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不及说我爱你
(作者:朵蓝雪雪)
她相貌平平,却有一手好厨艺。在尝了她做的第一道菜家常什锦豆腐后,他坚定地认定她就是他的妻。
“你生日,想吃什么菜?”
“家常什锦豆腐吧。”他一脸馋相。
“结婚纪念日了,想吃什么菜?”
“家常什锦豆腐吧。”他又抹抹嘴角的口水。
她就笑笑,买来一块嫩豆腐,像往常一样,小心地把豆腐切成薄片,再小心地放入油锅中煎至两面金黄,起锅、再烹饪,最后总能让他吃得满嘴流油。
婚后他的工作越来越忙,对妻子也越发平淡起来。家中已经很难见到他的身影,他从来没有替妻子交过一次水电费,洗衣做饭更是滴水不沾。他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妻子的照顾和无微不至的爱。
不久,她怀孕了。也许是他的幸福被上天嫉妒吧,临产时她难产,一番抢救后,她合目而去。
偶尔一次,(少女,www.027XO.com)他在家中请朋友吃饭。本想做他最熟悉的家常什锦豆腐,配料也准备得与妻子生前一模一样,末了端上桌来的是一盘炒得稀烂的豆腐渣。朋友笑问他:”你不知道吗?豆腐是有感情的,你要好好对待它。下锅之前至少要先炸一下,这样才能做出漂亮的美味。”
“我……不知道……”他忽然哽咽了,想起那个爱他的女人。他从未对她说过一句”我爱你”。
可是,有什么用呢?女人再也不会回来了。就像桌上这盘冰冷的豆腐渣,再也现不出买来时新鲜水嫩的样子。爱情刚来的时候,像内脂豆腐一样白嫩细腻;然而娇弱,真是捧在手上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年轻的脸庞因为爱情的发热而变得通红,还伴有头昏的症状。仅仅只是因为喜欢,或许只为一个细节的感动,便交付了自己最初的爱意。以至若干年后,那些细节还那样鲜活。
可是我们错过了给爱情加蜜的最佳时间,没有趁豆腐正新鲜,温油煎熟,用光泽的油脂、坚韧的表皮呵护住细腻白皙的内心。
无法重来的爱情变作了冻豆腐。曾经的轻柔水灵在时间的冰冻后也坚硬如石,触之指寒,忆之心酸。不管如何挽回补救都于事无补。即便溶化了,也不复最初的质玉洁白,透着一股酸涩的惆怅。
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座房子,再生一个孩子,便组成了一个家。家是港湾,是牵挂。家,是夜深了,还始终有一盏灯在为你点亮。
他与她,从相识相恋到结婚,至今已近十年。十年,弹指一挥间,十年的时间,在整个人生里,显得不长也不算短,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在他与她之间留下了很多的印记。淡了她的容颜,发福了他的身体。
他与她,从最初的一无所有,到现在出入有车住二百多平米的复式楼,一切看上去都很好,家,窗明几净;儿子,活泼聪明;事业,顺风顺水,还有什么可抱憾的呢?
她,温柔恬静,算是出得厅堂进得厨房的好女人,原本她也有一份很好的工作,拿着还算不错的薪水,为了他的事业,为了孩子,为了免去他的后顾之忧,她做了全职太太,精心的打理着自己的小家。女人,通常是富于牺牲精神的,这么多年来,她已习惯了站在他的背后,跟着他的成功与否而欢与忧。
他,高大伟岸,算得上是风度翩翩的英俊男子。见到她的第一眼起,便决定非将她娶回家做自己的妻子不可。一切如愿,她终做了他的妻,为他生了个儿子,后安安心心做了他的小女人。他为了给她和孩子更多的幸福,也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辞去了公职,有了自己的公司,做得风声水起,他明白,这份成功,与她是息息相关的。
他知道自己欠她太多,自己在外面风风火火的忙忙碌碌,他整天陷身于那些酒会娱乐,事实上,他很厌烦那些,可人在江湖身不由已,他必须要安顿好了那些上帝,他的公司才会有赢利。
