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男与百分百女孩的养成记 – 女娲之爱

张江男与百分百女孩的养成记

(图文无关 图片来源:凤凰网)

  第一部: 相遇

  一眼,我就能在人海中找出你。你是否也认出我 ?

  你有没有这种感觉,偶然遇见一个人,就好像前世的记忆霎那间回复,压得你喘不过气来。如果你在街头遇到她,你会选择,遗憾恨晚的错过,还是一句寒暄,带来波涛汹涌的交会。

  第1节:出场

  “你怎么现在才来”

  “老板叫我加班,来的途中又耽搁了,吃了个小笼,喝了杯奶茶。”,我慢条斯理的说。

  “还不快上来救我”

  我看着20米高,一块块灰褐色巨石铸造、结构完美的圆柱形高塔,我迟疑了。

  塔上只有一扇窗户。一个女孩半个身子悬在空中,双手向我挥舞。她的黑色长发随着身形,丝丝分明的从脸颊垂披挂着,倒泄在半空,好像有生命般要逃跑似的还在不停向下挣扎。她的声音嘶咧,满脸惊慌。

  已经有好几位肌肉线条分明的勇士在塔上攀爬着,他们装备齐全,又是绳子又是钉锤。

  “等等我,“ 我向塔上的女子喊着,

  我心里纳闷的问自己她是谁,为何要救她,可惜塔台太高,我无法清楚看到她的脸。

  我绕着塔走一圈研究,寻思要从何处下手。摸摸石壁,我想确认石头是不是会扎人。如果会把手割破,还是别上去了,如果好爬,那姑且试试。我并试图找一些小穴洞当做施力点。看着好不容易找到的上下一人间隔两个凹洞,我终于决定抬起腿开始攀爬。

  爬了好一会,大约3分钟,估计已有塔的四分之一高。我向下望了望,突然想起来一事,我有惧高症。

  “不求成功,只求尽力”,我安慰自己说。

  “啊…..啊…..碰、碰“转头瞬间,两个勇士,从不同边分别掉下来。

  塔下血迹斑斑,一个断手,一个腿骨折,恩恩呵呵呻吟着爬不起来。

  看着脚底下的血迹,我突然头晕目眩,脚一软,踩了个空,跌了下去。

  幸好我还没爬多高,但当第一个部位的屁股着地时,感觉骨盆与皮肤间的肉被打扁,骨头直接触地,然后背部像被摔跤选手从空中一样甩在地上。全身骨头被重力加速度打散成无数碎片,奇痛无比。

  自古都是英雄救美人,我不是英雄,轮不到我来救。

  “你怎么跑了!!“,女孩大叫着,她是用吼的要让全世界知道我的背叛。

  “会有人救你的,我要回家了“,我胆怯得回着,起身向相反方向一拐一拐走开。

  “你这个懦夫“,女孩愤怒的对天空喊着,反身拿起一块石头砸下我。

  好像回应她的怒吼,我感觉到这块石头伴随天空打出一道的白色强光直奔我, 砰的一声,我什么都看不到了,失去知觉……

  我叫张江楠。

  你可以叫我江楠。

  我没有谈过正式的恋爱,只有几场似是而非的暧昧。

  现在在上海张江上班,职业是程序员。

  如果你百度一下”没前途”,或”没钱途”,推荐搜索显示的肯定是程序员这个职业。如果换成刚离开的谷歌,下拉窗口会问你”您是不是要搜索程序员”……

  我是哀踢男、电车男,张江男,也是正宗宅男,更是俯仰可拾的贫穷不贵公子。

  集五种悲剧身分在一身,也没有尝过爱情那杯苦酒。我常常仰望天空,想问上帝开的那家店铺,集满五点是否可换取非诚勿扰入场卷一张。或是可兑换一次免费整容手术,让我在这坎坷的爱情路上,能存活久一点。

  程序员的悲壮,只有身在其中才能品尝五味杂陈。

  对我这样一个IT民工来说,每天都是平凡不过的一天。总是要等到闹钟每5分钟重复响铃三次,我才会依依不舍的睁开双眼,踢被下床。如果你问我,为何不干脆设晚一点,我会回答,这样才有赖床的感觉。

