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若青瓷的爱情
认识艾叶是10年前。她是景德镇人。
我们偶尔一起吃饭,记得那时,艾叶最常说的是,其实我需要的真的不多。她在广州已呆了近十年,在外企干到了主管级,该有的也有了,可是她好像总也不快乐。她曾推荐我看陈丹青的书《退步集》,现在都在谈进步观,谈日新月异,每天要变,变,变,紧跟潮流,加速前行,好像只有这样才叫进步。对于大家都去追随的事,你是否要打一个问号?她欣赏那些急流勇退的人,敢于放下,去追随自己的梦想,这是需要很大勇气的。
艾叶是我见过的最不紧跟潮流的人,总在流行之外。但是一走到人群中,她就可以脱颖而出,比如在路上被人拦住,问衣服哪儿买的,看着真漂亮。她的头发多少年不染不烫,自然长着,乌黑漆亮,最本真最美,好像没什么需要大花钱的地方。
艾叶一直未婚,这在我是个谜,一个并非女强人也不是事业型的女人却选择单身。一天,公司联欢散场后,艾叶破例喝了点酒,她跟我讲了个故事。
十几年前,她有个恋人,八十年代的恋人,真的可以称得上恋人,他叫吴斌。她给我念了一首诗,诗里大概有这么两句:请代我向母校的凤凰花问好,请代我向情人路的白皮树问好,请代我向图书馆的木地板问好……
“你相信吗?当时我们互赠的所有东西都是自己亲手做的。我喜欢送他杯子,那时候还没有陶艺室什么的。我因为从小在家里耳濡目染,回老家时一次烧几个杯子带过来,款式色泽都是自己设计的,老的旧的原始的感觉,在特别的时候再慢慢地送给他。他喜欢用深蓝的皱纹纸给我设计耳环,真的好别致。每次都让我惊喜。大概就是那时我开始喜欢穿白衬衣了,因为那很配纸耳环,都是干净的简洁的。母校那时有一间老教室,发黑的老木地板,偶尔阳光透进来,空气中有灰尘的气息。我们喜欢坐在地板上用手工杯子喝水,阅读,听音乐,默默无声,那时的爱情就像默片吧,古旧的,却色彩斑斓诗情画意。艾叶顿了顿,拢了拢头发,我注意到了她端水杯的姿势。”后来,他一个伯父要他出国留学,因为他是这个大家庭中唯一的男孩。听说他后来经商了。再后来……多少年了,我们一直未再有联系。15年了吧,不知他好不好。前年,我回了一趟母校,他在国外,没回来。在聚会上,我念了这首诗,’向母校的木地板问好’,念着眼泪就流下来了。我想起了当年……”
这是我听过的最好的关于爱情的故事。因为它是清澈的,有青花瓷素雅古旧的气息,虽然并没有结局。可是后来发生的事却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艾叶带我去过一次景德镇的古瓷器村,那天她穿着素白长衫,头发挽起,她捏泥巴烧杯子时,样子真好看。阳光散淡,一条清澈的小溪穿城而过,我们坐在溪边喝一壶茶,风在林梢鸟在叫。我笑着说:”你好像更适合待在这里。”她也神秘地笑:”这是我未来的打算。我正打算退回到小城市生活。做点自己喜欢的东西,喝茶读书,了此一生。到时不要感到奇怪。”我笑笑,艾叶是独特的。她的任何决定我都不会感到奇怪。
两个月后,艾叶过来找我,表情却很不平静,我以为她是说辞职的事,但这似乎不像是她的风格。”他今天给我打了电话。他回来了,两年前就回国了,找了我好久。”我知道他说的是吴斌。他结婚了吗?这才是我要问的。她肯定地点点头。我沉默了。艾叶也沉默了。
在吴斌约她见面时,她让我陪她一起去。这是我第一次见吴斌,他符合我的想象,身上没有脱掉文人的气质,刮得铁青的胡子,干净的灰条纹衬衫,眼神是温暖的。有中年男人难得的清瘦。我注意到他的手,细长的手指,夹烟一定很好看,这是艾叶曾说的。看着他们,我想到的是他们坐在教室的木地板上用手工杯子喝水的情景,一转眼时光已过去了很多年,这样的时光倒流连我这个局外人都感到心潮难平。
