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爱没有合不合适,只有珍惜不珍惜 – 女娲之爱

原来爱没有合不合适,只有珍惜不珍惜

人生有一个词叫珍惜,珍惜是幸福的意义。经历过饥饿的人,会懂得珍惜温饱;经历过束缚的人,会懂得珍惜自由;经历过痛苦的人,会懂得珍惜快乐;经历过失去的人,会懂得珍惜现在。幸福不是争的不是抢的,是珍惜来的,只有珍惜才不会有失去。

刚搬进这个房子的那天,她整理完全部的东西,最后拿出一个非常精致的玻璃瓶,对他说道:”亲爱的,3个月内,你让我每哭一次,我就往里面加一滴水,这代表我的眼泪。要是它满了,我就收拾我的东西离开这房子。”

男人不以为然,有点纳闷:”你们女人也太神经质了吧!就这么不信任我么,那还有什么可谈?我让你搬过来和我一起生活,是为了照顾你,不是欺负你的!”

女人说:”好男人不会让心爱的女人受一点点伤,我会记录下我为什么流泪,不会是莫名其妙的。”

“那好吧,抱~!”

两个月后,女人把那瓶子给男人看,说:”已经满一半了,在两个月内,我们是否有必要查看一下是什么问题呢?”说完递了一本精致的小笔记本给男人。

男人没有马上打开来看,他的表情里有一丝惊讶,还有点哭笑不得的意味,似乎没有想到女人的眼泪可以这么多,盛得这么快,又觉得女人是小题大做了,但是很可爱。

他打开本子开始看,惊讶于女人怎么写了那么多。男人一边看着,女人一边说话:”第一次吵架,是在第三天,而且还是一大早,你刚醒来有点懵懂,挤的牙膏不知道怎么的飞到镜子上了,那是我刚擦干净的,我说你连挤牙膏都不会啊,你就来脾气了,然后吵起来……”

男人沉默着。女人继续说:”有天晚上,我让你帮洗下那几件衣服,因为水太凉,你只顾着玩游戏迟迟不肯动,后来吵起来,我很失望你忘记了我的生理期不能碰冷水,委屈……”

“还有一次,我很累了,你还不肯去洗澡睡觉,明明知道我特敏感,有点神经衰弱,哪怕一点点敲键盘的声音都能让我难以入睡。我一情急就说了你这个人自私的话,我们吵起来,你说了一大堆辩论自己不是自私的人,自私的人是我,之后甩门出去上网通宵,我打你电话你没拿我又不敢自己一个人去找你……”

女人这时候有点激动了,眼球开始泛红,说:”还有一次……”男人打断了她的话,”亲爱的,别说了……”

沉默。

长久的沉默。

还是女人打破了沉默:”是不是我们真的不合适?如果是这样,结婚了还是会离婚吧?我们的个性都那么强,谁都不肯退让。”

气氛有点尴尬。

本子里记录的事情都是那么细小的事情,每次吵架的原因都是那么的简单。男人看着这本子,似乎在体会着女人的心情,大男子是不会去计较这些小事。原本觉得每次和好之后都没事,女人就爱拿这些来说事,但是当他认真去看的时候,他也开始难过了。女人很细心,把事件、心情都写了,还自己总结了一下原因。原来最微小的事情累积起来是很让人痛苦的,他看得出,女人从失望慢慢变成绝望。

他想,大概是因为每次吵架,两人都是喜欢在吵架中找出对方不爱自己的证据。他突然意识到,这是个很严重的问题!而且每次吵架,双方都是在心情不稳定的时候,就是还有别的烦心事的时候,把不好的情绪带进了两个人的生活里。

“亲爱的别难过……”男人终于说话了:”我请个假,我们去旅游吧。”

他们去了第一次一起旅游的地方,太多美好的回忆被唤起,原来彼此是那么深深地爱着对方,这时的女人特别温柔,这时的男人特别体贴。

“亲爱的,你还认为我们结婚的话,会离婚么?”男人问。

“我想不是我们不合适,像现在,我们是那么快乐,一切都那么美好,可是一回到我们的现实生活里,为什么就变了呢?”

“亲爱的,难道我们现在不在现实里吗?”