  当我悲壮的推开被子,撬开模糊的双眼,摸着床边找我的眼镜,然后就会开始我规律的一天。起床,早餐,地铁,编码3个小时,午饭,继续盯着屏幕7个小时,下班地铁,看偶像剧,逛天涯………然后设定闹钟,昏倒。喔我忘了补充一点,昏倒前我会先洗个澡。

  我身高还行,接近180,身材平板,个性内向腼腆,鼻子比王力宏小一点,眼神差犀利哥些许,才华略不及周杰伦。当然,我自称的那些差距大于等于∞。

  如果要说我唯一的个人优势,就是我挺搞笑的,但只会发生在熟了一两个月以后,在那之前,我都是很、安、静、的。

  换句话说,女孩子刚认识我时,是无法体会我这个优点的。

  我的室友总是安慰我,“草泥马在进中国前,也就只是一匹平凡的马。 女孩们需要细细品味,才知道你这杯温开水,没有搅动的蜂蜜都沉在下面。“

  我这个电车男每天要花两个小时坐二号线地铁。

  只为了求得一点温饱,一点平凡,一点面子,及工作的生存权。

  在这不可避免的地铁旅途中,我会静静的观察周围的旅客,期待今天旁边跟我挨着的就是我的白雪公主。有时,我被挤得喘不过气来,会想象转头过去,能看到一付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面容。

  可惜的是,多半时候,我看到的是面孔扭曲或低声咒骂的狼狈女士,或是跟我一样无助的上班族。

  我就这样傻傻的等待爱情降临。

  即使每一天,都是失落的步出车站,我还是右手拍拍自己左边肩膀,安慰说,下一站会更好。

  第2节: 遇见

  一切都要从那一个怪异的爬塔梦说起。

  请跟我一起把时间调回那年的仲夏,那天是7月23号,星期三。

  因为那个爬高塔的梦,一个毫无意义的情境,我在闹钟响起前提早了45分钟起床。

  我愣愣的坐在床上,思索着刚刚到底发生甚么事,很可惜的是,我不记得女孩长怎样。

  想不起一丝一毫,只好像有一束强光打向我,我就惊吓的一弹而起。首先映入我眼帘的就是我那个位数平方米的小空间,床尾墙上挂着的乔丹海报直视我,仿佛嘲笑我刚刚的怯懦。

  我比预定的闹钟还早起来,这对一个每天编程的程序员来说,是很不寻常的事,也是一件令人困惑的事。

  我依旧按照我的惯常顺序,完成了,穿衣、撒尿、刷牙、洗脸、早餐、拉….,然后,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无事可做。

  在我的双脚来回交叉打二郎腿13次后,我毅然决然就出门了,我尽量悠哉的路上晃,但还是比平常早了15分钟进入中山公园地铁站。

  那天天气很热,我闷的快窒息。八点多,我挤进二号线,随着不平稳的的地铁晃着摇着。

  我习惯挨在不开车门的门边,这样人少点,气味也好点。而且我的终点站是张江高科,我一定下得了车。依照我多年的地铁经验告诉我,挨着里面的门边甚至比坐着好。

  反正我倾向不要坐下,免得看到老弱妇孺来,还要犹豫到底要不要让。

  看着孕妇跟老年人的眼神,我绝对是会屈服的,既然都要让,何必坐着,就站着呗。

  那天是一个平凡的早晨,但在不平凡出现的几分钟前,似乎都是像地球自转那样让人轻易忽略的。

  车行至人民广场站时,照例是下车的挤不出去,上车的蹭不进来,两股势力在窄窄的车门中冲撞。而我隔壁老头竟不住咳嗽,让我不由自主想钻出车厢探气。

  说时迟那时快,一个刚上车的女孩被后面的人流,硬是推到我身边来。

  她的顶上头发直接拂到我下巴,因为来得突然,我只能看到她的头顶。

  如果在平时,我们两个的姿势动作,就像在机场,多年不见的情侣紧紧相拥。

  我的胸膛抵着她的下巴,她的胸,就挨着我的横隔膜下面一点。

  我看不清楚她的脸,但她的头发传来很舒服的洗发精味,应该是个爱干净的女生。

  这是短短0.5秒,我的观察和第一印象总结。

  过了大约2秒,拥挤稍微缓和,波浪卷发女孩(忘了说,是卷发),向后退了退,抬起头看看我。

  我很喜欢村上春树的遇到100%女孩,书里是这么写着的,”四月里一个晴朗的早晨,我在原宿的一条巷子里,和一位100%的女孩擦肩而过。”

