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罗兰木梳的爱情
(作者:周筱蓝)
她和他同一个村子长大,她从小就是他的小尾巴,一起爬坡上树,一起采荷摸鱼,只要有他的地方,就一定能在身后看到那个怯怯眼神的她。时间长了,村里人似乎都习惯了他俩的存在,要是哪一天看不到她的身影,便总觉得缺少了什么。
他自然而然地把她当作妹妹一样呵护关爱,而她似乎也理所当然地享受着这种宠爱,红扑扑的小脸上,洋溢着灿烂而幸福的笑容。到了初中,初长成的她出落得亭亭玉立,常常让他在某个瞬间看得发呆。那样的年少情怀,诗意朦胧,如隔着一层似有若无的纱,美好却总略带点伤感。
后来,他们都考上了大学,在相邻的两座城市,不是太远,也不算近。每到周末,他都会辗转坐上三个多小时的车来看她。每次看到他,她都会心花怒放,两人挽着手走到校园外的小餐馆,炒上几个菜,慢腾腾地吃到忘了流年。
看着她清丽脱俗的眉眼,他觉得自己心里就像是藏了一只小鼓,怦怦而动,她给他描述着同学间的趣事,他,微笑着倾听,双手,却早已在桌子底下紧张地搓出了汗。
一次,两人正在吃饭,进来她的一个女同学,她大方地起身打招呼,而他,瞬间拘谨不安,手足无措,一不小心失手把桌上的一个玻璃杯打碎在地。她在女同学的笑声中渐渐冷了脸,接下来的饭,两人吃得沉默而无味。
她慢慢觉得,和他在一起越来越无趣,甚至有点讨厌。她忘了他原本就是这样不善言辞的,是她少女的虚荣,觉得他的笨拙、木讷,让她在同学朋友面前丢尽了脸。而他丝毫没有感受到她内心的变化和冷淡,依旧每个周末风尘仆仆地赶来看她。
她二十岁的生日,并不是周末,夜幕降临的时候,她听到宿舍楼下有人叫她的名字。她跑下楼,看到他乱发萦绕下那双疲惫而明澈的眸子,他郑重地递给她一个粉红色锦盒,轻声说道,生日快乐!
因为要赶回学校,他没有久留,急匆匆转身而去。她回到楼上,打开盒子,看到一把紫色木梳。结发同心,以梳为礼,她明白了他委婉而含蓄的意思,心里头也掠过一丝感动,但想到他的沉闷和呆板,她眉宇微微一皱,随手放到一旁。桌上,一捧() 娇艳欲滴的玫瑰绽开得肆意而热烈,就如同送她玫瑰的另外一个他。
她理所当然地投入到了另外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里,送她玫瑰的人是她班里的体育委员,一个阳光俊朗、热情四溢的男孩。从她作为新生踏进班级的那一刻起,他就对她彻底沦陷,虽然听她宿舍好友说起过,她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男友,但并不妨碍他紧追不舍,因为,他有足够的资本,更因为,她看他时的眼神。
当他再次来看她的时候,他看到她和一个俊朗男孩手拉手站在他面前。不待她说什么,他已然明了一切,她将手中的木梳递到他手里,他黯然转身离去。看到他清瘦的背影,她心头些许不忍,却更多的是,一种如释重负。
美好的大学时光匆匆结束,家境深厚的体育委员,在父母的安排下,回到老家顺利进入了一家事业单位,而她,在经过几个月的求职无果之后,不得不暂时栖身到一家小公司做了销售内勤。分手的时候,他云淡风轻的一句”曾经爱过足矣”,生生刺入她心脏骨髓,刺得她忘了疼。
她收拾行囊,带着一身的伤独自去了一个陌生城市,找了一个普通的工作。倚在出租屋的阳台上,她望着宁静星空,突然想起了远方那个沉默寡言的少年,那个被她辜负了的送她紫罗兰木梳的少年,想着想着,泪水就模糊了双眼。
