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遇数年前一夜情对象 男子强行发生关系 – 女娲之爱

再遇数年前一夜情对象 男子强行发生关系

30岁男子黄某,早在几年前跟同是工友的小艳(化名)有过一夜情。事过境迁几年后,黄某再次萌发了一夜情念头,不想这次却被小艳拒绝了,不甘心的他,最后竟然在狭小的车内将小艳给强奸了。11月11日这天,河西责任区刑侦大队民警在柳石路一带将黄某抓获归案。

黄某是广西平果县人,多年前就来柳打工。六七年前,他认识了同在我市某企业上班的小艳,一来二往两人有了暧昧,一次酒后还发生了一夜情。不过,一夜情之后,两人并没有继续发展,而是各自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后来黄某离开了单位,两人一年下来也就联系几次,见面也就三四次,但再也没有发生过性关系。两人的关系仅算得上是“认识”而已。

今年10月9日晚上,黄某在家里跟朋友喝了点小酒之后,就上网找人聊天 。这时,黄某与阿艳在网上相遇,黄某之前存有阿艳手机号码,后来换 手机时没有复制过来,随后就一直没有对方电话,正好借这个机会,他问阿艳要了电话以方便联系 。两人越聊越欢,黄某就邀请小艳出来吃个夜宵,小艳答应了 。

黄某开车将小艳接了出来,随后在河西一带吃夜宵 。期间黄某问小艳是否去开房,小艳拒绝了 。吃完夜宵后,黄某提议去兜兜风,小艳就同意了 。待车子开到河西工业园附近的一个路口时,黄某将车停了下来,两人在车内聊了一会儿,黄某就开始向小艳伸出了“咸猪手”,小艳不愿意,便不停地反抗,最终因敌不过对方而被实施了强奸。黄某成功得手后,仅过了15分钟左右,他又再次扑向小艳, 不过这一次因为他自身的原因并没有得手。

被强奸后的小艳,由于心里害怕,觉得是件丢人的事,不敢去报案。

事隔几天后,想想不能就这样便宜了黄某,她鼓起勇气来到了河西责任区刑侦大队报案。

民警经过调查核实后,决定对黄某实施抓捕,却发现此时黄某已没了踪影。直到11月11日上午10时许,得知黄某出现在河西路一带,民警迅速出击将其抓获归案。黄某承认了10月9日晚到10日凌晨这个时间段对小艳实施强奸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黄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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