艾叶没有想象中的不平静,她缓缓地说话,用手把玩着杯子,慢慢地说起自己的近况,只是我很细致地看到她端杯子的手在微微地抖动,她在掩饰。而吴斌却有着与身份不相称的局促,我看得出他同样难以平静。他望艾叶时那种暖暖的略显忧伤的眼神。吴斌说女儿在国外读书,他和妻子5年前已分开,他们之间唯一的联系好像只是女儿。本来早要分开的,只是要等到女儿长大一些。前两年回国,现在已是一家大进出口公司的股东,做着跨国生意。他一直在找艾叶。
艾叶没有说什么。她只是想做小镇瓷艺工作室的素心女主人。两个人是平行线,各不相干了。
一段时间后,艾叶告诉我,已处理完了一切事宜,准备回景德镇了。她坚持不让别人送她。放下电话前,我问吴斌找过她吗?她沉默了一会儿说,我的选择与他无关。都是过去的事了,他有他的生活,而我也有我的选择。
一个月后的国庆长假,艾叶打电话,邀请我过去看看她的工作室。
艾叶的工作室选在离景德镇大约十公里的地方,老房子,她没有作任何装修,只是把窗户开大了,四面环树,植物就是最好的装饰。早上睡到自然醒,用溪水洗脸,一边坐在院子里慢慢地吃早餐,一边在脑子里构思上午的作品,生活恬静,让人心安。两只古老的青花瓷碗,摆在卫生间里放香皂,坦然处之,它的珍贵才会归顺与人。
我和艾叶一起吃饭,很简单的饭菜,用的碗却很别致,朴拙、乡野。四面青翠,下着小雨,一顿饭也有了禅意。
月色清凉,晚上我们一起去散步,慢慢走回去,推开窗,再泡一壶茶,拉灭灯,月光流泻在地板上,她突然说,吴斌来找过我。我一惊。艾叶望着我笑,”我很意外,他是怎么找来的。他只说来江西谈笔生意,顺路来看看我。”她说,吴斌来的那一天,月色也很好,他们就坐在小溪边喝茶,她亲手做的杯子,像多年前一样。她给他温壶,泡茶,洗杯子,亲手做的小零食话梅黄豆装在瓷碗里佐茶。他们聊天,他望着她沉默地笑,谈了些什么,她都忘了,像是一个时间的轮回。好像喝了四壶茶,茶都喝淡了。她安排他睡楼下,第二天清晨起身,却发现他一直坐在小溪边,他说:这么好的夜晚,舍不得睡去。艾叶笑了。
我迫不及待地问她,结果呢?她摇头:”我没有任何态度,我们是不可能的,他不可能来这里,而我,不可能放弃我想要的生活,这就是答案。”
让我没想到的是,四个月后,艾叶却邀请我去参加她的婚礼。天,这是本世纪我最感到意外的事。那自然也是一场我目睹的最特别的婚礼,艾叶穿着自己设计的白袍,插一朵安静的红色雏菊在耳边,吴斌穿的衣服也是艾叶设计的,我从来没见过穿灰色长袍的吴斌,很好笑,他却开心得不得了,微笑像要溢出来了。
那天晚上,天已有凉意,我们在院子里烧着火盆烤粑粑,喝茶。艾叶为吴斌温壶烫杯,一副小媳妇的模样,她像是一朵纯白的花朵,在他的眼神里温柔地沉沦。那是我见过的艾叶最漂亮的模样。多少年了,他们以这样的方式走到了一起。吴斌端起艾叶为他亲手做的杯子,慢慢地说:遇到艾叶,是上天对我的嘉奖。是的,上天会嘉奖那些有所坚持的人。天下大事/无始无终/哗的一声/这一生/就淌光了,这是仓央嘉措的诗。念着,是会让人落泪的。
婚后,吴斌大宗的生意都交给了别人打理,算是净身出户,代价是让出了大部分股份。他现在和艾叶一起搞了一个陶艺工作室,搞一些交流活动,他说,挣钱他没考虑太多,他要挣生活。他们退回到了小城市,过起了退步生活,艾叶说的一句经典的话,喝了茶,人就像花儿一样慢慢绽放。这真的很好。
在认识他之前,她是廊檐上一株细雨打湿的蔷薇,美丽、高贵,只能仰望,不可攀折,追求她的人不少,也几乎个个比他登样,但是到底她还是没有选择任何一个。那个时候,她是任性而骄傲的,关于爱情的原则,她坚定地以为是”宁缺毋滥”四个字。
