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抛弃的全职太太寻爱记 – 女娲之爱

被抛弃的全职太太寻爱记

  我叫红颜

  父亲给了我这个侧的名字,在我32岁那年,确实薄命,相爱了10年的丈夫绝情的离去,养尊处优的全职太太,成了大海退潮后,留在沙滩上的的那颗孤独无助的贝壳,从弹古筝的高雅女人,到见钱眼开的俗人,我始终认为,红颜,并非一定薄命

  我的悲伤

  当我指尖的烟慢慢变短,我的心,便如这忽明忽暗的灰烬,在寂寞中慢慢冷却。

  咖啡厅宽大的落地窗外,人流如织,在这繁华的街市,多少悲欢离合,存在于这穿梭的人们心里,那是一种深沉的湮没,无法用我的眼睛去看穿,我只知道,我的故事已经演了10年,我心中尚存的一丝侥幸,在昨天晚上,雷电交加的刹那,被劈得支离破碎。

  我早已过了做梦的年龄,那些风花雪月,是我上大学时的幻想,但正是这种不真实的臆想,让我不顾一切的爱上了秦成风,我喜欢他的骄傲帅气,和目空一切的眼神,那时,他便成了花,我成了蜜蜂,却只是围绕着他的一群蜜蜂中,并不是最出色的一只,但我执着,勤劳,最终他向我伸出了手,在我在一片妒忌的眼光中,虚荣的挺直了胸。

  我们的故事便从那一刻开始,恋爱,毕业,工作,结婚,四部曲,就像命运早已做好安排一样,依次出场。

  10年了,生活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正如我现在的心情,曾经的幸福,已经被岁月磨得只剩下苦涩,比我勺子正在搅动的咖啡更苦,我早已不习惯在咖啡里加糖,总认为那是一种太露痕迹的掩饰,何必了,苦即是苦,味蕾也熟悉了这种滋味,如果我心中的苦,有勺子可以搅动,那可能就会拨拉出洌滟的血,点点滴滴的淌下来,一直以来,我都怕着这样的伤痛。

  可是,无论我怎样回避,那个场景像风一样的挟裹着我的全身,甚至我的呼吸,让我无处可逃。

  他挽着另外的女人回来了

  他从三亚回来,我没有告诉他,我会去接他,我只想给他一个惊喜,因为是他的生日,我们可爱的女儿筝儿亲手做了一张画满希望的贺卡,上面是爸爸,妈妈,牵着她的小手,向着那红艳的太阳,4岁的她喜欢画太阳,她说爸爸每天都生活在有太阳的地方,女儿用稚嫩的笔,画出她的愿望,我们一家三口,一起生活在常年都有太阳的地方。

  筝儿小小的心灵,过早的承受了我们分居两地的现实,筝儿3岁那年,他就被派驻三亚,逢年过节才回重庆,每次回来,女儿都像过年一样,我有时非常不解,她跟爸爸聚少离多,却有着如此深挚的依恋,他说那是因为至浓的血缘,就算天涯海角,也不能阻断血缘的牵连,他也是深受着宝贝的女儿,有着天使一般的脸庞,和雪瓷般的肌肤,这点遗传了他的优秀基因,就算在三亚的烈日下,也不曾被晒黑

  我开车前往机场,两旁的树黄了叶子,被风卷起,又飘洒的不直要落往何处,秋天清冷的扫进我眼里,我竟感到些寒意。

  筝儿兴奋的在车上一直唱歌,她在练习那首英文的HAPPYBIRTHD,做为迎接爸爸的礼物。

  机场穿梭的人流,将要起飞,或已降落,带着一身的风尘,在这里走过,不知会否成为人生中的一个记忆,但我清晰的留住了这个在机场的记忆,2006年10月1日,国庆节,他的生日,他曾以自己的生日为荣,全国人民都欢庆的日子,是他的生日。

  我的眼睛有些疼,却不是灰尘迷离了我的眼,远处注视的方向,是我的老公在人群中的身影,他1米8的个头,很醒目的在40米开外,抓住我的视线,但我没有叫他,因为我看见了我曾经梦中有过的一幕,一个女人挽着他的手,亲密无间。

  那个女人,我有些头晕,是她,没错,莫雪菲,10年前,我的情敌,5年前再次成为我的肉中刺。

  他再一次欺骗了我,她从未曾走远。

  我无法抑制将要蔓延出我喉咙的怒火,拉着雪筝,愤然离去。

  雪筝矮小的身子,被人群挡住 ,并没有看见爸爸,我也不想让她看见,那刺痛我心脏的一幕。

  我只告诉她,飞机晚点了,爸爸可能要很晚才到,我们回家再等吧。

  他在我面前,出轨

  回去的路,直直的在我眼里,看不到终点,我坚守了10年的婚姻,此时给了我最响亮的一记耳光,我脸生疼,那是一种刻骨铭心的耻辱。

  我的记忆又生生的被拉回到5年前,我最不愿翻开的那一页。

  那年,我27岁,秦成风也是27岁,我们同年却不同月生。

  我怀孕三个月,幸福的憧憬着做妈妈的喜悦。

  那是个秋日的午后,我大学时最好的朋友曾玲,当然,也是他的同学,大学时我们都是一个班的,她亲眼见证了我和秦成风的爱情,那天,我正在家里看《准妈妈指南》,接到她的电话,她的话里,有种欲言又止的意味,我敏感的猜到,她想要说什么,跟我有关的。

  “玲玲,你别让我着急,好不好,有什么话就直说吧!”我直接切入,什么事这么吊着我的胃口,我非常好奇。

  “红颜,哎,我也不知道打这个电话对不对,但做为朋友,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告诉你,我看见你老公和莫雪菲在一起。”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手上的书滑落下来,砸在我脚上,我竟丝毫没感觉到痛。

  莫雪菲,当年我追秦成风时,最有力的竞争对手,她漂亮,高雅,最主要的是,还有一个有钱的爸。

  所以秦成风当时选择了我,让我感激泣零。

  “他们在一起很正常呀,都是老同学,也许碰巧遇到,也许有事相求。”我嘴上说着,也许,正如我说的那样,但我的心,为何,焦灼不安呢?

  “我看见,秦成风的手,搂着她的腰。”曾玲说出了我最不愿听到的话。

  “在哪里?”我终于无法再假装镇定,我能听见自己心跳如鼓的声音。

  “希尔顿酒店。”

  她的话再次刺激了我,多么高档的一家酒店,混杂着我丈夫和莫雪菲的事,却变得如此暧昧。

  我的心,箭弦一般,飞射到希尔顿酒店,我要亲眼看看,口口声声说爱我的丈夫,到底有着怎样的不堪。

  酒店大堂,曾玲正在沙发上等我,她是今天到酒店来见一个客户,无意中看到了他们。

  “在哪里?”我极力克制自己愤怒的情绪。

  “1206房,我看见他们进去了。”曾玲脸上的表情很复杂,既有对我的同情,也隐含对他们的鄙视。

  恍然之中,我按错了电梯,按到了11楼,我从来没像今天这样慌乱过。

  曾玲重新按下12楼,电梯门打开,我的脚步却如铅沉重,迈开一步,都那么的迟力。

  1206,我要面对的,是我丈夫的出轨。

  敲门,没有应答,那扇门像冰一样的冷,我叩在它上面的手,仿佛冻结。

  我毫无节奏的敲着门,闷响,沉重。

  “谁呀?”终于,传来他的声音,那个在我身边存在了5年的声音,今天却像来自天边,我不熟悉了。

  门缓缓打开,极不情愿的样子。

  秦成风的脸出现在我的面前,那双惊惶的眸子,我至今仍然记忆犹新。

  今天出门的时候,他穿了一套黑色的西服,那是我在太平洋给他买的,我用我半年的奖金,给他买了那套5000多的西服。

  他的身上,没有西服,只有里面的白衬衫,也是我买的,是上周他生日的时候,我送他的,而这个件洁白的衬衫,此时,因为慌乱,扣错了扣子。

  “成风,是谁呀?”一个女人的声音,像风一样,灌进我的耳朵,撞得我耳膜发疼。

  “告诉她,我是谁。”我一字一句的说道,我的眼光,凌厉的盯着我的丈夫。

  “红颜,你听我解释”

  他要解释?真是可笑,他总不会告诉我,跟莫雪菲在酒店的房间里谈心吧?

  他不需要解释了,我进了房间,莫雪菲正用洁白的被子半拉到胸前,我能看到她雪白的,未曾遮住的乳沟。

  我不是泼妇,也没有发疯的魄力,我把我的心,凝固成冰,因为我不愿意那破碎的冰渣硌得我满身是血,让我在莫雪莫面前,没了尊严。

  我只是冷冷的看着他们,还有那张尚带着他们体温的床,如果可以,我想用我的眼光杀死他们。

  我的头痛欲裂,床上,他们是怎样的交织在一起,他会喜欢她的呻吟吗?他说每次我呻吟的时候,他都特别兴奋,那张床上,他也兴奋吗?

