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我和离世前男友的情感实录 – 女娲之爱

忆我和离世前男友的情感实录

(图文无关 图片来源:凤凰网)

  2012年6月1号,本应该是一年中最有趣的日子。

  可是,一个电话颠覆了所有的快乐,让美好的一天灰暗无比。

  当时我正在海洋馆陪女儿坐等两点半开场的海狮表演,四周挤满了大儿童小儿童。

  陌生的号码陌生的女人,一开口就把我的心扯开了口子。

  她说:“你好,我叫包兰,是……季朋的妻子……”

  我傻在那里。

  五年了,没人会在我面前提这个名字。

  见我沉默,她才问:“喂,不好意思,你是田津津吗?”

  我不情愿的说:“是。”

  她又说:“哦,不好意思,我是季朋的妻子。”

  我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你已经说过你是谁了,你找我有事吗?”

  她大概听出了我的不悦,沉默了片刻,然后说:“我不想打扰你,真的……可……季朋……他想见你,他不行了,这是他最后的心愿,我不能不尊重……我……”

  晴天霹雳!真的是晴天霹雳!

  她后面的话我没听清,只觉得耳鼓发胀,头嗡嗡作响,张大了嘴巴惊呼不出声,捂着胸口也找不到自己的心跳。

  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挂的电话,又是怎么回的家。

  你是否想过,有一天会在某个莫名而至的电话里听说,你曾经深爱的男人,他的生命已到尽头?

  那是怎样的心情?

  人的一生会有无数的遗憾,不断重复的遗憾。而你永远不知道你离去那一刻,最遗憾的是什么。

  我整整犹豫了一天,把自己锁在客房里,连女儿都不理。

  老公是个贴心人,什么都不问,这是日夜相对长久生活的默契,他知道我必然遇见了天大的难题。

  的确。

  去还是不去?

  对我而言是天大的难题。

  人因爱之名,必须去做很多事。

  也正因爱之名,必然不想去做很多事。

  爱,是永恒的悖论。

  纠结了两天一夜。

  第三天,我坐火车转汽车日夜兼程赶到芜湖,却始终没来得及见他最后一面。

  我见到了他的老婆儿子。

  包兰看起来贤良淑德,朴实有亲和力,她穿很旧很旧的汗衫,胸口污迹斑斑,看到我的那一刻,眼泪把汗衫打的透湿。

  她哭着喊:“你怎么不早点来?你为什么不早点来?他一定以为是我没有打电话给你!他一定以为是我使坏。”

  我揽着这个素昧平生的女人,也哭成了泪人。

  他的儿子看起来比我女儿小,一双亮亮的眼睛,眉目嘴角都有他小时候的影子……我蹲下身一次又一次仔仔细细端详孩子的面孔,心疼得缩成了一小团,活脱脱的小不点儿季朋,让我几乎萌生穿越时空的错觉。

  我到了他芜湖的家。

  四十几平方的旧楼,几样简单的破家具,瓶瓶罐罐及空药盒子随处可见。

  这是分开后我第一次近距离观察他的生活。

  像很多恋人那样,分开后,我们不再过问彼此,把身体蜷缩起来,藏匿进对方内心最隐秘的那个角落,然后,锁上了门,连天窗都关紧。

  如果不是因为他离世,我或许永远不会知道他在过什么样的日子,娶了怎样的老婆,生了个很像很像很像他的儿子。

  临走,我想丢下一万块钱聊表心意,包兰非常生气,她说:“你这是什么意思?打电话只是因为想满足他的愿望……不然我一辈子也不会想见你!事实上,我恨透了你……我怎么会要你的钱?”

  我说:“钱是给孩子的,孩子很可爱,我好喜欢他。”

  她叹了口气说:“孩子也不需要这个钱。其实,他走了对我们对自己都是一种解脱。这两年挣钱给他瞧病,负担太大了……他走了,我好好挣钱养活孩子,日子不会太差。”

  她信心满满的样子令我泪如雨下。

  她也哭,然后竟然问:“能告诉我吗?你还爱他吗?”

  我哭得更厉害了,我说:“你想听实话吗?大实话?”