她和他相识在朋友的婚礼上。那场婚礼,对于她来说简直就是一个报复般的讽刺:新郎本是喜欢她的,但那个时候她被众多追求者簇拥着,对什么都不屑一顾,终于人家被新娘抢去了。也谈不上抢,是她避之唯恐不及,主动拱手相让的。现在那一对人儿幸福美满,她看了心里酸溜溜的,面子问题,去应个景,早早就走了,她受不了那个刺激。他是新郎的同事,下午要赶回去开个会,也先离了席。两个人一路走,自然说了话,春天的草色绿如翡翠,被前夜的月光洗涤过一样,油润可爱,晶莹欲滴。下起雨来,他们便躲到屋檐下避雨,继续说着话。她忽然有一点喜欢这样的情调,望着他,便不免多了几分笑意。
她从那天起就再也没有穿过高跟鞋,因为他个子矮。他是个白净的年轻人,头发整整齐齐剪得极短,眉清目秀的;他走路的时候常常有几分公子哥的逍遥,笑起来有点坏;他说话总是说着说着就突如其来地眨一下眼睛,像刚说了一个谎,他说那是因为近视,戴着隐形眼镜,总习惯地要眨眼睛。–他实在并没有什么地方十分出众,但她现在所能遇到的,恐怕只有他了。她期待着他来找她。他来了,她的心里便有紧张的踏实,他不来,她便莫名惆怅。
她大学毕业后便留在这座城市里,她的工作是中学教师,面对校园里单纯的学生较之步入繁杂的社会,多少显得不食人间烟火些,当然也寂寞些。幽深如井的寂寞里,她像一只美丽的青蛙,天空只那么大,她认识的人也只那么多,空有锦衣,怎奈夜行?她只得顾影自怜。抽丝一般缓慢的日子里,华年澌澌,稍纵即逝,又偏是个较为敏感的女子,一日如三秋,每过一天都觉得触目惊心。她原是对感情有洁癖的,像柳湘莲,追求完美的爱情,但处处遇到的都是东府里的人物。她很想一直等待,但是美丽的女人是经不起岁月的洗磨的,要是能够死在巅峰未尝不是一件幸福的事,可偏偏毫无传奇发生在她身上。30岁快马加鞭地追着赶着奔过来了,在它奔过来之前,她势必要找个婚姻的俗套钻进去以求解脱,否则无异于在尘世中被判了半个死刑。她受不了的,一是年长同事们的关心,二是昔日同窗们的惊讶。
就是他吧,虽然他的人生观与她的相去甚远:他喜欢钱,喜欢世俗的一切享乐,他所向往的很多东西都需要金钱铺陈,他的人生目的,是赚足了钱,在温柔富贵乡里过穷奢极侈的帝王日子,杯深酒满,小圃花开。
她觉得他终日碌碌如小蚁是非常痛苦的人生,她同情他,却不能原谅他;而他,因为她的不谙世故,便多了一层烦劳。婚姻之于他,本是功利之计,他本来是想找一个较有根底的女孩儿的,否则一穷二白,到底得不偿失,但是既然遇到她了,也不想再从头做起,追女孩子的麻烦他很知道,还是与她白手起家吧,不比那些平步青云的人。
他们每个星期见三次面,星期三、星期五和星期六,星期三下午她政治学习,学生们都放假,晚上不用上辅导课,他来找她,看场电影或去哪里走走。她父母亲戚都不在这边,她住集体宿舍,吃的不齐全,他就领她到他家去改善生活。他有一兄一弟,都还没有成家,她一去他家,很容易看出两兄弟对老二的羡慕,全是因为她的缘故。怎么说她也是个美丽的女人,平凡的男人与美女相恋,不知怎么,这男人就高了一截,成为英雄。
他父母对她也挺不错,处于真心与拉拢的边界。他母亲给她织毛衣,他父亲偶尔和她交谈,总夸她有见识。一家人将她捧得如珠如董,都顾着她的意。她这二十来年的人生,可以说是从未经历过风霜雨雪的,未经历过,自然不知道是什么样子–也不想知道了。那一天中午他打电话来,急急地问:”结婚怎么样?芽单位新楼分房子了,好吗?芽结婚吧,结婚就有房子住……”她在这头听着,电话线路不良,使他的声音听起来支离破碎的,窗外,是4月的园子,花繁叶满,一树一树的白丁香,像冰屑一样散落,也有冰的寒香,冰镇的风景。她和他认识一年了,去年这个时候那个下雨天,她记得清清楚楚,他如何逗她笑,讨好她,他对她说的话。