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尘女:他用我的钱包小姐 – 女娲之爱

风尘女:他用我的钱包小姐

(图文无关 图片来源:凤凰网)

  当我和客人无意中聊起她时,我才知道她已经死了好几个月了。

  “你是说真的?别跟我开玩笑好不好!”我颇感怀疑。

  “谁跟你开玩笑了,当时别人开公寓门进去的时候,咳,都发臭了。她也真狠的下心,硬是在手腕上开了道口子。”客人说。

  “活的好好的,干吗要去干那种傻事呢!”

  “传言可多了,不过大都说她是得了那病。那病,你该知道吧,像干她那行的,一不小心就……总之,得那病就没法儿治。”那客人连叹了几声可惜,回头忙着招呼邻座一个漂亮女孩去了。

  我顿时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其实她并不是看起来那么坏的女孩,大好的年华怎么就去死掉了呢,她该死吗?命这东西真不值钱!

  她是我们吧里的常客,一开始我并不熟识她,直到有一次,她一个人坐在那儿喝闷酒,喝到很晚,吧里的客人们都走的差不多了。

  “小姐,我们要关门了,您看……”我在她身旁轻言细语地提醒。她醉眼惺忪地瞥了我一眼,在一只空酒杯里盛了一杯酒,然后对我说:“还早嘛,来,陪我喝一杯。”

  “不行,不行。”我连连摆手,“老板知道了要罚我钱的。”

  “是吗?”她小心翼翼地四下看了一遍,“哧哧”笑道:“胆小鬼,又没人。再说你老板不就是那个老秃子吗,我跟他熟着呢,保管你没事儿。”

  “可是,可是……”

  “没事儿,喝吧。”她拉了我一把,我只好乖乖地坐在了她对面。

  “你才来的吧,”她问,“瞧你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

  “已经做了一段时间,您没注意到我,我是吧台的服务生。”

  “怕生是不是?”她那双眼睛好象能看穿我的心似的,“我还没见过像你这样拘束的服务生。”

  “我只是,我只是想尝试一下新的生活。反正现在大学毕业出来也不好找工作。哦,你刚才说的那个,那个老–”

  “老秃子?”

  “他是我叔叔。”

  “啊?”她捂着嘴偷笑起来,“这么说你是大学生?”

  “恩。”

  “埋没啦,埋没啦。”她似有醉意地用手扶住头,瞅了我半天,“别说,你还真像一个人。”

  “我?像谁?”

  她并不回答,从小巧的挎包里拿出了一枚金黄色的戒指。“谢谢你今天陪我喝酒,这个送给你。”

  我张大了嘴,半晌后才猛摇着脑袋,“不行,不行,我不要。”

  “纯金的呢,看不上眼呀?”

  “我们,我们头一次见面……我跟你不熟。”

  “你不要是不是?”她硬拉过我的手,把戒指塞了进去。“我偏给你。”她说,然后歪歪倒倒地朝门外走去。“拜拜!”临到门口时她还向我招了招手。瞧她那样儿,我知道她是醉了。我小心地保管着那枚戒指,下次她再来一定得还给她。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我正在吧台上兑着酒,从灯光闪烁的霓虹里走出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与我搭讪。

  “喂,你还好吧?”那女人像个熟人似的招呼我。

  “你好。我,我们认识?”我端详了好一会儿,却无法记起她是谁。

  “那么没良心啊,几天前陪我喝酒的事儿全忘啦?”

  “是你?”从她浓浓的装扮里我依稀认出了她。“对了!”我急忙从衣兜里摸出了那枚金戒指,递给她。

  “哟!这是我给你的?”她惊讶地问,好象从来没发生过送戒指给我这回事。

  “还给你,我们不能随便收任何客人的东西,何况那天你好象醉了。”

  她有点为难地踌躇了一番,说:“算了,我说过送给你的。”这一回倒是我拉过她的手,把戒指硬塞给她。她奇怪地盯了我片刻,才收回了戒指。

  “这样吧,我请你喝酒。”她说。我手里酒杯中的酒差点洒了出来,“我在上班呢。”我说。她瞪了我一眼,说:“别那么迂好不好,坐下来玩一会儿又不会死人。”我拗不过她,“就一会儿?”“一会儿。”她露出了甜甜的微笑。