  莫雪菲低着头,没有说话。

  我再也呆不下去了,多在这里站一秒,都是煎熬。

  我转身离去,秦成风追过来,抱着我,我撇开他的手,他的手心,还有那个女人的温度,贴在我身上,像一把刀,割得我发痛。

  “红颜,对不起,对不起,看在孩子的份上,我求你原谅我。”他苦苦的向我哀求。

  孩子?他居然还好意思提到孩子,没有孩子了,在我看到那丑陋的那幕开始,我就已经决定不要这个孩子了。

  曾玲抛下那句“秦成风,你们太过份了”,就跟我一起进了电梯,电梯门慢慢合上,支撑我自尊的柱子,轰然倒下,我失去了重心,背靠着电梯壁,软软倒下。

  “红颜,红颜。”曾玲焦急的叫声,把我从恶梦中拉回,我睁开眼睛,已经半躺在酒店大堂的沙发上。

  “走吧。”我用仅剩的一点力气,想尽快的逃离这里。

  乞求我的原谅

  我没有让曾玲陪我回家,因为我的心乱如麻,只想静静的,自己呆着。

  钥匙从提包里拿出来,又掉在了地上,我的手,不听使唤。

  早上他走的时候,还吻着我的额头,柔情蜜语,转过身,他就与莫雪菲纠在床上,这个男人,从恋爱到结婚,5年,我竟没有走进过他的内心,真是可悲。

  我再也忍不住了,泪水喷薄而出。

  熟悉的家,今天在我眼里,如此的陌生,床头那挂着甜蜜笑容的两个人,是我,和他吗?

  我颓然坐在我的古筝前,每次我心烦的时候,我就会在这里拨动琴弦,以乐解愁。

  我的手指在古筝上弹下一指清脆的重音。

  “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悲伤倾进我的琴音,一曲葬花吟,他曾经不让我弹这么悲伤的曲调,他说,生活是美好的,他对我的爱是执着的,他会让我幸福,快乐。

  我已经很久没有弹这曲了,今天却不由自主的,拨动起那曲忧伤。

  我不理解为什么父亲要给我取名叫红颜,这个有些侧的名字。

  他说我出生那天,杏花飞满天,产房外的庭院,洒落一的地粉雪,春色浓似酒,我是在飘香的春意中来到这个世界,绽放着世界上最美丽的笑颜,他是个诗人,就给我取了这个他认为很有诗意的名字,从那以后,我就叫陆红颜。

  我长大了,知道了红颜多薄命,红颜祸水这些词汇时,我强烈要求改名字,可母亲不同意,因为我的父亲,在我11岁那年因病去逝,这个名字,是他留给我的,记号,不能改变。

  我最终放弃了这个想法,秦成风在女孩的包围中,最终选择我,也是因为我这个名字,有着与众不同,他才会在万花丛中,注意到我的存在,我没有惊艳的美丽,但我有着温柔的眼神,和修长的十指,我会弹悦耳的古筝,写漂亮的文章,他们都叫我才女,所以他最终牵了我的手。

  后来我问他,为什么不选择比我更美丽的莫雪菲,他略有沉思,说,莫雪菲的眼神,太盛气凌人了,他不喜欢太强势的女人。

  不喜欢?我居然相信,一信,就是5年。

  不喜欢还和她上床?什么时候开始的?一想到这些问题,我的头皮就发麻,手指下的音律也有些变调。

  我听到了钥匙转动门锁的声音,这个声音,在今天之前,我都是心怀期盼。

  秦成风回来了,穿着我给他买的那套西服,衬衫的扣子归了原位,仿佛一切,不曾发生过。

  “老婆。”他站在了我的面前,叫着他每天都对着我叫的称呼。

  我没有理会,继续弹着我的古筝,因为我不想让空气,在这种气氛下,凝结成块。

  “老婆,停一下,好吗?”他加大了语调,要掩过我的琴声。

  我幡然停顿,想听听,他到底要做出何样的解释。

  “老婆,我错了,就这一次,你原谅我,好吗?”他蹲下身子,用乞求的眼光看着我。

  “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忍住几乎要夺眶而出的眼泪。

  “今天真的是第一次,她请我吃饭,说要找我帮忙,喝了一点酒,我就,老婆,我知道我错了,我没有把握住自己,我求你,这次原谅我吧。”

  “秦成风,你是跟我在一起久了,觉得烦了吧,想要新鲜的,那你当年就不该跟我好呀,莫雪菲比我漂亮,比我有钱,你当初就该找她去呀,现在后悔啦?还来得及,我放你走,找她去吧,现在倒好,乘我还不是昨日黄花,也放我一条生路,免得等我成了那黄花菜,你再一脚把我踢开,我真该一头去撞死了。”说完这些,我的心还跳得很快。

  “老婆,人这辈子难能就不犯一点错呢?总不能一个错,就把我全盘否定了吧?你也想想我对你的好嘛。”他居然这么说。

  “有些错,可以原谅,可是有些错,无法原谅,就是你这种,这是对婚姻的背叛,你的心都出轨了,我留着你这人,也没什么意思了,离吧,我无法原谅,你对我的欺骗。”说出这话,我心如刀割,我的婚姻,太短了,仅仅两年。

  “老婆,别这样,我真的改,真的会改的,我不会再去见莫雪菲了,你要不信,我现在就给她打电话。”他当真拿起电话,按起了数字。

  我没有阻止,只是冷眼看着他,拨电话的手,似乎有些颤抖。

  他稍微犹豫,还是摁下了发送,并且按成免提,让我,也能听到他们的对话。

  “成风吗,那边怎么样,解决没有?”莫雪菲的声音很好听,但此时却不动人。

  “雪菲,对不起,我不能离开红颜,也不能抛弃我们的婚姻,所以,请原谅,我们以后,不要再见面了。”他说话的时候,喉咙艰难的,咽了一下口水。

  “成风,你不能这样对我。”莫雪菲似乎哭了。

  我有些幸灾乐祸。

  他没有出声,摁断了电话,用表白心迹的眼光看着我。

  我能相信吗,他不会是在给我演戏吧?

  秦成风有着卓越的口才,这也是他的事业蒸蒸日上的重要原因,他最终说服我,相信了他。

  我原谅了他,也因为我腹中那个胎儿,不能一出生,就没有了爸。

  后来他对我说,莫雪菲去了日本,再后来,他又说,她在日本结婚了,嫁了个华侨,最后,没有再说了,她也从我们的生活里,慢慢消失。

  我成了全职太太

  在生下筝儿的一年里,我失去了工作,那是我大学毕业后母亲托人给我找的工作,是一家卫生局下属的血液制品公司,当时是一个新兴行业,血液制品非常紧俏,供不应求,所以刚参加工作的我,就有了不错的收入。

  这一直是我引以为豪的工作,我的收入比在机关当公务员的秦成风还高,可是就在筝儿一岁时,我的单位因为被人检举非法采血,被卫生部彻查,最后走向败落,破产收场。

  秦成风让我留在家里,他说筝儿太小,需要人照顾,现在保姆带也不放心,他有固定的收入,也能维持我们一家人的生活。

  我们曾经请过保姆,从筝儿出生到现在,至少不下10个,老的,少的,农村的,下岗的,都请过,可是没有一个能合我们的意,筝儿生小来很瘦弱,经常生病,6个月的时候就因为急性肺炎在儿童医院住了一周,肺炎还没好,又查出病毒性心肌炎,当时我和秦成风都快崩溃了。

  女儿的额头扎着留置针头,我们的心,比扎在自己身上还痛,秦成风到处找人咨询,最后打听到,重庆有一家最出名的中医诊所,解放前给陪都的达官贵人看病的,虽然老中医已逝,但他的儿女已得他的真传,据说真能妙手回春。

  秦成风迫不及告待的去了那个诊所,却傻眼了,门口排着的长龙,让他不知所措,据说很多人是昨晚上就来排队的。

  他翻出电话,一个个打了出去,最后终于找到跟这个诊所有关系的人,让我们的筝儿去看上了病,说来也怪,几付中药下去,筝儿的脸很快恢复了红润,就一直坚持着吃中药,病毒性心肌炎,也在这一付付苦涩的中药调理下,痊愈了。

  可是筝儿体质不好,一到换季就要生病,这让我们非常头痛,也鉴于这种情况,我听了秦成风的意见,留在家里,当了全职太太,我想等女儿三岁以后,抵抗力增强了,不再经常生病了,我就出去找工作,当时,我就这么想的。

  筝儿三岁了,我在家已经当了三年的全职太太。

  这期间改变了很多,秦成风离开机关,放弃公务员的饭碗,去了一家知名的地产公司,凭着他的能力和努力,被提为副总,我们的房子也从南坪那个经济适用房,搬到了北部新区的富人区,住上了我梦昧以求的花园洋房,还是底跃,公司给他配了奔驰,他给我买了现代索纳塔,白色的,我喜欢那样的纯洁。

