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军大衣
(作者:欧阳明)
正月初九,爷爷就走了。爷爷走得很突然,晚上睡着后就再也没有醒过来。
爷爷病了八九年了,肺气肿,总感觉喉咙里有什么卡着,呼吸困难,吃东西也觉得难受,走路上气不接下气,大多数时间不是躺着就是坐着。每年冬天,爷爷都要进几次医院。虽说每次都有惊无险,但又输液又吃药的,也不轻松。
下次我病严重了,不要再送我去医院,我活够了!爷爷每次出院后都对奶奶说。
阎王现在还不要你,你走了我煮的甜黄蛋哪个吃?奶奶说。爷爷一辈子最喜欢吃奶奶煮的甜黄蛋。
我都八十多了,捡到一条命活了几十年了。爷爷说。
爷爷的命的确是从战场上捡回来的。当时,保家卫国,湾里去了三个人,其他两个都牺牲在战场上,只爷爷活着回来了。奶奶说是爷爷心好。爷爷一笑,说,屁,那些牺牲了的心都好,子弹又没长眼睛,只能算我命大!
爷爷回来后,经人介绍娶了奶奶。爷爷经常说,我捡到一条命,还捡到一个好女人,这辈子,值!
记忆中,爷爷和奶奶总是相互迁就,从来没吵过嘴红过脸。湾里有些两口子吵架,做长辈的都会教训他们说,太不像话!远的不学,学一下近的秦叔嘛,看人家两口子,重话都从不说一句。
秦叔就是爷爷。
湾里还没谁活过八十,爷爷走了是喜丧。奶奶显得很平静,说,你要走就走吧,走了就不再受病痛的折磨了,反正我也快走了。
按老家的风俗,人死后,生前穿过的衣裤,必须连同花圈、灵房子–一种用竹条和彩纸糊就的楼房,一起烧过去。那样,死者到了那边才会有穿的住的。尤其是衣裤,必须一件不留。不然,会给后人招来晦气。
可不知为什么,奶奶却偏要留下爷爷的那件军大衣。大家都劝她烧了吧。不烧!奶奶鼓大眼睛望着大家,把军大衣紧紧抱在怀里,深怕被人抢去似的。大家容不得奶奶固执,继续劝,你就不怕儿孙们今后出事?
就是不烧!要烧等我死了再烧!奶奶说完,抱着大衣进她和爷爷的房间,反扣了门,谁敲都不开。
那件军大衣是爷爷转业时带回来的,留了几十年了。爷爷生前很珍惜那件大衣,回来后只穿过一次。平时都叠好放在箱子里,待夏天阳光好时就拿出来晒晒。即便到了数九寒天,冻得牙齿咯咯直响,都舍不得翻出来穿。
爷爷穿那件军大衣,是去和奶奶相亲那天。爷爷没一件像样的过冬衣服,只有一件补疤重补疤的老棉袄,旧得像解放前留下来的。爷爷本来不想穿军大衣去见奶奶,可祖母坚决不允,说,你以为是去讨口呀?不穿就不准去!
后来奶奶告诉我们说,她当时看上爷爷,就是因为那件军大衣。爷爷穿上军大衣很威风,一下子就把奶奶吸引住了。中午,奶奶还特意给他煮了一碗甜黄蛋。
我们理解奶奶对那件大衣的感情。但死者已矣,儿孙们还得平平安安过日子,说什么也不能让她把军大衣留下来。
总不能抢啊!大家都很为难。
明天我们再劝劝,也许明天她就想开了。大爸说。
那天夜里,奶奶一直都不开门。大爸和二爸怕她出什么事,轮流在门口守了个通宵() 。
第二天八九点钟,大爸给奶奶端饭过去。敲了半天门,也没应声。
不会出什么事吧?大爸心一紧,找来改刀钳子,快速把门撬开。
奶奶没有出事,只是睡着了,也许是昨夜睡得太晚。
大爸轻脚轻手地走向床边。他想悄悄地找到那件军大衣,趁奶奶没醒的时候拿去烧掉。
但当他走到床边小心翼翼拉开被子的时候,突然僵住了。他看见那件军大衣正伸伸展展地摆放在奶奶的右边,像个人形。
大爸急忙后退,轻轻掩上了房门。
那件大衣难道就不烧了?二爸等人问大爸。
烧什么烧!老人家要留就让她留着吧,风俗这东西,有些我看是迷信,毫无道理!大爸声音很大。
兄如父。大爸一说,谁都不敢吱声了。
(作者:苏尘惜)
1
屋子里空荡荡的,沈姨不在家,手机丢在家里,她估计又去昌平常去的那些地方。
两个月前昌平去世,沈姨就跟丢了魂似的,整个人心不在焉,真担心她出事。
