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打扰我埋葬我的女儿
很多个夜晚,丁兰熟睡后,他偷偷掀开丁兰的睡衣,手指象昆虫那样滑过她隆起的腹部。那个孩子似乎在反映着他小心谨慎的动作,在他的手指漫过的部位,悄然而好奇地涌动着。他越来越相信,那个莫名其妙来到一个女人子宫里的孩子,正仿若一朵秘密的花朵,伸展着甜美脆弱的花瓣。
走出医院昏黑的甬道,阳光一下子就喘息着爆炸了。他母亲觑着眼,转身对丁兰姨妈说:“你该知道哪儿有合适的地方。”丁兰姨妈就住在医院附近。
他母亲手里拎着那团柔软泛黄的青稞纸,布满老人斑的手背青筋突兀。他忍不住再次瞥了一眼。那些粗砺的纸打着卷,没人知道里面包裹的是什么……。他眼睛有点刺痛,也许昨夜的啤酒仍在血液里暗涌。“医院的南边有片麦子。麦田旁边倒是有块闲置的空地。”丁兰姨妈急促而含混地地回答。她是个哮喘病患者,说完后呼噜着搭讪,“那里的野草疯着呢。”
耳朵里“嗡嗡”的商贩叫卖声让他无所适从。他看着大街上熙攘的人群,似乎他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小镇,他们如此陌生,他盯着一个穿运动服的孩子机械地咬着一只缺口的苹果。“你快点,”他母亲催促道。母亲,丁兰姨妈,还有他的弟弟,已经朝医院的南方走了过去。母亲走在最前面,她走的慢条斯礼。弟弟走在最后,眼眉蹙着。他是个演员,前几天刚从北京回来。
清晨见到丁兰时,她蜷在病床上,象只脱水的小兽。当愣眼扫到他,她河马般宽阔的嘴巴紧张地歙合着。片刻她才仿佛真正认出他,羞涩地笑了笑。他的吃惊慢慢变成了愤恨:她竟然还还能笑出来。他压着嗓子嘟囔道,“你好些吗?”她母亲连忙说请他放心,丁兰命大,没受大苦,折腾的不凶,“毕竟孩子还小”。
母亲边走边不停回头瞅他。他的嘴唇不停颤抖,头颅被一层层的纱布勒裹着,衬映的本来瘦削的脸愈发象颗忧郁的核桃。当她把青稞纸拎起时,她认为他会讲点什么。可他只是恐慌地盯着那堆青稞纸。她嘘叹了一声。她的叹息让病房里所有病人将目光甩到他身上。邻床的丈夫踱步过来。他是个年轻英俊的警察。无疑这是个富于同情心的警察,他弹出根香烟递给他。他摇摇头,那个警察就拍拍他的肩膀,自己点着了。
现在他跟在他们的屁股后面散漫地走着。路过一家日杂商店时,丁兰姨妈跟一个身材臃肿的胖女人嘀咕着耳语。后来她从胖女人手里接过一把锈迹斑斑的钢锹。他母亲就是这时小跑着奔过去,把锹揽进自己手里。后来她扭过头,凝望着他。
昨天接到丁兰电话时,酒桌上的气氛正在高涨。那个交通局局长正灌他的酒,毫无疑问这个肥胖的中年男人已经被李哲灌晕了,他的言辞颇为可笑,“你都结婚了,脸上为什么还那么多青春痘呢?” 他盯着男人笑了笑,知道如何在酒桌上应付这样的人,“我最近内分泌失调。我媳妇怀孕了”,他亲昵地问,“我嫂子怀孕的时候,你是如何解决生理需求的呢?”
满桌上的人哄笑起来,那男人一时语塞,他继续问,“你是自慰呢,还是找小姐帮忙?”
男人嘎嘎地笑起来,他把酒杯高举头顶,说:“这个问题待会咱们私下讨论,我老婆给我生了个女儿。来,有女儿的喝一个!”他率先干掉,接着倡议,“有儿子的也干一个吧!生闺女是福气,生儿子是名誉!”