  我们的生活因为他的升迁,有了质的改变。

  把筝儿送到幼儿园,我也彻底解脱,我想要自己的人生了。

  我出去找过工作,可是看了我填的履历表,面试人员居然问我,你老公是这个公司的副总呀,我们这里很辛苦的,你可能干不下来。

  后来我不在履历表上填他的职业了,我也成功应聘到一家私人企业当人事主管,这是我的老本行,很可惜,我喜欢写作,喜欢弹琴,却最后只有用我那文采洋溢的笔,写那些古板的公文。

  私人企业的每一分钱,都是老板的,他不肯拿出更多的钱来发给员工,我那少得可怜的薪水,甚至不及秦成风每个月上缴的个人所得税,还近乎苛刻,我并不习惯老板的呵斥,以前在国营企业,没有人会这么说我,在家里,秦成风也不会呵斥我,我不得不承认,除了他有过的那一次,我亲眼目睹的出轨,他对我和筝儿,都非常的好,在外面,他是别人尊敬的秦总,在家里,他就是一个温情的老公,和慈祥的父亲,虽然很忙,但只要没有应酬或加班,他都会早早的回家,陪我们吃饭,给孩子讲故事。

  我的心里,会偶尔泛起涟漪,他的心里,真如他的眼睛一样真诚吗?那段出轨,始终成为我心里,无法磨灭的阴影,会在我梦里,把我扰醒,我经常会梦到莫雪菲那雪白的身子,和秦成风压在她身上的样子。

  醒来后,看着枕边熟睡的秦成风,我才知道,那是一场梦。

  我的工作没有持续多久,我辞职了,又回到了家里,也许是我在家里呆的时间太长了,我真的已不适应外面的世界。

  以前有女儿在家里,我觉得自己过得很充实,每天翻着营养菜谱,挖空心思的为她做好吃的,筝儿太瘦,能让她长出藕节般的小手臂,是我和秦成风的梦想,筝儿像个小天使,她成了我生活的全部,我把所有的爱倾注在她身上,教她古筝,那是我现在,唯一拿得出手的东西。

  筝儿喜欢我弹奏的音乐,每次我弹的时候,她都扑闪着珍珠般的眼睛,聚精会神的听着那美妙的,缘自远古的音律,有着空灵般的透彻。

  现在筝儿上幼儿园了,我的生活一下子空落了,每天早上送她上学后,我就无所事从,我不知道我这一天要干些什么,没有目的,没有想象。

  秦成风很忙,忙得我经常都看不到他回家,只有早上醒来时,才发现他的存在,因为半夜2点,或者3点,他回来时,我早已入睡。

  秦成风那天晚上回来给我说,他们公司要到三亚开发地产项目,他要过去做总经理。

  两地分居,是我不曾想像的,这么大的房子,将只有我和筝儿两个人,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空落的家。

  “非得你去吗?”我试探着问。

  “这是一个机会,如果在那边能成功,对我的事业,是很有帮助的。”他搂着我的腰说。

  我无语,我们现在富足的生活,需要他的高薪来维持。

  所以,我只能同意他前往。

  但我并不放心,他一个人在三亚,会怎样?孤单的男人,寂寞的心灵,还有他足以让很多女人动心的魅力。

  他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他说那是一个新公司,什么都要他亲力亲为,不知道得多忙呢。

  隐含的意思就是,让我放心,他会很忙,怎么可能有时间去做那些事情?

  我将信将疑。

  送他上飞机的那天,筝儿哭得死去活来,“爸爸,爸爸”的大声叫着,让秦成风的眼睛也有了湿润。

  他抱着他亲爱的女儿,亲了又亲,“筝儿,爸爸很快就回来,筝儿要乖,听妈妈的话,爸爸回来的时候,给筝儿买个很大很大的洋娃娃。”

  筝儿的小脸蛋上挂着泪水,“爸爸,我要芭比娃娃。”

  “好的,好的,爸爸给筝儿买芭比娃儿。”

  小女孩儿就是这么容易哄,听到要给她买芭比娃儿,脸上就有了笑意,这就是娃娃脸,泪水还挂在长长的睫毛上呢。

  秦成风走了,我们开始了两地分居的日子。

  我的烘焙时光

  诺大的房子,就只剩下我和筝儿两个人,我不用每天打电话,问他回不回家吃饭,不用坐在沙发上,等着他的晚归,然后孤独的睡着,我的心,也像这房子一样,寂寂的。

  他的确很忙,忙得打电话回家的时候,屈指可数。

  我很空虚,用美容,健身,购物,看电视,上网打发着我的时间,只有晚上和周末,筝儿在家的时候,我还忙碌着,筝儿的欢乐,让家里会多了些生气。

  我无意间看电视上的美食节目,爱上了烘焙,那些精致的糕点,也能自己亲手做出来,是多么开心的事。

  第二天,我就去买了烤箱,去麦德隆买了烘焙材料,又到新华书店去买了几本关于烘焙的书,我想着,亲手给我的筝儿做一个蛋糕,她最喜欢松软奶香的蛋糕了。

  初次的尝试,是以失败告终,烤箱里出来的那盘黑乎乎,塌着的面团,筝儿睁大了眼睛。

  “妈妈,这就是你做的蛋糕?”

  我并没有气馁,在网上又重新查找方子,学习人家的经验,我找到一个很专业的烘焙网站,里面的方子都很经典,我照着做了,真的成功了。

  我第一个成功的蛋糕拿出来时,奶香四溢,膨松的糕体,金黄的色泽,最重要的是,它没添加任何的添加剂。

  我的筝儿兴奋极了,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

  “妈妈,真好吃,以后咱们不用到外面买蛋糕了。妈妈做的比蛋糕店里的好吃。”

  小小年纪,学会了恭维,不过我喜欢听这样的话。

  她很自豪的给幼儿园的小朋友说,我妈妈会做蛋糕呢,看到小朋友羡慕的眼神,她特别满足,不知像谁,这么小就爱虚荣了。

  后来,我还学会了做面包,曲奇,那段时间,我的手指从古筝上转移到细腻的鸡蛋泡沫和滑腻的奶油上,我变着花样的做出我的烘焙作品,我妈,公婆,还有曾玲,经常都会收到我做好的成品,她们也赞不绝口,说做得很专业。

  我甚至有了开一家糕点店的冲动。

  我的日子,也在满屋溢香的甜蜜中,慢慢过去。

  两地分居的隐患

  有一次我给曾玲送蛋糕过去,她给我说,她老公的一个朋友,常驻北京,也是因为长年两地分居,男的在那边找了情人,他们都知道,就瞒着他老婆,她们有时在一起打麻将时,他老婆还在夸他,又寄钱回来了,还天天给她打电话,肉麻得不得了,她们几个都不好说,都知道他老公早已出轨,可管人家的事干嘛,既然她老公都不说,她们又何必多嘴,况且她这样也未尝不是好事,至少她现目前,还觉着幸福。

  曾玲的话,有意无意的提醒着我,秦成风是有前科的,现在又没了约束,天涯海角,多浪漫的地,搞不好又生出一场风花雪夜来。

  我打了个急凌,这何尝不是我担心的?

  他在家的时候,还能天天回家,至少看不出有什么不好的端倪,这要天高皇帝远的,我怎么知道他有没有管住自己?

  我经常会在晚上的11点多钟给他打电话,打电话时,我会把电视调成静音,去追察电话那头的蛛丝马迹,每次我都会紧张得聆听,哪怕一个微弱的呼吸,我都想要捕捉到,可是,并没有任何的发现。

  难道是他也知道我的用意?在接听我电话的时候,让所有声音,都关成静音?

  他接我电话,也从最初的兴奋,慢慢蜕变成应付,这,我是能听出来的,有时甚至不耐烦。

  我很敏感,他越是这样,我越是觉得他真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

  只有跟筝儿通话时,他的语气是愉悦的,充满了慈爱,还会学用儿童的声音跟女儿对白。

  我那时甚至羡慕筝儿,能让他的声音,变得这么温柔。

  闪电中,他说离婚

  一阵悠扬的古筝乐把我从记忆中拉回来,那是我的电话铃声。

  “红颜,在哪儿呢,我们公司新出一个险种,我觉得特适合你,我过来给你讲讲?”曾玲打来的。

  她是做保险的,我已经在她那里买了N种保险了,也算是对她的友情支持。

  “我在星巴克,你过来吧。”我的声音竟有些哽塞,因为在这种时刻,听到朋友的声音,让我产生些心理安慰。

  “好,我马上到。”她没有听出我的异样,可能心里正在想着那个保险合同。

  她来得很快,就像从对面茂业百货的楼上下来一样。

  曾玲长得不算漂亮,但气质还不错,最关键的是,她有一张很会翻的嘴,秦成风都自叹不如,说她能把死得给说成活的,她那张嘴唇很薄,都说嘴薄的人,会说话。

  她穿着很得体的套装,这是做保险的人,通常的打扮,化着一丝不苟的妆,短发卷曲自然,拎着一个棕色的大手袋,里面装满了她的化妆品和保险合同,以便随时在遇到有意向的人时,拿出她的合同,发挥她极强的演讲能力,目的只有一个,说服人家,买她的保险。

  她很优雅的坐了下来,不待我开口,就打开了她的手袋,拿出厚厚的保险合同,放在桌上。

  “喝点什么?”我问她。

  “摩卡。”这是她惯常点的品种。

  “红颜,我觉得我们公司新出的这个险种,简直就是像为你家设计的,我们的目标人群,就是你们这种高收入家庭,孩子幼小,买了这个保险,你家秦成风就没有后顾之忧了。”她屁股还没坐热,就翻起了她的嘴,非常专业的,进入她的正题。

  “不是我家秦成风,马上就变她家的了。”我啜了一口早已冷却的咖啡,眼泪也掉了下去。

  她这才注意到我红肿的眼睛,和满脸的愁容。

  “怎么啦,吵架了?”她关上保险合同,把注意力转到我的身上。

  “我们要离婚了。”我这是干嘛呢,为什么眼泪不听话的往下流呢?