  她点头。

  我说:“不爱了。”

  她点点头:“但是,这些年了,他一直都没办法忘了你……算了,人都不在了,说这些也没意义,不管他对我如何,我都算对得起他了……今天见到你,我才知道他为什么忘不了你,你比我想象中更加漂亮……”。

  我没让她说下去,抱住她,说了声再见。

  之后,有好几次在深夜被噩梦吓醒,我问自己,还爱他吗?

  答案总是重复的否定。

  如果我没骗自己的话,我也没骗包兰。我说了天大的实话,我相信自己已经不再爱他。

  他用离去,抹平了恨而已。

  可是,只要想起他,依然好难受,那种煎熬和难受让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夜夜无法入眠……连我自己都不理解,既然已经不爱,又为什么这么难受?”

  我想把我们的故事写下来,给已经分开的恋人们看。

  如果真心爱过,分开后请不要恨。

  转身看,不过是,仅有一次的青春,回不了头的青春,终将逝去的青春。

  而青春,就应该是无怨无悔的。

  追溯漫长的回忆,谁来分担我无法排遣的悲伤呢?

  我与他,

  认识二十三年。

  他爱了我七年。

  真正在一起一年。

  恨了五年。

  他临终最想见的是我,我却改不掉迟到的毛箔…

  昨夜梦回中学的池塘边,大概是八月,遍地都是桂花,他站在桂花树下面,歪着脑袋,笑吟吟的说:“小逼丫头,这么多年了哎,你怎么就改不了迟到的毛病?我要走了哦,你不要难过……”

  我已来不及对他说,请你不要走,请你不要走,请你不要走……

  因为,我真的会难过。

  我和季朋在1989年做了同班同学。

  对他印象深,始于三年级的一堂语文课。

  我们八零后的这批青年人,大多数人记忆里都储存着一道熟悉的作文题——《我的理想》。

  时过境迁,没多少人真记得曾在这篇作文里写过什么。

  儿时的理想?

  恐怕当年落笔时我们连理想大概、或许,究竟、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都没搞清楚呢。

  可对我来说,无论再变换多少日月光阴,永远会记得当年季朋在作文里许下的“理想”。

  据说,那篇作文由他妈妈逐句逐字的斟酌修改完善,成稿之后还慷慨激昂的为他朗读了一遍,读的时候杏目圆瞪,热泪盈眶,饱满而热烈的情绪感动自己也感染了季朋,于是,当第二天老师询问哪位同学愿意朗读自己的作文做范文时,他义不容辞举了手。

  他站起身隆重的清清嗓子,每一句话都念的字正腔圆。

  念到一半,大家就开始哄笑,最后连老师也绷不住笑出了声。

  问题出在理想本身。

  传统保守的皖南革命老区,九十年代的小学课堂上,十岁的季朋一脸庄严的宣布,他的理想是成为一个——大明星!

  我们难免一片哗然。

  那是季同第一次意识到,他妈一直以来给他灌输的伟大壮阔的理想,原来如此不招人待见。

  季朋的妈妈叫季月亭,是清川县的名人,没人不认识。县政府逢年过节在大会堂搞演出,她都会上台唱沪剧。

  她是地道上海人,据说七岁就师从沪剧名旦,十一岁上台初露头角成为上海冠华沪剧团最有前途的小花,可惜之后她父亲也就是季朋的外公被调派到皖南清川的文化馆支援地方文化建设,十四岁的季月亭唯有结束自己刚有点眉目的艺术生涯撅着嘴跟来,没想到从此便在封闭偏僻的山区扎下了根,用她自己的话来说,一只落魄的凤凰突然拥有了属于草鸡的人生……