他一杯也没有喝,那时他为自己的小聪明窃喜。丁兰的肚子很蠢了,但他不知道是儿子还是女儿。他想,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他都会爱上他们。
他们三个远远地等着他。他母亲本来打算今天去劳人局办理退休手续。这几天她一直在为这事情奔波,如果她能在下岗前办好退休手续,她将有每月200元的退休金。这些钱对她至关重要。她年轻时曾是桃源镇红极一时的红卫兵,一生中最骄傲的事情就是在天安门广场见过五回毛主席,“有一次,主席坐着红旗轿车,摆着手,从我们的身边过去了,他的头发被风吹的很乱。”她时常眯着略显囊肿的眼泡甜蜜地总结道,“可是,他仍是个英俊的老人。”
如今,15岁时率领一帮初中生进京串联的激情已经没有了,她对下岗的恐惧证明了她的衰老是迅速的:眼角堆砌着松弛的肌肉,瞳孔幽深,惟独唇线滑筛时才显露出冷酷和焦作不安的神情。当儿子把钢锹默默从她怀中抽过去时,她发觉了他眼里似乎闪烁着亮斑,她用严肃地声音低声训斥道:“别给我哭,你要是男人就别给我哭。”说完她把目光移向南方。南方的麦田还有段距离,她恍惚着了那种小麦的金黄色,“这有什么大不了呢……”她喃喃自语道,“这对你构不成威胁,你还这么年轻,”她的声音柔和起来,“你难道不是个有主心骨的男人吗?”
对母亲的话他没有应答。“你的章程这么硬!可这有屁用!”他母亲曾恨恨的教育他。那次是因为他和丁兰的事情让母亲伤心。他和丁兰处了6个月后,她希望他们结婚,可是他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她。“我和她现在连手都没牵过,”他争辩说,“和一个连手都没牵过的人结婚,这……不合适吧?。”
其实他和丁兰是大学同学,丁兰比他低一届而已。那时的丁兰完全象个愚蠢的农村姑娘,体态丰腴,衣着朴素,走起路来象只懵懂的企鹅。他和她虽然是同乡,但没特别印象,惟一的那次,是他从“梅里美”镭射影院里出来时,碰到了她和她的几个同学。他寒暄着问她,你觉得电影怎么样?“很好,”
她盯着地面说,“我喜欢阮玲玉,可她为什么要自杀呢?”他说是吗?“是啊,”她倾斜着身体说,“你不这么认为吗?”他含混不清地回答道,“是的,悲伤的人性。”显然她对他使用“人性”这个词很诧异。她不知道他那阵正好爱上了《查拉斯图如是说》,满脑子不切实际的哲学和忧虑。后来他借故说买包香烟,于是丁兰和她的同学们先走了。其实他什么都没有买,那天刚好下着伶仃的小雪,他目视着她矮小的身影被路灯拉的极为纤细,投射到细琐的雪地上。他决计没有想到,若干年后他会和她结婚,而且,和她生一个孩子。
已经回忆不起,他最终为何答应了母亲的建议呢?他的默许无疑令他的母亲开心不已。她给他倒了满满一杯啤酒,买了半斤护心肉和一只过了保质期的坛子烧鸡。他的瞳孔在啤酒泡沫里逡巡着荡漾,在那一刻,他恍惚想起了那场电影……那场暧昧的雪色……高脚路灯,以及,那个喜欢《阮玲玉》的女孩子。
那个女孩子现在躺在病床上,成了一位道具性质的母亲。她分娩了,那个满脸雀斑的小护士抱着孩子走到她身边,问她是否看一眼,她把头扭到一旁,坚毅地、冷冷地回答道,“不”。这个细节是他母亲不经意间告诉他的。这更加剧了他对她的憎恨。她竟然连看孩子的勇气都没有。他觉得她没有资格当母亲。
他甚至有个奇怪的念头,等她出院后,他们就离婚。是的,离婚……。他眼前突地就燃烧起了愤怒的金黄色。他不知道那种天堂性质的颜色是如何突地一下在眼前焚烧起来的。他木木地找他的母亲。原来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把母亲抛在了身后。他的目光又停滞在母亲手里的那卷青稞纸上……他的心尖锐地痛了下。他弟弟的身影正离他们越来越远。他弟弟回去了。这次回家,本来是说带女朋友见母亲的,结果他只是把自己带回了家。
当他用脚踢开房门时,他们看到了一个套着圆领汗衫、神态离索的男人。总之,这个所谓的演员,怎么看怎么不象电视剧里飞檐走壁的大内密探。
这个酒桌上除了他和那个男人,基本上全是李哲单位的人。他们来喝酒,是为祝李哲的女儿庆满月。他那天故意没有带手机,他很纳闷丁兰能找到李哲的手机号。他总是低估她的嗅觉能力。冬天的时候,他和一帮朋友猫在一家啤酒厂的车间里喝酒,她竟然把电话打到车间去了。她能有什么事情呢?她总是在喝酒的时候打扰他,叮嘱他早点回家,或者不要喝多了,诸如此类的劝导性言辞。他抓着李哲的手机踱到楼道里。在众人喧哗的酒令声中,他听到丁兰抑郁的呻吟,“你快点回来……我很难受,你把我送医院去吧……好吗?”
