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最后的爱 – 女娲之爱

男人最后的爱

(作者:佚名)

她三十岁,人俏,白白的皮肤,细细的腰。不过,她命不好,先是生下傻闺女,再就是,二十九岁那年,丈夫死了。

后来,她选择再嫁,嫁给了比她大15岁的男人。

她吃不了苦,何况还有傻闺女。重要的是,他是矿工,收入高低不说,如果出了事故,一般矿主会赔三四十万元。

她穷怕了,不然,为什么这么水灵会嫁给腿脚有点毛病的人。他又老又难看,眼歪嘴斜。

他也知道自己不配,可还是像得了宝一样。

他挣的钱,半分不少地交给她,可一个月也不过是1000元,除了吃饭穿衣剩不下多少。她不甘心哪,傻闺女将来得用钱,自己不想一辈子跟他这么过。到处是矿难,为什么他就遇不上呢?她想的是那三四十万元,如果他死了,她就卷钱走人。这是很恶毒的想法,却是最真实的。

她买衣服胭脂粉打扮自己,和邻居的男人打情骂俏。有人说他,瞧你媳妇,拿你的钱打扮了和男人鬼混!他只”嘿嘿”笑,她闷得慌,让她玩吧。其实,他心里是疼的,是不愿意她这样疯的。

她说了一句想吃红橘,他就去镇上买,当然,去的时候没有告诉她。

矿上出事的时候,她的第一个念头是,这下好了,30万元该到手了!

搬出了好多尸体,她一具具地看,见没有他,失望极了。蓦然回头,她看见他举着红橘走到跟前,天真得像个孩子。

给,他说,我给你去镇上买红橘,和别人倒班了!她”哇”的哭了,却是因为希望落空。他劝道,我没事,你别害怕。他以为她是吓的。吃着红橘,她心里觉得自己不是个东西。

他更疼她了,也心疼闺女。偷偷地,他跑去山上种树,一个月种四五棵。有人问他,种树做() 什么?他笑着回答,给她们娘俩种的,以后我死了,这些树也大了,可以养活她们。这话传到她的耳朵里,她的心一酸,眼泪差点落下来。

后来,她染上风寒病了一场,他衣不解带地伺候她。半夜里醒来,发现他抱着她的脚。她问,你抱着我的脚干吗?他说,你一醒,我就会知道,省得你要解手没人搀着。她真的哭了,哽咽着说,你真傻。

病好了以后,她说,咱不去矿山了,矿上总是出事,前几天又死了好几个人,我怕。这次她是真心的,因为想明白了,人是最重要的,人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之后,她老实了,哪也不去,不再打扮得妖精似的。她开一个小卖部,守着他过日子。

不久以后,他忽然觉得胸口疼,做一小会儿事,豆大的汗珠就落下来,于是偷着吃止疼片,一块钱十片的那种,一吃就是五六片,可心口窝子还是疼。他偷着去镇上看大夫。大夫说,肝癌,晚期,最多活三个月,想吃啥吃啥吧,别委屈自己。

走到街上,他把带来的钱全花掉了,买了好多东西,她的新衣服,闺女的花褂子,胭脂香水,却没有给自己买一样东西。

第二天早上,他说,他打算还到矿上上班,老板找他了。她说,不去,太容易出事,不去,坚决不去!他还是”嘿嘿”笑,到底还是去了。他对老板说,给我难的活,累我不怕。老板当然愿意,把他派到井下最深处。疼的时候,他就在黑暗中叫着她的名字。

第三天上班,井下开始渗水,他本来是有机会跑掉的,可他想,有了三四十万元,她和闺女一辈子就够了。于是,他没跑,也没呼救。

得知消息后,她头都没梳就跑来了,用手扒着井口,手流了血。看着他的尸体,她叫着他的名字,咬牙切齿,我不让你来,不让你来,不让你来呀!

