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变态患者”的自白:成长历程
世人面前,我的确是个优秀的男人。可是,有谁知道,我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灵魂肮脏的“性变态综合征患者”。
用自慰平息性冲动
读高一的时候,我16岁。那时候人们谈性色变,更谈不上什么性教育,已到了青春期的我,根本不知性为何物。
高一上学期,我发现自己在生理方面有了一些变化,脸上长了胡须,腋下和阴部都长了毛。我不知所措,偷偷用剪刀剪掉。结果,剪了又长,长了又剪。后来在公共厕所里看到别的成年人都一样,才停止了这种愚蠢的做法。
有一天晚上,我睡在集体宿舍的木架床上,做了一个妙不可言的美梦,醒来之后内裤湿了一大片。我以为是尿床了,用手一摸黏糊糊的。我又惊又怕,以为得了什么病,第二天偷偷问同床上层的男生。那男生挺内行,他告诉我说:这不是病,土话叫跑马,学名叫遗精,男人长大了都会这样。他还说用手弄出精液的感觉,跟做梦一样的舒服,我听后半信半疑。
后来我对漂亮女同学发育着的身体产生了兴趣,经常莫名其妙不由自主地想像女生衣裤掩盖下的身体奥秘。
我明白这种想法是不应该的,但不仅克制不住,而且总伴有一种不可言状的冲动感。每到这时,我就找一个僻静的地方,用手抚弄自己勃起的阴茎,当精液排出后,冲动感才慢慢消退,也只有这样,才能静下心来认真学习。
就这样,为了不影响学习,我养成了自慰的习惯。由于这见不得人的习惯,我的身体变得越来越瘦,而且伴有头晕耳鸣的现象,做事有气无力,打不起精神来。我深深感到这种丑恶习惯的危害性,也曾下过很大的决心戒掉,甚至想用剪刀把“它”一剪了事,但最终还是徒劳无功依然故我。
一直到结婚之后,才慢慢有所改变。但每当我想做爱而妻又不在家时,我仍会旧病复发,常常把自慰作为平息性冲动的一种有效方法。
在窥淫中了解女人
高中毕业后,我回村当民办教师,工作十分认真负责,常工作到深夜。
一天夜晚,我走访了一个学生家长后,又到另一学生家走访。进屋后不见一个人,出门时见窗户亮着灯,我伸头一看,见学生的妈妈正在洗澡。当她站起来的时候,我发现女人不穿衣服才是最美丽的。那一夜,我失眠了。
有一次,我在省城出差,住在一家宾馆里。那时宾馆每层只有一间公共厕所,男女共用,只是用两米高的木板隔成一间一间的,但底下仍有20厘米高的空档,可以互相看到彼此的双脚……中午我上厕所,不一会儿隔间来了一双”高跟鞋“。一股冲动的欲望迫使我俯头一看,一个白皮嫩肉的女人阴部,全部展现在我的眼前。待我走出来的时候,“高跟鞋”也出来了,原来是一位亭亭玉立的漂亮姑娘。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像收藏珍贵的油画那样,收藏在脑海里,至今难忘。
还有一次,那天我喝了很多酒,一觉醒来已是深夜两点多钟,浑身燥热睡不着觉,于是便跑到外面凉快凉快。忽然前面的窗户灯亮了,我怀着好奇心前去一看,一对年轻夫妇赤条条地正在做爱。从轻吟细语的接吻抚摸,到狂风骤雨的巫山云雨,还有那种急促的男女呼吸声,床板的吱吱声,身体接触声和极度兴奋的呻吟声,把我的性欲望也同步引向亢奋的高潮。
我经常碰到类似这些情形,都是身不由己地去窥视。在窥淫的过程中,我从没有起过任何歹心,仅仅只是欣赏而已。对方毫不察觉,更没有第三方知道。我也明白这是种极不道德的行为,事实上侵犯了别人的隐私,但我却很难控制自己。每一次欣赏女人裸体和别人性生活的时候,心里就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我终于看清了女人衣裤掩盖下的身体奥秘。
我在武汉读大学的四年间,不知道是认识了性变态的危害性,还是为了珍惜宝贵的学习机会,过去的那些性变态心理和种种恶习,竟然一下子荡然无存。
害怕同女人做爱
