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上了妩媚的酒吧老板娘 – 女娲之爱

我爱上了妩媚的酒吧老板娘

  温云这天穿的是黑色细带的高跟凉鞋,将脚踝衬得仿佛易折般纤细,在路灯的光线下,她的皮肤是青白的颜色。

  再给我一杯酒,就一杯。

  她会从吧台边扬起杏仁形状的黑眼睛,如孩子般轻声地说。

  这种时候,杨晓总是试图绷着脸说不,却从来也做不到。不是因为她是这家酒吧的女主人,他的老板,而是因为她深黑微醉的眼神。

  最后他往往只是温和地说,下不为例,你今天已经喝了不少了。同时为她倒一杯酒,并谨慎地多加一些冰。

  这是家位于西区酒吧街的爵士酒吧,开了三年多,已经泛起半旧的颜色和气息。杨晓在暑假到来的时候来到这里打工,去年的暑假,他在校内的酒吧里当了两个月调酒师,可以说已经算个熟手了。

  他在黄昏时分推开这条街上一家家酒吧玻璃或木头或金属的大门,问是否需要一个调酒的人。不断被拒绝并不是一种愉快的体验,当他走进这家叫做温云CLUB的酒吧时,脸上不由得呈现出一个低落的人常有的那种青灰色。随即,他几乎是机械化地重复了那句泛泛的问话——请问你们这里需要调酒师吗?

  一个女人从吧台下面抬起身来,擦了一下额上的汗。她仿佛没有听到他刚才的话,冲他扬声说,能帮我一下吗?

  杨晓茫然地走过去,才发现她正试图把一箱啤酒放进吧台下的冰柜的上层空间。这是需要些力气的活,对一个女人而言。但杨晓很快看出她更需要的不是力气而是头脑。

  你不该这么放,这样的话以后不好拿。杨晓说着伸出手把冰柜里的瓶瓶罐罐调整了一番,然后把整箱啤酒放在了双门冰柜的底层。

  当他重新站直身体并试图再次重复进门时的那句问话时,女人冲他微微一笑。

  你做过调酒师吗?她说。显然她听到了之前的问话。

  做过,在学校酒吧。杨晓回答,还没等他说出自己只有两个月的经验,女人就飞快地回答道,那好,你今天开始在这上班吧。

  他不由得被这突如其来的运气撞得有些发蒙,只好愣愣地看着她。她又笑了一下,杏眼黑得深不可测,说,我正好需要一个可以帮手的人。

  杨晓在后来的日子里才得以逐渐明白酒吧女主人温云那句话的含义。他的确只能算个帮手的人。

  因为自己以前学的那些酒,在她这里基本上都派不上用场。她的酒单上几乎都是些前所未见的酒名,是她创造的调法,而来这里的熟客则大多喜欢让她凭当时的心情氛围随便调一杯不知名的酒。

  温云CLUB在酒吧街得以存续的重要理由,就是美丽而爱酒懂酒的老板温云。

  吧台后的杨晓除了炸薯片做水果拼盘和清洗玻璃杯,几乎无所事事。他最得意的长岛冰茶,自从来这里打工后只调过一次,而这惟一的一次,还是来看他的同学点的。

  作为调酒师应该堪称耻辱。好在杨晓并不以调酒作为追求,他是计算机系的三年级生,打夜工只为了丰厚的报酬。

  不过,当夏天过去一半的时候,杨晓渐渐觉得,支撑自己每天在凌晨无人的街道骑车回学校的动力,不仅仅是每晚八十元的报酬。更多的,是因为可以看到温云。

  温云的丈夫有时也来酒吧里坐,看来他似乎对妻子“当垆卖酒”并不十分介意。那是个敦实的中年男人,寡言而没有太多表情,他来的时候,温云便不坐吧台,而是陪着他相对坐在靠窗的位子前。这种时候他们看起来更像是来此消磨时光的普通客人,温云的黑眼睛安稳祥和,偶尔低声和他交谈。杨晓试图在他们之间的空气里发现可以称之为爱情的粒子,但一无所获。

  反而是在她每个逐渐醉意迷茫的夜晚,当她仰起脸,孩子气地说,再给我一杯酒,就一杯。那时,吧台前微黄的光线打在她的脸上,把她眼角细微的纹路尽数模糊到消散,只余那个深黑得不见底的眼神。

  杨晓就这样掉进了那个眼神里面,不带任何声响。

  八月末的时候温云开始厌倦空调制造的凉意。她喝到半酣时,会命令杨晓把落地木格子玻璃门一扇扇打开,整个酒吧顿时和外面的夜色与热意融为一体。对面酒吧的嘈杂乐声模糊地传来。

  把音乐关掉。她说。杨晓立即照办。一时间,他几乎以为自己回到了小时候,和爷爷奶奶在马路边乘凉。空气的颜色,声音,都和那时有着微妙的相似。只是这里烛光摇曳,映照着她的面颊。

  他爱的女人的面颊。

  她的举措使得有些怕热的客人倏然离去。也有老外似乎很喜欢这样,反而走进来买酒喝。天热,温云的自调酒不如啤酒卖得快。杨晓不断地把新的整箱啤酒从仓库拿到吧台下面的冰柜里来,并不时记得提醒打工的女孩给有客人的桌子换烟灰缸。等她的眼神愈加深黑,他就必须将自己看做这个店里的临时主人,因为那时无论和她说什么,她都只会回以茫然的微笑了。