从他的口袋里翻出医院的诊断书,她才明白,男人是以自己的生命最后爱了她一次。

(作者:摩喉罗)

而我,在还只是流水线上的半成品的时候,我和我周围同样是半成品的鞋就知道,我将注定成为一只万”鞋”瞩目的美女”鞋”,是生产一亿双运动鞋才会出一只的绝代佳”鞋”。我感觉流水线上无数双炙热的目光在看着我,其中不乏儒雅倜傥者。

我叫曼凝。

我是一只鞋,一只有着优良血统的运动鞋,是世界上最有名的运动品牌之一。

我出生在一间宽敞洁净的现代化车间里,那天是2000年12月7日。

在那一天我开始了我的初恋,也是我今生唯一的一次恋爱。

在人类看来,在流水线上制造出来的同一款式、尺寸的鞋都是千篇一律的,但对我们”鞋类”来说,每一只鞋都是绝不相同的。和人一样,每一只鞋都有男女智愚、肥瘦美丑之分,这在每一只鞋完全制作出来的那一刻就决定下来了。

而我,在还只是流水线上的半成品的时候,我和我周围同样是半成品的鞋就知道,我将注定成为一只万”鞋”瞩目的美女”鞋”,是生产一亿双运动鞋才会出一只的绝代佳”鞋”。我感觉流水线上有无数双炙热的目光在看着我,其中不乏儒雅倜傥、英气勃勃和富贵尊荣之辈,甚至有几十只这样的鞋大胆地向我呼唤”我爱你,曼凝”!

“嫁给我吧,曼凝!”……

但在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时候,变故发生了。一个匆匆走过、急着上洗手间的工人因为手甩得过大,把我从流水线的传送带上碰了下来。我正好掉进了一个满是垃圾的垃圾桶里,我的身上顿时沾满了胶水、颜料和灰尘……

所有灼热的目光在同一刻变得冰冷,所有深情的呼唤在同一刻戛然而止–每一只鞋都知道,我已经变成废品了!

我如同坠入了漆黑冰冷的地狱,欲呼无声,欲动无力,只能惊恐无助地伏在那里嘤嘤饮泣。垃圾清运工过不久就要来清理垃圾了,没想到我还没有完全出生就要告别这个美丽的世界……

这时,我听到”扑通”的一声,我睁开蒙的泪眼,看到一只半成品的鞋跌落在我的旁边,身上也沾上了胶水、颜料和灰尘……

“总算停下来了!”他翻过身,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回头看了我一眼,笑道:”我晕车!”

我见过他,他相貌平平,刚才就排在我后面不远,一直带着一种似笑非笑的神情静静地看着我,在一片狂热的目光和叫喊声中显得非常特别。但我的眼睛只在他身上停留了一秒钟,就被别的鞋吸引过去了……

“你看我像不像圣诞老人?”他在垃圾桶里拣了几片碎纸条,贴在有胶水的下巴上,又往身上和头上涂了一些红颜料,笨拙地跳起了迪斯科,同时上气不接下气地对我说:”小妹妹,你想要什么礼物呀?”

我刚被逗得有点开心,听到这话就大哭起来:”我要回去!”

“没问题!不过你得先听我给你讲十个笑话!”他停了下来,满不在乎地说。

他真的很会讲笑话,当他讲完第二个笑话,笑得喘不过气来的我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处境,伸手要去拔圣诞老人的胡子……

当他讲到第十个笑话时,我就已轻轻地偎依在他的身旁,我当然知道他是自己跳下来的;我也知道他爱我;我还知道自己会在他身边,在他充满磁性的声音中幸福地与他共同走完生命中的最后几个小时–我已经爱上了他……

“咦?这里怎么有两只鞋?”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走过,她从垃圾桶里把我们拿了出来。她是工厂老板的女儿,陪父亲一起来巡视工厂。

“把它们放回去吧,已经脏了,是废品!”她父亲说。

但小姑娘执意要把我们拿回去,她真是个充满爱心的好人。花了一个晚上,她细心地把我们身上的污迹弄得干干净净才去睡觉。

“我叫大卫……”夜深时分,我们俩并排躺在小姑娘的桌上,他悄悄地说。

“嘘……”我看着他,心早已醉了。

这个晚上,我们没有再说一句话,两双眼睛静静地互() 望着对方……

(作者:豆丁网)

七月初七,我在福建省内的一个寺庙里,虔诚地摇动签筒。我知道自己嘴上说,神仙呀神仙,赐我爱情上上签,其实心中并不以为然,神仙自己也控制不了局面。比如七仙女每年想多过一次桥都不可以,爱情成了一场遥遥相望的观星行动。那么我为什么会跟在一群老太太的身后,亦步亦趋地拜访各路神仙?这个好像必须从一个月前说起,不过一个月太久,还是先说3天之前发生的事吧。

