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爱情 – 女娲之爱

琥珀爱情

(作者:刘佩学)

结婚以后,梅才渐渐觉得他并不像她想象的那样,是拥有大度胸怀的男人。梅每次决定放弃这份爱情时,便会想到他对她的呵护体贴,想着想着,她心中的郁闷便轰然倒塌,再一次”幸福”在爱情的漩涡之中。

梅记得,在与他度蜜月期间,同事阿力打来了问候电话。梅便在电话里同阿力聊了起来。好长时间没有见到的朋友,还能够想着给她打电话,这让梅很高兴,也很感动,聊天时那兴奋快乐便写在了脸上。放下电话的瞬间,梅才发觉,他一直守在她的身旁,听着他们之间的聊天。虽然他没有说什么,但是从他那铁青的脸上能看出他对她的责怪、怨怒。梅无法向他解释,因为阿力只是她单位里的同事,也没有必要解释。那个晚上,是梅与他自从结婚以来,第一个沉默的夜晚,也是第一个让他们感到难熬的夜晚。第二天早上,他仍旧按时起来为梅端来了煎好的面包片、浓香四溢的热牛奶……这让梅又从心里感到了一丝内疚。

那个午后,梅接到了同学聚会的电话,立刻想到了他或许会不高兴。她本想找个借口拒绝,可是在同学的催促下,梅还是去了。那个晚上,他三番五次打电话催促,让梅觉得自己在同学面前颜面扫地。想到他那心急火燎的样子,还有那张铁青的脸,梅不顾同学们的嘲讽,还是起身回家了。迈进家门的瞬间,梅心想,他一定会数落她一阵子。可是,他并没有同她争吵,而是铁青着脸走到了另一个房间。临睡前,他仍旧为梅端来适中的洗脚水,说泡泡脚解解乏能够睡个好觉。那一夜,梅很久没有睡着,总觉得胸口有团东西在堵塞着,在黑暗中眨着眼睛,不经意中流出了酸涩的泪滴。

从那以后,梅不() 想再看到他那张铁青的脸,更不想忍受那份”冷战”带来的孤独。她谢绝了所有的应酬,渐渐地,没有了朋友,家成了她生命的唯一。

别人看着梅生活在幸福里,可是梅觉得自己就像他腰间的那串钥匙,永远快乐不起来。

一天,梅带着儿子去看蝴蝶昆虫标本展览。看到珍品标本,是一只漂亮的昆虫被凝固在琥珀化石之中,瞬间,梅的心被刺痛了,她想到了自己的爱情。是啊,在爱情生活中,体贴、关爱固然重要,可是失去自由的爱情,只能是爱情的琥珀,只能凝固着生命中瞬间的幸福。

(作者:查一路)

她是他母亲同事的女儿。那年,她来他家时,只有八岁,他也八岁。他被母亲屈辱地拽过来和她比身高。一比,她高出他整整半个头。她腿长,经常在门前和他的姐姐们跳皮筋。休息时,她骄傲地扬着下巴,踮着脚尖。她母亲说她在少年宫学芭蕾,跳《天鹅湖》,舞蹈老师看中了她一双修长的腿。

他矮矮的、圆圆的,被太阳晒得很黑。她便跟着他的姐姐们一道,喊他”冬瓜”。那时的他也有自尊,觉得自己被羞辱了,于是,心里就想:黄毛丫头,一脸雀斑,丑得很;腿长得蚂蚱腿似的,好看吗?想到这一点,他幸灾乐祸地笑了-在恶作剧的游戏里,他经常折断蚂蚱的腿。

十年后,他去北方读一所大学。其时,他已高大英俊,内心充满骄傲。一次,母亲从城里同事家回来,告诉他,女大十八变,那小女孩已出落得美丽动人了,现在已经是小学教师,教音乐和舞蹈。他心中一动,还是淡淡一笑:是吗?

