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爱 – 女娲之爱

有一种爱

(作者:芨芨草)

那一年,我留在北方过冬。北方的冬天很冷很冷,所以这里的人不像南方人一样的勤洗澡。深冬的季节,很多人选择一周上一次澡堂,还有人二周才去洗一次。我是南方人,虽然寒冷,但受不了身上那种不舒服劲,所以我倒成了澡堂的常客。

那天下午,室外是零下12度。澡堂里有十几个不同年龄的女人在洗澡。她们一边洗() 澡,一边用我听不懂的方言在交谈。有时,澡堂里会发出热闹的哄笑声。我一个人静静的洗着,一边享受她们的热闹。这时,门帘撩动,一个年轻女人(看样子比我大几岁)扶着一个行动迟缓的中年妇妇走了进来。那中年妇女走路极其艰难,几乎是挂在年轻女人的身上进来的。

年轻女人扶中年妇女在休息椅坐下,对她柔声说:”妈,您先坐着,我先脱衣服,一会再帮您再脱。”中年妇女点了点头。

我看着中年妇女穿得很多,就说:”大姐,先帮大妈脱吧,她穿那么多,一会脱起来时间长。”

年轻女人回头对我笑笑,说:”不行呢,她自己洗不了。她先脱了一会得等我,她会冻着。”听了这话,我顿时无语。澡堂里也忽然的静寂了下来。

我的眼眶湿湿的,仰头迎向莲蓬头,让汹涌的水流冲洗过我的身体,还有,我的心灵。

隔了两天,我又去洗澡。正当我洗到半途的时候,那个年轻女人又进来了。这一次,她带来的是一个五六岁的女孩子。上次的经历,让我知道,她这次一定又会自己先脱了衣服,再帮孩子脱。因为,这世间,母爱更加伟大。

果然,她对着孩子说:”宝贝,妈妈先脱了,一会再帮你脱。你先站着,别走动啊。”

我站在一旁,期待孩子点头答应。可是,出乎我意料的,这个几岁的小女孩拉住了母亲的手,说:”妈妈,我先脱!”

我震撼了,几乎是颤抖着声音问:”宝贝,为什么你要先脱?”

小女孩说:”妈妈先脱了,一会她得等我脱衣服,她会着凉的。姥姥说,妈妈就是等她脱衣服的时候才冻感冒的!”

我的身体几乎是僵硬了,但同时,又有一股巨大的暖流冲过心头!我看向年轻女人的脸,她的脸上,有两道水波漫过,然后,又有一朵美丽的鲜花在她脸上盛开。

我无限感慨:原来,世上有一种爱是可以传染的!

(作者:芨芨草)

我是在20.13年2月14日遇到吴小伶的。这一天是西方的情人节,而这一天,刚好是我结束外出三个月培训,回总公司报到的日子。傍晚下班后,同事一个个如出笼的飞鸟,一会儿散得无影无踪,转眼间就只剩下我孤单一人。

我准备穿过公司运动场,回宿舍再想想怎么样来度过这个没有情人的情人节。就在我走近运动场时,看见空旷的运动场上居然有人在投篮球。那是一个穿着浅蓝色运动套的高个的身影,看样子个子比我还高。在这样的夜晚,能遇到一个没有约会的同伴实在是件让人高兴的事!

我脱下西装,冲了过去,口里叫着:”哥们,我陪你玩玩!”我闪过他的身旁,从他手里抢过篮球,一个漂亮的远投,球准确进入球圈。我拍拍手,回身得意看看这个同是天涯沦落人。这一看不要紧,我当场傻了–那分明是一张清秀的女孩子的脸!她双手抱着胸,正似笑非笑的看着我。

我忽然手足无措:”你,你,是男是女?””你说呢?”一声清脆的反问,让我觉得自己像个白痴。这样子身高的女孩子,应该只出现在电视里的体育比赛场上,怎么会出现在公司?我走过去,却发现自己只能仰望她–她足足比我高出十公分!

她轻轻的笑了:”你不用惊讶,也不是你缩水,我身高一米八九,曾经是名运动员。这样解释可以了吧?”我也笑了,为她的幽默。我说:”那么,玩一场怎么样?”我指指她手里的篮球。她的眉挑了起来,然后开始跑动,回身把球传给我……

2009的情人节,我和这个叫吴小伶的高个子女孩用一场篮球赛一起度过。在其它女孩子眼中,我一米七八的身高绝对是英姿挺拔,可是在吴小伶面前,我一点也”挺”不起来!