他和丁兰结婚两年后都没要孩子。开始时他们采取了繁复的大众化措施:气味纹络型号颜色千差万别的劣质套套。 当他把这些紧绷的“小雨衣”撑开,将之戴上时,他显得心不在焉。这种心不在焉甚至对他构成了某种不必要的威胁。经常是在套弄那东西的时候,他的欲望突然就急速而滑稽地消却了。这浪费了他不少时间,而丁兰塑料模特一样僵硬地绷直身体躺在席梦思床上,眼睛冷漠地注视着房间的屋顶。后来他们干脆采取了更为保险的安全措施,他逼迫丁兰疯狂食用避孕药。
她每次似乎都极为不情愿地把白色药片塞进嘴巴,然后咕咚咕咚灌溉着凉白开。有一次他窥视到她的眼角沁出潮湿的液体。他犹豫着搂住她,妄图通过怀抱给她一些实质性的安慰,然后他听到她轻声地念颂:“我们干吗不要个孩子呢?我想要个孩子……。”他沉默着把她扳倒在床上……最后的时候来临时,他总是果断地抽离开她的身体:这种不必要的行为被丁兰发觉后,她小声抽泣起来。他只好改变了这种似乎孕育着背叛味道的抽离。 “也许我们真的该要个孩子了,”他那时经常神经恍惚着想,“不然丁兰都患抑郁症了。”
孩子是什么时候怀上的呢?他们在幻想要个孩子后,开始有计划的爱 爱,为了操作更具有指导性,他买了厚厚的一本600页码的《新婚大全》,把那些关于女人生理的经典条款背诵的滚瓜烂熟,后来他甚至能准确的推算出丁兰的经期和排卵期和生理高 潮期。
但半年过去了,丁兰的肚子还是安静着,他开始对自己的生育能力产生了怀疑。某个春日的下午,他偷偷去一家疑难诊所看医生,把一管白色的浆液递给化验师时,他有点紧张。后来那个长着两颗臼齿的医生冷冷瞥他眼说,“你的精子,比蝌蚪游得还活泼。”他方才放心。那么原因有可能在丁兰了。但他没有对丁兰提示什么。之后他们的夫妻生活开始懒散。有一个月他们甚至一次也没做。那么孩子是什么时候诞生的呢?这时他所熟悉的女人生理知识似乎变成一堆垃圾,而孩子在子宫里柔弱的心跳也是个暧昧的话题了。总之当丁兰从厕所里出来,把试孕纸微笑着递给他时,他看到了纸上浅红的波浪。他无所谓地点点头。
很多个夜晚,丁兰熟睡后,他偷偷掀开丁兰的睡衣,手指象昆虫那样滑过她隆起的腹部。那个孩子似乎在反映着他小心谨慎的动作,在他的手指漫过的部位,悄然而好奇地涌动着。他越来越相信,那个莫名其妙来到一个女人子宫里的孩子,正仿若一朵秘密的花朵,伸展着甜美脆弱的花瓣。
在到达麦田之前,他们经过了一个垃圾场。这是个标准的垃圾场。一股恶臭的气味弥漫着,呛的丁兰姨妈刺猬似的咳嗽起来。她用手捂住鼻孔,忧心忡忡地说,“政府啥时候能把它搬到郊外呢?”后来她若有所思地看着他母亲。他母亲轻声地询问道,“什么?” “很多人家,把小产的婴儿,扔在这里呢。”她说。
“是吗?”他母亲问。
“是啊。”丁兰姨妈说,“孩子死了知道什么啊,扔在哪里不是一样?”
