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转正不做情妇:自焚女护士扑向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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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辉是吉林省第二荣军疗养院外科护士,为了转正,她对副院长突如其来的侵害选择了隐忍,希望能换来一辈子安定的工作。但2008年7月4日,她突然在副院长办公室引火自焚,烧成一级伤残。
2015年3月,陈光辉给本刊打来热线求助电话,本刊记者赶赴吉林,倾听了她悲惨的职场故事,以下是她的自述——
我叫陈光辉,今年39岁。我的母亲是吉林荣军医院的会计,父亲是医院后勤的司机,我自小就生活在医院后面的家属院里。1995年,我从吉林四平卫校毕业后,顺理成章进入医院工作,可是单位的编制卡得很死,只有等待上级分配有限的编制指标才能“转正”。那个年代不像现在,绝大多数单位都实行聘任制,那个年代临时工是非常没有安全感的一个名词,而且工资和福利跟正式工没法比。我父母为此四处花钱托人找关系,想让我成为“正式”职工,但都没能如愿。
1997年7月,我与从小青梅竹马的玩伴冯玉明结婚了。在双方父母的赞助下,我们贷款买了一台大货车,让冯玉明跑长途运输。三年后,儿子亮亮出生时,我们的贷款已经还了一半,前途一片光明。但在我心里,“转正”一直是个心结,我也一直为了这一天而努力。结婚前我就考取了护士职业资格证。后来我又考取了护师执业资格证。在当时需要转正的同事里,有我这样硬件条件的人并不多。我当时想的是即使没有转正的机会,以后去别的医院应聘,也是给自己在待遇上加上一个有利的砝码。可是万万没想到,这却成了带给我灾难的开始.……
那是2006年5月9日,当天我值夜班,刚刚睡下,就听到有人敲门,原来是我们医院的副院长兼外一科主任邓庆林,我以为他是来查岗的,就把他让进屋里,没想到他一进门就说他病了,要用2支安痛定和注射器,我马上去注射室给他取。其实,我听同事传过他的风流韵事,但因为事不关己,从没在意,而且说实话,我不敢怠慢他,因为转正的事,要通过他那一关。哪知道邓庆林拿到药后,坐在值班室的沙发上,跷着二郎腿对我说:“小陈啊,你的档案在哪呢?你啥时候拿给我,我能帮你办转正,现在上边有消息医院有大的变动,你是一个临时工,我是一院之长,如果你听我的,我就可以帮你转正,否则别看你排在前面,照样过不去。”我心里又气又急,张口就说:“临时工也是人,可你不是人,是个流氓、畜生!”他一听这话,怒了,像一头野兽冲上来揪住我的脖子,打了我三个耳光,并强行将我抱到床上,不顾我的反抗和哭喊强暴了我。
完事以后,我缩在床上嚎啕大哭,一边哭一边说要去告他。邓庆林可能有些怕了,许愿说只要我听他的,接下来上级分配的几个转正名额中,一定会给我一个。如果我把他搞臭了,一辈子也别想转正,还要让我家破人亡。他走后,我悲愤难言,下意识地看了看后院,我的父母、老公、儿子,就在那里,这件丑事如果张扬出去,他们该如何面对?
可是我没有想到的是,我的妥协、退让,换来的却是邓庆林变本加厉的纠缠。在这以后的日子里,我尽量躲避他。邓庆林发觉后,经常在工作中找我麻烦,并扬言要把我赶回家。真是祸不单行,不久,我老公在运输途中出了车祸,我们赔了几万块钱,家里的经济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我要养儿子,养家,就不能失去这份工作,所以对于邓庆林的骚扰,只能忍辱负重。
我家的事情被邓庆林知道后,他更加肆无忌惮。后来的日子,他只要一个电话,我必须到他那里去,他用非人的手段虐待我,我稍有不从,他就威胁说要把我的照片撒到大街上去,让我从此无法做人。我害怕单位的同事知道这段丑事,也害怕丢了这份工作,只能慢慢先应付着他。但尽量避免跟他再有实质接触。同时,我也慢慢疏远了几个比较要好的姐妹,怕她们知道后丢人,连小姐妹的集体活动都几乎不参加。回到家里,手机也不敢乱放,因为邓庆林随时会打电话来。我老公有时候在家看到我偷偷摸摸的在阳台上接电话,几次欲言又止,但他还是非常信任我,从没有过问什么。
2008年6月底的一天,我像往常一样值夜班,邓庆林又来了,蛮横地说:“你要么跟我一起,要么必须调出外一科,刘主任和武医生多次说你工作上不积极,不主动,要不是我罩着你,你早呆不下去了。”此时,我同学刘明打来电话,邓庆林抢过来一听是个男的,当即大怒,怀疑我与其有染,故意开着电话跟我大吵起来。我们的对话内容全部被刘明听到了。之后,邓庆林还把刘明的手机号记了下来。后来,刘明给我打电话,我哭着告诉了他我的处境,他让我报警,但我没有勇气,因为邓庆林说过,想摆脱他除非我死了,否则让我全家永无宁日。
事情到了这一步,我已经心灰意冷,看着浑然不知的丈夫和年幼的儿子,我陷入了深深自责。2008年7月,我向邓庆林提出断绝这种不正当关系。他厚颜无耻地提出:“要了断关系,必须给我1万块钱!”我当时每个月只有500多块钱的工资,1万元对我来说简直是个天文数字。看我不回答,邓庆林又接着说:“没有钱也行,你就得继续听我的,否则你就别想在医院干了,我把你的裸照撒在大街上,让你臭名远扬,无法做人;找人砸你家玻璃,让孩子大人就别想好,车也别养了,一把火就给你点着,你自己看着办”。
那一夜,我辗转反侧,看着身边熟睡的老公,几次冲动要把他摇醒,告诉他我的遭遇,但我不敢冒着离婚的危险,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可是,我到哪里去借这么多钱呀?何况,即使我把钱给他,他以后就会放过我和我的家人吗?我想起不久前,邓庆林还像疯狗一样,说要弄死刘明,就因为刘明给我打了个电话。一个他连面都没见过的人,他都要乱咬,何况我的家人?
