凄美爱情故事:风雪中的那双手
(作者:骆驼)
一股冷风,从半开着的门缝里吹进来,我打了一个寒噤。此时我顾不上那么多了,心中的怒气,将我推出门外,重重的关门声,发泄了我心底的一些不满。
我与妻吵架了。傍晚漫天飞舞着雪花,像极了我此时的心境。
其实事情不大,但妻子老是不依不饶,继而扩大声势。我必须避其锋芒,来到这雪花飞舞的世界。
决定找个小酒馆喝酒解闷,但雪花如絮,宽阔的大街上,此时像老家小镇上夜晚的小街,少有行人。
我只得在空寂的大街上,漫无目标地前行。
与妻结婚多年,我们很少吵架。一场地震,我与妻的脾气,明显不如以前好了,今天就为了一件比芝麻还小的事,居然争吵得不可开交。我一直想息事宁人,但妻子火气正旺,摔门而出是我唯一的选择。
大街上偶尔开过一辆小车,在昏黄的街灯下,开车人仿佛也遇到了什么不快,速度是那么缓慢而拖沓。雪花更密了,夜色凝重,街灯的亮度在雪境里,显得那么乏力、无助。
我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看见朝我骑来的那辆人力货运三轮车的。
骑车的是一个男子,因为雪大,他穿得也厚。我看不清他的脸,但坐在他身后的女人,我看得真切。那件红花棉袄,在雪夜的街灯下,是那么地耀眼。
也许是路面太滑,或许是车子太重,我看见男人的整个身体几乎伏在了车把上。他身体前倾,脚下的轮子缓慢地转动。前面是一段小上坡,男人绕着S形,费力地前行。我突然发现,男人的两只耳朵上,各多出了一只手来。那手将男人的耳朵,严实地包裹了。显然,那是车后女人的那双手。车子从我身边缓慢走过时,我看见男人耳朵上的那手,还在慢慢地来回摩挲。
我的心一下子热起来了,涌起一种莫名的感动。
我不由自主地跟了上去。
坡陡了一些,车子行进的速度也明显慢了下来。男人的腰更弯了,他嘴里哈出的气息,在面前形成了一个白色的柱子,若隐若现。女人努力将自己的身体靠上去,那两只手,牢牢捂在男人的耳朵上。我看见女人的腰部,暴露在茫茫雪野中,但女人的双手,没有抽出来拉一拉自己的衣服,依旧死死捂在男人的耳朵上……
下了坡,就是一段平整的路面。男人与女人在这雪野中,成了一道美妙的风景。
我就这样一直跟着,不知走了多远。
男人终于将车停靠在路边,离他不远,是一片平房。我知道,这是地震后修建的过渡板房,许多受灾的民众都安排在这里。
男人将车停好,将女人从车上扶下来。他从车上拿下一根拐杖,递到女人的腋下。我这才看清,女人只有一条腿!另外一条,从膝盖以下就没有了。也许是路滑,女人晃了一)下,险些跌倒,男人忙伸出右手,抓住了女人,女人的双手,迅即抓住了男人。我的心提起来!男人,只有一只手!左边那空空的袖管,在女人抓住的那一瞬间,飘了起来!
我感觉自己快要窒息了!我看见男人扶着女人,将女人的一只手,夹在了自己的腋下。女人依偎着男人,慢慢朝板房走去。
我仰面朝天,雪下得更加密了。就这样仰着头,一任雪花飘落在脸上。
良久,我转过身去,加快脚步,朝家的方向走去。我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回家,将看见的一切,讲给妻子听。
我想,等我讲完这个故事,雪也该停止了……
(作者:夏雪伤感)
阿华刚二十出头,高高个子,大大的双眼皮眼晴,身材不胖不瘦,皮肤有点黑,可就是有这点黑,更能显现出阿华的男子汉健康美。半边劈的发型,走一段路甩一下头,更加增添了姑娘的回头率。阿华话不算多,可有着男生雄厚的嗓子,声音特有磁性,引来众多女孩的青睐。
阿华在一次朋友的家里偶然认识了小英。小英当时二十岁,娇小玲珑,聪明伶俐,就不笑的时候,两个深深的酒窝也常时隐时现。让人的第一感觉就是个。可爱、漂亮的小女生。
也不知是什么原因,阿华和小英是一见如故,他们很快成了好朋友,因为不是同村的,所以他们并不常见面,只是一见面就特别谈得来。
