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女”生活如同夜班情人
暧昧的表情
站在单身女人的卧室门口,男人或者女人总是一个暧昧的表情。
如果你气血通透,面色红润,他们就会说你不老实,不知被多少男人滋润着呢。
如果你恰好面色黄瘦,神情萎靡,他们就会认为你可怜,怎么没有男人肯要你呢。
我搬
进自己的新房子之后,请了一位我一直很喜欢也很尊敬的良师益友来做客。宾主皆欢。
她要走了,我送她到车站。可是,末了,她却说,你还是赶紧找个哪怕是个不怎么出色的人做你老公吧,总好过一个出色的情人半夜三更却要起身离开你,回到他的老婆那里去。
天哪,我闷了。原本快乐的心情落入冰窖。她想当然呢,我什么时候有了一个半夜三更的情人?
不知所措
经常被人当面询问,你肯定有过不止一个情人吧。问话的人,有男人,也有女人。
我通常都不知所措。如果我否认,就好像我承认自己有病,并且毫无性魅力。如果我承认呢,却好像我很没有长性,不停地在换情人。我只好很老实地回答说,有过,但真的不多。
熊熊烈火
有个女朋友来看我。她是倒了三次公车走了整整一个下午才到达的,为了省下打的费。看了我漂亮的房子和漂亮的车,甚至我的双人床看起来也要比她家的漂亮。她的心开始不平衡。她说,哎呀,嫁个没有能力的穷老公,还不如找个事业发达的有钱人做情人呢,你看你,什么都有了,而我呢,买条裙子还得掂量掂量呢。
我极力守住丹田,不让熊熊烈火燃烧出来。我说,你什么时候手头有了这样的人才,一定要在第一时间介绍给我。我有了房,有了车,可是还缺一艘游艇。明年还想周游世界呢。
怕我撬她的老公
有个颇为要好的女朋友。过节了,我和她聚在一家咖啡屋喝茶。闲话说了半天,她突然感慨万分。你看,你夜夜独守空房,说到底,还是怪你自己的能量不够吧。要不,撬也要撬一个别人的男人做老公呢。
我想了半天,最后只好做自我检讨。是的,我能量有限,居然就没有撬得动一个男人。而且,我突然明白了,我与她认识了好多年,但她从不把家里的电话给我。原来是怕我撬她的老公。从此,我再不敢在任何女朋友面前,夸谁谁谁的老公优秀。
邻家饭桌上的菜香
在我家不怎么隔音的楼板之上,住着一户热闹非凡的小家。有欢笑,有争吵,有孩子打闹,也有恶语相加,还有引我食欲的饭菜飘香。甚至经常在夜里传来男欢女爱的缠绵声声。每每令我尴尬万分。
我总是无端地猜想,这家的主妇肯定是北方女子,那种胖墩墩圆滚滚的,很皮实而有福气的那一类。
一天,薄暮时分,我形单影只地在楼下散步,迎面是刚刚下班的楼上主妇。她疲惫的身后还拖着一个同样胖墩墩圆滚滚,很皮实的,她的三或五岁的儿子。她与我想象中的形态差不多,但她看着我时,脸上的表情却是艳羡的。与我的表情刚好是一个味道。
看来,谁都以为邻家饭桌上的菜,是特别的香。就像我的几个已经有夫有妻的朋友,经常话里话外眼热我。他们无一例外地认为独身女人的生活一定天天精彩,就像柜子里层层叠叠码着的好莱坞大片,想看什么就可以是什么。
不信任感
与一群女生男生在后海边的孔乙己餐馆吃饭。
我感觉他们每个人都神清而面朗,看起来个个都是美丽而自然。我想,是因为他们年轻。以及因为年轻,所以单纯。谈话间,说到结婚好还是单身好的问题,一个拉大提琴的女孩,睁着她单纯无邪的大大眼睛问我,你单身是因为你排斥婚姻吗。
我想了想说,我不仅不排斥,还很渴望婚姻。但我单身,恐怕是我对人普遍有不信任感。所有的人都禁声。只有比我略为年长的小夏做肯定状。
所以,回家后我继续就这个问题做思考状。大概真的是岁月的伤害。岁月不仅吸走了我肌肤下的很多水分,还把我灵魂里的很多勇气给吸走了。
已经一个人走了很长的夜路,我当然是害怕一个人走夜路的。我在心里祷告了很多年,祈求上帝赐给我一个同行者。
但是,如果身边真的多了一个具体的人,我也许会更担心自己的安全。
因为,一个人走路,害怕的也许是若有若无的鬼。我还能一个人放声高唱,给自己壮胆。但如果身边突然出现了一个真实的人,我的第一反应,是以最快的速度逃。
因为,与其说是对人已经有了普遍的不信任感,不如说,是对人性的弱点有了更多的认识与了解。
