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伤害过 分手不再是朋友 – 女娲之爱

曾经伤害过 分手不再是朋友

  曾经相恋的我们还能做朋友吗?在爱情的废墟上能否建立起真正的友谊大厦?

  和小哲(化名)恋爱的时候,我们信誓旦旦地互相承诺,一定要将这份爱情进行到底,无论什么都不能使我们分开。

  小哲是我一个同事的朋友,我们可以说是一见钟情。

  那次我们几个同事一起吃饭,小哲过来找其中一个同事,反正都是年轻人,于是便坐下和我们一起吃。那是三年前的夏初,小哲剪了个毛寸,一件大红的薄薄的长袖T恤,袖子撸到胳膊肘,下身是颜色旧旧的牛仔裤,整个人显得非常神气。

  我一直梦想的白马王子就是这个样,笑容灿烂,充满神气。小哲在第二天给我的短信里说:我梦想的公主就是你这个样子,笑容灿烂,充满神气。我一直觉得这是上天给我们的缘分,连第一印象都一模一样。

  和小哲相爱的时候我26岁,心情和生活都比较稳定,虽然我们属于一见钟情,但我相信我们的感情完全能经受得住考验。我是个不会轻易动心的人,而一旦动心,那就做好了和对方长相厮守的准备。

  呵呵,我说不出有多爱小哲,看到和他有关的任何东西,心里都会感觉到幸福和温暖。

  我不知道爱情的生命究竟有多长,不知道口口声声的永远是不是真的能天长地久,以前我坚信一份爱情可以永远存在下去,虽然不是从两个人出生开始,但完全可以延续到两个人死亡。

  可是,在和小哲经历了悲欢离合的爱情之后,我却开始对爱情的生命力产生怀疑。

  就像小哲所说的,连日月星辰都没有永远,人怎么可能会有?爱情怎么会有?他说这种话的时候肯定是不爱我了,给自己的变心找理由也好,说出了爱情的真谛也罢,总之是不爱我了。

  爱情没有死亡,只是我们之间的爱情不存在了,它转移了地方,小哲的爱从我这里转移到了别的女孩那里。

  和小哲恩爱甜蜜地过了两年多,那两年是生命中最开心的时光。我和小哲虽然家都在济南,但两个人却努力争取了家人同意,在外面租了房子同居。

  双方的家人对我和小哲的感情都很满意,开始他们不大同意我们租房子住在一起,后来见我们感情好,觉得我们反正早晚要结婚,就不再管我们年轻人怎么折腾了。

  开始的时候真是非常美好,我和小哲每天下班就回家,两个人有说有笑地一起做饭,吃饭时你喂我一口,我喂你一口,吃完出去散步,然后躺在床上看电视,充满激情和浪漫地做爱……

  我喜欢小哲从背后抱我的感觉,我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嘴巴在我耳边磨磨蹭蹭,既痒痒又舒服,心就像盛满蜂蜜的陶罐,溢出来的都是幸福。

  变化从小哲跳槽开始。那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二年,由于和原单位的领导关系不好,小哲决定跳槽。这件事我是反对的,因为我觉得单位不是自己的家,不能完全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可小哲却说我不理解他,对他不够支持。为了这件事,我们吵了很多次,最后,我还是没拗过小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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