时光总是很快,转眼是她二十五岁生日。下班后一身疲惫地回到小屋,合租的女伴告诉她,下午有一个很帅气的男人来找过她,说是她大学同学。她脑海里浮出那捧红得刺眼的玫瑰,漠然地一笑,心里,再也泛不起一丝涟漪。
晚上,她一个人走到蛋糕店,想给自己买一个小小的生日蛋糕,庆祝下自己渐行渐远的青春年华。正当她挑好一个蛋糕准备转身时,抬头,看到一个似曾相似的身影,只是,比几年前更高大了些。
她瞬间泪如雨珠,一颗一颗沉重地滴落到手里的蛋糕上。他笨拙地用袖子替她擦泪,一边手忙脚乱,一边说,对不起,我来迟了!她越发泪如泉涌。他从怀里掏出一个泛着旧色的粉红锦盒,郑重地放在了她手中,连同她滴满泪珠的手,一起紧紧握住。
后来,偶然的一次,她在网上看到一段话:紫芯苏木,木质坚硬,生长周期却很缓慢,长达六十年,用它做成的梳子,时间越长紫色越深,就如同尘世间最朴实的爱情。
她很庆幸,自己没有错过。
(作者:果仁小姐)
阳光下的芭蕾
故事从那天上午开始。
13岁的长庚第一次踏进丰家的园子时,被满园叠翠惊到了。他跟在师傅身后,近乎贪婪地看着眼前的美景。隐隐有悦耳的音乐声飘出来,长庚被那声音吸引,竟不知不觉找到了放音乐的那间屋子。阳光从窗子照进去,他看见一个女孩伸着柔美白皙的脖子,在跳芭蕾舞。
长庚第一次听到这么优美的音乐,也第一次见到这么好看的女孩子。他趴在窗户上聚精会神地看着。等到音乐停下来,他才想起自己身在何处,想到即将要受的惩罚,长庚急得哭了起来。
屋子里的女孩被吓了一跳,跑出来看到长庚,温柔地问:”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哭?”长庚这才发现,女孩比他还高半头。长庚说,自己跟着师傅来给丰家的女眷做鞋,谁知竟然跟丢了。
女孩笑弯了眼睛,说:”原来你是新来的小鞋匠。我是丰家的清瑶,等我换件衣服,就带你去。”
女孩再出来时,手里还拿了一瓶牛奶,递到长庚面前说,”把这个喝了,你就能长高了。”
那是他第一次喝到牛奶,香甜略带点腥的味道让他的胃一阵激动,但更激动的是他的心,自从见了女孩后,就跳得格外剧烈。长庚一路上看着() 那抹背影,听着女孩清亮的声音,连接下来要面对的惩罚都忘记了。
师傅每个月都带着长庚去丰家做鞋,这一年他身高长得飞快,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每次来的时候,清瑶都会偷塞给他一瓶牛奶的缘故。
清瑶的生日是6月18日。那天黄昏,长庚等在清瑶放学必经的路上,手里捧着一双为她精心制作的新舞鞋,忐忑不安地想将礼物交给她。清瑶出现了,不过她身边还有一个人,颀长英挺,风姿卓约。
清瑶望着那个男孩子远走,长庚也陪她望着,直到那个背影完全消失在视线里,他才出现在清瑶面前。清瑶被他吓了一跳,嗔道:”你什么时候来的?”长庚知道,清瑶眼里看到的只有那个人。清瑶接过长庚给她的鞋,开开心心地道谢,长庚知道,她的开心不是因为自己。
那一年,长庚15岁,清瑶16岁。
一直陪在身边的人
时逢乱世,人的命运在历史长河中变化莫测。
后来,丰家败落。丰家人不仅要做最脏最累的工作,每天晚上还要被拉到台上批斗。像长庚这样的孤儿,根正苗红,自然可以每天坐在台下,看资本家如何遭到批斗。长庚想跳上去救下清瑶,可最终还是做了懦夫,那一刻他比清瑶还要屈辱。批斗结束,长庚凑上前去,把一个馒头塞给清瑶。那时粮食珍贵,清瑶说什么也不肯要。长庚急了,红着眼睛说:”我替你喝了那么多你不爱喝的牛奶,你就替我吃一次我不爱吃的馒头不行吗?”
