过,根本就对生活没有信心也提不起兴趣。也许,我就要这样终老一生了。”

“你知道吗?我一直都没有忘记过你,除了你,我不再爱任何人。记得我们在一起的日子是多么的欢欣和快乐,那时候,你总是说我不带你走。可是你知道吗?那时候,我在忙着努力赚钱,为了能够给你一个衣食无忧的生活,我拼命地努力……”他脸上堆满了幸福,他沉浸在过去的幸福中。

“哈哈哈哈,好象我是为了要富足的生活?你错了,我要的是幸福,什么叫幸福?就是能够和你在一起,哪怕是吃的粗粮我也会觉得幸福。可是你让我好失望。”她有些失常地笑着打断了他的话,迷离的眼神里满是悲哀。”你真的不懂得女人的心。”

他有些吃惊地看着她,他问她:”难道我真的做错了–当年我那样做?我只是想让你找到自己的幸福,所以我尊重了你的选择。”

“正是因为你太为别人设身处地的着想,我才更恨你。”

“那,我们还可以重新来过吗?”他怯怯的问,连眼睛都不敢看她。

“晚啦,太晚啦。已经不可能了。”她的眼泪又流了下来。

“为什么?”

“我的时间不多了,医生说,我顶多还能活三个月–胃癌晚期。我没有让任何人知道,包括我的父母。我只想一个人去面对一切。我曾经跟他提起过我生病了,可是他连一次都没有来看过我。”她惨然一笑,”我之所以能够支撑到现在,就是想啊,在有一天,我能够再见到你一面,,我就可以闭上眼睛了。大可,其实当年我离开你,真的是我很幼稚也很任性。对不起,大可,请原谅我。其实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男人对我最好,那就是你。跟你在一起,你从来就没有让我受过委屈,总是尽可能地满足我的要求。可那时的我,却觉得像你这样的男人活得真的很窝囊。那时候真的是不懂得珍惜啊。我却选择了离开你,真的是我没有那个福气啊。你知道吗?我恨你,真的很恨你,恨你当年为什么不为了你自己想想而留下我。可是,在今天,我才发现原来最可恨的人竟然是我自己。可是,现在说这些,真的太晚了,太晚了。”

他黯然了。他看着对面的她,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或许,这人生啊,就像这个咖啡,不加点糖或者牛奶,一定是苦的。”她微笑着对他说。

她并不知道,在她走了之后,他失去了对生活的热情,从此一蹶不振,都在混日子。从这座城市漂泊到那座城市,唯一的念想,就是能够见她一面。她更没有想到,他会在这个城市见到她。她最没有想到的就是他现在也还是囊空如洗。他以为,能够再见到她,会唤起对生活的热情,可是,他更失望了。也许,他将仍旧漂泊下去。

在他离开时,他对她说:”如果能够回到从前,我不会再让你走。”

(作者:邦国)

大妮是从乡下进的城,是贫穷山沟里长出的一朵异草。她温文儒雅,恬静秀丽,在师范大学,以她与人不同的雅致鹤立鸡群。

可她的命运是极不幸的。

读大三时,一天家里发来电() 报,说妈病危……半个月后,她孤苦伶仃地回来了,她妈不治而逝。然而就在她需要温暖需要安慰的时候,她当时的男友竟在她回家奔丧的时候跟了别的女孩。听到此消息后,当晚她就阑尾炎发作,被同学送进了医院。现实的残酷一并朝她袭来,脆弱的她心灰意冷,对生活充满绝望……

这时,一个老实巴交的人突然出现在她面前,”大妮,还认识我吗?”大妮一愣,想起了他是隔壁工大的学生落志。大妮是在一次同乡会上认识他的。他闻讯而来,见大妮这个样子,大男人竟然落泪了。大妮好生感动。之后,他说:”你为那种负心汉难受伤心,不值得!再说,你也要想开点,节哀为重,谁都不会一辈子风平浪静到老的。”他这些话,平平淡淡,要在平时大妮会不屑一顾。可在这个时候,大妮竟然觉得这温言暖语像春风,她这无所归依的一叶孤舟像是找到了一个休憩的港湾。一下子,她同落志的距离拉近了许多。

更让大妮刻骨铭心的是她出院的那一天,缴费单一打出来,大妮吓一大跳,三千块,她哪有那么多钱?家里为给妈治病已借钱不少,自己已经是囊空如洗,进院时的钱还是同学们凑的,正一筹莫展时,落志来了,他默不作声地帮她交了钱。大妮问他钱是哪来的,落志没有回答,结完帐领她出了院。

