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
(作者:肖曙光)
佩云要拜二哥为师,这让二哥很难为情。佩云是公社电影队的放映员。那时候,放电影前要放“抓革命促生产”之类的幻灯片。幻灯片由一名放映员用普通话朗读。佩云负责这件事。她身材高挑,一头齐耳短发,看上去英姿飒爽,往放映机旁一站格外引人注目。
佩云是村里年轻人追逐的对象,放映机旁每次都围满了年轻人。二哥也在这群人里。那时他刚从部队复员回来,说一口普通话。他很仔细地听佩云朗读,听着听着嘴里发出“啧啧”的声音,好像牙疼一样。刚开始我还以为是对佩云朗读水平的赞叹,后来听出来了,二哥对佩云的朗读不满意。二哥说:“’人民读成了’人们,’阶级读成了’该级,就像磕瓜子磕出了臭虫,越听越难受。”
佩云也听出了二哥“啧啧”声里的意思。当二哥又一次啧啧声起时,她脸一沉,把话筒往二哥身边一推:“啧什么啧,你来读!”二哥愣住了,周围的人跟着起哄。看见二哥尴尬的样子,我替他捏把汗。没想到他接过话筒就读起来,字正腔圆、抑扬顿挫的朗读就跟电影里的演员一样。佩云听了,流露出惊诧的神情。
那晚放的电影是《平原游击队》。二哥沉浸在李向阳神出鬼没、神勇无敌的传奇故事里,一进家门,看见佩云坐在我家,要二哥教她讲普通话。二哥的脸腾地红了,连连摆手:“不可以,不可以。”爹晃着一张被酒精烧红了的脸,呵斥道:“不要给脸不要脸,佩云向你学普通话是看得起你。”二哥碍于爹的威严,只好答应了。
二哥从拼音开始教,“a、o、e”,二哥教一个,佩云学一个。佩云鹦鹉学舌的样子,逗得我在一旁偷偷笑。
佩云掌握不了喉头发声的要领,声音像从破风箱里挤出来一样。佩云对二哥说:“你把手指放到我喉咙上,帮我纠正一下发声吧。”佩云把脖子一伸,头微微扬起,圆润() 白皙的脖子袒露在二哥面前,二哥很不自在地把手指刚放上去,我好奇地“咦”了一声,二哥像触了电一样,手指马上弹了回来,满脸涨得通红。佩云看见二哥的窘态忍不住扑哧笑了。
佩云跟二哥学普通话多半是晚上。一个教一个学,咿咿呀呀声,让村里人羡慕不已。娘见了,眉毛都笑弯了,爹朝二哥啐了一口:“兔崽子,真把自己当老师了。”
佩云的家离村子远,中间要过一个山坳,山坳一侧是坟地。每晚学习完,娘执意要二哥送佩云回家,二哥不好推辞,却硬把我拉上。
弯弯的山路上,我们在前面走,佩云跟在后面。如果佩云走在前面,二哥就拉我跟在后面,反正和她隔着三四丈远的距离。有时,我故意说:“佩云姐,等等我们。”佩云就停下来,等走近了,二哥却低头自顾自走。走着走着,我们又落在后面。我推二哥往前走,佩云看见了,说:“细毛,莫为难你二哥了。”
回到家,我告二哥的状,娘叹气道:“真是木瓜脑袋。”爹黑着一张脸训斥二哥:“亏你还当过兵,就这点出息。”二哥搔着后脑勺,嘿嘿笑:“怎么好意思嘛。”
嗨,二哥就这个样,没有一点李向阳的英雄气概,我真替他着急。
有天晚上,我肚子痛,二哥只好一个人去送佩云。那晚月色朦胧,淡淡的月光洒在山岗上。二哥和佩云一前一后走着。过山坳时,从坟地那边忽然传来几声“嗷嗷”的怪叫声和铺天盖地的扬沙声。走在前面的佩云受到惊吓,“啊”的一声尖叫,蹲在地上瑟瑟发抖。二哥一声断喝:“哪个在搞鬼?”顾不得佩云,撒腿向坟地去。
二哥气喘吁吁跑到坟地,坟地除了几串杂乱的脚印和一些折断的树枝,不见一个人影。等他再去看佩云时,路上没她的踪影。二哥四处寻找,急得团团转,就像热锅里的蚂蚁。
二哥到佩云家,才知道她已经回家了。佩云后来不来学普通话了。二哥不去问她,只是叹气。
我去问佩云,她幽幽地说,你去问青山吧。青山长着一副猪腰子脸,哪有二哥浓眉大眼的样子好看。我问青山,他嘿嘿一笑:“就只许你们送佩云,我就不能送啊?”原来在我们每次送佩云回家的路上,青山一直悄悄跟在后面……
那晚的一幕又浮现在我脑海:二哥冲上坟地时,一个人影跑到佩云面前,一把拉起她,惊魂未定的佩云瘫软在他的怀里……那个人就是青山。
看见二哥垂头丧气的样子,我很内疚,那晚我躲在坟地想给二哥和佩云制造一个机会,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听到佩云和青山结婚的消息,二哥把自己关在房里三天,出来后不再说普通话了。
(作者:秩名)
一
徐菲第三次相亲失败以后,宋杨对她说:“妞,你就别折腾了,相亲根本不适合你,不知道吗?你压根儿就不是第一眼美女,在这个看脸又看身材的年代,你太不() 吃香啦!”徐菲白他一眼,“你以为我愿意啊?要不是我老妈往死里逼我,我才懒得去呢!还有,是我没看上别人好吗?”