而且,对人的不信任感里面,也包括对我自己的不信任感。两个人之间的忍让,妥协,宽容,我自己又能付出多少呢。
早就有一位先知说过,最亲密的人也许是你最凶残的敌人。呵呵。
女人的欲望城市
荣获艾美喜剧类最佳大奖的《性与城市》,在纽约很风靡。把很多男人,很多女人的心都看野了。
忍不住问生活在纽约的一个中国男士,你觉得电视里的情节与生活现实有多少距离?他很吃惊我的弱智。他说,如果美国人都像她们那样生活,那还不乱了套了。
我想也是。电视里的四个女人,活色生香,不是在餐桌上,就是在大床上,再不就是在奔向餐桌和大床的路上。她们是纽约公共领域里最鲜亮的四朵红玫瑰。
剧里的几个细节令我发笑,也令我感叹。
一次在餐桌上,她们讨论说,为什么已婚女人的眼光注视她们时,充满了敌意。原因,一是担心自己的老公,会被她们引诱甚至被撬了。原因之二,是嫉妒她们的活色生香。不用做家务,不用相夫教子,夜夜衣香鬓影,夜夜灯红酒绿,夜夜温柔之乡。
而其实,单身女人鲜活如此的还真的少数,是极少数。因为,首先她们要很有钱,其次,她们要很有闲。有钱才有可能每天晚上都有品牌的新衣服穿,有400美元一双的新鞋子换,随便出入高级娱乐场所。美国人的AA制消费习惯比国人彻底多了。偶尔遇上一个冤大头给她们买单也是有的。恐怕更多的时候,还是自己掏钱包。至于有闲呢,单身女人的时间充裕是自然的。
但我怎么觉得还有一个必要条件是,她们的身体一定很棒。就像王朔在给棉棉的小说的序言里说,祝棉棉们身体健康。最好再加上心理健康。再能折腾的女人,骨子里也要承受女性与生俱来的身体的压力与心理的压力。
据我的那个美国朋友说,编剧正在给《性与城市》收尾,很有可能要把那个被女友戏称为她的身体是全纽约最最热闹,应该在纽约的旅游指南上标示出来的高级公关小姐萨曼莎写死了。而且是死于爱滋。
那天聊天的电话里,我很是惊诧,而且不忍。因为,只要萨曼莎一出场,整个场景就生动有趣了。所以,我不忍心她死。她是属于有趣而无害的人,对女朋友无害,而对男朋友简直就是有益。她再随便,却是遵守游戏规则,从不去抢身边女友的固定男友。
可是,编剧偏偏要把她写死了,我私下揣摩,这个编剧一定是一个男性。对这样一个洪水猛女兽,混世女魔王,尽管是他创造了她,骨子里仍是万分害怕的。
女主角凯芮是《纽约星报》性闻性事的专栏作家。她的专栏写自己,也写别人。凯芮的运气很好,她遇上了比广告片里的男人更加英气逼人的法国男子。更重要的是,他似乎也很爱凯芮。凯芮抱定了见面三次才决定是否上床的原则。可是,第四天早晨,在宾馆的华丽大床上醒来的凯芮,很忧伤。因为她发现自己是一个人。他走了,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却留下了1000美金,很优雅地装在一个白色信封里。
就是这1000美金让凯芮很受刺激,也很为难。她不得不把另外三位好友请到餐桌上讨论:为什么这个法国男人要留下美金,他把我当成大街上的野玫瑰吗?其次,我把这个钱怎么办
有趣的是,看这张碟的时候,我的一位女友也在我的沙发里坐着。她已婚,而且,儿子刚刚过周岁。她身心疲惫。经济也很窘迫。对我的悠闲与舒适,骨子里是有妒意的。只见她假装很不经意地问我,你对这个男人留下的1000美金怎么看呢。
女友走后,我在镜子前细细揣摩自己的脸。10年前,刚上大学时,这张脸也曾有很高的回头率。也不是没有男人想引诱我。可是,那时心气太高,对自己的估计也太高。内心又太骄傲。文化的重量也压迫着我。
谁知道,完成我现在的基本生活的积累,整整花去了我10年女人最好的黄金段位。去年与一位俊俏男士拍拖的时候,去逛街。一件T恤衫,贵的,和不贵的,分别试穿。我给掏钱买了那件不贵的。他顿时很不高兴地拉长了脸。我很纳闷,一来他实在是穿这件不贵的,比较合体。二来,我怎么就混到了这份上,给男人买单,还要看他的脸色。如此这般,自然好景不长。分手的那天是儿童节,我竟然还给他前妻的儿子买了五彩的礼物。
其实,我求的也只是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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