  “出什么事了?”

  我把昨天机场的一幕,讲给她听。

  “这个秦成风,真是死性不改,怎么又跟莫雪菲沾上了?那莫雪菲不是嫁到日本去了吗,怎么还阴魂不散的着他呀?”曾玲非常气愤,一巴掌拍在她的合同上。

  “你知道吗,最可悲的是,昨天晚上我还没有质问他,他就主动给我说,分手吧。玲玲,我十年的婚姻呀,就在他那么轻描淡写的一句话中,给击得粉碎。”我再也抑制不住,痛哭了起来。

  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是我这一辈子,都不愿再想起的悲伤。

  桌子放着我和筝儿亲手为他做的的蛋糕,上面还有筝儿用红色的奶油,画的太阳,她说放假的时候,要去三亚,跟爸爸妈妈一起在海边晒太阳,她的小脸因为这个梦想而激动得微红。

  我不会告诉她今天我在机场看到的一切,我只说爸爸会晚点回来,她终于没等到他回来,就在沙发上蜷曲着睡着了,可爱的脸上,还挂着口水。

  我把她抱进卧室,她微微睁了一下眼,爸爸还没回来吗?

  我轻轻的对她说,还没有,筝儿快睡吧,明天早上起来,就能看到爸爸了。

  她倦怠的又合上了美丽的眼睛,可能心里还在做着那个在三亚晒太阳的梦。

  我看看时间,已经10点半,离秦成风下飞机,已经过去7个小时。

  他们在一起吗?希尔顿,抑或其他的五星级酒店?

  一想到他们在床上翻云覆雨的做爱,我恶心的想吐。

  他终于回来,快12点的时候,他不会告诉是飞机晚点了吧?想着他即将出口的谎言,我嘴角漾起一丝冷笑。

  “红颜,我回来了。”他的声音有些疲惫,是刚才做爱太辛苦了吧,我气血上冲,竟没有注意到,他用的是红颜,而不是老婆。

  “我去接你了,也看到你们了。”我实在憋不住了,单刀直入的进入了话题,我不想听他编出什么谎言来骗我,他也累,我听着也难受。

  他竟然没有出现我想像中的惶恐,他神态镇定,就像在听一件,跟他无关的事。

  而这件事,对我,却是天大的事。

  “红颜,我们离婚吧!”

  闪电在天空中划出震慑的弧线,亮光过后,秋夜惊雷,这不多见,却在那天,同时在我心中响起。

  他早就策划好的,要在今天,跟我摊牌,不管我是否看见机场那幕。

  “是因为她吗?”我的身子因为颤栗,而略为晃当。

  “是。”干脆明了的回答,却是这般绝情。

  “你是在跟我玩游戏吗?5年前因为她,我要离婚,你死乞白赖的不离,现在又因为她,你说要跟我离婚,你把我当什么呀,放在掌心的玩偶?喜欢就拿来玩,不喜欢就扔一边?你是男人吗,当年我那么求着你离婚,放我一条生路呀,我那时年轻,漂亮,没准找个巴菲特这样的人物,我享服去了,现在我30多岁了,你拖了我这么多年,轻飘飘的一句话,离婚,就要把我给扔了,我是衣服吗,想穿就穿,想脱就脱?”我气极,全然不顾我的颜面,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痛陈他的无情。

  “红颜,对不起,我知道是我不好,可是我们都是成年人了,希望大家都能理智点,好说好散吧。”他那张英俊的脸,此时在我的眼前晃动,我觉得是那么的丑陋。

  “我陆红颜没有这么贱,男人都不爱了,我还赖着干嘛,我成全你,你去找你的幸福去吧,我只有一个要求,把筝儿留给我。”这是我最后的尊严,我宁愿玉碎,也不做那种死拖着变心男人的怨妇。

  “不,我要筝儿,家里的房子,存款都给你,我只要筝儿。”现在他心里爱的,唯有筝儿而已。

  而我无论如何不能让他得逞,他抛弃了我,我也要让永远失去他最宝贝的筝儿。

  “以你现在的状况,你有能力扶养筝儿吗?”

  他说到了我的痛处,离开他,我将没有了每月两万的生活费。

  “我不管,我去找工作,我会养活自己和筝儿的,这不用你操心。”我说着硬话,但心里并不确认,我是否能找到合适的工作,有理想的收入来维持我和筝儿的生活。

  “红颜,你现在在气头上,好好想想吧,为了筝儿的将来,我希望你能理智的对待这个问题,而不是意气用事。”

  我真想把桌子上那个蛋糕给他掷过去,让那白腻的奶油沾满他那昂贵的Burberry风衣,但我忍住了,我是淑女,不是泼妇,就算离婚,我也不能让他瞧不起我。

  晚上,他去了客房,我睡在我们那张宽大的床上,那张床,花了1万5,当时买的时候我嫌贵,他说睡觉也得有品质才行,好床睡着的感觉都不一样。

  可我睡在那张好床上,做了很多的恶梦,今天,是最恐怖的一个。

  我又点燃一支烟,在烟雾袅袅中,我向曾玲讲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

  “那你打算就这样放手,便宜那对狗男女?”她为我不平。

  “不然还能怎样?男人的心走了,留住人又有什么意思?算了,这么多年了,该发生的迟早要发生,现在也好,总比我40多岁后,人老珠黄的再分手要强,现在还不算太晚吧,他要再拖上个10年,我真得跳河了。”我吹着吐出的烟雾。

  “你可真够想得通的,要换作我,非不离,拖也把他拖死,他总不敢去重婚吧?要真重婚了倒好,他这种人就该去尝尝监狱的滋味,可惜没有道德法庭,不然把他们这类人全弄去判个刑什么的,让全天下的女人都解恨。”曾玲狠狠的喝了一口咖啡,就像那咖啡就代表天下所有的负心男人。

  “我想不通又能怎样?还能挽回他的心,我这人就是,没有爱,宁可不要,再说了,我还得要自尊吧,我就是要满不在乎的,我气死了,还不笑死他们了,我得好好活着,还要活出个样来,活给他秦成风看,没有他,陆红颜活得更好。”就算当着最好的朋友,我也不愿让她看到我的脆弱,昨晚上那撕心裂肺的痛,把我折磨得一宿未眠。

  没有了男人,我唯一仅有的,是我的自尊而已,就像我那清高了一辈子的父亲,哪怕穷得自剩下自尊,也没有被生活压低了头。

  只不过我昨晚上曾想,为什么父亲要给我起这么个难受的名字,真的红颜多薄命吗?

  至少我还没有死,所以不能这么早就说我薄命,没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我要是时来运转,也碰上个白马王子什么的,穿个水晶鞋,搞不好也成公主了,当然,以我现在这样的年龄,这样的机率,微乎其微,不过是自我安慰的一个藉口罢了。

  他走了,不是出差

  我干脆的同意离婚,出乎秦成风的意料,他早已准备了很多语言,准备来说服我,可是用不着了,陆红颜是个骄傲的女人,我绝不会求着他,粘着他。

  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我们有过激烈的争执,都不愿意放弃筝儿的抚养权。

  就算吃糠咽菜,我也要我的女儿跟我一起,她是我身上掉下的肉,我绝不把她留给秦成风和那个破坏我家庭的莫雪菲。

  可能是来自莫雪菲那边的压力,他最终放弃了跟我争孩子。

  我们的离婚很简单,房子,车子,存款的一半归我,他拿着存款的另一半,离开这个家。

  我们并没有告诉筝儿离婚的事,不想在她小小的心灵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阴影,但我不知道能瞒多久,反正,是一天,算一天吧。

  他像往常出差一样离家,别无二致,筝儿还拉着他的手,爸爸,我跟妈妈说了,我放了假就跟妈妈一起到三亚来,我要去海边游泳,爸爸要教我哦。

  天真的语言,让秦成风泪眼朦胧。

  “爸爸,你怎么哭了?”柔软的小手,拭着他的泪水。

  “爸爸没哭,是刚才有沙子进了眼睛。”

  他的心那时也很痛吧,我冷冷的瞅着他,在女儿面前,他是个罪人,抛弃我们的罪人,可是女儿不知道,还要为他拭去泪水。

  是筝儿那可爱的笑脸触动了他吧,狠心的爸爸,就要离她而去,跟另外一个女人,组建新的家庭,或许还会有他们的孩子,可怜的筝儿,从今天起,你就是没有爸爸的孩子了。

  筝儿灿烂的笑容,与我们的悲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她不知道,她的爸爸,踏出这个家门,不是出差,而是永远的,离去。

