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号红人 风骚的我醉酒后被他壮实的身体送到天上
他是酒吧里的一号红人,是乐队的吉他手,帅气的外表加上弹吉他的英姿瞬间将我迷住,后来我们不断在对方身上探索,寻求能够解除寂寞的纽扣。这位一号红人我到最后也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是他帅气的长相深深地留在了我的脑海里,或许名字只不过是代号,又有谁会介意呢? 他是一号红人 白天,我的身份是一家大公司的高级白领。晚上,我变成了一个夜夜激情的淫荡女人。我知道,频繁地换男友让我的名声变得很坏,但这又有什么关系。 前两天,我去了一间很出名的酒吧,在昏黄的灯光下有人在接吻,有人随着迷幻的电子音乐疯狂地扭动着身体。我看见戴眼镜的文弱书生、假装成熟的黄毛少年、背着妻子出来偷情的中年男人、大腹便便的公司老板以及浑身长毛的外国男子,我知道穿着露脐装的我身体柔软,目光迷离,他们看着我的眼神像觅食的猫,带着试探与饥渴。黑暗的舞池里情人们拥抱在一起,空气中漂浮着灰尘和情欲的味道。 喝完第三杯威士忌苏打后,一个穿着黑色上衣的男人把他的手指搭在了我的手指上。他是那家酒吧乐队的年轻吉他手,低头时,长长的头发就遮住了眼睛。中场休息时,他曾放下吉他走过来和我攀谈,他的身上散发着初次猎艳才有的紧张与兴奋,用油滑的北京腔调讲着也许练习过许久的黄色笑话,我知道这是个渴望艳遇的男人,我听见他说———跟我走,我有一张唱片送给你,在家里。我对他暧昧地笑着,仿佛在给他不圆熟的搭讪技巧打气,而事实是当时的我只是不想回到空荡荡的家,只要可以带给我短暂的温暖,我就会跟他走,这个“他”是谁并不重要。 大街上空荡荡的,只有梧桐的枯叶在夜风里回旋。天气已经越来越冷。我们沿着冷清的马路走到黑暗的楼群,在他租住的简陋阁楼里,我们都知道即将要发生什么,我随手捡起掉在地上的杂志,慢慢地翻着,隔音不好的小屋里可以听见他在浴室里洗澡,欢快地吹着口哨。意识渐渐迷糊中,感觉到一个陌生的男人从背后莽撞地抱住了我,我的身体反射般地为之一震,听见他不断地低声唤着“宝贝”。 他是一号红人 一个半小时后,我重新穿好衣服,打开房门的一瞬间,我们还不知道彼此的姓名,心里并没有丝毫的留恋。我很清楚地知道,我和他不会再联系,这个激情时说爱我的男人,完事后立即沉沉入睡的男人,与那些曾经在酒吧认识的男人们一样,用下半身思考,他们对我的兴趣只是局限与我的身体,只是我的一夜情人。 小时候的我是个非常乖的孩子,我最喜欢的事情是考试,我总是考得非常好,好得连老师都懒得表扬我了。我出生在一个显赫的家庭,我的爷爷曾是名立下赫赫战功的将军,同样做军官的父母为了将我教育成一个淑女,要求我从认字开始就背诵了几百首古诗词,4岁开始学习芭蕾舞和小提琴,我的白球鞋永远是同学中最白的,衬衣的每一个扣子都要系好,笑的时候不能露出超过6颗牙齿,从小家里为我立下的许多规矩确实帮了我,教会了我如何在成年后拥有许多现代人所不具备的高贵气质。 早在幼儿园的时候,许多人就说我是一个天才儿童:我比别的孩子会写好多的字,我会用加法做减法,会用加法做乘法,会背英文字母,会唱简谱,会在纸上画钢琴的黑白键,会自编歌曲打发漫长的时光。这几乎都是自己学会的。不仅如此,当时的我还是一个非常有志向的小孩。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的理想发生了极大的冲突,因为我不知道长大了当歌唱家好还是当舞蹈家好。后来我终于忍痛舍弃了当歌唱家的梦想,因为当舞蹈家可以穿金光闪闪的大长裙。但事实是,我既不唱歌,也不跳舞,因为我爸妈希望我成为更加优秀的人,用头脑而不只是用嗓子和四肢。 他是一号红人 那么多女孩子有那么多种方式挥霍青春,但我不可以。在北京一所著名大学里,和所有18岁的入校新生不一样,我要拿最高的奖学金,进入全球五十强的企业里做白领,过一种精致而又高尚的生活。我是那种最“好”的学生之一:每晚在图书馆里看看书,或到实验室做一整天的实验,一有时间就对着录音机练习口语。我不会和周围平庸的小男生谈恋爱来浪费自己的时间,毕业后就结婚从此庸庸碌碌地随便过完自己的一生。但我心里明白,自己想得到更多。 我的家庭教育和我所读的书让我越来越深地认定:我要拥有最完美的生活和爱情。曾经那么多次坚决地拒绝了身边一个又一个男孩儿的追求,我用礼貌的措词来拒绝他们的爱慕,无非是掩饰自己内心的欲望和对平淡生活的蔑视。后来,我遇到了一个人,他是一名优秀的商人。