阿华的哥哥,有一次远远地见到过弟弟跟小英聊天。脑海总出现小英的身影,他很想靠近,并且想追求她。
几次的冲动,终于同弟弟说出想法。他原以为恳定会遭到弟弟反对,因为小英可能已经是弟弟的女朋友了。没想到,阿华听完后是特别支持哥哥,还说”放心吧我帮你,眼力不错,小英漂亮又善良,我们可早就是好朋友了,我说话恳定管用,我可是很有女人缘的。”
第二天,阿华就带着哥哥登门拜访了。阿华的哥哥长得很瘦,个子一般,小眼睛,声音本来就像女孩,偏偏一说话就嗲声嗲气,留个中间劈。乍一看,让人总会联想到”汉奸”。
小英一见阿华到来,特别高兴,对他哥哥虽没什么好感,但是上门都是客,又是阿华的哥哥,所以很热情地招待了他们。
阿华第一次上小英的家,本来在家里都想好的话,一见小英的面,却一句话都不会说了,东址西拉……。小英只听懂了阿华的目的,家中有什么粗重活,他们兄弟愿意全力以赴。
家中小英和六十多的父亲相依为命,少不了有些体力活,但是让别人来干,小英还是很不好意思的。阿华说”:如果真当我是好朋友,你就不用客气。”这样一来,小英也就不好怎么说了。阿华家中有缝缝补补的东西,小英也乐意相帮。
一来二去,阿华带着哥哥来了几次,每次路上都是跟哥哥说小英如何如何好,他又是多么多么了解她的好话,说她是特别特别难得的女孩。
小英心中总觉得不是滋味,阿华既然想表达爱情,可每次来为何总带着哥哥呢,这当哥哥的也真得味,明知道他们关系亲密,怎么……。
这天阿华在路上遇见了初中同学,从小学一直是同桌,也是最好的朋友。这同学叫阿军,一见面,阿() 军告你阿华说:”去你家找了你几次都没见着人。阿华问:”有什么事吗?”阿军说:”哥们,帮个忙。”阿华说:”没事,我们是多年的亲兄弟,只要帮得上,尽管说。在上学时,功课啊、作业啊你可没少帮我呢,哈哈哈。”阿军见阿华还是像读书时的豪爽性恪就说:”你要跟我说实话,你和小英是不是恋爱朋友,如果是,那就不说了。”阿华说”不是””那就好,我暗恋小英已久,可是相隔两个村,小英根本不认识我,想自己去见吧,没有理由太冒昧了,我见你们相互认识,求你帮忙让我也能和小英认识一下,行吗?。”阿华愣了一下说”我在帮我哥哥做介绍呢。””没事,一家女儿百家求,只要她没把心定交给谁,谁都有追求的权力和自由。阿军接着又说”是兄弟就不会偏心吧?””好”阿华像上次一样把阿军带到小英家。东扯西拉了好一会,最后,小英才明白,也是愿意帮忙干粗活的。
小英有点迷糊了,怎么回事,阿华带了一帮”义务帮忙团”吗?管他呢,看看再说吧。
之后,阿军三天两头往小英家跑,什么事抢着做,跑也跑熟了,话也多了,言语中向她表达了爱慕之情。小英正想着阿华是什么意思。阿军很快就说出了,阿华介绍他哥来相亲,还有他也是求阿华介绍才能来追求的事,一咕噜地倒了出来。
小英彻底明白了,自己还再给他机会表达,他竟对她毫无意思,是自己的一厢情愿。
那天,阿华带着哥哥又来了,小英没有了以往的热情,她做什么事都故意叫上阿军。阿军更是受宠若惊,不把自己当外人了。阿华和他哥十分没趣地走了,临走前,阿华拉着阿军的手轻轻地说了句”老同学加油!”阿军自信地说了声;”谢谢!我不会忘记你帮的忙。”
回家的路上,阿华的哥哥像霜打的茄子,耷拉着脑袋一言不发,他已得知了弟弟又帮阿军做介绍,自己怎么是他的对手,怎么会有希望,他本来就很自卑。
阿华埋怨哥哥,”嘴太差劲,就不会主动攻击。那么优秀的好姑娘就这样拱手让人了”。
他哥哥实在是忍无可忍了说道”是,我不行,其实至从你第一次带我去,我就看出来了,她心里眼里都是你,我就是因为舍不得她,多看她一眼也满足,所以每次明知道她喜欢的是你而不是我,我还是厚着脸皮跟你去。”你倒好!那么漂亮、百里挑一,又那么喜欢你的姑娘,却鼓励别人加油,还让给你、让给他,你其实比我不行、笨蛋、傻瓜!都不知道爱是自私的。还当起了介绍人。我真想打你一巴掌!”