两个人都心照不宣地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他会追求她的,也是最后一个追求她的人了吧,宁缺毋滥沦落到聊胜于无,其间包含了多少英雄气短的叹息?选这就是男人对女人最隆重的赞美:求婚。可是这么浪漫单纯的事,到他口中一说就变了味儿,像讨价还价似的怂恿着,她也懒得分辨了。春光懒懒的,她也心如止水万念俱灰,她明明知道和他结婚未必不幸福,但一定是冒险的,然而她还是懒洋洋而不失愉快地回答:”行吧。”放下电话她才又想起,她忘了问一下他爱不爱她。不问也罢,问了也不见得有真话。
他们忙着筹备婚礼,拍婚纱照,买家具,东西一样一样地积在新楼的空房间里,米烂陈仓似的零乱无序。她有时望着正在新屋子里忙碌的他,他穿着一套旧衣裤,想必是大学或高中时的校服,无款无型,却使他看上去异常精神,依稀还是那个纯真无知的少年,在那里上蹿下跳地忙碌着。虽然她没有见过他年少时的模样,但至少是比现在可爱一些的。偶然他回过头来,很家常地问她要一枚钉子,她就觉得一阵愣怔,仿佛全世界都陌生地逼了过来。
婚礼照样还是进行了。中西结合式。她穿白婚纱,在粉红大红的爆竹声里行礼。站了一整天,累得不得了。结婚的礼物有人送了一对精致的冰纹瓷花瓶,很有韵味。花瓶这种东西,不能细想,仔细一想是很有意思的:玉立在桌子上,是完美的婚姻,如果不慎掉在地上,那缤纷的碎片就是爱情。而她和他,正是这只裂痕累累但又不肯破碎的冰纹瓶,不成其为完美的婚姻,也谈不上凄绝的爱情,互相利用而已。
冰纹瓶曼妙有致地立在那里供人观赏它险凛凛的完整,随时可能崩溃,三年了。
自然是离了。他们成为万千离异者中普通的一对。她住到学校的单身宿舍。有时候她想,如果当初不和他结婚,一样也是住在这冰清玉洁的大房间里。但是结婚与不结婚到底不同,现在她是寻常的离婚妇人,否则便是触目的大龄女子。这一结一离给她的生命涂上了一层保护色,以后再遇到男人,低一点的也可以迁就,不必那么尴尬。他下海了,从商是他一生的理想,没有她更少了些顾虑,孤注一掷也不必担心身边有个担惊受怕的女人。其实有她没有她他一样会按自己的打算去做,不过因为有她叫前几年的失败与不得志也好找个推托的理由。
他们从未有过幼稚的骂战,也几乎没有什么挣扎,二人到后来都无事忙,一天比一天生疏。很多人说离婚之后,婚姻不存在了,还有友谊。但这话变成现实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婚姻过,谁没看见谁穿着睡衣吃早饭的样子?芽谁不知道谁脚趾甲不把袜子顶破不去剪的历史?芽距离产生美,美产生幻觉,但得知距离之后的真相以后,做朋友已没有多大意思。那次见面是在公共汽车上,两个人站在汽车的两端,车路过金陵商厦,旁边正在盖楼,有一段标语写道: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一车的() 人奇异地沉默了。她想到她和他的一段婚姻,他想到她正想的问题。从前的冰纹瓶一般的故事,差,也就差在这一句话罢。
(作者:琴台)
1
我怀孕8个月的时候,她跑到家里来大闹了一场。由头一大堆,本质原因就一个–这几个月我和老公对她关心太少了。
我被气得几乎背过气去,都什么时候了,她还挑这样的理?搁一般贤良婆婆,看到高龄儿媳肿手肿脚、大腹便便的样子,哪个不心疼?而她呢,任是天要塌下来,心里也从来只有自己。越想越气,忍不住高声和她嚷了几句,谁想她一下子找到发泄口,扑通一声坐到沙发上大放悲声:老头子不在了,你们都欺负我这个孤老婆子啊。