  她带我到了一张小圆桌前,我吃了一惊,想不到桌子周围全是一些装扮妖艳入时的女人。若要我猜她们的年纪倒真猜不出来,十七岁到四十岁都有可能吧,我想。

  “哟,小弟呀,来来来,喝一杯。”一个声音很媚的女人对我说。我胀红了脸望着她,希望她能替我解围。

  “别逗他,他可老实着呢。”她对那些女人说。

  “挺俊嘛!”“男朋友呀?”那群女人一阵骚动。

  “是,是,是,我高兴。”她向大家做了个鬼脸,对我说:“这些都是我的姐妹,别拘束。”

  “你的朋友真多,”我说,“你们都不用回家吗?”

  “回家?”她和她的伙伴们感到莫名其妙。

  “我是说都这么晚了,第二天工作可别耽误了。”

  “工作?”这时那群女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然后却是哄堂大笑。

  “我说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她皱起眉头,显然对我的话不太满意。

  “如果我说错什么话,”我顿时悟出点什么,“请你们原谅我。”

  “原谅嘛好说,罚酒三杯。”她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而我却圆圆地睁大了眼。“怎么啦,才三杯红葡萄酒呢。”她带点瞧不起的口气说。

  “我……我……”我的脸更红了,我可不愿意在众人跟前趴在地上。我手拿着酒杯欲饮又止,几乎僵在了那里。“瞧我的!”她把衣袖卷起来,“瞧着瞧着!”她替自己倒上三杯红葡萄酒,一杯接一杯一饮而尽,并故意拿着只空酒杯,杯口朝下地把在我面前。“好!!”大家纷纷喝起彩来。

  “我喝!”我把心一横,闭上眼咕噜咕噜将三杯酒灌了下去。

  “恩,还不错。”她拍了拍我的肩膀。“对不起,我得去喝点水。”我的喉咙干涩无比,忙跑回吧台找水喝。

  “没事儿吧?”她跟到我面前问。我正如饥似渴地喝着水,没工夫回答,只好直点头。

  “像,真像。”她盯着我自言自语。

  “你说什么?”

  “我说你像一个人。”

  “谁?”

  “以前咱村里的愣子。”

  我差点没把口里的水给喷出来。“愣子?你是从农村出来的?”

  “有什么好奇怪,人靠衣衫马靠鞍呗!”

  “那你进城找什么工作做呀?”

  “混口饭吃就行。”她轻描淡写地说。

  “我真像你说的那个愣子吗?他人怎么样?”我问。

  “和你一样,傻愣愣的。”她说,眉头往下拉了拉,“可惜已经死了。在山里给人家有钱人开山建房子的时候,被石头压死的。你说这命值几个钱?”

  “对不起,提起你的伤心事了。”

  “没事儿,我对这东西看得淡着呢。”她脸上又恢复了笑容。“愣子!”她忽然没头没脑地冲我说,“愣子!愣子!”

  “啊?”我真是愣住了。

  “以后就这样叫你好不好?”

  “好啊,随便你。”我笑道。

  我和她也并不是常像这样在一起闲聊,毕竟一个是客人,一个是服务生,而她也有自己的“工作”。她常和一些不同的男客人来往,喝酒寻欢。那些男人当中有年轻的,有岁数大一点的,也有些大款模样的人,他们总在她身上乱摸,她从不拒绝,夜尽之时便跟他们一起搂抱着出去了。她告诉我这就是她的“工作”,其实我懂,我全懂。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愁堆解笑眉,泪洒相思带。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喝完了这杯,请进碟小菜,人生难得几回醉,不欢更何待……”有一回,她兴致特别好,醉泱泱地上台唱了一曲卡拉OK。

  “再来一个–再来一个–”观众们的掌声起伏不断。她抛了个飞吻下去,笑眯眯地正准备回座,然而门外进来的一个佩带眼镜的男人,却使她定住了。那男人上前去挽她的腰,却被她推开,她气冲冲地挎上皮包,想要迅速地离开。

  “你得把那戒指还我啊!”那男人终于挂不住脸,抓住她的手嚷道。

  “还你?”她回过头怒目相向,“呸!给你吃给你穿,你还想从老娘身上捡便宜!松手!”