把她送回宿舍后,他下楼去打水,刚出门,就听到有水壶掉在地上的破裂声和人摔倒在地的”扑通”声,是他?是他晕倒在楼梯上。大妮赶紧出门,传来了同学,传来了校医。后来在他手的肘弯处才发现,他去输过血。

一切都不言而喻,落志的钱是输血卖来的。大妮顿时感动极至,潸然泪下。她哭了,她为自己能有这样一位男友落泪。她的大脑里顿时跳出一个闪念:这就是自己要找的人,也是自己终身能托之人。

说实话,在学校,追求她的人很多,尤其是城里那些花花公子形的,可大妮已经感受到了那些人是如何相爱的,如何的不可靠,她决不把这类人列入自己的考虑范围。她知道自己的家境跟别人不一样,她玩不起那种潇洒和浪漫。她想找一个为自己奋斗终身之人,自然,她也将为其牺牲自己的一切。这就是她今天的爱情观。

于是,在那一刻,她决定嫁给落志。

学校毕业后,落志进了南方一大城市的公司。为了他的发展,大妮也跟着他来到了这个城市,做了一名中学教师。没多久,他们旅行结婚了。

旅行的第一站是黄山,山上的景色让他们赞叹,让他们迷恋。这一对恋人,毅然买下了一把最好的同心锁,把他们俩的爱情和终身永远锁在了这山上。此时,任何海誓山盟都显得逊色。

小家庭组成后,俩小口可谓是过得甜甜蜜蜜。不久,大妮怀孕了,十月怀胎后,生了个胖小子,小日子伴着新生命的诞生过得更是有滋有味。

事业有成,家庭幸福,这似乎成了现代人追求的生活水准。要达到这两点,男人的压力特大。别说在这繁杂的大都市,落志又是从农村走出来的,性格铸就了他在事业上屡屡受挫。他慢慢觉得这个世道开始对他是不公了。他萎靡不振,常叹息生不逢时,只恨自己没有背景和其它关系,再加上自己又不会同领导来事,如是,干了这么多年仍是个小职员。有门路之人比他后进公司都提拔了,这叫他是整日郁闷不乐。这一切,大妮是看在眼里急在心上。

一日,大妮路过一公司门口,见这儿贴有一张招聘家庭教师的广告,条件优越,待遇也不错。可要求很高:要力保他女儿考上重点高中。大妮一看,心中一愣,此招聘者不是别人,正是落志的顶头上司–林总。她想了想去试试,没想到她竟意外的让这林总给选上了。

她是瞒着落志去的。

于是,大妮每天除了忙完自己的工作和家事以外,晚上还要抽出两个小时到林总家作辅导。大妮只告诉落志自己在任一份家教,没有告诉他自己是在他顶头上司家里,怕他听了这消息更丧志,说她没志气。谁知落志根本就不过问此事。

自从大妮到林总家任家庭教师以来,林总孩子的成绩扶摇直上,这叫大妮是笑在脸上喜在心里。其实,大妮也正想以此为敲门砖,为爱人落志敲开另一扇大门。

这天她辅导完作业正要回家,林总回来了,平时大妮很少有机会碰到他,他一般都回来得很晚,听他女儿说她母亲也是一家公司经理,不过常驻沿海的厦门。林总家房子很大,是复式楼,他把女儿赶回了自己的房间,很客气地笑道:”看我忙的,一直没有时间同你好好聊聊,今天能占用你一点时间吗?”

大妮笑着点了点头。其实,她一直想找机会同他谈谈落志的事。

“听说孩子的学习成绩上升很快,你还是挺有办法呀!”林总说着给大妮泡了一杯茶端了过来:”如考上了重点,我还真要好好地谢谢你呢!”

“哪里!全是你小孩自己努力的结果,我只不过是敲敲边鼓而已!”