情人节之后,我每天下班都和吴小伶”混”在一起–打篮球。对于篮球,我只是喜欢,而吴小伶却不是这么单纯的,可能因为她原来是运动员的缘故,她对于篮球,简直就是狂热和痴迷。开始的时候,我们还是一班人的玩,到了后来,球场上往往只有我和她。没办法,她的球技,让别人都没得玩了!而且,毕竟她是女的,几个大男人抢着闹着,总会不小心的碰到她这里或者那里,这样一来,双方都尴尬。

可是,我还是很喜欢和吴小伶一起玩球的,除了她的球技好之外,她的性格开朗乐观,浑身洋溢着青春的气息,让我欲罢不能。我不掩饰自己对吴小伶的喜欢,可是,她却装聋作哑,一点都不领情。让我不知多郁闷。

我偷偷打听,了解到吴小伶的择偶条件之一是要身高一米九以上。知道这个消息后,我焉了。可是,放眼全公司,身高比我高的男孩也找不到3个呀,况且,又都是有女朋友的人了。当然,不排除吴小伶向外发展。可是,不是有句话说得好嘛–() 近水楼台先得月。

我决定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把吴小伶追到手!首先,我以请吃一顿肯德基为代价,请在人事部上班的表妹帮我”探底”。得来的消息是,吴小伶原来是省队的一名篮球运动员,原本有很好的发展前途,谁知在一次例检中查出心脏有问题,不能再从事超强度的运动,所以只好忍痛离开了省队。还有,就是她特别喜欢的明星居然是潘长江!

哈哈,这下子有戏了!高个子女孩子的偶像居然是矮个子明星!我忽然变得有底气–至少,比起潘长江,我的海拔绝对比他高!

在我们公司,男女员工宿舍是相对立的两幢楼。我发现自己宿舍的窗口居然和吴小伶的宿舍后窗是对着的。这让我欣喜若狂。我收集一切有关潘长江的碟片,包括他的小品,他的电影,还有,他唱的歌。然后,我把自己那台最小型的DVD机搬到窗边,每天下班回到宿舍,我就开始放潘长江的作品,自己躲在窗后悄悄的观察吴小伶的反应。这样放了两三天,终于看见吴小伶在窗口朝我这边不停的张望,似乎要确定声音的来源。

终于在某一天,我宿舍的房门就响起了敲门声,我故意磨磨蹭蹭的去开门,然后故作惊喜的叫起来:”是你呀!”这时的吴小伶,脸上有难得的羞涩:”我,想跟你借潘长江的片子,可以吗?””当然可以。”我大方的说,然后故作惊讶的问吴小伶:”你也喜欢潘长江么?”她看着我的一大堆碟片,兴奋地点头:”嗯嗯嗯!”我夸张的叫起来:”知音啊咱们!”

从此,我三天两头找吴小伶一起看潘长江的小品,然后热烈的讨论。我总是特别的强调那句经典的台词:浓缩的都是精华!我意在提醒吴小伶,不要把我的身高看成是两个人交往的障碍,她应该更看重的是我的内在。可是吴小伶转头瞧瞧我,说:”好像,你再浓缩,也浓缩不到潘长江的那个程度!”我顿时晕倒……

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座房子,再生一个孩子,便组成了一个家。家是港湾,是牵挂。家,是夜深了,还始终有一盏灯在为你点亮。

他与她,从相识相恋到结婚,至今已近十年。十年,弹指一挥间,十年的时间,在整个人生里,显得不长也不算短,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在他与她之间留下了很多的印记。淡了她的容颜,发福了他的身体。

他与她,从最初的一无所有,到现在出入有车住二百多平米的复式楼,一切看上去都很好,家,窗明几净;儿子,活泼聪明;事业,顺风顺水,还有什么可抱憾的呢?

她,温柔恬静,算是出得厅堂进得厨房的好女人,原本她也有一份很好的工作,拿着还算不错的薪水,为了他的事业,为了孩子,为了免去他的后顾之忧,她做了全职太太,精心的打理着自己的小家。女人,通常是富于牺牲精神的,这么多年来,她已习惯了站在他的背后,跟着他的成功与否而欢与忧。

他,高大伟岸,算得上是风度翩翩的英俊男子。见到她的第一眼起,便决定非将她娶回家做自己的妻子不可。一切如愿,她终做了他的妻,为他生了个儿子,后安安心心做了他的小女人。他为了给她和孩子更多的幸福,也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辞去了公职,有了自己的公司,做得风声水起,他明白,这份成功,与她是息息相关的。

他知道自己欠她太多,自己在外面风风火火的忙忙碌碌,他整天陷身于那些酒会娱乐,事实上,他很厌烦那些,可人在江湖身不由已,他必须要安顿好了那些上帝,他的公司才会有赢利。

这么多年来,孩子他不曾管过,妻子也很少顾及,只是一个人奔波在生意场上,他以为给了妻子和孩子多的特质,他们就会是幸福的。他甚至很少回家吃饭,以前,他是最爱吃她做的饭菜的。