  “筝儿好乖,爸爸会想你的,天天都想你。”秦成风吻着她的小手。

  “我也会每天想爸爸的。”她的声音,如银铃般好听,却清脆的撞击了我和秦成风,已经离别的心。

  他走了,回过头的瞬间,我似乎看出他还有一丝的依恋,也许他依恋的,唯有筝儿,如果他还依恋我,就不会离婚。

  “妈妈,我舍不得爸爸呀。”筝儿忽然放声大哭,已经走远的秦成风听到了女儿的哭声,他顿住了脚,回过头,我已看不清,他是怎样的表情,是懊悔,还是不舍?他最心肝的筝儿,将因他的绝情,童年蒙灰。

  我的家,在短短的半个月内,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那200多平米的花园洋房,没有了男人,从此孤儿寡母。

  离婚分得的财产,50万元存款,让我暂时无衣食之忧,但我不能坐吃山空呀,我得为筝儿的将来考虑,她现在上的贵族幼儿园一个月得1800元的费用,还要学钢琴,学舞蹈,这些培训项目加起来,也是不小的支出,以前有秦成风每月2万多的生活费放在那,这些,都不足挂齿,现在我没了收入,要精打细算了,钢琴就不学了,每个课时50元,一周6个课时,就省300元,一个月1200,女孩儿家有一个艺术特长就够了,我可以教她古筝,她也挺喜欢的,舞蹈不能省,那是形体练习,这很重要的,那学了舞蹈的,气质就是不一样。

  算算一个月还有什么必须的支出费用,看有没有能省下的,物管费省不下来,少一分钱都要收滞纳金,这个高档小区的物业费可真贵,一平米2块2,一个月硬交物管费都要500多,还有水电费,燃气费,电话费都得按时交,停车的月租费,也要360,汽车油费,还有我自己的养老保险,一个月是400多,医疗保险100多,想想现在唯一能省下的,就是自己的美容,健身费,可那都是交了钱的,美容一年1万,健身一年3000多,年初就交了,明年就不办这么贵的了,就在小区附近有一家小型的美容院,听说一年才3000多,将就吧,这脸是洗惯了的,停下来真保不准变黄花菜了,现在的我吧,看着还有几分姿色,也算是保养得好,曾玲说,人家要不知道,都以为我只有25岁呢,哪里像4岁小女孩的妈呢?

  确实,在这场婚姻里,我唯一没输的,就是我的容貌,我用秦成风的钱,把这张脸保养得非常好,皮肤细腻,透着光泽,眼角少有纹路,只有在纵情大笑时,才能出现皱纹,但我称那是笑纹。

  因为坚持健身,练瑜珈,我的身材也保持得相当的好,1米65的个子,腰肢纤细,胸部没有因为哺乳而下垂,因为每次做脸的时候,美容师都会用精油按摩我的乳房,所以直至今天,我的双乳依然坚挺。

  曾玲说,秦成风真是瞎了眼,莫雪菲看起来比我还显老,他居然会抛弃我,去找了那个莫雪菲,又不是黄花大闺女,还离过婚的。

  这一点,也是让我很不服气的,他要找个年轻漂亮的,我倒也认输了,偏偏是莫雪菲,我承认,当年在大学的时候,她是非常的美丽,但岁月的痕迹明显留在她脸上的,比我多,那是我在机场看到她的那一眼,所得出的评价。

  是日本的那场婚姻耗磨了她的美丽吗,我不得而知,但我败在她的手下,我非常的不甘心。

  但无论怎么的不服气,实事就是这样,我输了。

  输了就是输了,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将如何面对我未来的生活,和每个月都将产生的帐单?

  我带着筝儿回我妈家,她到现在,还住在90年代分的那套小房子里,我很早就让她搬到我那边去住,她不肯,嫌我那边太清静,没有街坊邻居,不热闹,只是偶尔我不方便的时候,她才会过来帮我照看一下筝儿。

  老年人就是这样,老了,就怕冷清,我那高档小区对她来说,确实冷清了些,她在这边过得很自在,早上起来就去跳坝坝舞,一群老年人开心着呢,中午吃了饭就去打麻将,还经常约起老姐妹一起去郊游,过得很是惬意。

  我妈虽然老了,但依然能看出年轻时的风姿绰越,她的皮肤天生的好,都快60岁了,还没有斑,还很细腻,早晚都用洗面奶呢,完了还要擦宝宝霜,她说就服那个宝宝霜,要换作其它什么,再高级的抹脸上,也觉着没有宝宝霜效果好。

  我打电话告诉她,我离婚了,她半天没有说话,今天让我带筝儿过来,估计是要教育我了。

  不管说什么,我都听着,可男人脚长他腿上,他要走,我又如何拦得住?

  “外婆。”筝儿老远,就在楼下叫着,我妈住二楼,窗户开着,她正站在窗边,等着我们到来。

  “我的乖筝儿哟,外婆好久没看到你了,长高了呢。”她早已打开防盗门,迎接她的宝贝外孙女。

  “外婆,来,亲一个。”筝儿把红润的小嘴唇撅起老高,印在外婆那擦了宝宝霜的脸上。

  “妈,今天做什么呢,我在楼下都闻到香味了。”我的心情,并没有我表露出来的那么好,我已经好久,没有胃口吃饭了,那阵子,我消瘦得厉害。

  要说不痛是假的,我潇洒的放手,也不过是为了给我们无可挽回的婚姻,留下最后的一点,不至于惨不忍睹的记忆,10年的感情,那是早已深入骨髓的亲情,如今却换血般一点点剥离,那是怎样的痛,在无眠的夜晚,我甚至想到了死,死了就干净了,没有痛,没有苦,也要让秦成风痛悔终身,当然,如果他还有一丝良心的话。

  “你说你爸,怎么就给你取这么个名字?真是的,他还说红颜是代表红润的脸,说你生下来就杏花飘雨,脸色红润,所以非得叫红颜,他这是做哪门子诗哟,他要知道他女儿真应了那红颜的不幸,我看他在地下,还能不能安心?”趁筝儿在客厅看电视的当儿,我妈把我叫到了里屋。

  “你别迷信了,这跟我的名字有什么关系呀?”嘴上这么说,是不想对去逝的爸爸有不敬,其实这念头也曾经很多次出现在我脑子里。

  “当初我要同意你改名就好了。”她在为我当年要求改名,而不同意,感到懊恼。

  说来也是,当初要是我改名了,秦成风也说不准真不能从那群蜜蜂里逮到我,我的人生,也许真的就不一样了。

  “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嘛,这世界上离婚的人多了,多我红颜一个,也激不起波澜,再说了,秦成风现在提出来,是对我负责任,他要等我老了再跟我离婚,我真就永无翻身之日了,现在还好,我又不老,说不定将来找个比他更好的,气死他。”我在妈面前,要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模样,免得她操心。

  “别人都说,男人30.40岁离婚就找20多岁那些年轻的,女人30岁离婚,就得往老了的找,这是命哪。”

  我妈不知道打哪听得这些理论,此话不假,离婚男人是越找越年轻,离婚女人,通常只能找比自己大很多的,这就是人们心中的法则,有几个年轻的,未婚男人,愿意找离婚的女人呀?除非你美若天仙,要不就是一大富婆,那些男的贴着脸的要靠上来。

  “你女儿没有这么差劲吧,再说了,我有车,有房,还豪宅呢,你看我哪天给你找个年轻的小白脸,得比他秦成风年轻,长得比他帅。”

  我妈被我的话逗乐了,她倒不是希望我真找一个年轻男人,只希望我下次眼光看准点,别又找个像秦成风这样不搭调的,他不搭调倒好,不能10年后才不搭调吧?真那样,我可没几个10年可以耗费,说白了,就我陆红颜32岁的年龄,我也就只有这个10年还禁得起浪费,全耗在他秦成风手上了,幸好,是在我32岁的时候。

  “妈,外婆,我饿了。”外面的筝儿开始抗议了,我们只顾着说话,冷落了她。

  “外婆马上给筝儿弄好吃的。”我妈听到外孙女叫饿了,赶紧围上围裙,去厨房炒菜了,也不跟我嗦了。

  现在在我们家里,筝儿就是太阳,我们月亮,星星的,全都围着她转。

  我妈做了筝儿喜欢的红烧鸡翅,她高兴得抱着外婆亲了又亲,说我从来没给她做红烧鸡翅,居然在外婆面前告起我的状来。

  我妈只做了筝儿喜欢的,我一直喜欢的泡椒腰花,她是很久没做给我吃了,在她心里,筝儿是排第一位的,至于我,只能排第二了。

  我喜欢她做的泡椒腰花,那是我们家的老坛泡出来的七星椒,正宗的酸辣,就算不炒腰花,我就着那泡椒,也能下一碗饭,小时候,家里环境不好,就靠着这小泡椒吃饭呢。

  就连秦成风,也是喜欢我们家的泡椒的,他第一次上门的时候,我妈做的泡椒腰花,那叫一惊艳,他说从未吃过如此的美味,那天他把腰花吃了个精光,最后连泡椒也不放过。

  我也泡过泡菜,但没有我妈泡的纯正,秦成风老念着我妈做的那口,最近的一次,是在半年前吧,他从三亚回来,直接就奔我妈家,狠狠的吃了个够,最后走的时候,还带了一瓶走,那瓶估计得吃完了吧,他这辈子,也别想再吃我妈做的泡椒了。