母亲交给他一封信和一盒磁带,是她让他母亲转交给他的。信里,她说,她很后悔当年喊他”冬瓜”。信封里夹了几张照片,是她在市里舞蹈大赛获奖的照片,照片中的她,修长挺拔,像一棵高高的白杨树。

他想起往事,淡淡一笑。信,最终被留在抽屉里,磁带被带到学校。那是童安格的专辑,通过磁带,他学会了那首《午夜的收音机》,没事就哼上几句”……在你遗忘的时候,我依然还记得……”

又是二十年过去,他已分配到家乡的这座城市工作多年。一次偶然的聚会,主人介绍他与她认识。彼此的眼眸中泛起似曾相识的记忆。他惊异于她的变化。一袭黑纱,一张洁白的脸,异常的忧郁和美丽。不变的,是她优雅的脖子和扬起的下巴。

聚会结束时,主人才跟他说起她的变故。这时,她已经到了人流如梭的大街。

他飞奔着冲了出去,寻找她。她停住了,平静地朝着他微笑。她比他,矮了许多。

俯下身躯,他做了一个惊人的动作–单膝跪地,侧过脸贴着她的长腿。他感受到的是金属支架的冰凉。泪,流了下来。时光仿佛在那低头的一瞬轮回,他依稀想起,从八岁那年以后,梦里常常出现一个影子,高高扬起下巴,踮起脚尖……

时光如梦,他看着她。他只说了一句话:其实,我一直想看你跳芭蕾。

三十年后的相见,她那双跳() 《天鹅湖》的长腿,在一次带学生春游回来的路上,被一辆狂奔的汽车夺走,换回了两个孩子的生命。

(作者:雪小禅)

那年,十七岁的他,去一个遥远的小城读高中,那是他的外婆家,因为外公的去世,父母决定让他留在外婆身边。

于是认识了她。看她第一眼,就有惊艳的感觉,而她低下头一笑,水莲花一般不胜娇羞。他和所有男生不同,穿高领的白色毛衣,旧旧的牛仔裤,头发长长的,眼神是忧郁的,班里举办晚会的时候,他和她主持节目,如两个玉人一样,看得男生女生都嫉妒起来。

所以,他把一张纸条写给了她:可以喜欢你吗?她约了他出去,在星光下说:”把手打开。”他打开手,放在手上的,是一双鲜红的手套。

她说:”北方冷,你们南方人太单薄,看你的手冻得像红萝卜。”说着,自己娇羞地低下了头。无关风月的话,却让少年的他怦然心动,那艳红的手套,似两簇火苗在心里发起烫来,他想,今生今世,他是忘记不了她的。

后来高考之后他回了上海,她没有考上学,去了一个林场上班,后来,终于再也没有消息。

十几年后,他出国读书,娶妻生子,有了自己应该有的幸福,开着不错的车,有带游泳池的房子,在美国有自己的公司,不停地换房子,不停地搬家,但他唯一没有丢掉的东西,是那副美丽的红手套。

虽然不知放在了哪里,可他知道,那副红手套还在身边,那是那个美丽的少女一针一针给他织的啊,她给他的时候说:”我第一次织东西,扎破了手,还织得不好,你多担待吧。”

的确是不好。很粗糙的针脚,可是,他喜欢,因为,那是他的初恋啊。

偶尔有一个机会他回国考察项目,他萌生出一个冲动,他要找到她,要看看她,问问她还记不记得那副红手套?

千回百转之后,他终于知道了她现在在哪里了,她离了两次婚,带着一个孩子,自己现在正卖服装,和他谈项目的城市离得很远。

他还是决定去看一看。

在飞机上,他心跳到快要崩溃,三十岁的人了,忽然还似少年一样冲动着。

他没有提前打电话给她,想给她一个惊喜,看看她还能不能认出他来。

到了她那个服装摊前,他呆住了,那个从前的美少女已经快认不出来了。他看着她,看着十几年的时光在她身上打下的烙印,忽然很想() 流眼泪,谁最无情?不是他,也不是她,而是永远无边无际永远没完没了的时光啊。

他叫了她的名字。她回过头来,看了他几分钟之后就冲了过来–“是你呀,美国的大博士回来了!”他没提那副红手套的事。

在一群同学喝醉了以后,有人提起当年的事,说他们如何般配如何金童玉女,她就哈哈笑着说:”说什么呢,人家哪能看得上我啊?”

回来后,他找到了那副红手套,当初的鲜红如今褪了色,变成了暗紫,有的地方还开了线,他试图把手伸进去,结果发现真是枉然,最后一用力,”啪”就崩断了线,他不明白,当初那么美丽鲜艳的红手套怎么成了这么瘦这么小这么黯淡的东西了呢?

他知道,有很多东西是不能复制的,有很多东西,是走了之后,再也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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