  我也是这么遇到了,但是场景换成: “ 七月里一个闷热的早晨,我在地铁二号线一节车厢里,和一位貌似100%的女孩挤在一起。”

  女孩的脸抬起来,朝我用嘴型说了声”Sorry”,我总算有大约2秒的时间好好端详她的脸。

  仰起45度角的表情介于调皮及微微抱歉之间,她有张标准精致的瓜子脸,皮肤白净平滑,脸上没有疙瘩、没有痘子,高挺的鼻梁带出一种异国的味道。一眼望过去就是很舒服,很明亮。她的头发很黑,披在白皙的脸上,绝不能用钢琴黑白键那样普通的文字来形容,精确的说是像一块润透的白玉放置在一弯黑丝绸缎的包覆中,微微的波浪卷飘出薄荷的气味,感觉得到冰沁入心的清凉感,把地铁中闷热的空气打散了不少。

  眼睛不是漫画里水汪汪的萌女型,但是大的让你可以看到眼白里透出的微小青红相间的血管。黑珍珠般的瞳孔浮在大片白色湖泊中,两侧猫眼形的收尾,扩散着一种神秘力量直视你心。眨眼间又像海上的两轮明月突地绽放开,一开一合,把车厢里的光线都吸了进去。她的双眼占据了脸上很大一片面积,同时精灵闪动着露出她的聪明样。唯一的缺点大概是她略微明显的眼袋,突兀的配在细长的睫毛下面,遮掩不住昨晚睡眠不足的疲劳,也告诉了我她来不及冰敷消肿。她的身材十分标准,眼睛大约可以越过我肩上望出去。不胖,也不是太瘦,胸部,我的不专业目测是B+。对我来说刚好。

  用一句话形容就是,冰雪聪明的白净型邻家女孩。

  短短2秒内,我的心跳,突然快了起来,血液整个失去方向感净往头上冲。我无法克制我的身体反应,我觉得全车厢的人都可能听到我的异常心跳。我略略把身体不由自主望后挤,要给她让点空间,以免亵渎这旖旎风光。

  她彷佛听到了我体内的不安份,低头脸红了一下。

  只有两秒的时间,但我好像注视了一幅名画良久,看到了整个世界的未来。

  我在心中暗暗发誓,蹉跎了二十几年,我这一次不能放过,一定要搞清楚这女孩的来历,一定要认识她。

  第3节: 巧合

  女孩在人民广场上车,我看表的时间大约是早上8点50分。

  车门开开合合过了陆家嘴,她没下。

  代表她不是金融圈。很好,不是物欲女王。我为自己喝彩。

  过了东昌路、世纪大道,她还在。

  然后是科技馆,她也没下,我内心雀跃,很好,不是卖LV的,再一次接近满分。

  当车子过了世纪公园时,我突然猜想,该不会她也是在张江站下。

  她悠然的听着她的耳机,偶尔会闭上眼睛,可能是听到喜欢的副歌。我依稀听到耳机传出来的丝丝声音,应该是西洋音乐。

  广播终于传来,”终点站张江高科到了…”

  我按奈心中的喜悦,原来她是理科小公主,那当年在念书时一定是饱受众人追求。

  从车厢出来,我就一股脑死盯着她,但是跟他保持约两个人的距离。我知道跟踪是技术活,幸好我看了不少遍潜伏,运用得宜,我可不想一开始就被当成地铁色狼。

  在那时,我已经有上班迟到的打算。既然都在张江,我就想搞清楚她在哪上班。

  可惜我胆子小,从来不敢主动讪,我爹娘也没有给我足够的家世及外表去炫耀。

  我亦步亦趋的跟着跟着,竟发现她走的出口跟我平时一样,是往公交站走的。

  我暗自祈祷,”主啊,阿弥陀佛,请让我们坐同一班公交。”