  说起来,我和季朋很有些渊缘,确切的说,是我的父母和季月亭有渊缘。

  我妈和季月亭都在缫丝厂上班,我妈是会计,她是捞丝女工,两个人水火不容。

  季月亭本身就不招人喜欢,厂里不喜欢她的不止我妈一个人。她太傲气,总以为自己比当地人高一等,不情愿把自己归为当地人一类。在我儿时的记忆里,她的确是个非常非常漂亮的女人,杏目小脸,白皙明艳,又是从小学戏,不经意间一来一去的眼波里净是七情六欲。她喜欢把缫丝厂发的灰白工作服套在水红花的旗袍外面,成心不记得系纽扣,腿上的肉丝袜在那个年代少见又性感,布鞋也是穿红呀粉呀的明艳颜色,走到哪里都是一道风景。自命不凡的清高腔调,集中体现于鼻孔朝天的姿态,却对喜欢打情骂俏的男工们来者不拒,所以女工们都很讨厌她,背后翻尽白眼说尽坏话,她一点都不介意,一个上海女人的骨头里满满盛着装腔作势和虚情假意,年少时就已对女人之间憎恶等于嫉恨的心理洞若观火了。

  虽然女人们极少有喜欢她的,真正搞到水火不容的却只有我妈一个人。原因要说起来那就扯的远了。

  会计这样轻松惬意的活儿原本是季月亭干的,她父亲在世的时候,想撮合她跟缫丝厂厂长的儿子,也就是我爸结婚,结果她看不上我爸,一心惦念远在上海沪剧团青梅竹马的二师哥。她父亲死后,厂长也就没情面可顾了,让愿意和他儿子搞对象的我妈替代季月亭做了让人羡慕的会计,季月亭则摇身一变,成了缫丝厂里最苦最累最底层的捞丝女工。从此,无论三九严寒还是三伏酷暑,她都要把一双白嫩的手伸到热水滚滚的缫丝池里去,她的使命就是在工作时间内弯腰佝背一刻不得闲的捞丝,直捞到两只手没一块好皮肉惨不忍睹,直捞到鲜活的少女手跟泡过的腐尸一样腻白……所以季月亭恨透了我妈,她以为如果我妈不同意嫁给我爸,她就还能干她的会计。而我妈当然也对我爸追过季月亭的事儿耿耿于怀,经常在闹脾气的时候旧事重提:“田大平,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心思,娶我你很不甘心是吧?有本事你去找上海妖女啊,人家命不好心高啊!就是瞧不上你!我看你这一辈子就遗憾吧!你就心痒吧!”

  我妈总说季朋他妈命不好都是自己作的,她送父亲的骨灰回上海时被二师哥搞大了肚子,绝情的戏子男果断要跟她一刀两断,并逼她打胎。季月亭狠不下心,于是就有了季朋。季月亭以生下孩子为条件嫁给了厂里的运输工阿嗅哥,在外人眼里季月亭这个决定颇有点作践自己的意思。阿嗅哥是最不受欢迎的男职工,他面相丑陋,寡言少语,秃顶龅牙,还有个最致命的弱点由他的外号就可见一斑,“嗅”拆开便是“口臭”二字,阿嗅哥由此得名。缫丝厂众工传诵频率最高的口号除了慷慨激昂的生产标语,就数那句“阿嗅哥嘴一张,以为到了茅四缸”(皖南人对粪坑的戏称),足见其有多臭名远扬。季月亭与阿嗅的结合倍受关注,在女人们“啧啧啧”说不清是叹惜还是鄙夷的咂嘴声及男人们流着哈喇子既蠢蠢欲动又望肚生畏的复杂眼神中,性感娇艳的小女人嫁给了平庸丑陋的粗汉子。

  阿嗅也就成了季朋的继父。

  季月亭对负心汉念念不忘,季朋大一点的时候她还对他说呢:“季朋,知道我为什么给你起名叫季朋吗?我给你起名叫季朋,是因为我和你爸爸的名字都有一个月字,你爸爸叫蒋月龙,两个月字合在一起就成了一个朋字。他不知道这个世上有你,但你要知道这个世上有他,你的爸爸,他是个艺术家,很有天分的艺术家,妈妈相信你有他的遗传,将来也会走这条路……”

  而季朋一听季月亭无端端提他见都没见过的亲老子,就不高兴的翻白眼。

  当然,这些事都是我长大之后才知道的,小时候什么也不懂,只知道我妈不允许我和季朋多接触。

  我回家把季朋在课堂上念作文的事当笑话说给父母听。

  我妈刻薄的说:“季月亭真没名堂,从小不教孩子正经,好种出好苗,我看那孩子将来肯定成不了器!”