很多的时候,他都是酒气熏天回家,她独自坐在黑暗里等他,他知道,她是个极明理的女人,没事从不打他的电话催他回家,她一向都是顾及他的面子的,他从心底里感激她。

随着他越来越晚归越来越醉酒,渐渐的他们之间有了争吵。特别是他晚归后在家里吐得稀哩哗啦时,她无论如何再也忍不住,所有的满所有的冷落,都如同火山般爆发,不可收拾。

特别是最近,她有了种莫名的失落感,孩子大了每天早出晚归渐渐的不再那么依赖她。而他,每天忙忙碌碌,很多的时候,归来时他都是醉意熏熏。

随着他身边朋友一个个的婚变一个个的闹出花边新闻,她有了种莫名的担心: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他从一次又一次渐渐升级的争吵中,感觉到了她的不满。

早上临出门前,他站在玄关处换鞋,唤她的名字,说是周末,晚上什么应酬也不会答应,回来陪她和孩子吃饭,轻轻的拥抱了下她,看着她半嗔半怒的推开他,他知道,她心里其实有朵花在开放。

目送他离去后她赶快的奔向菜市场,心中盘算着去飞买些他和孩子爱吃的菜,想着他今晚可以吃到她精心为他准备的晚餐,她不由得暗暗的笑了。

掐算着他回家的时间,她系上围裙,把买回的鹌鹑放进了紫砂锅中,想像着晚上他和孩子撕咬着这一群无知鸟儿们的欢欣。她哼着歌儿,将家里楼上楼下的抹了一遍,她听得见自己的歌声以及棉布拖鞋轻巧地滑过地板细碎的”吱吱”声。

他和孩子到家时,屋子里弥漫着扑鼻的鹌鹑香味。孩子雀跃着跳向餐桌边的椅子上,她轻轻拍了拍他的手,提醒他洗手去。

虽然她不喜欢他喝酒,但还是给他倒了一杯红酒,听说红酒是软化血管的,以往看着他每每喝得晕晕乎乎的回家,她就忍不住的发火忍不住的跟他吵,对着他发火的同时,她心里也有怜惜的。

她心满意足的看着他和孩子吃着自己做的饭菜,这世上,还有什么样的幸福能比得过自己爱的家人,津津有味的吃着自己做的饭菜呢?

丁铃铃丁铃铃,他的手机铃声响起。他看看号码,未接。那铃声不停息,似是不接绝不罢休。

他看看她,接听。然后放下碗筷,说是有非常重要的事,他必须外出。

她送他出门,他从她眼里看到了失落看到了哀怨,他再次拥拥她对她说:晚上别等我!面带歉意的离去。

他开车向着酒店急驶而去,有一个重要的客户临时决() 定要和他谈一个重要的项目。原本,他打算今晚好好陪陪妻儿,好好聊聊天的。

酒店里,满桌子的美味佳肴杯来盏去灯红酒绿,他知道,今夜又会不醉不归了。他只能豁出去。

早上睁开眼,他头痛欲裂,他扭头看看,自己是睡在自己家里的床上的,四周出奇的安静,她不知道去了哪里,床头柜上有一纸条,是她留的:餐桌上有香蕉和VC片,醒后记得各吃六个。

恍惚中,感觉昨天自己杯来盏往中被灌了很多酒,最后自己是怎样回的家都不知道。

寻去客厅,儿子正猫在沙发上看书,他问儿子昨夜发生了什么事,他妈去了哪儿,他们有没有吵架?

儿子告诉他,昨晚他被几个人送回家,喝得谁都不认识了,吐得衣服上乱七八糟家里满地都是,妈妈烦的跟什么似的,大声的唠叨个不停。

后来呢?他问。

后来,妈妈帮你换裤子,解你皮带时,你狠狠的推了她一把,还说了句什么,妈妈便再也没有做声了。

他心里直发怵,拿不准昨晚说了她什么,她是不是生气了,离家出走了呢?

他焦急的问儿子:你妈上哪了?我昨晚推她时说了什么你记得么?

我妈解你皮带时,你狠推了她一把说,滚开,别脱我裤子,我是结了婚的!我妈哭了一句话也没说。她让我帮你换下裤子,我们把你拖到床上去,她便趴在地上抹地。早上,她说她去超市,给我们做好吃的。

突然的,他眼睛有点酸涩,默默的走到餐桌边吃起了她为他准备好的香蕉和VC,他决定,以后晚上尽量的呆在家里,在家的时候关掉手机。

他突然间有了感悟:家,才是自己累了倦了的港湾,不能因了那些身外物,而忽略了对于我们来说最最重要的东西。

他奔向门边,对儿子说:走,我们接你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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