  我的迷茫

  离婚后,我的首要任务,是找工作,现在不顾高薪不高薪,能有一份稳定的收入,才能让我有安全感。

  5年了,我跟社会脱节,我那张本科文凭也早已不吃香,现在大学生一抓一大把,招聘上明确的写着,30岁以下。

  我尴尬的年龄,我真想上派出所去把出生年月给改了,以我现在的模样,估计写个27岁,也没人会怀疑。

  曾玲找过我几次,让我去她们那儿做保险经纪,刚开始,我也动过心,做保险时间自由,我也能照顾家,可是像曾玲这种巧嘴一个月辛辛苦苦的口水费也不过3000多块钱,还得看人家脸色,什么委屈都得视若不见,我可做不到,我养尊处优惯了,能受得了那份气吗?再说了,我这张嘴可翻不出花来,算了,我确实不是那料。

  还是老老实实去找工作吧,大企业就算了,我有自知之明,我的专业是中文系,也就适合干干文秘什么的,可我这年龄,干文秘也不合适了,端茶倒水的打杂活,老板也不好使唤呀?

  以前在单位我是做人事的,可现在那早就过时了,不叫人事了,叫人力资源,专业升级了,可我的脑子还没升级,适应不了了。

  我该去应聘什么呢?一时间,我还真没了方向。

  自己创业吧,手上还有那么点钱,可我没有经验,搞不好弄个血本无归,那可是我和筝儿几年的生活费呢,我不敢冒这样的险。

  是曾玲脑子灵活,她给我出了个主意,让我开个网店,现在淘宝上做生意的风生水起,做的好的,一个月可以赚几万呢。

  我想,也对呀,先开个网店,少投点资金,在家里操作,时间也自由,没准也能做出个名堂来。

  有了这样的想法,我激动呀,终于找到人生的目标,仿佛那条路真的是铺满鲜花的康庄大道,我在远处,看到了人民币,我曾经不屑一顾的粪土。

  临上床之前,筝儿忽然想到,爸爸好久都没给她打电话了,她说想爸爸了。

  我没有权力干涉女儿对他的思念,毕竟他们有着不能磨灭的血缘。

  筝儿已经记得住他的电话了,她拨了他的手机,我依稀能听到菊花台的音乐,那是他设定的彩铃。

  “阿姨,我找我爸爸。”从女儿的话中,我听出接电话的,是个女人,并且,极有可能,就是莫雪菲,我的心竟有揪一般的疼,我是怎么啦,离婚了,为什么还有这种感觉?

  “爸爸。”女儿欢呼雀跃的声音,是秦成风接过了电话。

  “爸爸,我好想你哦,刚才那个阿姨是谁呀?”小小的筝儿,居然会问出这样的问题。

  秦成风该编出怎样的谎话来骗她,是朋友,或者同事?

  “爸爸有没有想筝儿呀?”估计是把她骗过去了。

  “你骗人,你都没有给我打电话。”筝儿嘟起了小嘴,表达着她的不满。

  “真的呀,爸爸,你太好了,筝儿好喜欢你哦。”不知道他又给她许了什么愿,让她眼睛笑得弯弯的。

  “筝儿,别说了,这么晚了,该上床睡觉了,不然明天又该起不来了。”看见他们父女俩说得这么开心,我的嗓子眼都堵得慌,装什么慈父,真要爱她,就不会离开她,虽然知道他要离开的,并不是筝儿,他要离开的,不过只有我而已,但我就是不愿意看到他与女儿这样的天伦之乐。

  “爸爸,妈妈让我睡觉了,再见了。”筝儿是个听话的孩子,她觉察出我的不悦,很快挂断了电话。

  我能猜得出,电话那边的秦成风,肯定阴郁着一张脸,怨我打断了他们的父女的聊天,我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他越是生气,我越是心里平衡,谁让你抛弃我们的,这就是你要付出的代价,我还发狠的想,如果他从三亚回来,我绝不让他见筝儿,就算,是我唯一能做的,对他的报复。

  筝儿乖乖的上床睡觉了,临睡前,她要我给她讲小红帽的故事,说以前爸爸讲过,很好听。

  我翻过那本秦成风曾经翻过的《睡前故事365天》,指尖是否触到他的指纹,我竟生出些怅然。

  我照着书,念小红帽,语调平淡,就像读课本一样。

  “妈妈讲得不好,爸爸讲得才好听呢。”她嘟囔着。

  又提起他,我就想到他绝情离去的模样,我再也忍不住了,我把书“啪”的一下,扔在了地上,那声音,足以让空气碎裂。

  “爸爸,爸爸,你那么喜欢他,你找他去呀。”我情绪失控,眼泪唰唰的就流了出来。

  筝儿被吓坏了,她从未看到我如此的生气,她惶然失措,圆圆的眼睛里满是惊恐,最后“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女儿的哭声让我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我抱着她,她柔软的头发贴在我的脸上,小脑袋因伤心,而不停的抽搐。

  “筝儿,不哭了,妈妈不好,不该发脾气。”

  “是筝儿不好,妈妈讲得好,跟爸爸讲得一样好。”她脸上挂着泪珠,倒安慰起我来了。

  她哪里知道我心中的苦楚,绝不是因为她说我讲得不好,而发的火。

  “筝儿快睡吧,明天还要上学呢。”我吻着她的泪水。

  “嗯,那我睡了。”她听话的闭上眼睛,胸口因为刚才的哭泣,还在起伏不平。

  我可怜的孩子,你不知道,你爸爸,已经不要我们了,今后的日子,要跟妈妈一起走过,可能会很辛苦,但妈妈会用我全部的爱来呵护你,我就算受再大的罪,也要把你抚养长大。

  我要开始创业了

  我把曾玲约了出来,商量在网上开店的事,她见多识广,这时候,我需要她的帮助和建议。

  我约她在金翠河见面,那是我们常去的地方,是一家港式茶餐厅,挺别致的,她喜欢吃那里有鲜虾去吞面,非常地道的港式小吃。

  做为保险人,守时是他们的优良传统,在约定的时间,她不差一秒的准时到来。

  “红颜,没事吧,脸上看起来不好。”虽然餐厅光线不亮,但她还是注意到我的脸色不太好。

  是的,谁摊上了这事,脸色会好呢,我并不是个洒脱的女人,也许,我能说出洒脱的话,但感情的纠葛让我非常受伤,并非短时间,能够痊愈的。

  “还好吧。”我用那支粉红色的吸管搅拌着冻咖啡,这个天气,已经有些凉了,没有多少人会喝这种冻的饮料,可我需要这种极度的冰冷,跟我的心一样的温度,才不会发生可怜的融化,我要求服务员单独给我多加了冰块,她的眼里里充满了诧异,外面秋雨绵绵,这样冰冷的刺激,不会觉得太冷吗?

  而我,需要这样的冷。

  “红颜,干嘛放这么多冰块,胃会受不了的。”曾玲痛惜的看着我。

  爱情只是美丽的海市蜃楼的,没有根基,随时会消失,而友情却是可以长久的,现在对我来说,爱情,已经远去,而友情,却在我最艰难的时候,给了我最大的安慰。

  “对了,我有一个客户也是在淘宝开店的,她在网上卖包,生意还可以,一个月少说也能赚1000多,多的时候能赚4000多。”她进入了我们今天的主要话题。

  挣的这点钱,放在以前,我是不屑一顾的,可是现在我在乎。

  我目前最主要的是需要一份收入,卡上的钱,没有多少利息,却每天都在减少,我就算不吃不喝,它也会越变越少,因为那些每月的固定支出,那些信报箱里的帐单,随时都在提醒我,我必须增加卡上的存钱,否则迟早有一天,它会消失怠尽。

  “那客户说,她在淘宝上也就算很普通的一个,人家做的好的,一个月能赚10万呢。”曾玲又补充道。

  “10万?”这个数字激励了我,一月10万,一年就是120万,那比秦成风的收入还多呢,在那一瞬间,我竟生出些自豪感来,仿佛那一个月挣10万的人,是我。

  如果我加入这个大军,或许那挣10万的人,真的会是我,我并没有尝试过做生意,那说不定,我还真有这天赋呢。

  我又开始激动了,离婚算什么,我要挣钱,挣很多的钱,让秦成风后悔,抛弃我是多大的错误。

  我幻想着那一幕,我坐在自己买的大别墅里,秦成风拿着玫瑰,跪在我的脚下,像狗一样乞求我的原谅。

  我用高贵的手接过他的玫瑰,放在鼻尖嗅着,秦成风充满期望的眼神,以为我接受了他的认错,我要的就是他的这种认为,因为接下来,我会把那束玫瑰扔进垃圾筒,然后让管家把他扫地出门,就像他抛弃我那样。