一夜无眠,我早早地来到办公室,躲在一个空病房里四处打电话借钱。此时,刘明打来电话,说邓庆林昨天以我的名义给他发了个短信,说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话,他一看就知道不是我发的。我非常难受,自己的破事,连累了朋友。下班以后,我去了四平找刘明,对他说对不起,并让他小心点,因为我的缘故,害他惹了无妄之灾。刘明说:“没事,现在是法制社会,他不能把我怎么样,你也别放在心上。”
和刘明分别,我在街上茫然地走着,边走边流泪,都怪我当时一时贪图虚荣,才让自己落到今天这个地步。现在,我手头真的没有钱,我知道,这个恶魔不会放过我的,也不会放过我的家人。这样的事我又不敢和家里人说,也不敢让外人知道。我只能和他摊牌,如果再逼我,我以死保全我的家人,和这个恶魔同归于尽。在经过药店门口时,我买了两瓶酒精,放在手提包里,决定和他做最后一搏。中午,我到邓庆林的办公室“谈判”。邓庆林看到我后,张口就要钱,我说我没钱,我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就是这条白金项链。他听到后,一把就抢了过去,说:“这不够,你想咋办吧?”我彻底崩溃了,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放了我,却被他一脚踹开。我哭着说:“你这样逼我有什么好处?你的缺德事我也知道得不少,你滥用职权、欺男霸女、贪污受贿,还吸毒,你管谁要杜冷丁我都知道,今天你逼我,我就死给你看。”
说完,我把酒精瓶子从包里拿出来,打开盖子,朝自己身上淋,但邓庆林却说:“你这样的婊子我见多了,有能耐就死一个给我看看,要是不点我饶不了你。”我彻底绝望了,拿出打火机,在点燃的瞬间,我把空瓶子从窗户扔了出去。大火瞬间将我吞噬,我痛得乱喊乱叫向他扑去,邓庆林这时才害怕了,拿张报纸往我身上胡乱拍打。惨叫声引来了医院的刘书记,我听到邓庆林跟他说:“没什么,是外一科的陈光辉,考护师资格证没有过,跑我这里来自焚。”(当时他不知道我已通过该考试)就痛得昏了过去。
等我醒来时,已经因为病情危重,被紧急转入了北京304医院。经医生诊断:我全身烧伤面积67%,深3度占40%,面部严重毁容,呼吸道、消化道严重烧伤,双臂致残。左眼失明。半年里,我进行了10余次大型全麻手术,花费近100万。这让不宽裕的家里雪上加霜。由于欠费,我被迫出院,被定为一级伤残。看见镜子里面目全非的自己,真是万念俱灰。邓庆林因为这件事已经在单位呆不下去,他领着单位的工资,在一家私立医院当客座专家。几个月后,我刚刚能够下床,由朋友推着坐在轮椅上找到邓庆林,希望得到赔偿,我多方打听才找到这家医院,但邓庆林却跟保安说我是医闹,在门诊大厅里,我眼睁睁地看着朋友被邓庆林叫来的一群人暴打在地,我已经顾不得别的,哭着摘下口罩,悲愤地喊道:”邓庆林,你看看我,被你害成这个样子,你还有什么脸在这里当医生,你还有良心吗?”