商人没什么可奇怪的,不幸的是我爱上了他。爱上一个人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但我的生活从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最早知道他是看过他写的一本书。在书店里,那本颇有建树的经济类文章的合集被放在畅销书的书架上,卖到几度脱销。与现如今的流行小说不同,那本书装帧得很简单,在书的扉页上有作者的一张照片,穿着牛仔裤的他背朝大海,一只手臂扶着身旁的栏杆,温和淡然地笑着。 他是一号红人 那一年我22岁,我义无反顾地选择来到北京,像很多怀着梦想的小伙伴一样在北漂这个词语中徘徊着。初来乍到的我进入一家公司当主管助理,而他是海归回来的成功商人,我忘记我们怎么认识了,但是我却清楚记得第一眼看到他时候我内心的跳动告诉我,我好像喜欢他了。 #p#副标题#e# 两年前,一次公司总部的培训中,我看见了被总公司邀请的陈,他的演讲很精彩,流利的英文,是标准的英式发音。从掌声中走下台的他坐在我的身边,干净的手指优雅的交握着,这个英俊的男人,脸上可以随时转换柔情和冷淡的表情,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控制中。“你好!”他礼貌地和我打招呼,声音低沉富有磁性。“你好!”我回答。除了少数几个人的发言,大多数的报告都是冗长无趣的,4个小时下来,所有的人都闷闷欲睡。“很无聊吧?”看着我的眼睛几乎已经闭上,他温和的声音从耳边响起。 “是。”我窘迫地睁开眼睛,回答道。“真想上前把那个叨叨不停的胖子一拳打倒!”他笑着露出孩子气的神情转向我:“我带你一起逃走,好不好?”不得不承认,陈是非常成熟的,正如同他对自己自信的评价,每一个细节都像是被设计过的,这样一个有魅力的男人,有很高的教育经历,有傲人的资产和英俊温情的面孔,不会有女人拒绝。我记得那天,他从侧门带着我离开了。 “你有过一个人独自在一个城市生活很长时间,然后又转向另一个城市的经历吗?”在美国第五大道边的一家咖啡厅里,他忽然问我。“那真是一种孤独的感觉,你很努力地做事,你要的只是一份有意义的工作,一个心爱的人,但好像总是看不到希望。”他将头转向窗外,轻轻地呼出一口气。我听着陈的梦想,心里有轻轻的感动,我的直觉告诉我,眼前的男人会与我的生活有某种形式的关联。 他是一号红人 两周的培训结束,我回到北京,他回到广州,每天会接到他的电话和短信。是的,每天当时的我心里还抱着一丝侥幸,还在心里安慰自己一定是医院搞错了,飞机起飞的时候,我手里攥着他写的那本书,那扉页上的男人面孔上的温情微笑给了我最后的力量,透过飞机窗口的反光,我看见自己那张暗黄色的脸虽然经过高级化妆品修饰,却还是那么憔悴。 广州喧嚣的街头,看见陈的时候,同样的一个人,往日神情温和的他此时却是那么的阴郁。“你确定孩子是我的?我以为你会吃药。”他的语气很冷漠,带着不耐烦的神情。“请你相信我,我只爱过你一个人。”我好像做错了事的孩子,笨拙又心虚地不断重复着同样的话。此时,陈的电话骤然响起,他快速地看了一眼来电显示,不再说什么,皱着眉头看了我一眼便快步转身,距离我两米的地方说着什么,隐约间,听见他间断的声音:“你已经到了?这么快?你要乖快到了!”大约一分钟后,重新走回我身边的他递给我一张暗黄色的名片。“去这家医院,我的朋友会帮你,我这两天很忙,你一个人要乖乖的,不会有事的。”他的话音未落,带着厌恶的表情快步转身离开。 是的,我跟踪了他,咖啡厅里,他和那个已经等急了的穿着细高跟皮靴的艳妆女人在一起,他的手放在她的腿上,身体却还保持着优雅的姿势,阴暗角落的我感觉自己眼泪慢慢地流了下来,湿湿地落在面颊上,那一刻,我在心里默默地念着,爱情,这就是爱情,得到时让人温暖,失去后足以毁掉一个人。我相信我们曾经是那么的相爱,我给了他一个洁净的身体,也给了他一个完整的心,但这个我完全信任的男人却将与我的相处当作了一次极为平常的猎艳。 他是一号红人 后来我一个人去了医院打掉了孩子,堕胎后的恢复令我十分痛苦以及绝望。在打掉孩子的一个多月里,我没有接到他一条短信,更别提是电话了,我在完全恢复之后来到酒吧买醉。醒来的时候我躺在一个房间里,旁边睡着一名陌生男人,我刹那间眼泪流了出来,从此我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毫无灵魂地行走在这个肮脏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