  我爸皱皱眉说:“你别这么说人家孩子啊,他那么点大懂什么?”

  我妈把碗往台上狠狠一掼,恶毒的说:“婊子无情,戏子无意,这是古话!她作风不正派你又不是不知道,厂里谁不说她是狐狸精,狐狸精能生出什么好东西!你替他说什么话啊?又不是你的种!”

  我爸只有沉默。

  我妈就语重心长的对我说:“津津,我还是那句话,多跟学习好的同学在一起玩,离季朋远一点。”

  我似懂非懂的点头。

  那时候,即使我妈不说,我跟季朋也玩不到一起。

  他是出名的捣蛋鬼,校长老师看见他就头痛。而我年年都是三好学生,虽然长大后我知道那些三好学生的荣誉称号其实是我妈送礼送出来的,但当时很有优越感,县城小学的风气差,好生跟好生玩差生跟差生玩,拉帮结派。

  尤其我们班,我们班是城关一小很受重视的班级,皖南人注重教学质量,全部指望孩子靠读书翻身。我们的班主任储老师是上海的下放知青,因一些先进的教学理念而出名。我后来与上海人相处始终有心理阴影,很大程度上溯源于这位储老师,她把上海人的那种地域小众的优越感演绎的淋漓尽致,格外照顾班里上海籍的学生,以至于我们班形成了意气风发的“上海帮”,搞得其余学生很为自己不是上海人而自卑,父母怕孩子吃亏,就拼了命的送礼。

  按理说季朋也是上海人,却得不到储老师的眷顾,因为季月亭混得不好,不如其他的上海父母得势。现在回想,季朋当年应该算我们班长得最好看的男生了,儿子像妈,眉清目秀,唇红齿白,比小女孩儿还白净可人。可惜那时候我们对长相这回事还不太敏感。同学们厌恶的是他总不干正经事,他喜欢放屁,放了屁还唯恐天下不知,拿一本书扇的周围方圆两米臭倒一片,他就在座位上笑昏过去,很过瘾的样子,我对这种粗俗的行为极端反感,还暗地给他起了“屁虫屁圣屁怪屁魔屁仙儿屁大王”等无数个跟屁有关的外号。

  所以,每年我们集体去郊外地震台野炊时,没人愿意和以放臭屁为荣的季朋分到一组。

  他永远属于自愿分组分剩下的不受欢迎的“少数派”。

  有一年,甚至只剩下了他一个。

  储老师说:“季朋同学是肯定要和我们一起去野炊的,哪个组愿意多一个人?带上他?”

  没人吱声。

  储老师说:“我希望三好学生和学生干部们在团结同学方面要起表率作用……”

  听老师这么说,我不管同组成员撅嘴的撅嘴瞪眼的瞪眼吹胡子的吹胡子,很无耻的举了手,作为非“上海帮”的一员,身先士卒的机会可不多埃

  储老师果然很满意,她往鼻梁骨上推了推眼镜:“大家都要向田津津学习,关心和团结同学,这才是一个优秀学生干部应该做的……好了,我来说下野炊的具体注意事项……”

  有失有得这话一点不差,因为季朋,我虽然得到了储老师的认可,却失去了民心,尤其跟我一组野炊的同学,从头到尾板着脸。

  我讨好的说:“我来生火,我来生火……”

  没人理我。

  等我把自己弄成了黑脸包公,他们一个个幸灾乐祸,全笑得前仰后合。

  后来我只好跟季朋单起了个炉灶煮面条吃,由八人一组变了俩人一组,贵为组长的我被无声的弹劾!

  那次的野炊,我是哭着炊完的。

  我哭田津津好心没好报,和最不受欢迎的男生成了一类人。

  回家朝我妈撒娇也没讨到安慰,她打了我的屁股,还愤怒的说:“活该!我怎么说的来着?让你离那个小辣椒棒子远一点。你哭什么啊?咱们中国古人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懂吗?三岁看老,那个孩子跟他妈一样,成不了气!你呢?我看也是不争气的货!我花多少心思培养你你知道吗?要做好学生好学生好学生好学生……听见没有呀?”