  在吵杂及纷乱的张江地铁站,她自顾自的走着,周围的人对我来说彷佛都失焦了。

  她穿着一件水蓝色上衣,扎在紧身牛仔裤里,合身的裤子显示出她对自己腿型的信心及适宜的身材。脚下蹬的一双运动鞋,伴着一步一步轻轻的步伐。虽然衣着是标准的女程序员打扮,但好像葛利斯凯里在人群中拿着葛利包一样的理所当然,配在她身上就让往日张江站看的到的平淡女孩自掩失色。

  跟着跟着,她竟然走上了我平常搭的巴士,我的眼眶湿了,来张江上班好几年,我竟然第一天发现这国色天香。但也合理,因为我今天提早了十几分钟出门,也许就是这区区十分钟,拖延了我与她命中注定的相遇。

  上了公交,我还是尽量与他保持距离,只贪婪的不停投向注视。但只要她目光飘移到我附近,我立刻转移脸孔。

  这班公交停张江很多地方,说公司呢,张江大概有大大小小千余个,我是打定主意,这次要跟到底。机会是留给不要脸的人,这是我老板的名言,今天是好好实证的机会了。

  第一站没下,第二、三、四站也没下。

  又一站过去了,等等,那就是剩我们园区了,我不敢相信,她竟然在我平常下车的那一站下了。

  我内心的狂喜,像一支首次狩猎成功的幼狮在大草原狂奔庆祝。

  她竟然和我在同一个园区。

  天啊,我二十几年的霉运,终于翻红了吗?

  煞风景的是,我心里的另一个喜欢打压自我的声音出来了。

  ”好像只是距离接近,并不代表你有机会,你会不会爽太早了。”

  ”你滚边去,少乌鸦嘴。”我用力的把那个爱辩的声音强压下去。

  那天的梦,是不是上帝翻阅到我的日志,决定许我一个奇迹,过来把我敲醒,叫我早点起床去车,是不是这样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从那天起,女孩为我每日苍白的两小时地铁通勤时间,带来一大抹快乐的颜色。

  真的,只要有一个目标可以盯着,人生就不是暗色的。

  第4节: 距离

  我继续跟着她,往园区里走。

  她走路的节奏缓慢,若有所思般的刻意,让我的跟踪难度十分大。我只能玩弄我的手机,假装点开谷歌地图寻找地址。

  大太阳洒在我身上,我的汗珠逐渐开始冒出来,但我坚持着。

  她终于走进一栋大楼,我从眼眶湿润升级到喷泪千里。

  因为………………那女孩走进的大楼就在我隔壁。

  人常说,距离不是问题,错,距离一定是问题,要不然近水楼台先得月这句话就是骗人的,要不然为何远距离爱情多数是劈腿收场。

  目送她进电梯,我假装业务员拜访找公司,四处踱步暗暗记下她停靠的楼层,火速冲回公司,打开电脑百度一下。哦,原来跟我是同行,都是互联网开发工程师。

  早上的办公室尚在死寂中,不管是装忙还是真忙,每个人都石化般盯着电脑,没人注意到我看着她公司的网站,似淡定似傻痴的笑着。

  我的老板刚好晃到我后面,看着我呆痴的样子,猛得一掌拍了我的背。

  “干啥? 发呆啊,页面开发的怎样了。”

  “报告领导,一切顺利。”

  “那个上周说要开发的新组件,好了没?”

  “报告领导,预计本周内完成。”

  “很好很好,下周测试验收。你知道这个东西开发完,可以达到多大的经济效益…..,未来可以替我们带来多大的营收吗” 从这里开始了长达12分钟43秒的新产品未来暨中国网络展望的演讲,加上我胡扯的进度总结,老板满足的笑了走开,继续到下一位同仁桌边发表演说。

  说起这老板,挺有意思的,是个台湾人,当初把我半哄半骗的拉进来这个新公司,是一个天生的演说家,我们私底下叫他小胡子。人挺好,挺关心下属,就是爱说一些MBA专用用语,一天到晚什么核心竞争力有SWOT Analysis。

