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我只能负心舍弃妻子而选择孩子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生活中很多事情果真都如古人所说的那样。古有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今有我的儿和妻子不可兼得,不要以为我是负心汉,其实选择抛弃妻子而选择儿子我也是经过了强烈的内心斗争的,我很爱我的妻子,但已经42岁了的我,还没试过当爹的滋味,更加不想放弃自己的儿子。这一切,就当是我欠妻子的吧!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网友:
世上还有比这更难选择的事吗?
一面是相濡以沫、深爱多年的妻子,一面是不可多得、企盼多载的亲生骨肉。如果是你,你会怎么选择?
身为一个男人,有谁不想和心爱的人相拥到老?
身为一个男人,又有谁不想幸福地看着自己的儿子在阳光里长大?
偏生这两种幸福,我只能取一样。
我如今越发坚信那句话,人生不能两全。当上天给你一样东西的时候,顺势还会再拿走另外一样……我不就是吗?孩子的事情解决了,可是却必须要拿自己最心爱的女人去换。
我这么说,也许有人会骂我口是心非,如果你真爱自己的老婆,又怎么可能让外面的女人钻了空子、怀上你的骨肉?
我承认,那确实是我无意中犯下的错,我不想解释我为什么会和婉华发生那种事,但我们真的只发生过一次,只有那一次。
这真是上天跟我开的最大的一个玩笑。我和一个女人有了婚外情,结果她就怀了我的孩子-重要的是,那可是我唯一的孩子,我这辈子,还没尝过做父亲的滋味呢。
妻子什么都好,就是不能生育,我从没怪过她,我想,这就是我的命,我甚至想我们两个不仅彼此互为夫妻,更互为儿女,然后相互依缠,直至终老。
妻子也许没那么轻松吧,毕竟,不能生育的那个人,是她,不是我。这对她的心理上造成不小的压力,我几乎用了七八年的时间才说服她我们即使没有孩子也一样可以幸福,可是对我爱得越深,她的负罪感和愧疚也就越重。
就连我妈对妻子都没有任何的责怪,我妈也说,这是命,只要你们两个人觉着好,就行了。
其实我们什么办法都想过了,其中的甘苦,就别提了。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前些年,我们甚至很怕参加别人的婚礼,更不要说听到谁谁生小孩的消息了……脸上勉强装出笑容,其实心里的滋味,谁经历谁知道。那真是比打翻五味瓶还要酸楚――人生中必须要经历的一些画面和时刻,当你被告知再也不能经历的时候,是不可能做到心态平和的。
它需要很多年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平复,而且这平复有时也是假的,是表面的,一旦被某种契机诱发出来,很可能会产生火山爆发一样的破坏力,即使不像火山爆发,也会像慢刀子割肉一样,一点一点去生磨……
说不委屈是假的,我想有个孩子,可这孩子,也得是我和妻子的孩子,别的女人给我生的孩子我还不想要呢。
你看,人在事情没到眼前的时候,都会说大话。
但当婉华真的走到我面前,哭得泪人似的,告诉我“南哥,我怀上你的骨肉了”的时候,我还是兴奋得心跳都加速了:“你说什么?你真确定吗?这事可不是闹着玩的。”
“我已经去医院查过了,我百分之百是怀孕了,孩子是你的,南哥。”
婉华不是那种有心机的女人,她绝不会有取代我妻子的想法。
她已经36岁了,不小了,她结过婚,后来又离了,准确地说,是被婆家休了――因为不能生养,可笑吧?这种事在城市里也许不算什么,可是如果发生在农村,事儿可就大了。
婉华嫁过去八年,给婆家干了八年的农活儿,还帮着婆婆给小叔子成了家,但即使这样,也抵不过没有子嗣的罪过。
谁让她肚子一直都是平平的丝毫动静都没有。在她的老家,女人没有地位,不能生养,就连丈夫都无法替你说话做主。婉华的婆家在村里很有一些势力,当时话里话外已经带出来了,以他们家的情况,如果想要找个生孩子的女人,一点都不难。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这时候的离与不离,已经不是婉华一个人能决定的了,更何况,她弟弟还在她公公手底下讨事做。走,也许是唯一的办法,谁让自己的肚子不争气!难道留下来,眼巴巴看着自己的丈夫娶别的女人做妻子吗?
婉华出来的时候已经三十岁了。
她到处打工,辗转过很多地方,唐山、保定、石家庄……最后才在天津落下脚来,在红旗路上的一家餐馆当领班。
我虽然可怜她的处境,但是却绝没有许给她爱情。
我们之间,除去简单的男女关系之外,其他的,就再也没有了。她的受教育程度,她的成长经历,都注定了和我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即使在相互并不了解的情况之下、因被欲望所驱使而做出那种事,也并不意味着他们从此以后就可顺势牵手一生――上床之后各自转身形同陌路的例子比比皆是。
这就像是一根火柴,不过闪耀一次,划完了,燃尽了,还能怎样呢?我万没想到这件事会留下这么大的后遗症!
你问我后悔吗?这后悔两个字,我还真说不出口――我已经带婉华去医院查过了,她肚子里怀的是儿子。
我之所以跟你讲了这么多婉华,就是想告诉你,这孩子不仅对我是一种飞来的恩赐,对于她更是一种再好不过的证明。婉华答应我,孩子一生下来,我们就去做亲子鉴定,这种事比不得别的,半点都错不得的。
这也算是一种心理补偿吧。我相信婉华没有骗我,她不是那种随便的女人。同时我也答应她,会带着孩子和她一起回趟老家,好让村里的人知道,真正不会生的不是婉华,而是她从前的丈夫。
换言之,无论我同不同意,婉华都会把这孩子生下来的。看着自己的孩子就这样孤零零地来到人世间,我怎么可能做到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平心说,我做不到。我已经四十二岁了,这辈子该有的都有了,只差一个儿子,一个生命的延续。现在,上天已经把属于我的孩子送到我眼前,难道我不要吗?
为了妻子,我也曾找婉华谈过,希望她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因为以她的经济条件,是不可能给孩子一个优越的生活环境的。结果婉华生气地拒绝了,她说,在他们农村,亲生妈妈为了维护自己的孩子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
我知道,这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问题,我只能得到其中一样东西,再而舍弃其中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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