去几个熟悉的地方找,都没有找到,最后是在派出所门口发现了踪影。她在马路对面一动不动地站着,眼睛直愣愣地瞧着派出所。
那儿是昌平原来工作的地方,沈姨最近隔段时间就会转悠到这边来。
“沈姨,这会儿天凉,回家吧。”我上前劝她。
“再等一会儿。你说,昌平会不会忽然出现啊。”
她眼神忽闪,神神叨叨地说着,我陪着她站在那许久。后来,老天下起蒙蒙小雨,沈姨才肯挪动脚步回去。
沈姨这般崩溃的情绪,在昌平刚去世的那些日子,我也有。只是现在都过去两个月,我渐渐从悲伤中走出来,可沈姨却直到现在也不肯迈步。
昌平是我的未婚夫,也是沈姨的独生子,正当我们全家人都欢喜准备婚礼的时候,传来他执勤时发生事故去世的消息。沈姨当晚就心脏病发进了医院,我在医院走廊整整呆坐一晚上。
那会儿的我整个人都精神颓靡,但比我更崩溃的还是沈姨,她身边的亲人只剩下昌平一人,几乎是用尽了心血养育,却没想到会突然发生意外。
家人和朋友都劝我别待在那了,毕竟我和昌平还未领证,继续待下去怕是对以后的婚嫁有影响,而且我和沈姨在这座即将变成婚房的屋子里,谁见谁都会想起昌平。
但那阵子沈姨天天挂水,身边根本离不开人,我怎么忍心留她一人,只得强撑着照顾她。
还记得一周前,因为要() 出差好些日子,问同事借了一个比较大的行李箱,那天拖回家后就放在角落里。沈姨时不时地瞥那只箱子,直到吃完饭以后她才有些沮丧地问我:“朵儿,你要走了吗?房子找好了?”她巴巴望着的眼神,好像怕我马上要离开。
“没有,就是出差而已。”
她显然是不信的,继续自言自语地说:“走是应该的,陪着我这老太婆只能徒增你烦恼,姨真是拖累你了。”说着,两行清泪就下来了。
我慌张地从一旁拿过纸巾:“姨,说什么呢,昌平要是听到了该多伤心啊,就算做不了你儿媳妇,当个女儿也能孝顺你啊。”
沈姨看了我一眼,又看了一眼昌平的遗像,沉沉地叹了一口气。
2
最近沈姨经常问我,身体有没有什么异样,当我说很正常的时候,她的表情愈发沮丧。那会儿我特奇怪,沈姨想什么呢?
后来才知道她希望我肚子里怀着昌平的宝宝,虽然荒诞但我还是理解她的想法,她让我去医院检查我也配合,检查结果当然是未孕。
她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把昌平的衣服拿来洗洗,这次工作服,下次休闲服,下下次则是他用过的毛毯,说昌平喜欢干干净净的,不能沾灰。她总是用各种方式来提升昌平的存在感,仿佛一点点的忘却就是对逝者的不尊重。
“姨,你别洗衣服了,真想帮昌平干点事,就帮他收菜吧,他在网上种了好多东西。”
我把昌平的账号、密码一并给了沈姨,从那开始,她一心钻在电脑上,很少出去晃荡,也不再把衣服拿出来洗了。至少这样,我不用担心沈姨会在街上发生意外。
沈姨学会电脑以后,天天登录昌平的QQ,只要手机有电的情况下,那个头像总是亮着的。我生日那天,头像忽然蹦出来说:“丫头,生日快乐。”
这完全是昌平的语气啊,那一瞬,对昌平思念的情绪喷涌而来,尽管我知道QQ背后的是沈姨。她是在看完所有的聊天记录后,突发奇想模仿昌平的口气给我发的信息。
她每天守着QQ空间,看到有人来访就回访对方,她这样做只有一个愿望,希望昌平能被人记住,而她去的最频繁的地方,是我的空间。而且我的每一句说说下面,她都会添加上一句评论,一条不漏。
那天回去的时候,桌子上放着一个精致的抹茶蛋糕,上面写着:“十八岁生日快乐。”
看到这句话,眼泪止不住地流,沈姨一定是看了昌平日志,也记住了日志里的内容,其中有一句就是:我家丫头永远十八岁,多少个生日都陪你过。
“沈姨,谢谢。”想说很多感谢的话,到了嘴边,只变成了简单的四个字。沈姨捂嘴偷笑:“我下次也过十八岁生日。”
我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看见沈姨这般释怀的笑容,她终于试着走出阴影,心里无比宽慰,把蛋糕吃得干干净净。