“……”女人楞了

“因为那时候我们都把注意力集中在负面的事物上,并且放大了那些负面的心情。喜欢找对方不爱自己的证据,然后彼此个性都很倔不肯服输太要面子。”

女人觉得确实是如此,原来,双方只是需要一点点忍让,一点点包容。男人带她回顾这初次旅游的地点,是真的用心了,想起那时候他们在一起还不久,为了让对方觉得自己好,都表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

“还有半个月,如果那瓶子还是半瓶,那么,亲爱的,嫁给我吧!”

女人钻进男人怀里笑开了颜。

后来他们结婚了。很少再吵架。如果粗心的男人不小心碰掉了杯子,女人不会再开口就骂,因为在女人开口之前,男人已经道歉了,说对不起,都是我不小心,赔两个给老婆!老婆尽管去选你喜欢的!女人就笑了,然后说,不用买啦,反正还有杯子,再说也不都是你的错,怪我自己没把杯子放好,让你碰到啦!

男人醒来的时候,感觉不大对劲。他的头很疼,很沉,迷迷瞪瞪。厨房里传来嘶嘶的声音,轻微,却连成一线,不断钻凿他的脑子。男人想去看,站起来,又一头栽倒,仿佛那是别人的躯体–他的神经,已经不受控制。

男人努力伸长脖子,朝厨房里看:气灶上放着水壶,火苗早已熄灭,然而煤灶阀门却仍然敞着,煤气源源不断从灶口喷涌而出。男人模糊的眼睛仿佛看到它的颜色,那颜色有些发红,如死神的舌头。

男人记得他把水壶放上火灶,然后返回卧室。他只想躺一会儿,不料睡着了。显然,沸出的开水早已() 浇灭了灶火,睡梦中的男人却浑然不觉。

男人拼命往厨房的方向爬,他盯着那个灶口,灶口忽远忽近。

几分钟过去,男人仅仅从卧室爬到客厅。他躺在那里大张着嘴,身上像压着一千座山。他已经爬不动了,身强力壮的男人,此时却像一只垂死的软体动物。嘶嘶的煤气声还在继续,那是死神撕噬肌骨的声音。男人的意识,越来越模糊。

男人在客厅艰难地挣扎,女人在卧室里安静地睡觉。男人可以看到她,却喊不出声。看了看墙上的挂钟,他知道,他的儿子,还有一个小时才能放学回来。

他心里知道,他和女人,不可能挺到那时候。

男人的身边,有一扇巨大的落地窗。正值夏天的正午,空调散着冷气,落地窗关得严密,每一只窗锁都一丝不苟地扣紧。已至生命极限的男人,不可能有力气,将那些窗锁打开。

男人盯着那窗,他努力集聚着越来越模糊的意识。最后,他有了主意。

男人一动不动,他看着女人,在心中跟女人告别。他决定扑向那个落地窗,把一扇玻璃撞碎。他不知道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可是他没有别的选择。

男人猛地弹起,扑向落地窗,身子像一只投焰的大鸟。巨大的玻璃发出哗啦一声脆响,男人闻到了新鲜空气的清香。

他没有坠下去。落地窗被撞开一条巨大多菱形的口子,他挂在那里,上身在窗外轻轻地荡。一根缠住他的电话线,减缓了他的前冲力。一块尖锐的玻璃,刺中他的脾脏。

事后,女人说:”你怎么这么傻,一会儿儿子不就回来了吗?”

男人低着头,喝一口水。

女人说:”你死了,我和儿子还活个什么劲?”说着,便抹了泪。

男人低着头,再喝一口水。

女人说:”就知道喝水,菜还好吃吧?”

男人说:”好吃。”

其实,男人吃得很少。半年前,因为那次事故,他的脾脏被完全摘除。

(作者:梅寒)

男人将女人娶回家的时候,女人已经疯了,且疯得不省人事。

夜静更深,来参加婚宴的亲友也渐次散尽。他慢慢走向坐在灯影中的她。一片喜庆的大红里,身着大红嫁衣的女人,忽然”咯咯”地笑了:”大哥,人家都回家去睡觉了,你咋还不走呢?”看着女人一脸婴儿似的纯真与茫然,有一抹淡淡的忧伤轻轻笼上了男人的脸,可很快,他的笑又回来了:”来,让大哥给你洗脸洗脚,你早点休息好不好?”女人倒很听话,乖乖坐在床沿上,伸出双脚放在他端过来的热水盆里。他轻轻地替她揉搓着,她则不停地向他问话,却是东一句西一句,杂乱得毫无章法。那两滴温热的泪,不知何时就掉到女人面前的脚盆里,是男人的。他还是不能想明白,那样聪慧善良的女人,何以会变成这个样子。