  我挂着泪珠狠命点头,从此以后再也不敢在老师面前逞能,且谨遵我妈教诲,离季朋要多远有多远。

  我以为,我和季朋再也没有交集。

  没想到四年级的时候,我们成了同桌——是的,老套又俗气,季朋就是我“同桌的你”。

  四年级一开学,储老师又玩新花样,在班里搞什么“一帮一”小组,具体谁帮谁由抽签决定,依据学习成绩及老师印象等种种不合理的因素,将全班学生拦中一切分为好坏两部分,“坏学生”的名单全部写到纸上做成阄,让“好学生”来抽,结果,我就抽中了季朋……为这事,我妈和季月亭都闹到大队辅导员办公室去了,第一次意见出奇一致——“两个孩子决不能坐在一起!”

  我妈的理由充足,在办公室做了条理清晰的陈述:“汤辅导员,我个人非常欣赏储老师的教学风格,不然也不会托尽关系把女儿弄进这个班,这次我对一帮一活动本身是非常支持的,让孩子学会助人没什么不好,但是!我反对把我女儿跟季朋分在一起!季朋太调皮了,班里哪个家长不知道啊?我们家津津从小性格就弱,被欺负了也不敢出声的,我看,别帮不了同学反而弄出性格缺陷!这种事可大可小啊,您看,能不能让储老师帮我们换一下……”

  储老师站在一旁面色很难看,即使能换也不想帮忙换:“其实你们俩要是有要求可以直接来跟我提嘛,干什么要跑到汤老师这里?”

  季月亭相对我妈气势就弱多了,她是获得帮助的学生家长,按理说是没有发言权的,为了底气足一些,她甚至用了上海话:“我也不想让季朋跟她女儿坐一起……我老觉得“一对一”这个活动本身就有问题。”

  储老师面色更难看了,用普通话问:“有什么问题?让好的孩子去感化坏的孩子,孩子们共同进步!有什么问题?”

  季月亭也用回普通话:“感化?您怎么能用这个词!又不是犯人!怎么要感化?您这样会造成学习好的学生歧视学习差的学生……而且,我觉得孩子好差也不能完全用成绩来衡量吧?”

  储老师火了:“这是我的班级我做主!我的教学风格你要是不能适应可以转班!另外!这次小组安排是抽签决定的!没法换!你们要是真觉得不合适,季朋和田津津就不要参加活动,少一组好了,我没所谓的。”

  我妈立即陪笑脸:“储老师储老师,您啊,别生气,我绝对支持你,田津津一定要参加一帮一的,乐于助人嘛,我不像有的家长,不懂装懂。”

  汤老师也出来打圆场:“行了行了,都少说一句,我看这样吧,问问孩子们的意见。”

  我跟季朋双手背在后头一直站在她们旁边被忽视了好久,此时终于有了发言的机会。

  我妈捅我:“津津,赶紧跟老师说啊,大胆说!别怕!”

  没想到季朋抢先说:“汤老师,我想和田津津坐在一起,她学习好人品也好,同学们都喜欢她……而且她以前就帮过我,我们早就一帮一了。上回我看见有同学吃泡泡糖也想吃,那个同学吐出来给我吃,被田津津看到,第二天就给了我一个草莓味的大大泡泡糖。我喜欢田津津,我想和她坐在一起,我不会对她使坏!”

  季月亭傻了,我妈傻了,我也傻了。

  我甚至不记得,什么时候给过他一颗大大泡泡糖。

  我妈继续捅我:“田津津!快说话!”

  我扭头看季朋,他的眼睛里亮晶晶的,他说:“如果你跟我坐,我把橡皮全给你!”

  我果断对汤老师说:“老师,我愿意,我跟谁坐都行!”

  小学里流行收集东西,“上海帮”同学经常把精致的集邮本带到班上来炫耀,课间引得大家层层围观,季朋从来不看,他也有收集物品的爱好,他集的东西很特别,他拥有几百块各色各样的橡皮,后来他告诉我,他那点可怜的零用钱几乎全部抠出来买了橡皮。

  我太喜欢那些橡皮了,他甚至还给它们分出了系列,水果的,卡通的,普通的,香的,白的,彩色的,透明的……总之都很漂亮就对了!他果然信守承诺,在我成为他的同桌之后,把那些橡皮全部送给了我,让我满足了很久,并且把收集橡皮的习惯延续到高中,其中有很多都是季朋给我买的。

  我做了橡皮的主人之后问他:“你集了这么久,真舍得送给我啊?”