他母亲攒着眉头看他。其实在医院时,丁兰母亲就建议把孩子扔在医院的垃圾箱里,她没有同意。她把孩子裹的颇为严实,可孩子的小脚还是支棱着露出来。她抚摩着孩子的小脚,孩子虽然没有呼吸了,但是软软的脚丫还温热着,象新酿的蒜瓣一样白生生的。孩子的脚大。她儿子就是大脚。
很明显他听到了两个女人的对话。他的身体似乎哆嗦了一下。
“这里有野猫吗?”他母亲问丁兰阿姨。
“有啊,”丁兰阿姨说,“多着呢,春天的时候都来这里叫春。”
“野狗呢?”
“野狗也不少。野狗最喜欢垃圾场里的肉骨头。”
“我们走吧。”他母亲叹息了一声,对丁兰姨妈说,“我们走吧。”说完她去看儿子。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朝麦田的方向行进了。他走起路来很快,象个竞走运动员。有时候他母亲想,如果打小让他去练竞走,没准他早成奥运会冠军了。当个奥运会冠军,无论如何,都比当个没有出息的公务员强吧。
他母亲和丁兰的姨妈距离他越来越远。他是个步伐很大的人,他和丁兰不冷不热谈着恋爱的时候,他走路的姿势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他们的交流。
他身材高大,丁兰身材糜小;他无论什么时候步行都象是在参加竞走比赛,而丁兰走路时似乎总在思考些单纯的问题(她最喜欢的书是《安徒生童话选》和《格林童话》,她似乎相信这世界上有着仙女和巫师、恶毒的王后和变成天鹅的王子)。他们总是一前一后的走路,有时候为了调节气氛,他故意将步伐放慢,这样丁兰跟上来时,她脸色潮红,感激地瞥他一眼,仿佛他已经为她做出了重大牺牲。
更多时候,他们散步时象两只忧郁的花狸鼠,各不相干、神态冷漠地走着。他从小走路就快,因为无论做什么,他都想拿第一。他天生是个要强的男孩子,这相当可笑,除了功课拿第一名,他的体育课、音乐课以及美术课也都是满分。他和弟弟不一样。弟弟长的象条瘦弱的虫子,每次挑苹果的时候总是说:“哥哥你先挑,”等他拿完了,弟弟就说,“哥,我要你挑的那个。”在弟弟的眼里,别人的东西总是最好的,这和多年后的他判若两人:他辞掉了律师事务所的职务,跑到北京去做什么狗屁演员。他在京城待了5年,也只是在一部古装剧里饰演了一个弱智的大内密探:他爱上了那个专横跋扈的格格,最后还为她自杀未遂。
荧荧是唯一一个嘲笑他的女孩子。她总是对他不屑一顾地嘲笑他,“你是个可怜的孩子,”她那时是个喜欢叶芝的小布尔乔亚女孩,“可怜的孩子上帝恩宠。”她使用“孩子”“上帝”一干词让他羞愧不安。 上大学时他们开始频繁地通信。他在大连读税务学院,她在西安读一所民族大学,学的是藏语。他搞不懂她干嘛学藏语。在他的印象中,西藏是个神秘而神圣的地方:布达拉宫喇嘛牦牛朝圣者雪山完美的法器……
但是他不明白这和荧荧有什么关联,而毫无疑问,如果不出意外,荧荧毕业后,将被分配到那里,做一名中学老师。很长一段时间,他把西藏隐隐当成了自己的敌人:它会把荧荧掠夺走,从实质上打击他。他们的通信从本质上讲,也是克制和节俭的行为。他们互相描摹着彼此的城市,不痛不痒地抒发着对大学生活的感慨和莫名其妙的忧伤。
95年冬天,荧荧在来信中提到,有个男生在追求她。“我和他一起喝了点酒。他喝多了,说他爱我,然后,他用筷子拼凑了一个爱字。我觉得他是个可笑的男人。我不假思索的把那些筷子拆掉,”她写道,“我对他说,我承担不起这个字。”对她的来信以及在信中描述的事情,他马上回了信。他对她说,冬天这么冷,找个男朋友也不错,总比一个人捱要好。于是在下一封信里,荧荧说,她和那个男生已经看了两场电影、吃了一顿“肯德鸡”。
“她在等我说什么吗?她以为她在折磨我吗?”他想,“我不会上当的。我比她聪明。” 等他们毕业时,如他所猜度的那样,荧荧去了西藏,那个地名很古怪,叫“和布克赛尔”,这个名字念起来有种异域气息,更象是某个北欧小国家的名称。毕业前夕,荧荧给他邮寄了盘磁带。他很失望,她只是用藏语唱了很多支歌。他一句也没有听懂。她干吗唱些他听不懂的歌呢?