这么多年来,孩子他不曾管过,妻子也很少顾及,只是一个人奔波在生意场上,他以为给了妻子和孩子多的特质,他们就会是幸福的。他甚至很少回家吃饭,以前,他是最爱吃她做的饭菜的。
很多的时候,他都是酒气熏天回家,她独自坐在黑暗里等他,他知道,她是个极明理的女人,没事() 从不打他的电话催他回家,她一向都是顾及他的面子的,他从心底里感激她。
随着他越来越晚归越来越醉酒,渐渐的他们之间有了争吵。特别是他晚归后在家里吐得稀哩哗啦时,她无论如何再也忍不住,所有的满所有的冷落,都如同火山般爆发,不可收拾。
特别是最近,她有了种莫名的失落感,孩子大了每天早出晚归渐渐的不再那么依赖她。而他,每天忙忙碌碌,很多的时候,归来时他都是醉意熏熏。
随着他身边朋友一个个的婚变一个个的闹出花边新闻,她有了种莫名的担心: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他从一次又一次渐渐升级的争吵中,感觉到了她的不满。
早上临出门前,他站在玄关处换鞋,唤她的名字,说是周末,晚上什么应酬也不会答应,回来陪她和孩子吃饭,轻轻的拥抱了下她,看着她半嗔半怒的推开他,他知道,她心里其实有朵花在开放。
目送他离去后她赶快的奔向菜市场,心中盘算着去飞买些他和孩子爱吃的菜,想着他今晚可以吃到她精心为他准备的晚餐,她不由得暗暗的笑了。
掐算着他回家的时间,她系上围裙,把买回的鹌鹑放进了紫砂锅中,想像着晚上他和孩子撕咬着这一群无知鸟儿们的欢欣。她哼着歌儿,将家里楼上楼下的抹了一遍,她听得见自己的歌声以及棉布拖鞋轻巧地滑过地板细碎的”吱吱”声。
他和孩子到家时,屋子里弥漫着扑鼻的鹌鹑香味。孩子雀跃着跳向餐桌边的椅子上,她轻轻拍了拍他的手,提醒他洗手去。
虽然她不喜欢他喝酒,但还是给他倒了一杯红酒,听说红酒是软化血管的,以往看着他每每喝得晕晕乎乎的回家,她就忍不住的发火忍不住的跟他吵,对着他发火的同时,她心里也有怜惜的。
她心满意足的看着他和孩子吃着自己做的饭菜,这世上,还有什么样的幸福能比得过自己爱的家人,津津有味的吃着自己做的饭菜呢?
丁铃铃丁铃铃,他的手机铃声响起。他看看号码,未接。那铃声不停息,似是不接绝不罢休。
他看看她,接听。然后放下碗筷,说是有非常重要的事,他必须外出。
她送他出门,他从她眼里看到了失落看到了哀怨,他再次拥拥她对她说:晚上别等我!面带歉意的离去。
他开车向着酒店急驶而去,有一个重要的客户临时决定要和他谈一个重要的项目。原本,他打算今晚好好陪陪妻儿,好好聊聊天的。
酒店里,满桌子的美味佳肴杯来盏去灯红酒绿,他知道,今夜又会不醉不归了。他只能豁出去。
早上睁开眼,他头痛欲裂,他扭头看看,自己是睡在自己家里的床上的,四周出奇的安静,她不知道去了哪里,床头柜上有一纸条,是她留的:餐桌上有香蕉和VC片,醒后记得各吃六个。
恍惚中,感觉昨天自己杯来盏往中被灌了很多酒,最后自己是怎样回的家都不知道。
寻去客厅,儿子正猫在沙发上看书,他问儿子昨夜发生了什么事,他妈去了哪儿,他们有没有吵架?
儿子告诉他,昨晚他被几个人送回家,喝得谁都不认识了,吐得衣服上乱七八糟家里满地都是,妈妈烦的跟什么似的,大声的唠叨个不停。
后来呢?他问。
后来,妈妈帮你换裤子,解你皮带时,你狠狠的推了她一把,还说了句什么,妈妈便再也没有做声了。
他心里直发怵,拿不准昨晚说了她什么,她是不是生气了,离家出走了呢?
他焦急的问儿子:你妈上哪了?我昨晚推她时说了什么你记得么?
我妈解你皮带时,你狠推了她一把说,滚开,别脱我裤子,我是结了婚的!我妈哭了一句话也没说。她让我帮你换下裤子,我们把你拖到床上去,她便趴在地上抹地。早上,她说她去超市,给我们做好吃的。
突然的,他眼睛有点酸涩,默默的走到餐桌边吃起了她为他准备好的香蕉和VC,他决定,以后晚上尽量的呆在家里,在家的时候关掉手机。
他突然间有了感悟:家,才是自己累了倦了的港湾,不能因了那些身外物,而忽略了对于我们来说最最重要的东西。
他奔向门边,对儿子说:走,我们接你妈去!