  还有他喜欢那个什么走动式管理,每天都手插口袋,晃来晃去,不定时到你后面拍你一下,顺道站在你旁边聊上个半小时。

  我们公司共十来个人,多是技术人员,还在产品开发阶段。业务及营销就是小胡子还有一个老皮负责。

  老皮年纪较大,看你一眼就开始不老实的诡笑。这两个家伙一张嘴就知道是Sales。衣着光鲜,满嘴英文单字。我当初八成是脑袋发昏或短暂性失忆,才会放弃原本的薪水加入这团队。

  但总的来说,小胡子和老皮算是好人,虽然聒噪了点,但也还算是体恤下属的老板。

  我的技术主管,大概发现我今天心情好,问了句。我忙说没事。

  我想这等美女,哪能跟们说,大家都是二号线惯常乘客,我要自己珍藏。

  说出来保管这群狼马上假借业务合作找上门去。

  第5节: 初女

  第二天,我特意的按照昨日的节奏,闹钟调早了二十分钟。

  穿了件我最满意的H&M衬衫,准时在8:39,踏上二号线,照旧第一节车厢,第三道门,同个位置。

  当人民广场的车门打开时,我的心噗通的跳了起来,口干舌燥。

  我搜索着进来的人们。

  没看到,没有。

  没有那女孩的影子。

  怎会这样……….

  我失落的表情立马刻在脸上,脸整个垮了下来。

  到了公司,我开始懊悔为何我不下人民广场站,我是猪头吗。

  我不下人民广场,那我为何不在张江地铁站等她,我不在张江等我不会去公交站等啊,我没在公交站等他我为何不在园区多晃晃买个咖啡也好。

  机会稍纵即逝,不敢搭讪至少该学会跟踪及偷窥吧。

  一但情绪失落连点思绪都没有,这就是我的问题。

  我进公司时心情不是很好,但Jay注意到我的花衣服。

  马上问,”你今天约会吗?”

  “没”,我状况不佳,摆摆手压根没想跟他闲扯。

  “没事”,Jay是个老实人,看我口气不善,就没再多说。

  “咦,有问题”,听到我的回答,小胡子马上跑到我附近端详我。

  小胡子是不会放弃任何话题的,一点蛛丝马迹她也能跟你扯上天。

  “新衣服,没看过,今天有约会哈? 哪儿认识的?”

  “我没有,没衣服穿了,换一件新的穿。”

  “放屁,少骗我。”

  “真的没?”

  “是不是跟刚女?”

  “不是。”我无奈的说

  “初女?”,老皮也凑过来了。

  “烦啦”

  “童女?”,另一个小约翰也说话了。

  “烦不烦啊。”

  “额,新人!!”

  “没有”,我放大声量,快吼出来了。

  当初我就是太天真,几杯酒下肚,我就把我的过去全盘托出。

  从此之后,这几个人有事没事就开始假装爱情大师,天天跟我讨论如何追求女人。

  第6节: 同事

  从这开始,有必要将我身边的人介绍一下,让们更快融入我的世界。

  我的公司同事有小胡子、老皮、小约翰、Jay……其他同事较少出场因此不做细致介绍。

  我们公司像是一个温暖的小家庭,因为是刚起步,所以没有大公司的绑手绑脚,老板小胡子是一个台湾人,风流倜傥,略为杂乱的潮流发型配上一点稀疏的胡渣。年轻有为,只要他在的场合绝对是活力四射,绝无冷场。小胡子充满抱负跟理想,目标总是像赤木刚宪一样八个字;”全国制霸,独步全球”,我衷心希望他能达成,因为我未来的加薪及创业板股票就靠他了。

  小胡子很喜欢辩论,他觉得真理是越辩越明,以前曾经有人说过,嘴唇薄的人,必定能言善道,这一点完全应证。小胡子那两片嘴唇,不但红里透点粉嫩,还像柳叶一样的薄,说起话来好像两片响板,劈哩啪啦瞬间甩完16拍。

  而且江湖上谣传,小胡子是少女兼师奶杀手,连足底按摩女郎及家乐福收银员都会被他的胡子和舌粲莲花迷的神魂颠倒。

  “接下来介绍老皮,小约翰你先坐一下,等等,我知道CTO也很大,但是老皮年纪较大,就敬老尊贤一下。”我不好意思的说。

  “不高兴? 好吧,等会给你篇幅多一点。”

  “甚么,要英文的!”