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我被分配到一家商业集团工作。也许是商业部门年轻女性多,我的性心理又悄悄地发生变化,无论是逛街、旅游、看电影,还是坐车、开会、检查工作,我喜欢左顾右盼看女人,尤其是那种靓丽而丰满的女人,常常令我目不转睛。可是,当年轻漂亮的姑娘把自己完完全全展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却害怕女人。
在商业部门,我是搞物价工作的。写作是我的业余爱好,常常有文章在报刊上发表,有的文章还获了大奖,在本地也算是小有名气。记得参加工作后的第一个夏天,在商业系统一个文学创作座谈会上,有一位写小说的姑娘,约我到她住宿的房间里帮她修改作品。她叫亚萍,是基层商店的营业员,刚满20岁,生得乖巧漂亮,文章也写得很有生气,可以说是人见人爱。我不知道她已将房门反锁,聚精会神地看她的作品,她却聚精会神地看我的眼睛。
当我把她的那篇小小说修改完后准备告辞时,冷不丁被她用双臂挽住我的颈脖亲热地说:“谢谢你!”我虽然沉迷女色,但一直停留在心理上的那种“暗恋”,从未有过付诸行动的妄想。
面对亚萍的激情,我茫然不知所措,只好顺着她的引导和她一起倒在床上。她慢慢褪去自己的衣衫,把她那美丽的胴体毫无保留地裸露在我的眼前。我一边轻轻抚摸,一边吻遍了她的全身。亚萍开始呻吟起来,当她伸手要解我的裤带的时候,我猛然推开了她,开门逃命似的跑了出去。我从此不敢当面见她,又怕伤害了她,只好写了一封长信表示深深的歉意。
还是这一年的冬天,我奉命到一个基层商店检查工作,商店主任把我安排在一位名叫秀秀的女营业员宿舍隔间的房里休息。
晚上10点多钟,当我快进入梦乡的时候,膘膘胧胧觉得有人钻进了我的被窝。我被惊醒后发现,秀秀赤条条地躺在我的身边,双手在我身上抚摸着。我胆战心惊地把她揽入怀中,随着我双手的游移,她开始呻吟着,急促地为我脱去了内衣。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经历,无论秀秀怎样的抚弄,我始终不知道怎样操作。秀秀失败了,跑回她的房间,扑在床上嘤嘤地哭了好一阵。
另一种手淫
我知道我并不是性无能,因为我害怕犯“生活作风”的错误,害怕因此失去了来之不易的工作。性渴望和性恐惧的矛盾心理,无时不在分割和争夺我的灵魂,我已消失多年的性变态心理又被激活了,我开始向陌生女性伸出了丑恶的双手。
记得第一次放映电影《少林寺》的时候,人们排着长队抢购电影票。那天晚上9点钟,我站队买票,身后紧接着是一位姑娘。我双手抄在身后,手指无意间碰到了姑娘的阴部,一股触电般的感觉,冲击着我的每一根神经。但那姑娘不但毫无反感,反而靠紧在我的身后摩擦起来。
从此以后,无论在长途车上,还是在电影院里,我总是想方设法坐在陌生的年轻女性旁边。每每有这样的机会,我总是双手抱在胸前,先用手摸对方的手腕;如无反感,进而触摸她的乳房;如果对方默认,便可大大方方地伸进衣内尽情地抚摸,一直到双方都产生快感。由于双手抱在胸前,一方面可以挡住别人的视线,另一方面万一别人反感,缩回也好像是无意之间。经过多次试探,这种方法竟然每每得逞,久而久之便养成了一种习惯。
在一家大宾馆的七楼,整个楼层有10位年轻貌美的服务小姐。深夜两点多钟醒来,我口干舌燥,可开水早用完了,我到服务台见没有人值班,就推开会议室的玻璃门,想必里面能找到一点开水。走进会议室,一阵空调冷气扑面而来,再打开灯一看,“我的天哪!”10位服务小姐只穿着胸罩和三角内裤,齐刷刷地睡在地毯上鼾声阵阵。白天心灵深处的一种欲望,竟然无意中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满足,我的心“咚咚”地越跳越厉害,手和脚筛糠似的发抖。我生怕惊醒了她们,急忙关了灯,俯下身来,一个接一个地轻轻解开她们的胸罩扣,轻轻摸捏她们坚挺丰满的乳房。当解开第八位小姐的胸罩时,那小姐翻了一个身,把我吓得魂飞魄散,我赶紧躺在地毯上一动不动。好在那位小姐又发出了细细的鼾声,我才慌慌张张站起身来,小偷一样逃回自己的房间。