那次之后,我决定不再沉默,一定要把这个无赖送上法庭。当天下午,我就向梨树县警方报警。2009年春天,梨树县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邓庆林提起公诉,2011年,梨树县法院一审认定邓庆林敲诈勒索罪名成立,判刑一年。可一审结束以后,邓庆林提出上诉,在二审时,我万万没有想到,我唯一的证人刘明突然翻供,说他当时并没有听清邓庆林在电话里说什么。因为这次证人证言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一年法院都没有再开庭,只是由当地的公安机关反复调查取证,我也交出了证人翻供的相关证据,所以再次开庭一直拖延到2013年的五月份。最后一审法院还是因为我提供的这些证据形成了有效的证据链条再次判处被告敲诈勒索罪名成立,判处邓庆林有期徒刑一年。结果被告还是不服上诉,吉林省四平市中院以证据不足再次发回重审。这两年来突如其来的变化让我措手不及,也让我痛不欲生,我一直拿刘明当做我最好的朋友,而如今我却有了一种被人出卖的感觉。
那之后,我再也不出门见人,人几乎崩溃。或许刘明得知我的状况后,很内疚。2013年下半年,我突然接到刘明给我打的一个电话,说他当时之所以翻供,是邓庆林威胁要杀了他全家,他不能不顾及家人的安全,请我原谅。我原谅了刘明,也相信这是邓庆林说出来的话,但出于自身的考虑,我把和刘明的这段对话录了音。正是因为有了这段录音,经过北京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了刘明的证词被邓庆林干扰的事实。2013年11月,梨树法院在第三次开庭时判决邓庆林有罪。2013年12月,邓庆林又上诉到四平中院,到2014年2月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8个字改判被告邓庆林无罪。就在判决下来的第二天,刘明再次给我电话,他说自从那次翻供之后,他每天晚上都睡不着觉,他现在愿意出来重新指证邓庆林的罪行,可是如今我却只剩下申诉这一条路可走,现在我已经将申诉状写好,由律师交给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待他们的受理结果。但由于敲诈勒索罪不能刑事附带民事,我的民事赔偿部分迟迟也不能实现。
经过这一系列的事情后,我老公也知道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我每天看着他承受着周围人的指指点点,顶着绿帽操持家事,心里很难受。他能忍辱负重地照顾我挺过这最艰难的几年,我在内心里已经很感激他。2014年,我主动提出离婚,他平静地接受了,在我的坚持之下,儿子留在了我的身边。
2015年初,经过30余次大大小小的整形手术,我终于能戴着墨镜出门了,可是手臂大面积粘连,让我无法完全自理。现在,孩子上了初中,我在他们学校附近租了一个房子陪读,可是我从来不敢送孩子上学,因为我怕这副样子会让他的同学嘲笑,抬不起头。
我没有死,留给我的是耻辱、是悔恨、是全身上下数不清的丑陋疤痕。现在,我听说邓庆林被取保候审后,还留在吉林省第二荣军医院的领导岗位上,虽不在职但是薪水照拿不误。他毁了我的家庭,毁了我的一切,我受伤后,单位的同事才悄悄告诉我,邓庆林在单位的情人不止我一个,还有很多女性医护人员遭到他的蹂躏而敢怒不敢言。自从出事之后,由于我当时还未转正,单位停发了我的工资,而当年和我一起毕业进医院工作的临时工护士们,现在都已经转正有了“铁饭碗”。我现在只能依靠父母微薄的退休金和低保过日子。对于未来,我依旧一片迷茫。现在,我找到《知音》杂志,向全国读者说出我的这一段惨痛经历,除了想为自己申冤外,还想告诫那些急于转正的朋友们:人必自侮而后人辱之。千万不要那么蠢,面对突如其来的不法侵害,一定不能忍气吞声畏首畏尾,否则不但会害了自己,也会害了家人。
[记者手记] 在了解了整个事件之后,记者打电话给邓庆林,他推托很忙,拒绝接受采访。记者随后又致电刘明,刘明在电话里承认当时受到了威胁,做了伪证,对不起同学。同时也表示,的确听到了邓庆林在电话里纠缠陈光辉时说的一些话,但对于他们后来的关系,他表示只是一直在听陈光辉诉苦,并不了解他们之间的真实情况。
记者在梨树县法院了解到,法院判处邓庆林有罪的证据是根据:被告人邓庆林自2006年至2008年期间,利用担任吉林省第二荣军医院副院长的职务之便,诱骗本院护士陈光辉与其保持两性关系。2008年以陈光辉家人生命安全相威胁,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致使陈光辉重度烧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而后来之所以改判无罪,是因为证人刘明前后证词有很大变化。但是刘明在二审时被邓庆林干扰的司法鉴定结果法院为何没有提及,现在尚未可知。我们现在唯有等待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申诉结果。
我们相信,法院会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同时也在此警戒所有在职场上拼杀的人们,不要随便相信别人,不要轻易付出自己,要学会在残酷的职场中,找到最适合自己的生存方式,轻松别人,保全自己。
(因涉及隐私,文中除陈光辉外,其余人为化名) □
编辑/朱 飞 作者:朱飞
选自:知音上半月2015年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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