宋杨说:“你不是被人家PASS了吗?”徐菲笑得一脸神秘莫测,“你不知道那次我打扮成什么样了。姐就是从心里对相亲极为反感,懂了吗?”宋杨恍然大悟,“你也太损了,要是你老妈知道内幕,不得掐死你啊。”
徐菲摇头,“那倒不至于,怎么说也是亲生的,顶多跟我断绝母女关系也就够了。真不明白她怎么就那么担心我嫁不出去呢?”
宋杨说:“她的担心很有必要,像你这样的,很容易就沦为剩女了。要不,咱俩凑合一对算了,省得你到处瞎忙活,耗时费力的,把这精力省下来投入到工作中,一定会大有成就的。”
徐菲撇嘴,“咱俩怎么可能呢!”其实从一进公司,她就感受到了宋杨不一样的热情,当然,他性格开朗为人热心,对所有人都很热情。而且,他的工作能力很强,业绩一直遥遥领先。但是他却不是徐菲钟意的类型。徐菲喜欢深沉一点的男人,最好眼睛深邃,气质忧郁,不大合群,喜欢独来独往。而不是宋杨这样的,过于外向,老少皆宜,可以和所有人打成一片。
宋杨说:“为什么不可能呢?哥哪里配不上你了?还是你有自卑感?”徐菲说:“亏你还是老员工呢,公司禁止办公室恋情。”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宋杨眨眨眼睛,“咱地下进行不就行了吗?”
徐菲没当回事儿。宋杨和她一样,出身普通家庭,父母好不容易把他供到大毕业,能够进这家公司相当不容易。对他们来说,工作比爱情重要得多。天涯何处无芳草,何苦偏在公司找?为了谈恋爱而丢掉工作着实不划算,何况他还不是徐菲的菜。
尽管宋杨喜欢打击徐菲,但实际上谁都清楚,徐菲虽然谈不上天生丽质,也算肤白貌美,所以宋杨的担心纯属多余,只是还没遇上让她动心的男士而已。
没想到平日嘻嘻哈哈没个正形的宋杨居然认真起来。他每天给徐菲带早餐,人不知鬼不觉地放在徐菲的桌子上。因为他清楚徐菲懒得早起。同时出现在她抽屉里的还有各种零食和小礼物。而且每天下班,他都会把车停在公司不远处的公交站附近等着送她。周末总是约她一起吃饭看电影。而且他会亲自下厨做菜,厨艺相当不错。
徐菲一再拒绝推辞,她的理由永远是以不变应万变,“不想进行地下恋情,太累。未婚男女凭什么不光明正大谈恋爱?”
宋杨却不以为然,“地下恋情有什么不好,不走寻常路才高大上呢。”
二
徐菲在拒绝宋杨的同时,开始了第四次相亲。可喜可贺的是,她终于遇到了理想中的男子。目光深沉,气质忧郁,即便满面笑容,也难掩眼神里的忧伤。真没想到,原来他在这里。
他叫舒展,算事业小有成就,在一家公司担任中层,收入不错有房有车。单亲家庭,是母亲一个人把他养大的而且为了他没有再婚。因此他十分心疼和孝顺母亲,任何时候都会把她放在第一位。
百善孝为先,徐菲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好。而且一个孝顺的人,人品肯定不会太差。
徐菲开始了和舒展光明正大的恋爱。大家都说他和徐菲很般配,只有宋杨一脸怒色。那天徐菲下了班以后兴高采烈地往外跑,宋杨拦住她,在她耳边小声说:“你们根本不合适,我敢打赌你们俩成不了。”
徐菲皱眉,“你怎么知道的?”说完,她绕开他,直奔在外等她的舒展。宋杨在后面说:“那你就走着瞧好了。”
(作者:佚名)
[1]
春初的某天,一苇在一条巷子边停下脚步。
走进去,尽头是红砖斑驳又砌了灰砖的老楼。楼门口有一只破了的浴缸,里面填了土,种着仙人掌。一苇知道自己没有认错。
看楼人上() 了年纪,问一苇是什么人,一苇谎说小时候住在这里。“你姓赵?赵家有个丫头去上海了。”“不是。”“那你是何三家的孩子?何三还好吗?还爱打麻将?”……一苇见势不妙转身离开,那声音还在追问:“你是大冯带过那孩子?不会呀,81年,91年,01年,11年……那孩子年纪应该比你大呀!”