后半夜,我始终无法入睡。先是极度的恐惧,继而感到一种莫大的满足。后来又自责暗骂自己:都28岁的人了,怎么干出这么荒唐可耻的事来?万一被人发现,什么工作、名誉、人格、尊严,统统付诸东流不说,少不了千夫所指一顿毒打,然后送进监狱关个5年10年……越想越后悔,越想越感到不寒而栗,再这么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身败名裂,葬送我的一生。
妻子令我走出了性变态的阴影
在我30岁那年,一位比我小10岁的姑娘爱上了我,并很快和我结了婚。新婚之夜,娇妻双手挽住我的脖子亲热地说:“强强,我爱你!”我双手捧起妻的脸,温情脉脉地吻她,然后双手托起妻全裸的胴体轻轻放在床上。
我没有像过去那样迫不及待,而是从从容容地爱抚着、欣赏着,直到妻呻吟起来,我仍然不敢和她融为一体。妻惊呆了,问我有什么难言之隐。我默默不语,一根接一根地吸着烟,一直到第二天早晨,我始终都没有勇气向我年轻美丽的妻子裸露我那丑恶的灵魂。
妻哭了一夜,第二天上午,她从书店买回一大堆《新婚指南》之类的书,要我一页一页地看,她天真地以为我是从未涉及女人的真童男。下午,在妻子的诱导下,我们从鸳鸯浴开始到赤裸裸的亲呢爱抚,每一步都离不开妻的努力。我从自责到感激,终于产生了激情,感到一种异样的亢奋,渐渐进入了一种从未经历过的消魂夺魄的意境之中,第一次体验到了真正意义上的快感和满足。
我的妻子虽然渐渐使我走出了性变态的阴影,但我始终难从自慰和窥淫的堕落中解脱出来。我想对妻子裸露我的灵魂,又怕伤害了妻子;我想向社会公开我的丑行,又怕葬送了我的前程;我企盼心理专家的指导,帮我解除这罪恶的痛苦;我渴望变成一个高尚的人。
专家点评:
第一节:一个16岁处于青春期的男孩出现遗精和手淫(自慰行为)是十分平常的事情,没有必要背上“见不得人的习惯”、“丑恶的习惯”的思想包袱,更没有必要搞得自己的身体“越来越瘦”、“头晕耳鸣”、“有气无力”……可以说,这些身体上的“不舒服”都是由于精神紧张,自己吓自己而吓出来的。
第二节:年轻人偶尔窥视异性的身体,或者偷看他人的性活动,只不过是“身不由己”的好奇而已。这种行为不文明,也不美,但还算不上“性变态”。
第三节:谁都爱看“靓丽而丰满的女人”,只要不由于“目不转睛”而被人察觉,就无伤大雅。当然,即使“目不转睛”而被人发现,也只不过落个“挨瞪”或者被人作为笑柄而已。看漂亮女人不犯法,更不是“性变态”。至于婚前两次没有与女人“做”成“爱”,估计是心情紧张害怕的缘故。结果,一次“逃跑”,另一次“不知怎样操作”。这均非“性变态”的表现。
第四节:不是“性无能”,又不能得到正常途径的性满足,对于一个28岁发育正常的七尺男子汉来说就有可能出“邪”的了。在公共场合以及趁人熟睡之时去抚摸异性的身体肯定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必须悬崖勒马。好在作为一个政府执法部门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主人公自己已有所醒悟,有所认识。切记!今后绝不可再犯,否则终有一天真会身败名裂。
第五节:性变态是指采取与常人不同的行为方式来得到性欲的满足。
本文主人公能过上正常的性生活,并能由此体验到快感和满足,这当然不是性变态罗。即使婚后当妻子不在家时以自慰的方式来暂时“解一下渴”也并非变态。只是奉劝你千万不要再去窥视了。有那闲工夫,不如去欣赏自己妻子的胴体,以及想法加深与妻子的感情。
读完这篇《绝对隐私》一文之后,我认为本文主人公并不是个像他自己认为的“性变态患者”,完全没有必要忧心忡忡。就目前的心态和决心来看,我相信,他会成为一个高尚的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