而他回了老家,在一家行政单位做了名中规中矩的小公务员。四年了,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他们知道对方都结了婚,而且荧荧已经有了个藏族血统的儿子。电话也不好打,他想,是西藏的那些雪山和有灵性的语言,阻隔了那些真实的信号和电波。
其实昨天在丁兰打电话之前,荧荧在他的手机上发了条短消息。“我已回唐,明天上午9点,新华电影院见 荧荧。”这个短短的消息让他在喝酒时压抑住了兴奋,本来他是个喝酒很疯的人。他不想明天和荧荧会面时,仍是个昏昏欲睡的醉鬼。
他母亲和丁兰姨妈气喘吁吁地追上他时,他已经在那片麦田的旁边稳稳站立。疯狂的麦子流泄出那种成熟的灿黄,肆无忌惮地涌到天尽头。他不知道他神情抑郁地走路时,马路上的行人群好奇地乜斜着他:他们盯着一个头裹纱布、手攥钢锹的男人行色匆匆地朝着麦田行进,身后尾随着两个土拨鼠似的老女人。他又想起了在医院时丁兰的眼神:当她看到他时,她象尊蜡像,她的眼神是渐渐暖和起来的,那种她惯长的羞涩和不安开始复苏。 她的眼神总象是野鸽子那样怯怯地不安,他一直固执地认为,那是一个人缺乏自信的表现。他那时还不相信她早产了,他们的孩子没有在预定的时刻降临,而是提前了四个半月。这么想时他的眼睛潮湿了。
昨天晚上接到丁兰电话后,他从饭店的楼梯上“咚咚”地往下奔跑起来。摩托车路过“花无缺”书店时,那个面部烧伤的店主喊住了他,“你的《弗兰德公路》来了!”他点点头,无暇顾及,慌乱中把那本书扔在了摩托车的底座上:后来在他摔倒的时候丢失了。他是在拐弯时摔倒的,当摩托车从他身体下蹿出去时,他蟾蜍一样蜷趴到柏油路面。他的下巴就是那时摔伤的,血蜿蜒着上衣流淌至裤子上:他的整个人看起来血乎乎的,象个标准的屠宰场工人。
赶到家时,丁兰已被她父亲送到了医院,丁兰母亲看到女婿鲜血淋漓地站到面前时,哑巴一样张大了嘴巴,而他只是颇为冷静问到:“孩子呢?孩子没事吧!”
到医院时,丁兰已检查完毕,那个妇产科的女医生是他的初中同学。他把她拽到一边。她是个戴眼睛的姑娘。她的眼睛透过镜片有种破碎感,“我只能告诉你,”她冷静地说,“孩子可能保不住了。她子宫里连一滴羊水都没了。”
他只是觉得这件事情很荒谬,从本质上讲更象是个劣质的玩笑。 他强装镇定地问,“不可能吧?你可别吓唬我。”这几个月丁兰一直保养的很好,没有磕过碰过,他不相信她会莫名其妙地把羊水都流干净了。女医生显然有点不知所措,她斟酌着说,“你……你去叫你妈,我有话和她商量。”
母亲现在已经站在他身旁。他们一起在麦子地的田垄上静默着。母亲蹲下,把卷裹的青稞纸轻柔地放在草地上,“你有火柴吗?或者火机?”她柔声问道,“有没有?”