左邻右舍在门前探头探脑,我和老公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她这样兴师动众地闹腾,知道的说她胡搅蛮缠,不知道的还以为真的受了儿子儿媳多大委屈。
百般无奈,只好给大哥打电话。
大哥来了才知道,原来她昨天刚刚和大嫂吵了一架,今天到这里来闹,分明是余怒未消跑这来找茬发泄呢。
大哥好说歹说大半天,她才从沙发上抬() 起身子,离开前,不忘高声在楼道里哭诉:老伴啊,你怎么就不带我一起走呢。
切,老太婆真知道给自己脸上贴金啊,熟悉的人谁不知道,公公之所以不到70就离世,完全是她一手造成的。
仔细说来,这也是我对她不那么恭敬的原因之一。
她和公公多年来一直不睦,刚结婚的时候,我好奇怪:公公那么老实本分的一个人,怎么就这么不招婆婆待见。久了,从老公嘴里知道,他出世之前,公公曾经闹过一场婚外恋。那个年代,作风问题好比洪水猛兽,加之婆婆又不依不饶地闹得厉害,所以,公公结局很惨–婚外情人远嫁他乡,他也被单位开除了公职,从科员变身闲汉。
之后,公婆闹了一段时间的离婚,最后还是不了了之。只是,这个家从此失去了宁静,尽管老公很快出生,可公婆之间的罅隙丝毫没有得到弥补。到我们结婚的时候,公婆最大的矛盾是钱。
被单位开除后,公公一直到处打零工,年纪大了之后,体力不支,全部生活来源便只有仰仗婆婆的工资。婆婆的腰杆这下更硬了,处处克扣公公的花销之外,几乎每天都要数落他一回。悲摧的是,公公的身体还不太好,隔三差五总要跑几次医院,这让婆婆更加不爽。她总说公公装病,久了,即便有什么不舒服,公公也不再去医院了。临去世前,公公出现脑栓塞症状,在家里挣扎了大半天,婆婆不仅视而不见,反而咬牙切齿地说他装病。直到半夜,眼看人快不行了,她这才慌了,连忙喊了120,可惜的是,一切都太晚了。
对于公公的去世,老公和大哥对婆婆意见很大,就连我这个做儿媳的,也甚是腹诽–怎么说也做了半辈子夫妻,无论公公年轻时做错过什么,她也不能眼见着老伴在死亡线上挣扎了那么久而无动于衷啊。所以,虽然婆婆一再涕泗横流地分辩说她真的没有料到病情会这样重,我还是从心里轻看了她。
正因此事,公公葬礼过后,当老公提出要将她接到家里来时,我极不情愿。婆婆不过70岁,手脚都还利索,完全可以自力更生,干嘛要跟着我们一起生活啊。再说,她那个脾气,能同我和平共处么?老公吞吐半天说了实话,原来到两个儿子家轮番住是婆婆自己提出来的,许是内心愧疚吧,她竟然不敢再在老家的房子里生活了。
既然这样,我也就只好答应了老公。
谁曾想,这一松口,我们家从此竟然也失去了安宁。
2
过去虽然不那么喜欢婆婆,但毕竟聚少离多,我和她也算极好地维持了客气和谦让。如今住到一个屋檐下,再能装的大尾巴狼也会露出本性,更何况,婆婆似乎压根儿就不想装。
甫一进门,她老人家立刻摆出一副主人翁的姿态–窗帘颜色太暗了,床单花型也不好看,就连放到玄关处的一盆绿植都看着碍眼,愣是叫老公搬到了阳台上。
看着婆婆丝毫不拿自己当外人的姿态,我颇郁闷。虽然这是她儿子的家,但老太太是不是也太藐视我这个当儿媳的了?明着是挑剔家装,实际上还不是埋汰我没有审美观!何况我的审美观还可以,即便真的不怎样,也轮不到婆婆说三道四吧。说好听点她是来我这里颐养天年,说不好听点,婆婆这是到儿媳的屋檐下来讨生活呢。寄人篱下的POSE摆成这样,这也真算奇葩中的奇葩了。
碍于老公的面子,刚开始我权且忍了,但时日久了,老太太越来越过分。大到人情世故,小到一日三餐,她几乎没有不搀和的。
来源:女娲挚爱 love.ngnvip.com 两性故事 love.ngnvip.com/category/liangxinggu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