  那男人死拽住她不放,并骂道:“妈的,骚货!你还不还?”

  “你说我什么?”

  “我说你–骚货!”

  她已经怒到极点,猛地挥出一巴掌向那男人击去,那男人一闪,一把逮住了她的手。“怎么,你还想打人呀!”他挥起两扇大巴掌唰地把她打翻在地。我见状吓了一大跳,急忙上前去扶她。

  “你还不还?”那男人不依不饶,还想去拉她。

  “先生,您再打人,我可要报警啦!”我挡在她身前说。

  “报警?好啊,快快快。”那男人摸出他的手机递给我。

  “你疯啦!别报!”她紧张地对我说,然后从挎包里拿出了那枚金戒指扔给那男人,“滚!”

  “婊子!”那男人整了整笔挺的西服,大摇大拜地走了出去。

  “你不要紧吧?”我问,“那个王八蛋是谁呀?”

  “不是个东西,吃软饭的!吃我的,喝我的,用我的,算个什么东西……”

  我第一次见她伤心地哭了,而且哭了好久。她向我哭诉说那男人原本是她的男朋友,生活在一起都有好几年了。他没职业,她就用自己的血汗钱去养他,后来他买了那枚金戒指送给她,说是结婚用的。最近她才知道她的意中人竟拿着她给的钱成天在外面花天酒地,还包养小姐……

  “愣子。”

  “恩。”

  “谢谢你。”她说,“现在像你这样的人可不多了。”

  “你也真傻,明知道他一无所长,还要跟他在一起。”我说。

  “说你愣吧,你还有那么一点点聪明。唉,”她叹口气,“喜欢上一个人,就什么都肯为他做,有什么法子。可偏偏现在的人都那么靠不住,说来说去最终还得靠自己。”她瞟了我一眼,补充道:“当然,还有我们愣子。”

  又过了些日子,我再见到她时,她那天特别的漂亮,褪去了脸上的浓妆,裹了一袭白色的连衣裙,快快乐乐地上吧台来找我。

  “谁呀?怎么没见过。”平日里的那些熟客们低声议论着她,“是那娘妹儿,你们瞧出来了吗……”“她呀,嘿。”

  “今天你好漂亮。”一见她我就眼前一亮,忍不住赞美道。

  “怎么我的那些熟人碰见我都这么说,是不是你们串通好了来讨好我啊?”

  “没有啊,我不认识他们,我只认识你,何况你今天确实挺好看的。”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她神秘兮兮地在我耳边轻轻说,“我–要–结婚啦!”

  “真的?”

  “是个美国人呢。”

  “洋人?”

  “什么洋人,是外国大老板,做生意的。”

  “你听得懂他说话吗?”我不禁担心。

  “人家是中国通,汉语流利着呢。”

  “你们认识多久啊?”

  她伸出两个指头示意我。

  “两个月?原来你这段时间都谈恋爱去啦。”

  “两个礼拜。”

  “啊?才两个礼拜你们就要结婚?”

  “他说这叫什么一见钟情,什么闪电爱情,美国人兴这个。”她开始天花乱坠地侃起他们之间的奇遇,喜悦之情不时流于言表。

  “今天我请你喝酒。”我说,“祝贺你找到个好男人。”

  “好啦,这回我可学乖了。”她用拇指和食指互相搓着,“要是他没这玩意儿,谁稀罕呢。”我默然无语。

  “喂,说真的,”她说,“你这人挺好的,又高又俊又老实,要不是为了生活,我还真愿意跟了你,嫁你做老婆。”

  我的脸微微一红,然后傻傻笑道:“那你不为我多等几年,等我有了钱再嫁人。”

  她拍了下我的头,啐道:“愣小子,什么时候学会油嘴滑舌啦。”她看了看手表,似乎有什么要紧的事等着她。“好了,我还有点事,记得常打电话给我。”她说。走到门口时她又跑回来对我说:“说不定以后这地方我就不能常来了,你可千万别把我给忘了。有空我会回来看你的。拜拜!”“再见!”我目送她的背影离去,那是我们最后一次的见面。她那天特别的漂亮,白裙裹身,犹如一朵出水芙蓉,不惹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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