  他说:“舍得啊!男人嘛,说什么就是什么。”

  我说:“那太谢谢你啦,季朋”。

  他说:“嘁,实话跟你说吧,你以为我真喜欢集这破玩意儿啊?橡皮不是便宜嘛,我只买得起橡皮。我一见他们炫耀邮票,火就不晓得从哪来了。其他人更蠢,别人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我看全班最有思想的就是你田津津,只有你,还真被我的橡皮迷上了!”

  五年级,全班风靡抄歌词,买来精美的硬面抄软面抄,外页内页贴满各种贴画,什么焦恩俊赵雅芝郑少秋小虎队的头像啊,花仙子蓝精灵擎天柱葫芦娃的卡通图啊,另类一点的还有枪支弹药神马的……季朋也不跟集东西一样讲创新了,扎在人堆里抄的不亦乐乎,连上课时间都不放过。

  人认真干一件事的时候,往往都能出成绩,我那时候就感叹过:“季朋,你要是把你抄歌词的劲儿拿出来做数学题,那还不得考一百埃”

  他整整抄了五大本歌词,后来也全部归了我。我这才发现季朋没有我妈说的那样不堪,他的字写得工整漂亮,甚至没有一个错别字,更令人惊艳的是他的画功,歌词本里没有一张贴画,每一页都用彩笔画上了栩栩如生的图案,动物,卡通人,仕女,食物……比贴画丰富多了。

  此后,我的每一张手抄报,都让季朋秘密的替我配图和画边框,次次都拿奖,一直到毕业,老师和同学都不知道,真正才华横溢的那个,不是我而是季朋。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当然都是有条件的!

  储老师怕我们饿,每天都让包子铺在课间为我们送包子吃,按月交钱。季朋家比较困难,从来没交钱订过包子,却吃得满嘴流油。包子是我妈订的,而我根本就不喜欢吃包子,比起包子,我更迷恋手抄报上层层叠叠的配图和花边。

  有一天季朋突然说:“田津津,我吃包子吃腻了,我不想跟你交易了哎。我要去给别的同学画花边了,他们会给我买芝麻雪糕吃!”

  结果当然是我给他买芝麻雪糕!我怎么能容忍班上的手抄报达人变成另一个?!

  季朋不停的换要求,他是我们班最早把技能换成钱的人,酸梅粉、萝卜盯辣海带、话梅……自从我成了他的同桌,学习成绩没帮上忙,倒帮他过足了嘴瘾。他心安理得享受着这些本来应该吃到我嘴里的美味,还没事儿就抛出风凉话来气我:“田津津,你实在太好强了,你太在乎名誉了,你信不信?你迟早都要因为这些事吃亏……哦,你现在已经吃亏了,你获得的那些都是虚的,我得到的才实在呢,占便宜的是我!”

  我气得用作业本儿砸他:“吃你的吧,知道自己占便宜还那么多废话!”

  我倒是没想到季朋会在临近小学毕业的时侯知恩图报的回请我一次,和后来一样,他经常不动声色的给我惊喜。

  那一个礼拜他早读课经常迟到,默默的从后门进来,溜到我身边坐,满头大汗,手上一层灰。

  我说:“你干嘛去了,每天都迟到?”

  他白我一眼说:“要你管!”

  放学也比平时走的早,一打铃就跟脱缰的野驴一样,招呼都不打一个就赶在人流之前飞奔出校门。

  后来我知道,他跟厂里的垃圾专业户刘老头捡瓶子去了,早上下午各一趟,一个星期挣了一块钱。

  周一一大早,他比我先到,嘻皮笑脸的看着我说:“田津津,你今天想吃什么,我请客!”

  我翻翻眼睛说:“谢谢你了,不需要。”

  他还是嘻皮笑脸的:“我说真的,快说,你想吃什么?”