清瑶的眼睛也红了,她是真的不爱喝牛奶,可她知道馒头对长庚来说多宝贵。
曾经跟她并肩走在一起的那个少年,早就跟她划清了界限。眼前这个小鞋匠,却是落难时唯一陪在她身边的人。
那一年,长庚25岁,清瑶26岁。
终于不再等
几年之后,整个世界像被重建一般。昔日的小鞋匠,变成了企业家。而昔日的丰家明珠,则每天教小孩子跳舞。闲暇时,他常去她教课的地方,站在门外听钢琴声如清泉般流泻。
直到那个人又出现。长庚愿意为她的幸福高兴,但有一天,一个女人怒气冲冲地找来,把她骂个狗血喷头。原来,那个男人已经结了婚。此刻他躲在那女人身后,看着清瑶独自一人面对千夫所指。长庚拨开人群,跟她站在一起,目光灼灼地迎着那些人的目光,仿佛在宣布自己的所有权。
从那之后,再没人送孩子来上课。在这世间,清瑶孤身一人,感到了深深的疲倦。谁知没几天,竟又来了一群上课的孩子,让她的学校重新恢复生气。她以为只是偶然,却不知道,是有人许诺免了她们的学费,还让她们保守秘密。
丰家的园子早就被政府没收,如今拿出来拍卖,被一个神秘的人买去。那个买家将园子恢复原貌,只是从来没有人住进去。
那一年,庚38岁,清瑶39岁。他未婚、她未嫁,却也一直没有在一起。
光阴如白驹过隙,不知不觉,已是2015年。这一年,长庚69岁,清瑶70岁。
医生说长庚脑子里长了东西,已经危及到生命。长庚的第一个念头是,他没办法继续保护她了。第二个念头就是,把那些没说出口的话,全部告诉她。
清瑶又何尝不知道他的心意,他守了她半生,这一次,轮到她来守护他了。他们约在丰家的园子见面,可是她等了许久,长庚也没有来。
在紧邻着园子的那栋公寓楼中,长庚穿着整齐的西装坐在沙发上,手里捧着一双新舞鞋。他的头已垂了下来,紧闭的眼睛再也不会睁开,脸上却是一片安详。他等了她那么多年,这一次,终于不用再等了。
(作者:楚天涯)
文森长得英俊帅气,举止优雅,看起来颇有几分绅士风度,不明真相的人都以为他是个非常有教养的上等人,其实他的真正身份是个骗子,一个专门以有钱女人为对象的爱情骗子。这天,他从赌场出来时口袋里已经干净得像洗过一样,他正盘算着该到哪里去寻找”猎物”时,几辆汽车停在他身边,车上下来几个壮汉,不由分说地把他扔进了汽车。
等他醒过来,发现自己被绑在一张椅子上,四周一片黑暗,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突然,一道强光打到了他的脸上,只听黑暗中有个陌生男人() 的声音响了起来:”文森先生,还记得被你骗过的杰西卡女士吗?是她雇我们来找你算账的,她希望能给你留下一个永生难忘的教训!说吧,你是想缺只胳膊还是少条腿?”
“这完全是个误会,我要见杰西卡,当面向她解释!”文森一听慌了神,这杰西卡就是他的上一个”猎物”,没想到报应来得这么快。
“没用的!她现在正在气头上,见到她你的下场只会更惨!”对方在他将要绝望的时候抛出一条诱饵,”不过–也不是没有办法可想。只要你能帮我办一件事,我会负责帮你把所有的麻烦摆平!”