阿华的哥哥发泄了心中几个月来的怨恨,头也不回地往前跑了。阿华呆呆地站在那里,眼前像电影镜头一样,浮现出小英一张张可爱的笑脸,暮然回首却无法面对,没有勇气再回头。
不知自己是如何回到家的,他想为自己的行为开脱:是的,傻子都看得出小英喜欢我,我没喜欢她?是吗?阿华一次次自问,可回答的却是心里、脑子里都是小英的身影。
他想为自己摆脱困惑。就想外出打工。临走前,他想了很久才跟哥哥说”唉,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只花。以后遇到好的我一定帮你介绍。”他哥哥说了句:”不用了,我有自知之明,你还是遇到好的给自己介绍吧!保重。”
阿军已展开了前所未有的火热攻势,小英最终成了他的俘虏。虽然阿军没有阿华那么帅气,但他对小英确实是真心实意得,感情也是相当牢靠,是个实实在在的过曰子的好丈夫。虽然家境贫寒,但在小英的勤劳加勤俭地持家下,小日子越过越红火,还生了一男一女。
阿华的哥哥也遇见了一位喜欢他的姑娘,虽然离过婚带有一女,但两人感情好谈得来,很快结了婚并且又生了一女。
阿华来到了外面,可满脑子都更加挤满了小英的容颜。他也知道这样不行,他试着追求姑娘,谈了一段时间,姑娘就跟他拜拜了,理由是说他:口是心非,心口不一。
等他回乡都五十多岁了。再次见到小英,她让孩子们叫舅舅了。阿华的哥哥也让孩子们快叫叔叔了。别人问他。怎么还没找不到女孩结婚,你哥那副女人像都成家了。他说:”我已经加入光棍族了”。别人又问他”为什么呢?”他说”女人和我都是有缘无份啊!”
(作者:朱成玉)
她静如止水,动若惊鸿。尤其是那双眼睛,清澈得像泉水,会让人生出无限怜爱来。
他常常会不自觉地想,人世间怎么会有如此让人心动的眼睛呢?见到她第一眼的时候,他便醉了,醉得一塌糊涂,爱得无法自拔。
就是这个人,她走进了他的生活。她带来了爱,带来了他毕生寻找却终寻不见的东西,带来了热烈,带来了海啸一样的激情。她将他从一个懵懂稚嫩的苍白灵魂真正地变成了活生生的血肉之躯,她用她单纯而又丰富的心填补了他的平凡。
当一个人把一双眼睛看进自己的瞳孔,那双眼睛就属于了他。他不仅把她看进了自己的瞳孔,还看进了他的灵魂。他常常凝视着她的眼睛,对她忘情而又谐谑地做广告一般打趣道:”最爱的是你的眼睛,它们就像两汪泉水,带给我无比清爽的感觉……”
清澈的泉水,就这样浇灌着他们的爱,郁郁葱葱,枝繁叶茂。直到有一天,一场车祸使她昏迷。清醒过来后,一个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如鬼魅般飘然而至:她的视力开始急剧下降,直到最后,她再也看不见任何事物,整个世界都黑了。
在一番绝望的歇斯底里之后,她问他,我失明了,你还爱我吗?他握紧她的手,一字一顿地说,他对她的爱,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
此后的日子,她平静下来,开始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
她在黑暗中摸索着为他做一些事情,比如织那件没有织完的毛衣,比如为他煲八宝粥。那种艰难可想而知,不是被针扎疼了手心,就是被开水烫伤了手背,他不让她做,她不听,她说她可以的,可以为他做很多,就像眼睛没坏之前那样。
他拗不过她,只好任由她去做。一个生活在黑暗中的人,如果什么都不让她去做,只会让她更加感到世界的空虚。只是,她常常出错,织毛衣的时候,今天用的红毛线,明天用的可能就是黄毛线、绿毛线,把一件毛衣弄得花花绿绿的,煞是鲜艳夺目。她做的粥,不是熬过了头就是熬不到火候,但他吃得却很香甜。
刚开始的时候,他不放心,担心她无法控制煤气,发生危险。只好假装走掉,把门关得很响。他要看见她开始一天的忙碌。他在脚上套上厚厚的布,走路没有一点声音。她要够什么,他总是偷偷地放到她能够到的地方,由于他在暗中帮忙,她总能很顺利地完成她的工作。时间久了,她慢慢地适应了,手脚也麻利了许多,他才放心地去上班。她每天最快乐的时光就是等他下班的那一刻,她坐在那里,闻着自己做的饭菜,竟小声地哼起歌谣来。他很大声地开门,很大声地唤她宝贝,很夸张地惊呼,哇!好香啊。
她满脸幸福地坐在他的对面,听着他狼吞虎咽地吃着她做的饭菜。她从柜子里取出她织好的毛衣,让他穿到身上试试。很合身,一针一线恰到好处,只是颜色太杂,穿到身上有些滑稽。他说很好看,穿着也很舒服,她笑靥如花,喃喃地低语道:这么说我还有点用。
那当然了,他说,没有你,我就跟没了魂儿似的。她哭了,一滴一滴的泪珠从脸上滚落下来,他把她拥在怀里,晶莹的泪水,就那样湿透了他的衣襟。他知道,即便她失明了,但她的泉水从来不曾枯竭,那就是源源不断的爱。他忽然傻傻地想,就让这泪水把他们滴成琥珀吧,千年以后,会有人把他们捧在手心里说:看,他们是如此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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