我十分确认:我公公对婆婆的感情是人世间最顶点的那一种,尽管当中没有任何浪漫的色彩。

公公和婆婆是绝对的平民百姓,公公的文化程度是勉强可以看看报纸,婆婆则能看懂”郑彩其”这三个字,那是她的大名。

公公婆婆来字粤西恩平的一个穷困的小村子,还没解放就到广州谋生。在偌大的花花绿绿的城市中心住了半个世纪,说的还是地地道道的家乡话。究其原因,是他们之间极少言语。我结婚后同公公婆婆同住11年,从未见到他们之间有过五分钟以上长度的谈话,所有的交流与理解,尽在不言中,顶多某一方面提个什么要求或问个什么话,对方便是”嗯”一声。简约,明了。所以,11年,没见过他们红脸,吵架。唯一的一次却是惊叹动地。那是公公78岁那年,他曾为婆婆自杀。

我至今仍找不到任何答案的是,公公为何对我婆婆如此爱怜。公公是个十级建筑工人。当年的工资是很高的,和当时做中学老师的我相比,几乎是我的两倍。婆婆是个家庭妇女,大概做过保管自行车,居名小组长之类的职业。婆婆不知是与生俱来的性格所至,还是肺气肿等病的原因,说话从来都是细声细气的,不急不躁,不慌不忙。公公对于这位夫人,言听计从,从不说”不”。

那一年,婆婆已是降临油干灯灭的状况,病得只剩一双深陷的眼睛,还有一层皱皱的批包裹住干干的一副骨头。公公心疼婆婆,承担了所以的外出任务。每天起大早去”饮早茶”,给婆婆带回早餐,之后按婆婆的吩咐,到时常采购当天的东西。

公公自杀的那天,发生了两件事情。

第一件事是公公执意要送一支纯铜的水烟筒给婆婆。婆婆却心痛花那个冤枉钱坚决不领情。那支纯铜水烟筒真的很漂亮。不到200元,相当于当时半个月的工资。我不清楚怎么回事,但肯定,这种东西在解放前,在公公婆婆年轻的的时候,一定也很贵重。贵重到只有富贵人家才用得起的那种。比如我在四川刘文彩庄园就见过展出这种东西,表示当时大地主如何奢侈,我猜想公公见婆婆已是风烛残年,执意送一样贵重的的东西给夫人。婆婆极讲实际。当时竭力反对,这样就爆发了这对和平夫妇有史以来的第一次”战争”。

公公说:”你不用铜烟筒我把你的大碌竹劈了!”

碌竹是婆婆用来抽烟的土法自制烟具,用一截手臂粗的竹筒,斜斜插上一支小铁管,小铁管塞上烟丝,竹筒里装上水,抽烟时咕噜咕噜地响。

婆婆说:”你劈了我重做一支。”

就这么一句话,他们之间来回小声说了几遍,可两人都动真格生气了。

第二件事是公公去市场买菜,婆婆吩咐公公买几个红薯–婆婆咽食米饭已十分困难,多是吃容易吞咽的红薯。

公公去市场,人老眼花,买回来的是马铃薯。

公公很伤心,躲在房间里反反复复手工艺自己不中用,之后,一口气喝下了半瓶白酒和半瓶安定片。

婆婆煮好了饭,发现公公已口吐白沫,昏死过去了。桌子上放着一个空空的酒瓶和空空的安定片药瓶。

上天不忍心拆开这对老夫妇。救护车把公公拉到医院,医生向我们宣布他们将全力抢救。但顶多只能维持公公1小时生命。我们呼天抢地地哭喊,公公在我们的哭喊声中睁大了眼睛,奇迹般地在急救室躺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步行回家。

负责抢救的医生护士忍不住嘟囔,见过18岁的小姑娘为情自杀,从未见过78岁的老头为这吃安眠药,没想到着老头福大命大过了鬼门关。

跨过这道生死门,此后两位老人更有一种默契,相互之间连小声说”不”多灭绝了。

婆婆是静悄悄地离开这个世界的。开始只是说有点肺炎,住了一个星期医院,好了,出院回家。第二天到我们下班回家时,她躺在床上,没有任何挣扎和痛苦,安详地闭上了眼睛。

看不出公公有什么大背大恸的反应,却知道婆婆去世,对公公一定打击很大() 。因为自此以后,很少见到公公笑,甚至说话。

按广东的习惯,亲人死后的遗像是不放在家里的。但公公执意要把婆婆的遗像放在客厅向阳的地方,而且一定要面向珠江。之后,早、中、晚,每顿饭前,公公必做的功课,就是给婆婆点一支上好的檀香。

常常一家人坐齐了,饭菜齐了,公公却站起来,颤颤抖抖离开餐桌。我们大声问:”去哪里,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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