(作者:龚细鹰)
认识他,是在大学新生军训时。
练习走正步,一分钟前他走得英武挺拔,教官口令响起的瞬间却变得混乱不堪。他的左手左脚同时伸出,然后,右手右脚同时跟上,如滑稽的小品表演。同学们哈哈大笑,几名女生更是笑得花枝乱颤。他的脸涨得通红。
唯独她未笑,心里有微微的痛。他的长相酷似她外婆家隔壁那个小小少年。她仿佛又看见,少年远远地飞奔而来,在外婆家门前的大槐树下陡然停住,抹一把脸上晶亮的汗珠,羞涩地对她浅浅一笑。”小五哥,是你吗?”她不禁在心里轻轻地问。眼前的他,怎么会是小五哥呢?那个腼腆的少年,在10岁时的那年夏天,只因要为她捉几条小鱼,在水库边涉水而下,从此再没有上来。
班上的同学渐渐熟稔起来。她了解到,他是个极聪慧的男孩,来自内蒙古大草原。在他就读的中学,他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这所名校,震撼了乡邻。
渐渐地,班上的男孩子大都有了自己心仪的女生。唯独他不解风情,把时间都给了书本。自然,他不会知道,有一道目光,总是悄然抚摸过他匆匆而过的背影。第一眼的似曾相识,让她对他有了一次次有意无意的关注。直到有一天,她蓦然惊觉,在人群中寻找他的背影,已成为自己的习惯。
在学校艺术节上,她走进了他的视野。她表演了舞蹈《乡愁千里》。一袭长裙、高高的发髻,悠悠箫声,袅袅飘来。在温柔舒缓的音乐声里,她是一湾柔情的水,一往情深;当音乐急促强烈时,她翻腾、跳跃,飘飞的衣袂流泻的是浓浓的乡愁。坐在台下,他沉浸在这浓而醇的乡愁里不能自拔,远远地望着舞台上的她,恍若隔世。他的乡愁,她能懂吗?可她的舞蹈,分明在告诉他,她全懂得。
再相遇,他由衷地赞美:”苏雪,你的舞跳得真美!”她的脸微微地红了。就这样,他们相爱了。
有花前月下的日子相伴,大学生活过得繁花似锦。他给她讲他家乡的草原:江水长,秋草黄,湛蓝的天空中,鸿雁依依不舍地飞离北方。她也深情地向他描述她的故乡,一个婉约秀美的江南小城。他们都是那样迷恋自己的故乡。
毕业前夕,她带他回家见了父母。他没想到,她竟有那么好的家世,书香门第,唯一的姐姐大学毕业后留在上海。因此,父母希望她毕业之后回到家乡,承欢膝下。她娇嗔地摇着他的肩,说:”来我们这儿,好吗?”他不忍拒绝。让她随他回到草原,他能给她幸福吗?他犹豫了……反复思量,最终,他跟她一起去了江南。凭着扎实的专业功底,他在单位很快就深得领导的赏识,事业逐渐风生水起。
只是,远离故土的日子里,他嗅不到风中青草的气息,看不到那如绿色天鹅绒般的草甸子……乡愁把一颗心浸得湿漉漉、沉甸甸的,他觉得自己像一棵被拔离出土的草。他的心绪渐渐不宁起来,他的话越来越少。她想,他不爱她了吗?难道,再深的爱,终也敌不过岁月的侵蚀?她的愁思,如深秋的三更梧桐雨,点点滴滴……
一天晚饭后,她去他的住处。悄悄打开门,发现他在书房。黑暗中,苍凉幽远的歌声扑面而来,整个房间浸在忧伤的歌声里,如一片幽深的湖。他默默地坐在电脑前,如一片脆弱的秋叶,漂泊在湖水中。她伸出手,触到他满脸滚烫的泪。苍凉的歌声在她耳边回荡:鸿雁,向南方,飞过芦苇荡;天苍茫,雁何往,心中是北方家乡……
第二天,她点开他的博客,又听到那支苍凉的歌。博客主页上,广袤的草原,水草丰美,一行鸿雁向着北方渐飞渐远……她看到他昨晚写的博文:醉后不知故乡远,错把江南当故乡!这次出差途经家乡,到母校拜访班主任,他真的老了。当年我许诺过他,学成之后,一定会回到母校任教。可是,如果我回去,苏雪怎么办?
她一遍又一遍地听着那首《鸿雁》,思绪中呈现一片绿莹莹的大草原,那里有她心爱的人浓浓的思乡情……她落泪了。
春暖花开的日子,鸿雁终归要飞回自己的故乡,它的血液早已被故乡的一草一木深深浸染。鸿雁南飞、北飞,原本就是一场关乎爱的轮回。为了深爱的人,就陪着他一起去看北归的鸿雁吧,她决定了。晚上,她对他说:”明天,联系你母校的老校长,看能否安排我们去那里任教。”
他愕然,继而又全明白了。他紧紧地抱住她,眼里一片晶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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