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残女孩康复中心遭体罚 被安排与2男子同居
阳阳的家人提供的照片上显示,阳阳与一名男生同居一室。本报记者杨天啸摄
8岁女孩阳阳(化名)因智力残疾,被送进北京启蕊康复中心。阳阳的家人反映,孩子曾遭康复中心老师打,之后又被安排和十七八岁的男性同居一室。
11月6日,康复中心理事长杨先生承认老师曾让阳阳罚站,并表示阳阳和男性同居一室是临时隔离措施。一名老师因此被开除,另一老师被停职。
入学
初期费用每月5000
据阳阳的母亲蒋女士介绍,孩子出生时难产,导致孩子脑部缺氧,智力受到影响。孩子的残疾证上显示为智力三级残疾。阳阳从小好动,她会随手将放在桌上的碗或杯子打翻在地上,类似这种失控的举动是常事。阳阳表达感情的方式也很特殊,如果想和谁亲近,她就会用手掐或搂对方。
阳阳在4岁时学会了叫妈妈,还会在看见妈妈不高兴时学乖。因此,在家人眼里,阳阳除了智力上发育慢些外,其他方面与正常孩子没有区别。
阳阳快7岁时,家人决定让她上学,但很多学校拒绝了阳阳。最终,位于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315号的北京启蕊康复中心同意接收阳阳,初期的费用为每月近5000元,近一年后,因培训项目减少,每月的费用降至3000多元。家人大约半个月接阳阳回家一次。
据了解,北京启蕊康复中心成立于2007年11月,专门接收35周岁以下心智障碍人士,属于专门进行康复治疗、特殊教育、职业培训、生活护理及托养服务的民办非企业机构。
孩子哭诉老师打人
阳阳的母亲蒋女士称,孩子进入康复中心的前一年进步很大,学会说一些简单的字句,能开口要求喝水、吃饭,脾气也变得较温和。
据了解,康复中心的老师分为教学部和护理部。蒋女士称,教学部的老师对孩子都很好,但有些护理部的老师在照顾孩子时,存在“打人和体罚行为”。
蒋女士说,今年中秋节,她接阳阳回家时,发现孩子有些异常。阳阳刚走出康复中心,就抱住妈妈开始哭,嚷嚷着:“我不要上学。”蒋女士追问原因,阳阳说:“老师打人,我要走。”蒋女士当即脱下孩子的衣服检查,发现孩子腹部和臀部均有红肿的痕迹。蒋女士马上和康复中心进行交涉。
家属发现男女同居
一个星期前,蒋女士听学校的一位老师透露,目前,阳阳被安排和两名男子居住,一名十七八岁,一名二十多岁。“我一听这话就惊了,阳阳已经8岁了,也算个大孩子,怎么能和男的居住”。因缺乏确实的证据,蒋女士并未和校方交涉。
11月1日,阳阳的父亲去看望女儿,发现孩子宿舍内共有四张床,阳阳的床位于中间,房间放着一些男性的衣物和鞋子。阳阳父亲马上与康复中心交涉。当晚7点半左右,阳阳父亲再次进入阳阳所在宿舍,屋内已熄灯,他拉开电灯发现,屋内只有阳阳和一名男子。在床对面的电视机上,还放着一根电棍。阳阳父亲立即拍照留证。
一些老师告诉记者,阳阳是10月末与男子共居一室的,差不多有一个星期。
要求
11月2日,阳阳的姥爷和父亲去学校准备将孩子接回,学校保安拒绝让他们进入。高碑店派出所的民警闻讯赶到,经过协调,两人进入学校将阳阳接回。
康复中心理事长杨先生称,因前一天晚上阳阳父亲进入寝室拍照行为不当,“因此我们嘱咐保安,不让阳阳父亲进入学校”。
因担心阳阳在康复中心受到性侵犯,家人于11月3日上午带着阳阳到丰台医院妇科做检查,医生称做此类检查需要法医鉴定,检查未果。
11月5日,阳阳母亲来到学校,要求学校将已交的11月份学费退还,并已联系顺义区一家特殊学校,准备让阳阳转学。
罚站行为确实存在
11月6日,记者采访了康复中心理事长杨先生,对方表示,此前,照顾阳阳的护理部老师是郭女士。在去年,学校曾让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老师调入护理部,提高部门水平,郭女士就是在那时从行政部门调转过去的,“当时,这个老师心态和工作上存在一些抵触情绪”,在工作上存在一些问题,已经被开除。杨先生还说,阳阳是比较难照顾的孩子,郭老师又是新到的护理老师,以为孩子试图伤害别人,才会让她罚站。
男女一室属特殊隔离
近日,记者以阳阳家属的身份到学校进行调查。一位老师说,学校将3名最难管教的孩子安排在同一间宿舍,包括阳阳和两名小伙子,3人均由王老师照顾。“其中一名男子一进房间睡觉,就将身上的衣服脱光”。康复中心一名负责人也表示,开会时曾研究过让较难管教的孩子住在一间宿舍的问题。当时,有多人反对,但不知为什么还那么做。
11月6日,记者公开身份采访康复中心理事长杨先生时,对方称“这都是临时的隔离措施”,阳阳当时所在的房屋是隔离屋。阳阳是因为咬伤其他孩子,才暂时从女生宿舍调到隔离屋的。如果睡在隔离屋,王老师应陪睡。杨先生称,老师比较了解学生的习惯,当时,隔离屋里的男子一坐到床上就脱衣服睡觉,不会有其他危险举动。王老师因此事被停职。
至于为何房间中有电棍,杨先生的解释是:“学校刚进来一名男子,曾被父母用锁链锁了5年,每月给学校9000元求学校接收,父母嘱咐,如果男子出现伤害人的举动,就拿出电棍吓他,当时电棍恰巧放在房间里”。
调查
民政局社团办介入
北京市残联相关人员介绍,北京启蕊康复中心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一个完全独立的法人单位。北京市残联对这类单位只是起到组织、联系的作用,平时会在残疾人康复方面给一些技术性的指导,但并无权对其进行监管、处罚。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统一归口登记管理体制,由民政部门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一登记管理机关,并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复查、注销登记、年度检查、行政处罚等。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社团办获悉,社团办将对北京启蕊康复中心老师虐待儿童的情况进行调查,查实校方确实有责任的,将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学校警告以及一定额度的经济处罚。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王奕 陈荞已有如果你对新闻频道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到交流平台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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