他恍惚着摇摇头。自从丁兰怀孕后他就戒烟了。他有近6个月没有吸烟了,当时他把所有的香烟全赠送给了科里的老马。老马是个烟鬼。
“你先等着,我去买火柴。”他母亲转身对丁兰姨妈说,“你先琢磨个好地方。”
他听出他母亲的声音有点哽咽。那卷青稞纸就安静地躺在那里:青稞纸卷裹的是他的女儿,是的,他的死去的女儿。他女儿产下十分钟后就死了。他女儿活着时他没在医院。他没有想到她这么快就降生。昨天晚上他们只是告戒他,这个孩子不能保了,“你们还年轻,再要个孩子也很容易的,”他的女同学说,“如果打保胎素的话—-我们不敢保证这个孩子将来是否健康。你自己定个主意。”后来他一个人走墙角,默不吭声。再后来他扶着墙角呕吐起来。一个小护士走过来,对他说,要吐吐到厕所,“没见过你这么没教养的人。”他盯着她托盘里的体温计、针头、药水,酒精,咧嘴笑了笑,,然后他呕吐的更加厉害。
母亲买火柴回来了。他母亲脸上的皱纹在阳光下伸卷着,象秋末那种苍白的波斯菊。本来他想在她回来之前,打开那些青稞纸,他想看一看自己的女儿。是的……他的女儿……他死去的女儿……那时丁兰羸弱的姨妈正在田垄里寻找墓地,即便他哭了,也不会有人看到,可是他母亲这么快就回来了。昨晚是她劝他回家睡觉的,“你待在这里做什么呢?又没有床位,我和你岳母在这里守侯着就行了,回家睡吧,”她抚摩着他儿子的头发说,“回家睡吧。啊。”今天早晨他赶到医院的时候,丁兰已经产下了他的女儿。他当时没有留意到病房门角那堆青稞纸纸里卷裹的,就是他的女儿…。。他的女儿被泛黄的青稞纸卷裹着……女儿……女儿……他母亲告诉她,孩子已经很大了,“小脚丫这么长,肉乎乎的,”她极力想把孩子形容的更丰满些,可是却不清楚她儿子根本没有注意她的手势。
“你挖吧,”他母亲说,“你把坑挖在这里,”她指点着田垄上的青草说,“这里水源肯定旺盛,孩子会睡的更安稳些啊。”
丁兰的姨妈和他母亲在旁边象两株秋天的杨树。上午的阳光暴戾地射击着涌动的麦浪。他开始挖坑,“挖的深一些,”他母亲说,“让孩子把手脚伸展开。” 他很快把坑挖好了,他母亲试探着把孩子放进去,“还是有点小啊,”她说,“你难道不能挖得深一些吗?”
