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认爹”官司喜剧收场 恋上男上司无疾而终 – 女娲之爱

一场“认爹”官司喜剧收场 恋上男上司无疾而终

  5年前,一外企直销公司广东分公司销售主管林大强,与南京分公司同事阳丽发生一夜情,不料一夜激情竟让他卷入了长达四年的官司!阳丽认定儿子是林大强的,而林大强不愿认子拒做亲子鉴定。最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两人具有亲子关系。然而,事后的亲子鉴定却峰回路转,让人啼笑皆非。

  2013年6月底,天气闷热,50岁的林大强百感交集地走进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有一种无力挣扎的宿命感,“看来,这个爹是当定了!”他长叹一口气。而7月12日,当拿到DNA亲子鉴定结果时,他觉得无比畅快,因为结果是“不支持林大强和阳凯俊有父子关系”;而一直坚持做鉴定的阳丽目瞪口呆,“怎么可能?”她无助地坐在椅子上,久久回不过神来。林大强走到她身边,说:“希望你和孩子以后幸福。”阳丽似乎想说声抱歉,但经历了无数回合争斗的两人早已物是人非,道歉的话她实在说不出口,只是点点头离开了。林大强看着她的背影,四年来的一幕幕涌上心头……

  1963年出生的林大强,本是安徽省政府机关一名公务员,上世纪90年代初,他辞职到深圳、珠海等地闯荡,后加入这家外企直销公司。到1999年,林大强晋级为该公司钻石级销售主管,年薪四五十万。然而商场得意的他,在婚姻中与妻子的分歧矛盾却越来越多。2001年,两人协议离婚,林大强成了钻石王老五。

  经验丰富的他时常被分公司请去做讲座,2002年3月,他接到南京分公司的邀请。在这次会上,他认识了阳丽。1978年出生的阳丽是南京人,2001年大专毕业不久加入南京分公司。业绩平平的阳丽对传说般的林大强心生崇拜,而她姣好的面容和活泼的性格也给林大强留下了印象。

  2009年3月,公司组织全国业务骨干去台湾旅游。从台湾阿里山到日月潭的一路上,上车下船,提行李、买零食、陪逛街……林大强的殷勤体贴,阳丽看在眼里。然而,阳丽内心纠结,因为此时的她,在南京已有了男朋友邹林。阳丽与邹林是校友,可同居了五年,阳丽却一直没怀上孩子。虽然两人口里都不提这事,但心中不免生出疑问,阳丽甚至偷偷去做了检查,一切正常,所以她认定是男朋友生育方面出了问题。可两人感情稳定,男友对她又呵护有加,她不愿主动提及此事伤害男友自尊。

  开心的旅途很快结束了,经过台湾之游,两人关系又近了一步。一个月后的2009年4月底,公司安排林大强到安徽参加表彰大会。想到南京距安徽不远,林大强便邀请阳丽前往,阳丽欣然赴约。就在会议期间的一个晚上,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第二天,阳丽便后悔了,对林大强说:“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吧。”这样的结束也是林大强所喜欢的。会议结束后,两人分道扬镳,准备雪藏这段一夜情。可事与愿违,故事就此开始。

  次月,例假没来,阳丽怀孕了。她慌了,未婚先孕在中国是不光彩的事,但自己快32岁了,之前男友“耕耘”了五年都没结果,现在好不容易做妈妈了,阳丽百感交集。算算日子,加上男友的一贯表现,她确定这是林大强的种。检查时,医生说她的子宫壁薄,流产后很难再怀上,所以这个孩子她一定要留住。

  事已至此,阳丽只好向男友提出分手,理由就是男友生育方面有问题,而她想做妈妈。邹林非常气愤,甚至到医院检查,结果确实是精子活力低。尽管这个原因不是百分百不能生育,但对于阳丽的分手理由,邹林还是很受伤。两人和平分手。

  与男友分开后,阳丽便将怀孕一事告诉了林大强。“是真的吗?”林大强脱口而出。阳丽以为林大强是惊喜,娇嗔地说:“难道孩子爸爸是谁,我自己不知道吗?”林大强犹豫了,虽然与阳丽发生了关系,也是多年同事,但两人直接接触不多,所以对于阳丽提出结婚的要求,林大强感到很突然。可木已成舟,而自己离婚多年,也该再娶个人过日子了,阳丽也算是个不错的选择。所以他思量再三,第三天就去了南京,准备与阳丽结婚。

