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单身狗”是如何解决自己婚姻大事的?“四项措施”分分 – 女娲之爱

历史上的“单身狗”是如何解决自己婚姻大事的?“四项措施”分分

在封建礼教中讲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历朝历代,由于战争、制度、价值观等各种因素,也存在大量剩男剩女这个群体,那么他们是怎样解决自己的婚姻大事的呢?

一是举办各种相亲大会。西周时期就有“仲春会”,为到适婚年龄的男女提供固定的场所和机会,让他们相亲。据史料记载场面相当壮观。唐宋时代有“三大相亲节”:“三月三”(男女踏青),“元宵节”,“同年大会”(新科状元中榜当天各地美女会涌向京城找老公)。在唐代还流行过“比武招亲”,宋代以后,社会更加开放,出现男追女,女追男的盛况;民国时代由于受到西方思想的影响,自由恋爱成为时尚。

二是官方采用强制手段促成婚配。在晋代晋武帝司马炎要求,女子到十七岁还不嫁人,官府就要强行给她找老公,宋代更是制定法律男子15岁娶,女子13岁嫁;对于到了法定年龄不娶不嫁的,是要处罚的。尤其到南北朝时,如果女子适龄不出嫁,家里人要跟着坐牢。

清代时官府设立“官媒”,专门解决男女适龄结婚的问题,尤其是政府采用强制手段给光棍找老婆,指定某女嫁个某男,让他们一起生活,繁衍后代。

三是支持娶有“婚史”的女子。虽然“好女不嫁二夫”,但历朝历代由于连年征战、自然死亡等原因,导致男人早逝,女子成为寡妇。这时地方政府为了摆脱男多女少的限制,对有婚史的女子鼓励再嫁,这在封建体制下,慢慢演变成一种社会风俗,我国古代北方少数民族家庭内部就有弟娶嫂,嫂嫁叔等现象。

四是限制富家子弟“纳妾”。我国古代实行的是“一妻多妾制”,这就导致许多适龄的女子去给大户人家当“小三”,结果导致许多到了该结婚年龄的男子找不到适龄的女子,这就尴尬了,古代和现代其实没有太大区别,大多数女的都不愿意找“丝”。这时政府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就出台法律规定限制土豪“纳妾”。

如:汉朝规定当官的和富家子第只能娶一个妾,除了有特殊贡献可以多娶,但也不能超过八个;老百姓是不准找“小三”的,只能有一个老婆。;明朝更是规定,亲王等纳妾只能选一次,不能超过十人,其他官吏依次递减,富家子弟一般情况下是不准纳妾的,除非没有子女才可以。

看来历史上这“四项措施”下来,你想不嫁或不娶都是不可能的,分分钟秒杀了现在人们的观念,您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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