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那种刺耳的“铃铃”声让两个女人皱了皱眉头,他捏着手机溜了一眼,他突然想起了和荧荧的约会。现在已经是9点半了,荧荧一定等得着急了。可是他没有接电话。他把手机关掉。他恍惚着想起了那盘毕业前她送的磁带。有一次酒后,朋友们谈起了情人的话题,然后有人叫嚣着嚷,操,欧阳长这么帅,连一个马子都没泡到!真是浪费资源!当然他真醉了,他想起了那盘多年前的磁带,“这是个女孩子唱给我一个人的歌,你们说,她算不算我的情人?”在朋友们的哄笑声中,他有点负气地翻出了那盘磁带,“不信你们听听!听听吧你们!”接下去他蜷在沙发里,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开始在多年后的房间里出现。
大伙都沉默了,后来有个人说,你的话没错,她都这么漏骨的表示了,你要是说你没和她上过床,打死我也不信了!你知道她唱的什么啊?然后朋友盯着他说,“这个女孩,在这么长的带子里,只是用不同的曲调重复了一句藏语:我爱你,就这么简单。”他当时愣住了。这样的情节,仿佛只有在蹩脚的爱情小说或者煽情的电影里发会发生,然而现在却真实地发生在他身上了……。 他终究没有她聪明……可是现在……我在埋葬我的女儿,他隐约着想,有什么比埋葬夭折的孩子更重要的事情呢?他的眼睛倏地就红了。他母亲吩咐道,“你……先站一边吧。”
他走到一旁。他从来都听母亲的话。母亲一直骄傲地相信,他永远是个孩子。她从来搞不清,这个曾经栖息在她子宫里的男人在想些什么,就象她老搞不懂,她去了五次天安门,毛主席五次从天安门经过,为什么她却从未真正看过他哪怕一眼?她的个子太矮了,那些疯狂尖叫的孩子把她挤压在重叠的变形的身体之间,鼻子里满是粘乎乎的汗味儿,她只有大声喊叫着“毛主席万岁!毛主席万岁!”,可她听不到自己的声音。
后来她焦灼地蹦跳起来,她曾是学校里的女生跳高冠军,可是她的瞳孔里仍然只是一颗颗伤心的头颅。再后来,她的脚背上湿漉漉的,她低下头,尼龙袜子和偏口布鞋被一种液体浸染的发黑,她好奇地蹲下身,然后顺着裤管,她摸到了一把血,浅红色的,正从她的身体里缓缓流着的血。她不知所措地偷偷地看着别人,可是并没有人留意她。她开始呜呜地哭起来,我怎么了呢?她绝望地想,我只不过想看看毛主席啊……她开始拼命地号啕大哭,一个女孩子撕心裂肺地哭声很快被那些疯狂热情地合唱声呼喊声淹没了……那年她15岁。
他闭上眼睛。他没有看他的母亲埋葬他的女儿……灼热的阳光在他的眼皮上惶惑着舞蹈,一只只长着透明翅膀的萤火虫在闪……后来他把手伸进裤兜里时,似乎摸到了一团柔软的东西,他以为是昨天擦拭伤口的手纸。当他睁开眼睛,他看到了一朵枯萎的蔷薇,本来他以为那是团粘满血渍的手纸,可无疑这是朵蔷薇……一朵蔷薇……他有点伤心地想,我什么时候把它放进衣服里的呢?他极力回想它的来处。后来他恍惚着想,是的,他确实往衣服里放了朵蔷薇。
昨天晚上回到家里时,他曾在庭院里站了会儿,庭院里的蔷薇让他略为清醒了片刻,他就是那时把一朵蔷薇放在衣服里的,当时他亲亲了手里的蔷薇,因为黑暗,他看不到它的颜色,后来他嘀咕了一句,“上帝,保佑我的孩子平安无事吧。”然后他就睡觉了。他从来没有相信过上帝,可是那时上帝在他眼神中盛开了。
“我们走吧。”他母亲把剩余的青稞纸烧完后走过来,另外那个女人也安详地注视着他,“我们走吧,孩子会睡的很安静,”他母亲索索着说,“喏,你抽根烟吧,”她竟然从衣兜里亮出盒香烟,笨拙地拆开,揪出根递给他,“你现在可以抽烟了,你没有必要戒烟了,抽吧。”
他接过,母亲点着,“你才26岁……会好起来的……她只是去别的地方享福了……”。他拖着锹,走在马路上,嘴里叼着支劣质香烟,另一支手攥着那朵色泽鲜艳的蔷薇,他想母亲埋葬女儿时他怎么没有发现它呢?他可以把它和女儿安葬在一起……女儿和一朵蔷薇睡在一起会很开心的……这么想时,他突然“哇啦哇啦”地大声嚎哭起来,他的声音那么响亮,象他刚从母亲的子宫里掉出时的哭泣声那么响亮……。
他慢慢地走着,边走边哭,手里紧紧攥着那朵蔷薇,就象握着一颗仍然跳动着的、孱弱的、幼小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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