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终于被抓了,要是大陆有了它,宋马蓉早就完蛋了 – 女娲之爱

宋终于被抓了,要是大陆有了它,宋马蓉早就完蛋了

自从王宝强妻子出轨其经纪人宋的消息曝光后,网上网下声讨宋的声音不绝于耳,但是出轨并不触犯法律,所以我们只能怒骂而不能给马蓉宋一点惩罚,而马蓉宋更是高调反击,更让我们气不打一处来。

今天突然有人告诉小编,宋被抓了,我赶紧上网一搜

大快人心啊

简直是大快人心,普天同庆啊。

高兴之余,小编不禁想起台湾的一条法律,要是大陆有了它,宋、马蓉早就被抓了。

台湾是东亚最后一个仍保留通奸罪的地方,“刑事诉讼法”第239条的通奸罪,即“有配偶而与人通奸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奸者亦同”,以免造成压迫女性实质不平等。

也就是说要是在台湾,马蓉出轨的事当初一曝光,王宝强就可以以通奸罪起诉马蓉、宋,这两大恶人早就应该被绳之以法了。

其实,从古至今,出轨通奸这事全球各国都深恶痛绝,并以此有了许多法律规定。

中国当然也不能落后

不知道各位读者,有什么看法,请在评论区发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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