  “你等等吧你,英文,中文我都写不好了,别吵了,再吵,我就把你的角色删了。”

  老皮是一个中年男子,短发,腰围36。爱穿黑色衣服,因为显瘦。注重生活享受,忧郁中带点杀气。他专门负责公司的营运及销售,跟小胡子是一搭一唱的绝配。如果比喻小胡子是火力四射的白脸朝阳,那老皮就是冷飕飕的黑脸阴风。一个会在办公室突然吆喝大家出门野餐,一个会接着跟你说,野餐的时间要另行补班,而且不得计算加班。你很难猜透老皮心里想甚么,虽然日渐臃肿,但是他只要一穿起风衣就好像是余则成,无边眼镜后面的眼,透露出无尽的诡计。

  老皮是个男人(废话),我认为他不算帅哥,虽尚不到孙红雷或张涵予的等级,但很有男人味。可是令全天下男人叹息的是他老婆,真是一个美。不知道他上辈子捐给红十字会几十亿,还是曾在欧洲救了多少犹太人,竟然能让一朵鲜花(还是极品稀有兰花)依偎在他这团….肥肉旁。(希望老皮不要看到这段…..)

  这两个家伙夜生活丰富,拜他们所赐,我得以有短暂的机会见识酒醉金迷的上流社会,例如庙司(Muse),还有庙司二号(Muse 2)。

  “小约翰,到你了,咦,别麻烦站起来了,坐着就行了。”

  小约翰也是一株人间奇葩兼绝世海龟,一个有洁癖的ABC,一个不喝酒的ABC。

  他的兴趣就是…………..编程,还有宅,最好是宅在家里编程。

  我以为我很宅,遇到小约翰,我才知道甚么叫宅。

  我的宅法,大约是10小时睡觉,4小时DVD, 2小时阅读,6小时电动,2小时觅食或散步,大约仅适用于周末。小约翰可以宅整整7天,但他不看电视,行程会调整为每天10小时睡觉,6小时编程,6小时电动,一天30分钟分配给两餐各15颗湾仔码头冷冻水饺。

  小约翰生活规律注重秩序,无法忍受脏乱及任何打乱他生活的不速之客。有一次,我们酒后经过他家,上楼借个厕所。从我们进门到厕所在出来离开,他老兄死盯着我们的路线,在我们走后关上大门,马上听到他开起吸尘器做起无尘处理。

  身为一个完美的编程机器,小约翰同时也是个完美主义者,他为了星舰迷航记,去买了蓝光片,为了放蓝光片,他买了PS3,为了看蓝光片画质,他狠心砸钱购入一台52SONY LCD TV,为了享受蓝光片的立体音效,他又入手B&W 音箱一对。总之,为了这片蓝光片,他花了好几万人民币,只为了完美呈现星舰迷航记。当然最幸福的是我们,有缘见到啥么叫做细如发丝的画面及声声槌心的音效。

  同样的完美主义,也反映在他的衣着上,他永远穿着名牌,而且是低调的奢华,衣服永远一尘不染,不是八百绿(Burberry),就是八士(Boss),休闲服永远是拉蔻士(Lacoste)。

  Jay则是一个老好人,他忠厚老实,在这几个怪胎环绕及纷扰的社会,彷佛是一股清流,不太真实,我常常告诉自己,我必须记得在这个社会像Jay的人是多数,前面说的那三个是基因变异。

  我们每天都在食堂一起吃午饭,但Jay每天都留在办公室,享用老婆给她准备的美味午餐,我们都很羡慕,在看过他丰富的菜色,再转换到食堂万年不变的宫保鸡丁及香肠炒鸡蛋,没有一样东西我们想放进肚子。如果说我向往婚姻,最大的原因应该是每天有一顿像Jay一样可以咀嚼幸福的午餐。

  第7节 :室友

  其实我还有两个极品室友,一个叫海怪,一个叫七尺。(之前没写,这两个不是很高兴…….)

