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闺密的男友亚偷情 – 女娲之爱

和闺密的男友亚偷情

1

毕业后,我直接从学校来到深圳。投靠了女友杨凌,住在了她家里。

杨凌大我两岁,目前是一位文秘白领,男友叫磊,身材高大,风趣幽默,在一家外企公司管理层工作。

晚上,杨凌和男友带我到附近一个酒店,热忱地替我接风洗尘。饭局散后。杨凌醉得一塌糊涂。

回到家,服侍杨凌躺下后,磊微笑地对我说:“你累了吧,累了就冲凉睡吧。”

我刚走进浴室,却脚底一滑,扭伤了脚。

我脸红心跳地任磊把我抱到客厅沙发上,看自己的脚被他宽厚温热的大手握住,随着一声轻微的“咯”声,脚关节处痛了一下,我反应过来,他居然把我扭伤的脚神奇般地复合了。

那晚,我梦到自己枕在磊的膝上,他俯身吻着我的额头……

从小就心气耿直的我终于有了秘密。而且接下来,

我频繁地做内容相似的梦。

2

我不知道磊是什么时候捕捉到了我的秘密,但那个雨夜过后,事情有了质的变化。

那晚,杨凌在公司加班,饭后磊看电视,电视半明半暗的光线投在他的脸上,他睡得很安稳。均匀的呼吸散发氤氲的雾气,带着我抵达藏匿多日的悸动。我忽然很想去触碰一下那两片淡淡胡须下的小世界——只是轻轻的一下,像小孩子不自觉地被鲜花吸引。

可是我的嘴唇还没来得及接触到那个小世界,磊突然睁开了眼睛。

那。一刻,我就像在超市里欲要下手的小偷,僵硬地直起了腰,憋红脸往后退了一下,尴尬极了,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的目光有些躲闪,试图用微笑掩饰内心的慌乱,磊抓住我的手说:“甜甜,你不用慌张啊,其实我也很喜欢你。你人漂亮,性情温和,能干,假若我没有杨凌……”说着顺势将我拉到身边。

窗外适时一道闪电,雨仍旧很大。我的血液瞬间涌上大脑,有一股快要将我击倒的强电流蔓过我的周身,激动又惶恐,想努力说什么但什么也说不出。

但当他有进一步的行动时,我忽然清醒了过来。我想起了杨凌,脸颊宛如一团火烧云,语无伦次地说:“不行!我确实喜欢你,可是我们不能辜负了凌姐。”

磊也醒悟了,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他重重地深呼吸了一下,说:“对不起。”然后回到他的房间里去了。那天晚上,我们什么也投有发生。

3

那天,杨凌给我电话,找我出去吃饭,到了饭馆,看到她已喝得脸颊绯红,还抽着烟,空气中弥漫着许多颓废因子。这个场面让我有点吃惊:“凌姐,你怎么抽起烟了?”但她没有吱声。我就坐在了她对面的椅子上。

她依然神情悲戚地抽着烟,我不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又问:“凌姐,你到底怎么了?”她连吸了几口烟,将烟蒂摁灭在烟灰缸里,愤愤地说:“真没想到,磊却是个花心大萝卜!

原来,今天早晨,杨凌洗衣服时,发现磊的白衬衣领口有一个淡淡的唇印。一时间,她懵了,心紧紧地收缩了一下,目光胶着在口红印上。天,她昨夜加班回来,他早已经睡了,两个人根本没有亲热缠绵呀!“甜甜,你说我该怎么办?甩他几个耳光后,分道扬镳,还是含垢忍辱?”我看到她的眼睛里,有一团火在燃烧。那是一团能够焚烧大片森林的怒火。

我全身的血液仿佛都凝住了,毫无疑问,唇印肯定是我昨晚不小心的“杰作”。

我一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内心的愧疚,排山倒海一般。甜甜。啊甜甜,你看,事情节外生枝了吧。我心虚地对杨凌:“放心吧,磊不是那种男人。昨晚回来时,他明显有些醉了,可能是服务小姐送他上车时,嘴唇碰到了他的衣领……”我告诉她,爱一个人就要相信一个人。俗话说,捉贼要赃,捉奸在床,没有过硬的真凭实据,千万甭往歪处想。

