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新婚夜老婆说立完规矩再圆房
我们俩是在父亲部队的大院里认识的,那时,她6岁,我7岁,是我当团长的父亲跟她当政委的爸爸在开玩笑时的指腹为婚。
我们在部队机关大院里一起待了五年,后来,她父亲转业回到了浙江,而我父亲则一直留在部队,平时,他们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而我们分开时毕竟都还年纪太小,要不是她当兵回到部队,我对她基本上都没什么印象了。
我考大学并没有选择军事院校,而是考入了本市的那所全国著名的大学,平时,我住校很少回家,只有到了节假日或需要到家里取生活用品时,才会回家一趟。
我爸平时工作很忙,很少有时间在家陪我母亲的,自从她当兵来到了父辈的部队,又被分配在机关工作,俨然成了我妈的知心朋友,因此,节假日或休息日,只要她有空就会经常性的被我妈叫到家里吃饭陪着聊天,时间不长,早就把我妈哄得乐不可支找不到北了。
我爸虽然在家的时间很少,可是回家后如果看到她在家就会很高兴,比看到我在家都高兴不知道多少倍,好在我是男孩,从来就去吃什么醋,反倒是感到有她在家陪我妈,我可以少牵挂一点家里的事情。
也许是我们从小在一起时就受尽了她的欺负,现在,再见面后无非是她延续了继续欺负我的传统习惯,每次遇到她对我蛮不讲理或胡搅蛮缠,我都是习惯性的礼让,一直把她当成是自己应该谦让的女生,而且,我也知道如果不谦让她会有什么后果,毕竟,她的后台现在比我硬许多,大有“我爸是李刚”的架势。
部队真的是很锻炼人的,几年下来,她就炼就了在我父母面前是只羊而转身到了我的面前像只狼,我一直以“好男不跟女斗”微笑以对,而她则以坏男人才会跟女人斤斤计较寸步不离,好在我平时在家时间不多,就算是被她欺负也可以落荒而逃,不过,多数时间我却时常会不自觉地陷入被她欺负的快乐之中。
也许是我们之间太过熟悉了,也许是她早就把自己当成了我家的一份子,也许是她早就从上把我父母摆平了,反正她在我家就像是公主,说什么都是对的,就连婚礼也全部是听从了她的策划。
这些都是次要的,从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细查,哪有新婚夫妇进入洞房不先圆房先谈婚后男人在家里应该遵守规矩的?还拿出一张A4纸,上面早就打印好了我应该遵守的规章制度,只字未提她应该做到些什么。
挑几条不平等条约给大家欣赏一下,也请大家一起来评评这个理:
1、必须无条件爱她一辈子,不得多看其他女人一眼,只要是雌的,哪怕是长得像恐龙也不行。(生活环境不可能都是男人,而且,连雌性动物都不可以多看一眼,残酷!)
2、回家后应先问候并且亲吻老婆,否则,不允许进入军事管制区,如果老婆不让吻,首先要进行深刻的反省,检讨自己直到老婆满意。(冤假错案就是这样造成的!)
3、回家后严禁一直玩电脑而忽略了老婆的存在,如果老婆想要玩电脑必须在三秒钟内让给老婆,否则作为抗命惩处。(电脑上保存一下都不止三秒啊!)
4、结婚后应保持婚前接老婆夜班的光荣传统,不得偷懒或找各种各样借口,确实是工作关系无法分身的情况除外。(总算有一条除外的条款。)
5、必须无条件的服从老婆的英明领导,凡是老婆说的都是对的,凡是老婆的指示必须坚持执行。(我怀疑这是丈母娘说的,要不然,这么经典的“两个凡是”她想不出来的!)
6、回家臭袜子不得乱扔,不得将臭气熏天的臭球鞋放在可以影响到老婆呼吸的地方,如有违反,将处罚给老婆洗脚一个月。(亏她想得出来,哪个男人的脚不臭?)
7、老婆不开心时,男人应该负责哄老婆开心,老婆发脾气时,老公应负责逆来顺受,夫妻吵架,不管谁对谁错,老公都要首先道歉。(这是不是新的“马关条约”?)
8、老公口袋里可以放钱,但不得用于泡妞,不得用于跟其他从18岁到80岁女性的一起消费,违者斩立决。(女人啊,总是喜欢疑神疑鬼!)
9、共同分担家务劳动,不得以工作忙为借口逃避家务劳动,老婆漏做家务或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不得讽刺和嘲笑。(我躲起来笑总可以吧?)
10、不得忘记两个人的重要纪念日,每年在纪念日必须要有新意创意的礼物让老婆感到惊喜,不得敷衍了事。(看来要先贮存在手机和电脑里,并设置为提醒。)
郁闷啊,她也实在过分,亏她想得出来,新婚夜要先立规矩再圆房,如果我不签字画押打手印,她就不让我上床,更别想跟她爱爱,怎么办?要知道春宵一刻值千金啊,面对着如此漂亮的老婆,面对着如此不平等的条约,面对着如此诱惑的场景,我想不签都不行!
实践证明,我想抗拒女色诱惑根本就是徒劳的,起先我还能咬紧牙关坚持着不签,可她就开始在我面前一会儿跳着艳舞,一会儿又用各种各样的搔姿弄首来诱惑我的英雄豪气,最终我的意志顷刻之间突然就被彻底摧毁了,心里想得是死就死了吧,石榴裙下死,做鬼也风流。
你别笑我,你能做到在老婆面前坐怀不乱吗?反正我是做不到的,我承认自己在老婆面前变得很好色,我根本就无法抵挡住她的诱惑。
不过,我真的很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