看来对于这幢老楼,有人比一苇攒下的深情更多、更重啊。
这老楼是江河住过的地方,或许现在也还住在这里,不一定。三四年前,江河带她来过这里一次,没上楼,她仅是在楼下等他。他很快下来,拿了一包白菊花给她。当时也是春初,老楼前的院中空地上,紫藤落了一地。
他自觉欠了她一点小小的人情,总想还她。
总觉得欠人人情的人,内心必定是忠实谦卑的,不管他表面上多么高傲冷漠。而人情又总是这样,欠来欠去,还来还去,越欠越多,越还越没完没了。起初是她送他一盒岩茶,那时候他们还只是病人和医生的关系。后来她去东南亚旅行,又寄给他龟毛拉丝岛的青芒果。
他把从旧书坊淘来的医书给她,因为久病成医,她也爱上读古代的医书。
有一次看诊后他说:“你上火,平时喝些白菊花,当茶泡水喝,每次七朵。”她去买了菊花,再见面时,他看见她那只透明水杯里的菊花,皱眉道:“你这菊花是硫磺熏过的,下次我给你带一包白菊花,我自己采的。”
看完病他接了一个电话,有事要离开医馆。他对她说:“我要回家取点东西,顺路带上你,把菊花拿了吧。”就这样她“顺便”知道了他住的地方,果然是“老中医”,住在“老地方”,楼房大概是五六十年前的古董,外墙剥落着粉屑,像一只巨大酥脆的饼干。楼门口有一只白瓷浴缸,裂了,有人填了土种了几瓣儿仙人掌,春天里,它们像绿色的土拔鼠探头探脑。她拿着那包白菊花走出巷子,小巷不长,太阳不烈,但她竟走出一身汗来。
那是生命中普通、平淡、温暖的一天,却又有点神奇:她去了这城市某一个从没到过的角落,而这里是她的医生从童年时代起就一直住着的家。
[2]
她的每一天,和别的女孩的一天大致差不多,无外乎早上八点起床,中午休息,晚上十点上床睡觉。然而她的一天又无端比别人的一天多出很多时间,因为失眠的缘故。
几乎整夜无法入睡。
她能记得的人生里睡得酣畅的时光,已经远在婴儿期了。有的人是没有童年的,她觉得她就是。很小的时候她是一个桑的小孩,然后是一个满怀心事的少女,一个沉默内秀的女人,一位用笔写字、煮字充饥的女作家。
一苇是作家,作品为公众熟知,但不知为何,她在人前总羞于提到自己的职业,若有人问,她只说:“我没工作。”
或许作家这个职业,本身就和幻想、梦境、臆造相关,小说写的并不是自己,而是自己脑中片断支离的想象。而她骨子里,更喜欢那种真实的、准确的东西,比如科学,比如医学。
多么向往一次酣畅淋漓的睡眠啊。
这样的睡眠也不是没有。有据可数的几次睡着,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灯光要有,但不能太亮,换过一任又一任台灯,终于找到一只摩洛哥拼花玻璃的暗光彩色台灯才算OK。床单,不能使用浅灰色纯棉布料以外的任何色织床品。房间里不能有花草、香水、香熏和蜡烛的气味,她闻到任何香味都会睡不着。不能有光,是指窗帘外的光,所以光是窗帘都不知换过多少个。还有男人,睡觉时到底需不需要男人?这是个辩证的问题,而最终的结果是,她的男友受不了了,离去了。
她写出了坊间评价最高的一本小说。有几次大型的活动邀请作者出席,她不能去,她害怕在会场上睡着。所以有一批忠实而执着的粉丝追捧她的低调。
失眠像一只巨蟒,湿湿的滑滑的凉凉的,在深夜整个城安静下来的时候,吐着舌信爬上她的床。她睁着眼睛,整个宇宙的心事都在她眼前。她索性和失眠好好相处,坐在电脑前想写作,结果一个字也写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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