她半信半疑地看着我,最后说:“希望他没有坏心,当初,我为了跟他在一起,不顾父母的反对,跟随他私奔到深圳的。”

她的这一席话让我大为心酸,我更加为自己的行为和差点给予她锥心的痛楚而愧疚不已。我甚至产生了一回去后,立刻就搬家的念头。

可是,有些事情等你真正了断时,才发觉自己需要多大的决心。回到家里,杨凌由于酒喝多了,很快就疲惫地睡了。

房间里只剩下我和磊。我平静了一下心绪,说:“我打算搬出去。我想,我们的秘密蕴含着相当的危险,不悬崖勒马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磊似乎有些震惊,他说:“甜甜,对一个有另一半的男人来说,这种行为的确已烙上了一个‘偷’字,那么,肯定不具有美的感染力和道德的认可力!可是,我就是喜欢你,喜欢那种亚偷情的感觉……”他紧紧地拥抱着我的身体,我情不自禁地哭了。因为自始至终,我的心也是被他偷得一干二净……

我就这样,好不容易堆积起来的一点决心,被他的一番话击得支离破碎。一边愧疚,一边却抵挡不住欲望的诱惑,继续欣然地接受着那种感觉。我知道和磊的亚偷情总有结束的一天,也许那一天便是明天,但是我现在却没有毅力跨过这条暧昧之河。

4

那天晚上,磊在外应酬,我接到了一个朋友的电话,他说刚才经过一个健身馆时,看到门口发生了一件凶杀案,凶手像是杨凌,听说她和健身馆的一位年轻女教练争吵中,从背包掏出刀子捅了她两刀,然后畏罪自杀。出事后,两人都被闻讯而来的警察紧急送往了医院。

当我辗转地来到医院,杨凌已经苏醒过来,但她被警察拘留了起来。她由于被吓坏了,全身瘫软,手脚已足无力,所以,自杀时,刀子捅得并不深,只是疼得昏厥过去。被她刺了两刀的女孩,由于没有伤着要害,经过医生及时抢救,后来,也脱离了生命危险。

看守所里,杨凌说出了杀人的动机后,我身体一阵颤抖,吃惊地脱口而出:“凌姐,你怎么会认为她跟磊有染呢?

“昨天,我亲眼目睹她和磊在一起,而且,她的头发颜色跟磊衣服上沾染的一样,金黄色……让她捡了一命。真是便宜了她……”后面的话就越来越咬牙切齿,越来越情绪激动。

我看着她。呆呆地。我突然明白,她一直在暗地里捕捉磊出轨的证据,却从来没想到过眼皮底的闺密,其实。我一来深圳,头发就染成了金黄色。

那天,我推着气打得很足的自行车,没有骑,只是慢慢地走着,走回家。

有一种悔恨,像一把尖锐的匕首,准确无误的扎进我的心脏。毋庸置疑,是我害了杨凌。否则,她不会做“业余侦探”,误把磊的那个女同事视为危险的狐狸精;否则,她不会那么憎恨与仇视这个女孩,在女孩死活不承认的情形之下,气愤交加,沦为杀人未遂的囚犯。

我什么也没再说,独自搬了家,磊神情呆滞地坐在一旁,木偶般地看着我吃力地把大包小包拖下楼。短短的一两天,他已消瘦憔悴了许多,眼眶深陷,明显地缺乏睡眠。

一连几天,我都呆在出租屋里,逐渐腾升起面对阴暗心理的勇气。

看守所里,我见到了消瘦、憔悴了许多的杨凌。我的心由酸到疼,哭了。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我泪雨成河地讲述了我和磊的秘密,乞求她的原谅。

“啊!”杨凌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久久地盯着我,然后,突然蹲下身去掩面哭泣。

一个星期后,杨凌托去探望她的母亲转交给我一封信:“甜甜,由你主导的这场危险游戏,是一把三刃剑啊。那天,如果我不是身在铁窗中,肯定会拿刀杀了你。这几天,我想了很多很多,从你声泪俱下的忏悔中,知道事情发生后,你也一定经受了一场心灵浩劫,所以,我还是选择了原谅你……”

瞬时,我的眼泪又一次汩汩地流了出来,

后来,无论多忙,总会不时地去监狱探望杨凌……尽管每次一见到她,心里就呈现出撕撕拉拉地疼,但我找不到向她更好的赎罪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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