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飞扬 我那错过的5年 – 女娲之爱

青春飞扬 我那错过的5年

  我认识他是在高二那年的秋天,那是个周五,我最好的闺蜜带着她来到大学刚认识的新朋友来我的高中门口接我放学。

  我走到校门口,却只看见我闺蜜一个人站在那里。

  “人呢?你不是带了朋友来吗?”

  还没等我闺蜜说话,一个家伙笑嘻嘻地从背后的小卖部闪出来,递给我俩一人一个可爱多。

  “我叫D,是她的大学同学。”他依旧笑嘻嘻。

  我也没太和他客气,心想我姐们的朋友以后就是我的朋友了(可是我只想对了一半),高高兴兴地接过他手里的冰淇淋,跟他说了声“谢了”,然后开始偷偷打量他。

  黑色皮衣,Rancid乐队印花T恤,黑色格子裤,马丁靴,标准的朋克装扮,挺帅,不过帅之中又带着点傻乎乎的愣小子气息,说要请我俩吃饭,让我带路找饭馆,他不认识。

  席间,他告诉我他是大学考到北京来的,原先在S市有个不错的乐队,可惜没办法也只能解散,现在来了北京刚好重新组乐队,乐手都找好了,就是还没排练过,不知道究竟水平如何。

  “那、有空过来看我们排练啊!”

  就这样,他在我闺蜜的取笑中坚持要了我的手机号码,说是万一我去看他们排练迷路了可以给他打电话。闺蜜一听这理由,笑得更欢了。

  “人家姑娘十六年都在北京城里跑,还能走丢了?”

  初次见面后的一个星期,我每天都能收到他的短信,不是问我在干嘛,就是叫我天冷了多加衣服,我表面上装得满不在乎,可连老妈都看出我的变化了。

  “这几天什么事,这么开心啊?短信不断,不会是哪个小男孩要跟你交朋友吧?”

  果然不出老妈所料,不久之后的一个周末,他约我去看他的演出,还安慰我说特意安排的下午场,看完刚好吃晚饭回去,不会太晚不安全的。

  我还依稀记得那天舞台黄得像超大瓦数浴霸一样的灯光,台底下稀稀拉拉的观众和同样稀稀拉拉的喝彩声,却唯独不记得他在舞台上的样子了。

  因为,他下来之后径直走到阴影里站着的我面前,拉我到吧台旁边的角落里,问我要不要做他女朋友。

  我一懵,情不自禁地“嗯”了一声。

  “你这样我就当你是答应了啊。”

  那都是五年前的事情了。

  去年,我偶然看到宣传海报,得知他要来我读大学的城市巡演,我才忽然想起,五年前,在我高中时代那个曾经给我带来无限欢笑的初恋,我已经太久没有关注过他了,尽管每天登陆qq他的头像总是亮着,我却没有想着去和他说一句话。

  我依旧站在舞台下面的阴影里,只不过这一回,他并不知道我在下面,或许他都认不出我了,整场演出他十分投入,眼神似乎偶尔从我这个方向掠过,但是并没有停留。

  他都不认识我了吧,是了,我染了头发,化着浓妆,早就不是当年那个天真的扎着双马尾的小女孩了。

  我想起曾经披着他的外套去上学,上面隐约的香烟的味道;想起每次他接我放学回家,送我到楼下,他站在路灯下向我挥手告别;想起每次看他乐队排练,他一边唱歌一边偷偷朝我扮鬼脸的样子……我竟然没觉得难过,反而是一股酸酸的温暖涌上心头。

  演出结束后,我正犹豫着要不要离开时,一只手拍上我得肩膀。

  “你怎么来了?”

  初恋就是这么有意思,稀里糊涂而又仿佛是命中注定。他不见得是最正确的那个人,甚至来不及去想什么般配,什么缘分,什么长远的未来,它开始得那么仓促,可是时过多年我再回忆起来,脸上仍然会浮现出笑容。我和他坐在乐手的休息室聊天,我们没有谈起旧的感情,反而像两个阔别多年的老友,聊着各自的学业和事业,聊着我念书的城市,聊着他新年的欧洲巡演计划,他依旧请我喝啤酒,我们依旧干杯,一切都那么自然,丝毫没有尴尬或者悲伤。

  临别时,他点了一根烟,嘱咐我:

  “一个人在这么远的地方念书,多保重自己。”

  我上了出租车,头也没再回半个,我知道我们也许会再见面,也许不会,但是都无妨,我们都长大了,有了各自不同的道路,可是我为我们有着共同的那一段回忆而真心感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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