是的,曾经,她比村上所有的姑娘都更聪慧更善良更能了解他的心思。彼时,他们是同村、同班、同学,后来又偷偷相恋变成恋人。几十年前的一份乡村爱情,纵有再多青春的狂热,也只能悄悄进行。那时,在村里,他家是最穷的,穷得连父母都没有。他是一名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她家是最富的,她是家里唯一的娇娇女。一穷一富的一男一女,爱情注定要被一道世俗的天河隔开。当那份恋情曝光,也就是他们的爱情结束的时候。她的父母抵死不同意这门亲事,不管她如何以死相逼,她还是被硬生生塞进了前来迎娶她的花轿里。

她嫁人,他则绝望而去。他去了遥远的北大荒,渴望那片黑土地能治疗他心上的伤。从此,一别就是多年。

再次回到故土,他已是一名衣锦还乡的大学教授。北大荒那片油亮的黑土终究没有遮住他的光芒,他参加高考,又幸运地读了大学。之后,他的事业之路可谓一帆风顺,从讲师到教授,别人要为之奋斗大半生的路,他在短短的数年间便走过来了。他的感情,却并不像事业那样顺利。人过中年的他,身边也曾绕着莺莺燕燕,无奈千帆过尽,他–再也找不到当初的那一叶轻舟。

都说游子近乡情怯,那样的怯怯之情,于他更比别人多出几分。原以为她已是绿树成阴子满枝,也以为,他们会有一个温暖又激动人心的相遇。可当他面对着眼前那个衣衫破旧对着他呵呵傻笑的女人时,他一下子呆住了。原来,在他离开的那段岁月里,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不堪,太多的沉重与忧伤。当年她被硬生生地抬到了婆家,却是一连数日不吃不喝不睡,只自顾自念叨着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他。一个月后,婆家人发现她是个疯子,便毫不客气地将她打发回了娘家。从此,村子里便多了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在村前村后唤着”阿军哥,阿军哥……”

听乡邻讲着那段伤心的往事,再看看女人瘦骨嶙峋弱不禁风的样子,他的眼睛湿了:”这些年,真是苦了你啊……”

他决定娶她,带她到自己生活的城市。一个堂堂的大学教授要娶一个疯疯傻傻的女人进城,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也疯了。他不顾众人的异议,将她娶到自己空寂了多年的屋子里,开始了他们迟到了十几年的婚姻生活。

婚后的女人,在他的精心照料下,身体精神都好了许多,病情却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她会很乖地坐着同他聊天说话儿;坏的时候,她就又摔又砸。他的脸上经常无端地出现一些莫名的抓痕。那些,他都不在乎,他说,那点皮肉之疼,哪比得了她当初的失他之痛。可有一点,却让他伤透脑筋,她始终不能认出他() 。她始终叫他”好心的大哥”。在同他一起生活的二十多年中,她就这么叫他。她叫他”好心的大哥”是因为他二十多年如一日地替她擦脸洗脚,二十多年如一日地牵着她的手在那方美丽的校园里散步,二十多年里忍受她的无常与病情。每每清醒一些,她会说,若不是这位好心的大哥,她早死了。对他,她有敬,却无爱。

女人是在他们婚后的第25个年头走的,乳腺癌晚期,他用尽心力去为她治疗挽留,还是没有留住。弥留之际,女人几度陷入昏迷,又几度醒过来。醒过来的女人,似乎又变得特别清醒,她蠕动着嘴唇,示意他俯下身去:好心的大哥,我走了,你也可以歇一下了,这么多年,苦了你了,我……终于可以去找我的阿军哥了……女人的话,就讲到这儿。她的生命,在一片祥和安静中戛然而止。

他痴痴地守了她一生,她傻傻地爱了他一世,那份痴痴傻傻的爱,终究没能在红尘里相遇。趴在女人渐渐冷却的身体上,他的眼泪,无声地掉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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