  我找房子时,刚好他们有一个空房间,在中山公园附近,我很喜欢那一带,我去看房子时,只有海怪在。

  房子是三间居室两个浴室,大大方方,但有一股男人的体味,我想住过大学男生宿舍的应该不陌生。

  空的房间朝南,有一个大大的窗台,我一看到就很喜欢,采光好,可以放些植物。

  海怪这家伙穿着运动垮裤,裤脚会随着他晃来晃去而甩动,上衣是一件领口破裂的短T(虽然说破开,但是挺有型的),脚上挂着拖鞋,眼上挂有两道浓眉。

  我对他的第一眼印象是,粗鲁,不修边幅,摇来晃去。

  他从我脚趾头往上打量,又往下看,说,”我有七个问题问你,你的回答我满意,就租给你。”

  “我可以不回答个人隐私问题吗?”,我弱弱的问。

  “你放心,全部是隐私问题,没有标准答案,请照实回答”,海怪说得很理直气壮。

  “好吧”,我好像没啥选择。

  海怪从裤子口袋掏出一张烂烂的纸条,照着上面的字迹念着。

  “第一题,你是同性恋吗?”

  “不是”

  “第二题,你是双性恋吗?”

  “不是,如果不是同性恋还会是双性恋吗?” 我反问。

  “对喔,MD,他在写啥东西,这家伙逻辑有问题。没关系,我们继续。”

  “爱干净吗?”

  “我还蛮爱干净的,平常都自己打扫房间。”

  “会打扫室友的房间吗?”

  “这,我可以打扫公共区域,个人房间应该个人打扫吧?”

  “也行。”

  “下一题,会煮饭吗?”

  “会”

  “愿意煮饭给室友吃吗?”

  我说可以,我还蛮爱做饭的。

  “抽烟吗?”,我说不会,但没关系,只要不在我房间抽就好。

  日记

  总共有两百多首歌,每一个分类都有数十首歌,这里面当然有人间、无底洞、外套、说好的幸福呢等跟我们有关的、或是以欣特定挑的。

  我看到这些歌名滑过屏幕,一串串的回忆涌上心头,从那 iPod投放出来。

  暗恋以欣时听了一遍又一遍的外套,以欣潸然泪下在日记谱着的悬崖,王菲吟唱传奇时带给我心头的震撼,以欣唱乌鲁木齐小女人给我的甜蜜风情。一首一首,记录着过去的心情。

  我看着她兴致勃勃的介绍为何挑这首歌,我真的很感动。

  可以想象她在工作及陪我聊天之余,还要花时间去搜集并编排这两百多首歌,这一定花掉她很多夜晚。

  “喜欢吗?”

  “喜欢”

  “可是这里面少了一首歌。”

  以欣抬起头看了我,不明所以,狐疑的问,”啊,哪一首?”

  “哦! 哦! 哦! 是哪一首呢?”,小胡子和老皮在起哄。

  “领导,点吧”,我跟坐离点歌台最近的老皮说。

  老皮得到我的授意,很有默契的马上插播,他知道这首歌,因为是我跟小胡子老皮去KTV练的。

  “这首歌是献给你的,瘐澄庆的比永远还要久”

  轻快的鼓声从上方的喇叭响起……

  我清了清喉咙,想把最好的声音展现。

  我无法把月亮摘给,还在夜空挂满星星。

  无法随时让雨停,叫天日日都放晴。

  我不能买下所有的花,铺满房间变成神话。

  不能任意带走,飞到海角和天涯。

  可是会永远有我。

  月亮总是寂寞,星星也会掉落,花会枯萎。

  神话没有人见过,爱在记忆里往前走。

  会比永远还要久。

  包厢安静了下来,房间里有着爱的气味,大家正享受这个片刻。

  歌词已经背得很熟,我并不需要看屏幕,虽然我的声音不是那么好听,但是我是很真诚的在唱。当初一听到这首歌,我深深的被它的歌词打动,轻松的旋律,但是包含了明白的爱情及宽广的意义。

  爱就是那么简单,透明而质朴,一但遇到,你自然而然明了。

  我转头看着以欣,享受着她的惊喜表情。

  当我唱到这一句会比永远还要久时,以欣盯着萍幕,一滴泪悄悄滑落下来,像一滴洗净大地的天使之泪,洗清了我过去的错,也澄清了我在人世间搅起的混浊。

  我知道,那一刻,我们相爱着,而且会一直延续。

  比永远、永远、永远还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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