  想到这里,我笑了,我要开始创业了,从淘宝做起,没准那天,我所幻想的,真能成为现实。

  曾玲问我想好项目没有,其实这几天我都在考虑,我想做童装,买衣服一直是我的爱好,那时我有大把的时间和金钱,我是很多品牌的VIP,自认为穿着打扮有自己的见地,我也特别喜欢给筝儿买衣了,那些漂亮的童装一入我的眼里,我不在乎价格,只要能把她打扮得像公主,就是我的最终目的。

  我选择童装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对成人的服饰,童装的成本要低很多,做为初次创业的我,风险还是要放在首位。

  我的创业筹备会就在那天尘埃落定。

  曾玲抢着付了钱,我很尴尬,以前每次出来吃饭,都是我付帐,就像成了我们约定俗成的规矩。

  曾玲家庭并不富裕,她丈夫是个小学老师,但不是重点小学的,同是小学老师,这重点和非重点,差别,不是一般的大,他的收入,还不如曾玲,公公婆婆也跟他们住在一起,还有个7岁的儿子,曾玲最大的梦想,就是买一套我那样的花园洋房,不用三代同堂,挤在那狭窄的80平方里。

  她经常向我报怨丈夫的无能,她的生活平淡得像水,在日复一日的油盐柴米中,早没了激情。

  而我却羡慕她的生活,女人这辈子求什么呢,不就是有一个爱自己的丈夫,活泼快乐的孩子,健康的父母,就算粗茶淡饭,那也是一种淡定的幸福。

  我现在,除了孩子,就只有一个妈,我能幸福吗?

  我要开始创业了

  我的创业第一步,已经完成,在淘宝上注册了我的小店,我取了个好听的店名,可爱可心童装店,货品是我从朝天门批发市场进的。

  那天下雨,我开着我那白色的索纳塔,挤进了人车混杂的朝天门,出来的时候,心情还不错,带着2000块钱,是我初次进货的资金。

  我的车在人群中前进得很慢,我小心翼翼,生怕撞着行人,这年头,什么人都有,就算你多么的小心,也会有人故意往你车上撞,然后敲诈一笔钱,扬长而去,演戏都如此拙劣,但似乎这并不需要什么演技,只要有不怕死的勇气就行,因为万一驾驶员控制不好,真的就一命呜呼了,那才是得不偿失。

  好不容易找到停车位,把车停好,我撑着伞走向儿童服饰批发大楼。

  逛朝天门,那是很早以前的事了,刚结婚那会,我和秦成风每个周末都会来扫货,家里的很多东西,都是在这里买的。

  那时我们刚参加工作不久,每一分钱都是算计着花,我永远都忘不了,秦成风穿着黑色的廉价体,拎着同样黑色的大塑料袋,在人群熙攘的批发市场挤来挤去的样子,那件体,也是我在朝天门给他买的,50块钱一件,他喜欢穿,觉得那种细质的棉,贴在身上很舒服,不知几何时,他已不再穿这种廉价的衣服,也不知他贴身穿着的,300多的BYFORD,是否也有这样的感觉?

  我们逛完朝天门,喜欢在那个老太的小摊前吃凉面,她的油辣子做的特别好,秦成风能一口气吃两碗,有时,我还会把自己碗里的挑给他,他会投给我一个感谢的目光,那时,他是不在乎筷子上有我的口水的,甚至我没吃完的,他也能接过去吃个底朝天,但那已成为了记忆,住进我们那高档的洋房后,他不会再吃我剩下的东西,因为,那时,他已是秦总。

  过往的记忆总像关不住的闸门,在我和他共有的事件面前,悄悄的溜出来,每当这时,我面前的一切,变成了黑白,那是老电影才有的颜色,我和他的故事,也已经成为了只有黑白的老胶片。

  路过那个老太摆摊的地方,我特意看了一眼,没有见到老太的身影,现在的摊主是一个年轻的女人,穿着宽大的厚毛衣,样式非常过时,以我敏锐的眼光,她肯定是个进城打工的农民。

  我停下脚步,环视了一下她的小吃摊,她也卖的凉面和凉粉,还有裹着红油的串串,我试探着问,以前那个在这里摆摊的老太呢?

  我以为她会是老太的亲威或儿媳。

  她正忙着收钱,那些零散的钞票在她手里被整理成一叠,我无法想像,她用这数了钞票的手,又去和凉面,那些细菌会不会飞进面里。

  过去,成了黑白电影

  她抬起头,看着我,不认识的女人。

  “我不知道什么老太。你要吃什么?”她并不想回答我的问题,只关心我是否会买她的食物。

  也许,她确实不认识那个老太,这么多年了,我的婚姻都发生了改变,何况当年已经老态龙钟的老人?

  我放弃了继续的追问,也没有胃口吃她的凉面。

  我走了,但我能感觉到她的目光在讨厌我,因为我看她的手时,有一种嫌弃。

  儿童批发市场在底楼,我很快就走完了所有的摊位,很失望,以我的眼光,这里的童装没有一件能入我的眼,我家筝儿的衣服都是在太平洋买的,那独特的设计和高档的面料,是这个批发市场里找不到的,我所看到款式稍微好点的衣服要么做工粗糙,要么质地低廉,我要在网上卖这些衣服吗?

  可是既然来了,也不能空手而归呀,我耐着性子继续挖掘,还是找到几家不错的,讨价还价的本事,我早已忘却,最后我跳了一大包衣服,老板非常满意我的实在,因为我根本没有跟他讲什么价。

  我扛着那个大塑料袋,幸好今天没有穿高跟鞋,也没有穿我那些昂贵的时装,不然在朝天门的拥挤中,却扫去我全部的优雅。

  我想找个“棒棒”给我提袋子,那个想法只在一瞬间飘过,我马上否定了,我意识到我已不是那个不为钱发愁的全职太太了,我在创业,每一分钱,都是要计入成本的。

  那个袋子很重,扛到车库时,我的内衣已经湿润,我第一次体会到,创业,不容易呀。

  并非我想象

  货进到了,然后就是上在淘宝上架。

  我的照像技术相当的差,还好,我有一部很好的相机,是秦成风去年到日本出差时买的。

  日本,这两个字跃入我脑海中时,我蓦然想起,去年他去了一趟日本,是否那时,就跟莫雪菲有了牵系?

  我真是健忘,我居然忘了莫雪菲在日本。

  还陶醉在他为我买的6000多的拎包里,还有这部4000多的相机,他说国内要卖6000多,我居然为能省下2000多块钱而高兴,不知道,他们在日本,是不是早已用这部相机照了很多甜蜜的照片?

  当然,我是看不到的,秦成风会在回国前,删掉所有让我怀疑的记录。

  又是秦成风,他像个梦魇一样,随时随地出现在我的脑子里,我快崩溃了。

  忘了他吧,那个负心的男人,对,我在创业了,认真的做好我的创业,一想到这,我又有些兴奋。

  我把像片照出来,简单的用photoshop进行了修整,这得多亏我买了这本关于photoshop的使用技巧。

  照片上传,我的店正式出现在淘宝的卖家里,输入我的店名,就能看到我那花了不少心思的小店。

  我把店标设计成了一个动态的画面,一个天真的小女孩荡着秋千,无忧无虑,我希望我的筝儿,也能有这样的童年。

  只要打开我的店,印入眼帘的,就是那个荡秋千的女孩。

  我把我的淘宝店址用QQ发给曾玲,她回给我一支鲜艳的玫瑰,下面是粉红色的几个大字,祝贺你,红颜。

  我的脸如同出生时,在那刻浮上红润。

  我的第一笔生意成交时,我高兴极了,虽然那件小毛衣只赚了两块钱,我已经有了收获的快感。

  因为刚开店,要吸引顾客,我把衣服卖价设得很低,基本上也只是在成本价的基础上加了几块钱,再加上那些买衣服的妈妈天生就会讲价,我已经标得那么低的价,都还得压下去。

  两块很少,以前就算地下掉在地下,我也不会弯腰去捡,可现在我辛辛苦苦从朝天门扛回来的衣服,一件只有两块钱的利润,我却高兴得那天饭都多吃了一碗,毕竟,这代表着我已经迈出了第一步,赚钱是次要的,培养顾客才是根本,我不记得是哪本书上说的,或是曾玲给我讲过这样的话。

  筝儿成了我的试衣模特,那些年轻的妈妈往往会对我说,她的孩子多高,多重,该穿什么码?我也没有常识,就只能以筝儿做为标准。

  筝儿也很乐意做这样的事,就像个真的模特一样,把我在朝天门进的货,一件一件试来看,爱美是小女孩的天性,她并不在乎衣服的价格,也根本分不清这些衣服跟我以前给她买的衣服有什么不同,她不知道,那价格只是零头。