  可是,当他将打算与阳丽结婚的消息告知南京同事时,有人惊讶地问道:“你跟她结婚,她不是有男朋友吗?”林大强当场脸面就挂不住了,回头便质问阳丽。见瞒不过去,阳丽便承认了自己确实曾有男友的事情。“我保证,这个孩子肯定是你的。”阳丽信誓旦旦地说。男人的疑心一旦被触发,是很难被按下去的。

  过了一个月,结婚一事毫无动静。最后,在阳丽的步步紧逼下,林大强摊牌说:“你和你前男友同居多年,鬼知道那孩子是不是我的!我不会和你结婚,孩子的去留你自己决定。”林大强觉得,既然已摊牌,阳丽应该会打掉孩子。可阳丽听到这个消息后,即使非常伤心气愤,也不准备打掉腹中孩子,她绝不会去冒再也当不上妈妈的险。况且,她认定这个孩子就是林大强的,凭林大强的实力,孩子出生后也不会受苦。

  胎儿一天天长大,可林大强还是不同意结婚。最后,阳丽决定无论如何生下孩子,什么都挡不住一个女人要当妈妈的决心。2010年1月,阳丽还是毅然生下了儿子,取名阳凯俊,但这次,在孩子的出生证明上,父亲栏内是空白,阳丽成了一名未婚妈妈。林大强依然不管不问。

  阳丽决定采取法律手段。于是,2010年底,在儿子快一岁时,阳丽将林大强告到珠海香洲法院,诉称她被林大强邀请到安徽开会期间,被林大强强奸以致怀孕生子,请求林大强一次性给付孩子18年的抚养费500万元,以及未婚生子申报户口的罚金18万元。在诉讼过程中,阳丽请求确认林大强与儿子是父子关系。

  林大强非常气愤,阳丽竟说是自己强奸了她!于是也请了律师,两人对簿公堂。

  阳丽一再要求做亲子鉴定,林大强心情复杂:一方面觉得阳凯俊不太可能是自己的骨肉;另一方面也顾及到自己的确与她发生了性关系,但双方自愿并非阳丽所称强奸,万一真是自己的孩子还要不要娶她?所以他拒做亲子鉴定,辩称阳丽是想借非婚生子“搞垮”他。他觉得只要不做鉴定,法院也拿他没办法。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在阳丽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其子与林大强确有可能存在亲子关系的情况下,才能推定他们存在亲子关系。而阳丽主张林大强与她强行发生关系,却从未向公安机关报警,同时又拿不出直接证据,证明自己与林大强发生了性关系,儿子是林大强的,因此珠海香洲法院一审不确认林大强与阳凯俊具有亲子关系。阳丽十分沮丧,一审判决后,阳丽又上诉至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次,阳丽向法院提供了包括两人当年台湾之游的亲密合影、开房酒店手提袋、与林大强及亲属通话记录等相关证据,法院基于这些证据,加之案发前双方协商过孩子抚养问题、阳丽所诉发生性关系时间与孩子受孕日期相近,原告又多次愿意做亲子鉴定等多方综合推理,根据最高法院发布的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二条:“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所以,法院终审推定林大强和阳凯俊是亲子关系。

  在接到判决后,林大强找阳丽私下调解,愿意一次性支付100万抚养费,从此两不找,但遭到阳丽拒绝,她生气地说:“我们母子不要施舍,既然儿子是你的,依法应该得到更多的补偿,而不是什么私了!”林大强见此路不通,实在没法,他也只好准备答应阳丽之前的要求,与她结婚。

  但事已至此,阳丽早已对林大强死心。拿到法院二审生效判决后,2012年4月,阳丽再次以儿子阳凯俊的名义将林大强告上法院,要求其一次性支付各种费用合计518万元。这个爹不好当啊!法院既已认定父子关系,林大强除了支付巨额抚养费之外,已别无退路。代理律师劝他说:“既然法院都判了,与其不明不白抚养这个儿子,不如去做个亲子鉴定,图个保险。”

  2013年6月,林大强带着“儿子”走进了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拿到鉴定结果后,阳丽只好再次向法院提出申请,不过这次,是申请确定儿子与林大强没有父子关系。

  2014年3月该案再审,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不支持两人存在亲子关系的一审判决。

  拿到最新判决,林大强不禁哑然失笑,暗暗庆幸。而阳丽在短暂的惊慌失措后,心里也乐开了花,那这个孩子必定是前男友的。而这4年多来,前男友依然对她念念不忘。此前怀不上孩子成为他们结婚的障碍,现在这个问题解决了。在确认意外喜得贵子后,2014年底,阳丽和前男友邹林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至此,一场认爹官司喜剧收场。此案还告诉我们,亲子鉴定,一个巴掌也拍得响。

  (因涉及隐私,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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