3天之前,朝言再一次在派对上对我视而不见,让我当场之分寸。那一晚最后的景象,是我喝掉一整瓶红酒,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爬上桌子跳舞。这是隔天早上苏西告诉我的,她() 语气里带着埋怨,说我不该在人前情绪失控。可是单恋失败如此痛苦,受伤的人为什么不可以呻吟?我说我不是戏子,遮掩情绪本非强项。我不知好歹的态度,令苏西拂袖而去。于是我孤身来到福建,并误入旅行社安排的敬香团,一路朝拜。

签筒摇到手软,终于有泛黄竹签跳出来。眉目可亲的老师父问我求什么,我说当然是爱情。老师父说恭喜施主,这支是上上签。

带着我的爱情上上签,我飞回杭州。刚进报社大楼,竟然就看见朝言。我心思大动,莫不是我的爱情上上签显灵。而且他正在喊我的名字,纪小晚。

我压制喜悦,心平气和地应他。可是接下来的话又令我气恼不已,他说你怎么外出却没有发稿回来?我终于忍不住叫起来,我对他不理不顾,掉头冲进自己的办公室。

当晚是苏西请吃西餐,名目是为我接风洗尘。我说免了,我好不容易沾染了一身神仙味道,为什么要急着洗掉。苏西冷笑,你若真是神仙,自是可以不食人间烟火,所以你爱去不去,不过顺便告诉你,我请了朝言作陪。

我当然去了,不然怎么有机会坐朝言的正对面。并且在两人低头摆弄刀叉时,直线距离只有50厘米。苏西打破席间沉默,她问我旅行中可有什么趣事发生。我脱口而出,我抽中了爱情上上签。话音未落,对面的朝言已抬起头来,直直地望着我。天,这是3个月来我第一次被他直接关注。我感到面孔发热,我的脸此刻一定像火烧云。

不过1分钟后,火烧云就变成喜马拉雅冰山云。因为朝言用淡然的口气对我说,没有想到你会相信求签,我从来不相信这种事情。

他的这种口气和1个月之前有什么区别?话说1个月前,我抛下女性矜持,把我对他的满腔爱慕之情写成情书,用邮件发给他表白爱意。可是他收到邮件后走过来对我说,你发给我的邮件我看过了,我不能接受。那时我对苏西诉苦,我为什么会一厢情愿喜欢上一个无情且无礼的人,他难道就不能委婉地拒绝我吗?苏西说,既然如此,不如对他放手吧。可是我舍不得放手,爱上他是我的最大软肋。总之我爱意未消,但自那天开始,我有意回避朝言。

可惜事与愿违,越是有意要躲开的人,越是如影随形。朝言在我的身边频频出现,又频频对我视而不见,令我爱恨交集。比如去福建前晚的那个派对,我早已打听好当晚他不会参加,到了现场才发现他赫然就坐在那里,我已抽身不得。结果害我当众醉酒失态,害我一个人远走福建,害我求了一支爱情上上签,却被人嘲笑。

坐在西餐馆里,我越想越伤心。对面走过来一个穿白色纱裙的女生,换在过去我会笑出来,怎么会有人喜欢把蚊帐穿在身上到处走。可是我真的伤心了,鼻子发酸,眼泪叭嗒叭嗒地掉下来。

你为什么哭啊?苏西惊叫起来。

我觉得自己丢脸极了,只好把头深深地埋下去,小声地说,是芥末。

苏西说哪里有芥末呀?我忍不住抬头,红着眼睛瞪她。却看见有一只手递过来纸巾,朝言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我的身边。然后我听见他温和地说,隔壁桌上有芥末,味道很重。

我的眼泪险些又掉下来,心中喜忧参半。喜的是我眼光真好,他是如此体贴。忧的是这样的体贴,可惜并不因我是他的爱人。拿起桌上的红酒,我先饮一大口。

第二天醒来,发现昨夜饮下的过量红酒令我头痛不已。脑袋里一片兵荒马乱,可惜推开门看看,外面还是太平盛世,我仍需照常上班。

在报社里却没有看见朝言。我忍耐一整天,终于没有能够忍住。下班前向他部门同事打听,才知道他去苏州出差一周。唉,看见朝言让我烦恼,可是看不见他让我心中空荡荡的,比烦恼更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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