  我看他不像开玩笑的样子,认真想了一下答:“我什么都不想吃,我又不像你那么好吃,一天到晚嘴不停。”

  他皱了皱鼻子,摆出一副先知的样子:“你再说你什么都不想吃?你会后悔的!我跟你说,我比你还了解你,我知道你想吃什么。”

  我问:“什么?”

  他一只手锤了两下课桌,铿锵有力的说:“呼!啦!”

  我差点高兴的跳起来,整整一节课激动到屁股都坐不稳长凳了。

  皖南的孩子应该都记得呼啦这样食物吧,我从小对吃这件事就很淡漠,直到现在,都不太热衷于零食。但是我小时候只馋一样东西,那就是呼啦,为什么我馋呼啦呢,因为从来没有吃过。

  这说明,大人小孩都一样,对得不到的东西永远充满欲望。

  所谓呼啦,就是山芋粉冲出来的糊糊,小吃部有专门的呼啦窗口,雪白的山芋粉用滚烫的开水冲调,盛在一个个红色的塑料小碗内,拌上皖南特色的什锦酱菜和辣椒酱,想起来都要流口水……整整六年,我没有吃过一碗呼啦,因为我那矫情有洁癖的妈反复强调过,呼啦是不能吃的,呼啦吃了是要得病的,小孩子为什么会得肝炎啊?为什么会得脑膜炎啊?又为什么会生蛔虫啊?皆是因为吃了呼啦!

  她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每天都要吓唬我一次:“津津,你不要跟同学去吃呼啦哦,会拉出雪白的长长的虫子哦,一定记住哦,你要是敢把我的话当耳旁风,零用钱全部没收掉!”

  我妈是说一不二的人,所以只要是她反复强调不要干的事,我一般都不敢干。我很怕她没收我的零用钱,没有钱的话季朋不会再给我画画,对当年的我来说,没有什么比蝉联全班“美术小天后”及“手抄报黑板报双料达人”更加重要。

  下课铃响,季朋拖着我的手就走。

  我说:“还是不吃了,我妈不让我吃那个东西,那个不干净……我要是吃了,就再也没零用钱给你了。”

  季朋不耐烦的说:“你胆小鬼啊你?你在学校吃喝拉撒你妈用望远镜看哪?她管得着吗?我不说你不说,谁知道啊?”

  又像电视里的大汉那样夸张的拍拍胸脯:“万一不走运真被发现了,我保证,以后还会帮你画画,不要你买吃买喝了……”

  我伸出小拇指:“说话算数!”

  他啪的一下打我的手:“别搞这么幼稚,我季朋什么时候食过言?这么久了,我告诉过别人你那些优秀作品都是我熬夜画的吗?”

  我警惕的环顾四周,狠狠的瞪了他一眼。

  “啊?”

  他把脸转过来,伸手摸了一下我的头发:“我不喜欢你这样。”

  他摸我的方式极不自然,我连打了几个冷颤,激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看你脸红的!难受吗?”他问。

  我心说,没什么比你摸我更让我难受的。

  他晦涩的眼里飘出几缕疼惜的光,我果断摇头说:“不难受啊,好好的怎么会难受?”

  他叹气:“你喝太多了。”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有量。”

  “傻啊你?这公司是我的,你只是给我打工的,平时加班你已经够拼命三娘了,酒桌上不需要。你应该干好你的专业,客户我能应付的了,我是老板,搞不定客户我还开什么公司啊?”

  我重重点了一下头:“行,知道了,以后不逞能不喝酒。”

  霍安说:“可你已经开了头,人都知道你能喝了,没听他怎么说么?下次必须带你!”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到底是喝啊喝啊还是喝啊?

  他叹了口气又说:“不过,业务为重,不喝也不行,多长点心眼,量力而为吧。”

  我点头,打着哆嗦撑到小区大院门口,说了句再见就裹着风衣落荒而逃。

  我庆幸我对霍安没产生老板之外的任何私人感情。如果有,那或许就是他帮过我,我对他心怀感激之情,也或者,在我那个年纪,偌大的北京城鬼都不认识几只,总需要个把稍有能耐的朋友。我出于本能的抵触他欲与我交心的意图,安全感是灵魂相交的基石,一个口是心非的人,你还指望他对你掏肝掏肺吗?

  (本文节选自楼主易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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