  便是这样嗜醉的一个女人,而且她的不清醒时间随着夏天的加深也在逐渐延长。但杨晓决定对此只是尽可能照顾周到。

  有几次她醉得无法动弹。酒吧业已打烊,她却趴在吧台上睡着了,杨晓待打工的女孩先行离去,独自把她背上二楼,平放在惟一的一个长沙发上。酒吧的灯已经熄灭,整条酒吧街在这个时刻安静而萧条,只有路灯的冷光滑进来,照着她的脸。

  杨晓凝视她醉后熟睡的面孔,许久。

  下楼前,他不曾忘记把她的高跟凉鞋褪下,这样她会睡得舒服些。

  然后又是在困倦中骑车回到宿舍,倒头睡,在懊热的午后醒来,洗澡出门,重新开始一天的忙碌。有一次客人请他喝酒玩骰子,这种事情也常有。他输得很快,也因此喝了不少。打烊后温云清点当天的现金,放入保险柜,然后离开。杨晓则照例做清洁,并最后锁门。

  车骑了没多久,他就再也支持不住了,连人带车倒在路边的绿地上睡了过去。早上七点,他被一名巡警叫醒,这才在已然明亮起来的空气里骑车返校。

  这种日子不过持续了近两个月,却已经使得他几乎忘记了所有这之外的生活记忆。学业,课堂,篮球场,曾经熟悉的一切都仿佛成了另一重世界的存在。

  而九月,就这样无可避免地来临了。杨晓开始缺课。他没有中断打工的工作。温云没有问他为什么不回学校,实际上,他们之间很少有实质性的交谈,一直如此。

  直到有一天,他终于忍不住问她。

  你是喜欢醉,还是想醉?他将今天第五个半杯的马天尼倒在杯子里,推到她面前,同时轻声说道。

  她投来仿佛是困惑的眼神。

  这……有差别吗?

  当然有。 杨晓认真地回答。

  她沉思片刻,喝一口酒,然后不无妩媚地一笑——

  那么,你是喜欢这里,还是喜欢我?

  杨晓没有回答,只是垂下眼睛,用干布将玻璃杯上的水珠抹干。那一刻他就知道,自己在温云面前,永远是被动的存在,就好像初见时他便被唤去帮她放那箱啤酒,完全没有犹豫或转身的可能。

  九月将尽,已经有老师注意到他屡屡缺席的事实,代点名的哥们也无法再撑下去,劝他还是快点回学校来上课。

  杨晓沉默着没有回答,因为昼夜颠倒的生活,他的肤色变得苍白,眼睛显得黑而且深。

  你究竟在想什么?连自己的前途都不要了吗?哥们盯着杨晓说道。

  他摇头,又点头。

  又摇头。

  哥们长叹一声,说,你自己好好想想吧。说完,便离开宿舍,留杨晓一个人对着午后阳光里飘荡的灰尘。再过半小时,他就得出门去温云的店。

  杨晓最后还是做了决定。

  那天夜里,他对温云说,我一直没有给你调过酒,我也知道,你只喜欢喝纯的酒,可是今天,你愿意喝一杯我调的酒吗?

  温云已经喝了三杯,眼神因为酒精的作用开始飘忽如云。她微笑,说,那么,你要调什么酒?

  长岛冰茶。

  这个酒很考验人。温云吃吃笑起来说,既考调的人,也考喝的人。

  杨晓没有接话,只是沉默着调了一杯酒。长岛冰茶,混合了伏特加、棕朗姆酒、龙舌兰、橙皮酒、野莓香甜酒、柠檬汁和糖水、冰块、可乐,喝起来像茶,其实却是很容易让人醉倒的烈酒。杨晓几乎没有犹豫,又在里面加了金酒、樱桃白兰地、柳橙汁和传统白兰地。

  温云看着他调酒,脸上带着一个淡的笑。酒端到她面前后,她喝了一大口。

  很好喝。她仿佛是欣喜地说,并抬起眼睛看他。

  那一夜,温云喝了三杯长岛冰茶。顺理成章地,她醉了。

  杨晓重复了他熟悉的程序,打烊,清点现金放入金库,关掉除楼梯之外所有的灯,把温云背上楼。

  只有在为她脱鞋的时候,他踌躇了一下。

  温云这天穿的是黑色细带的高跟凉鞋,将脚踝衬得仿佛易折般纤细,在路灯的光线下,她的皮肤是青白的。

  杨晓听到她低喃了一声,便俯下身去细听。

  他听了好一会儿,才听明白,她在重复一句话,含含糊糊,吐字不清地,反反复复说着——晓,你是个,好孩子。可是,我,已经,老了。

  杨晓骑车回学校的时候,太阳还没有升起来。九月末的清晨,竟已有几分凉意。他骑得很快,忽然一个趔趄,连人带车倒在路边拐角的绿地上。

  草是湿的,带着草味儿。杨晓就这样保持着狼狈的姿势,躺倒在草坪上,过了足足有几分钟。

  忽然,他感觉到有人踢他。原来是上次叫醒他那个巡警。

  小伙子,你怎么又喝醉在这里了?那人边用脚尖踢他边说。

  我没有醉。杨晓静静地回答道,您放心,我一会儿就走。我上午还有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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