沈姨的心意,我不能辜负。
(作者:罗倩仪)
瑞特和梅兰莎结婚50年了,他们生活富足,夫妻恩爱,令人无比艳羡。唯一遗憾的是,3年前梅兰莎生了一场大病,眼睛失明,耳朵失聪了。
“感谢上帝垂怜,这真() 是不幸中的万幸。”瑞特无限感激上苍。
瑞特好动,尤其是户外骑马;梅兰莎喜静,总爱坐在院子里晒太阳喝茶。瑞特每次骑马回来,都会给梅兰莎带回来一束野花,然后在她手心慢慢地写一句“我爱你”。梅兰莎感受到了爱意,脸上便绽放出少女般的笑容。
一天,瑞特久久没有回来,梅兰莎坐立不安,摸索着喊邻居来帮忙找瑞特,并央求他们给自己唯一的女儿莉丝打电话。莉丝婚后育有一儿,她有自己的烦心事,近几年很少与父母联系。既然母亲要求,她自然不能不管不顾,虽然父亲绝不是第一次早出晚归,而母亲这两年变得特别敏感。
梅兰莎越来越不安,直到闻到瑞特身上特有的野花的清香,混合着骑马归来的青草的味道,紧绷的神情才渐渐舒展开来。瑞特把一束花献给她,又在她手心写上:我爱你,让你久等了。梅兰莎笑着摇摇头:“没关系,你回来就好。”瑞特什么也没说,给了她一个拥抱。梅兰莎的身躯,微微颤抖了一下。莉丝看着恩爱的瑞特和梅兰莎,神情变得不安起来。
照顾梅兰莎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她敏感、忧伤,常常会莫名其妙地哭泣。每天清晨,瑞特便把她带到院子里晒太阳,给她念报纸上有趣的见闻。当然,他不是真的念,是一字字地在她手心上写。他会做她爱吃的食物,每一顿都亲自下厨。
也许瑞特真的老了,最近一段时间,他时常问梅兰莎,这个抽屉的钥匙在哪里,那个保险箱的密码是多少。梅兰莎也总是含糊其辞:“亲爱的,我不记得了……你也忘了吗?”瑞特握着她的手,什么也不说。
之后的一个月,瑞特没有再提过这些事情。他不骑马出去时,就静静地陪着梅兰莎,听她轻声诉说属于他们的爱情故事。梅兰莎嫁给瑞特时,他一穷二白,但他们相互扶持,靠双手创造了财富。瑞特听到这里,无限感慨地望向远方,仿佛在细细咀嚼往昔的日子。
一个周六的早晨,梅兰莎起得特别早,胃口也很好。她的好心染着瑞特,他也变得愉快起来。突然,梅兰莎开口说:“3个月了!”瑞特惊恐地盯着梅兰莎,屏气凝神地等她把话说下去。
“3个月了!”梅兰莎把这句话重复了一遍,微笑着继续说,“谢谢您用3个月的时间,让我走出失去瑞特的阴影。但您并不是免费的,对吧?”他涨红了脸,在她手上写:对不起,其实,我是个小偷,一开始就奔着你的钱来的。我到底哪里出了破绽?梅兰莎一笑:“那天,瑞特根本就没有回来,他出意外死了。对吗?从你第一次抱我时,我就感觉到了。尽管你穿着瑞特的衣服,甚至带上了和瑞特皮肤质地接近的手套,但我还是能感觉到,因为爱无替代。”
那天,瑞特大概想摘悬崖上的野花给梅兰莎,但不小心失足掉下去了。莉丝不敢想象梅兰莎如何度过没有瑞特的日子,这时,他主动提出扮演瑞特,等到有合适的机会才把真相告诉她。但他接近梅兰莎的主要目的是,博取她的信任,窃取大量钱财,然后远走高飞。
“莉丝和邻居们愿意帮你,我想你也不是个简单的小偷吧?”梅兰莎虽然年事已高,但并不糊涂。他叹了口气,果然什么都瞒不过她。3个月前,他刚从监狱出来,正好碰上瑞特这事,便佯装改邪归正。在和梅兰莎一起生活的过程中,他坚硬的心已经渐渐被感化了。
他再次走近梅兰莎,脱去手套,伸出手指在她的手心写道:您大概已经猜到了,我是莉丝的儿子乔舒亚。外婆,对不起!虽然您说爱无替代,但爱可以延续,我们都爱您。
两人深深地拥抱在一起,笑出了眼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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