文森无奈地点点头,心说事情都到这份儿上了我能不答应吗,只是自己除了骗人外似乎一无所长,对方找自己能有什么事呢?
“我要你做的事其实非常简单,而且是你最擅长的,我希望你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让一个女孩爱上你,有关她的资料一会儿我会给你。”
灯光熄灭了,文森眼前一片漆黑,有两个人过来给他松了绑,又塞给他一个文件袋。然后,那个声音又恶狠狠地警告道:”你最好别耍花样,要不然怎么死的你都不知道。还有,开着手机,我会随时和你联系!”
资料是关于一个叫安妮的年轻女孩的,里面写得也不是很详细,只是简略地介绍说安妮父母双亡,今年十八岁,刚高中毕业不久。从安妮的照片来看她长得不是很漂亮,看起来带着几分柔弱,让人一见就有种想要呵护的感觉。
这个任务对文森来说根本就没什么难度,只是对方雇他的动机是什么呢?他实在看不出得手后对方能获得什么好处。
既然想不通就暂时不想了,现在还是先完成任务要紧,文森感觉得出那帮家伙绝不是什么善茬,说得出一定会做得到。
第二天一早文森就来到安妮家附近,等她出门后装作不留神把她手里的东西撞了一地,然后借机交谈起来。
原来安妮要去孤儿院做义工,手上拿的都是给孩子们的礼物。文森说他正好顺路,可以送她一程。两人边走边聊,文森善于察言观色,投其所好地挑些安妮感兴趣的话题来讲,两人渐渐熟络起来。
两人正聊得高兴,突然旁边闯过来两个黑人,一把抓住安妮就想往旁边的汽车上拖。文森极力压下想要逃跑的念头,硬着头皮冲了上去。他死死拉住安妮不放,也不知挨了多少拳脚,幸好附近有不少人闻讯赶了过来。两个黑人见势不妙,只好扔下安妮落荒而逃。
文森被打得皮开肉绽,鲜血直流,他赖以谋生的英俊脸庞也变得惨不忍睹。文森心想这下子可亏大了。虽然从诊所出来安妮看他的目光已经多了几分深情,可是即使成功了也从她身上榨不出几两油来,这注定是个赔本的买卖。
文森刚回到家就接到了那神秘雇主的电话,表扬他今天表现得不错,因为安妮最喜欢勇敢的男人,还说已经给他的信用卡里打了一笔钱作为奖励。文森埋怨对方多此一举,不该弄什么”英雄救美”的老套把戏,难道凭他纵横情海多年的本事连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都搞不定吗?没想到对方说这事和他们无关,完全是个意外,不过他保证以后绝对不会再出现类似事件了。
文森一想起刚才的情形就后怕不已,看来以后再遇到这种事还是躲远些的好。
从那天起文森就成了安妮家的常客,两人的感情也迅速升温,他已经能从安妮的眼睛里看到爱的火花了。计划已经成功了,可是文森却高兴不起来,因为雇主接下来的指示是让他趁热打铁赶快向安妮求婚。
文森是在一个破碎的家庭长大的,母亲一向体弱多病,他的父亲却为了一个有钱的女人狠心抛下了他们母子,所以从懂事起他就不得不挑起家庭的重担,也吃尽了苦头。仇恨的种子也许就是从那时开始发芽的,所以他骗那些有钱的女人时有种报复的快感,也觉得心安理得。可是安妮就不同了,他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纯真善良又富有爱心的女孩,欺骗她总是让文森有种难以言说的负罪感。
文森不想为虎作伥,于是很委婉地告诉雇主他不想继续下去了,对方听完当即就摔了电话。不过很快就派人给他送来两个礼物让他选择,一个是一捆十万美金的钞票,另一个是一颗带血的子弹!
文森既不想伤害安妮也不想这么早就去见上帝,所以他选择了三十六计走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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