  离婚后,我没有再进太平洋给筝儿买衣服了,有时也会在我进的货里,挑几件给她穿,她喜欢新衣服,现在的和以前的,没有区别。

  收获了最初的喜悦后,我渐渐发现,在淘宝上开店,并非想象中那么容易,卖童装的太多了,并且很多钻石卖家她们有专门的进货渠道,可以直接到厂家拿货,特别是上海的卖家,很多卖外单的,那些衣服漂亮极了,只从样式看,与大商场的并无二致,并且价格,低得令我咋舌,我在朝天门也曾看到类似的款式,但光批发价格就与她们的标价无异,可能是因为我是小单进货的原故吧,批发商给我的价格跟零售差不了太多。

  我的生意并没有预想中的那么好,一周,只卖出了三件,赚了15块钱,一月赚10万,现在在我看来,无异于天方夜潭。

  我有些灰心了,每天守在电脑旁,就只为看到那个蓝色的旺旺变成红脸,那是买家来找我咨询,我的眼睛都看酸了,也等不到几个买家。

  一个月里,我只赚了100块钱,有点好笑,我总共在朝天门去进了三次货,不是因为卖完了去进的,而是想让店里的款式更多些,才能吸引更多的买家。

  我的书房已经堆积了上百件的童装。

  筝儿好奇的睁着眼睛,“妈妈,这么多衣服,我穿好多年,都穿不完呢。”

  我苦笑着对她说,要是妈妈卖不出去,以后我们筝儿就慢慢的穿那些衣服吧。

  钱没赚到多少,还积压了那么多货,幸好我只投入了5000块钱,就算卖不出去,也只损失几千块钱。

  不过并非全无收获,在交易的过程中,我交了几个朋友,因为都是当妈的人,因为孩子的话题让我们走近,我们不在一个城市,有北京的,西安的,最远的是新疆的。

  跟我最聊得来的,是西安的那个妈妈,她的网名叫秦岭0611,这个后缀有些岔眼,谁叫注册秦岭的用户太多了,不得已,只能加个后缀,这个0611是个特别的日子吧,按常规来讲,可能是谁的生日。

  因为我们的女儿一般大,所以在刚开始的交流中,就有了好感。

  后来聊得多了,我知道她和丈夫也是分居两地,最戏剧性的是,她的丈夫,就在重庆,我所在的城市。

  对于分居两地,我深恶痛绝,如果秦成风没有去三亚,我们也可能不会结束。

  我像个怨妇似的向她讲述了我的遭遇,有很多话,我是没有向别人说起,包括曾玲和我妈,我不想被她们看不起。

  但对她,我说了很多,反正不认识,她看不到我,我也看不到她,我需要一个听众,倾述我的不幸。

  而她,也是个很好的观众,耐心的看着屏幕上跳动的字眼,那是我的心声,我用了蓝色的字体,蓝色,代表忧伤。

  偶尔,她会发上一句话,表达对我的同情,更多的时候,是默默的看着,我的文字不错,特别是写这些忧伤的字眼。

  我的父亲曾经用美丽的词藻写出一本本诗集,做为他的女儿,我也继承了他文字上的天赋。

  每天晚上,她都会坐在电脑前与我交流,她也是寂寞的,家里只有女儿和她两个人。

  我的故事从短篇,变成了中篇,到最后,变成了长篇。

  她感叹我的文字是这样的漂亮,不用来写小说,真是可惜了。

  写小说?我从未曾有过的想法,当全职太太的那些年,我的思维都钝了,每天都想着怎么打扮自己,来取悦老公。

  她说她是小说网站的编辑,觉得我非常适合写小说,她把他们的网站发给了我。

  我看到很多业余写手在上面发表的原创,有些文字都还很生涩,但人家都有勇气把自己的作品发上去。

  上大学时,我也爱好写作,还梦想着成为作家呢,这也是我父亲的愿望,但后来很可惜,结婚后我专注于我的婚姻,而疏于动笔,我以为自己早没了写字的灵感。

  她以一个专业编辑的身份告诉我,我的文采非常的好,比很多在他们网上发原创的业余写手好得多,不用来写作,真是浪费了。

  “说真的,这些天你在网上给我发的那些关于你婚姻的事情,我觉得就是挺好的题材,以你的文笔,一定能写出相当不错的长篇小说。”

  她用键盘敲了这几行字给我,这些我并没有太放在心上,但她后面敲下的几个字,让我产生了动笔的想法。

  “很多网络写手很挣钱的呢,有些专业写手一个月能挣几万,除了在网站上靠VIP收费外,反应好的还能出版,得版税。”

  一说到钱,我的眼睛一亮,写字也能挣钱,我以前从来没想到过。

  我觉得自己现在真的是见钱眼开了,有时真恨不得天上掉下个馅饼,让我给捡到,有段时间我天天买彩票,也是想发意外之财,可是命运之神仿佛并不眷顾我这个被丈夫抛弃的可怜女人,买了很多,我连中最低的奖金都没有过。

  她又给我讲了个例子,写《哈利波特》的作者罗琳,以前也是一个穷困潦倒的家庭主妇,可是她写了这部小说,风靡了全球,她的财富超过了英国女王,成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童话。

  我的精神为之一震,虽然我不喜欢看哈利波特此类的魔怪神话,但作者的成功无疑激励了我,那数之不尽的财富,我需要的,是那个。

  我已经变成了庸俗的女人,我那架古筝很久未曾弹过,已经蒙上了灰尘,我每天的心思都放在怎么挣钱上,那些高雅艺术,在钱的面前,都失去了光彩,我甚至计划好的要教筝儿弹古筝的事,都因为我忙着在淘宝上赚钱,而一直没有进行。

  听了她的话,我决定尝试。

  她在我的好友里,不再叫秦岭0611,她的真实名字叫陈艳红,非常有缘,跟我的名字反着念是有些谐音。

  我又开始做梦了,完成像罗琳一样的美丽转身,那将是辉煌的蜕变。

  书房里堆积的童装,我也没心思卖了,一心想着要步罗琳后尘。

  我怀着憧憬的心情,建立了一个空白文档,我想写自己的故事,就叫《我是红颜,但不薄命》。

  手指在键盘上敲打下这几个字时,我开始心潮澎湃,所有的往事一点一点闪过,我要写那个痛苦的回忆吗?

  我的手僵在那里,那些记忆重新翻出来,我能承受吗?

  过去的甜蜜,他温情的话语,我要用我的文字敲下来吗?这对我,可能是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折磨。

  我要写吗?再一次问自己,揭开伤疤,会有怎样的痛?

  我还是决定要写,就算被揭得满身是血,我也要写,我要让天下的女人都知道,秦成风是个怎样的男人,并且,我不打算换名字,就用秦成风,让他成为千夫所指。

  我在QQ上给曾玲说了这件事,她也挺支持我的,很多事,要尝试了以后才知道,什么是最适合自己的,她一如既往的给我发了四个字,红颜,加油。

  有了她的支持,我信心倍增。

  我妈却给我泼了一盆冷水,写字能赚什么钱呀?你爸当年就是天天写,除了睡觉,就是写字,哪能挣几个钱哟,倒是常年坐在那里,坐出一身病来,还不到40就走了,丢下我们孤儿寡母的,她说得很伤心,眼睛里挤出些眼泪。

  “妈,你这就过时了吧,现在流行网络小说呢,你看书店,那摆在醒目位置的,好多都是网络小说呢,我爸那是写诗,纯文学的,看的人当然少,现在这个时代,流行的就是符合大众口味的通俗小说,人家编辑都说我有潜力,无论如何,我得试试。”

  我最终说服了她,她哪懂这些时尚的东西呀,以前要出书全靠出版社,你辛辛苦苦写它十几万字或者更多,出版社不认可,你的作品就永远无出头之日,因为没机会让读者去看呀,现在不同了,把小说挂网上,自然就有读者来看,要写得精彩,点击率高,出版社求着来找你呢。

  这些话,是陈艳红给我说的,我又录音机似的倒给了我妈。

  筝儿放假了,但并未如她所愿去三亚晒太阳。

  我做了很多说服工作,也编了一大堆的理由,最终懂事的女儿挂着泪水答应了。

  我怎么能让她去三亚,去遂了秦成风的愿?不可能,我无法忍受我的女儿跟他们一起在海边漫步,在阳光下嘻笑打闹。

  我答应筝儿今年暑假再带她去,那时假期长,她也能多在那边呆一段时间,这只不过是我的缓兵之计,我把孙子兵法的36计,用到了女儿身上,真是可悲,却也无奈。

  我还承诺带她去海逸酒店吃自助餐,她才答应。

  自助餐,以前我们经常带她去,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那么的喜欢在酒店吃自助餐,每次去的时候都吃得小肚子鼓鼓的,最后都会因为消化不良而拉稀,但她依然执着的喜欢吃自助餐。

  离婚后,我们的生活改变了很多,我已经2个多月没带她去吃自助餐了,甚至在圣诞节的时候也没有去,我只想着尽量的节约,能省的就省了吧。

  女儿非常的不高兴,甚至发脾气,她还给秦成风打了电话,我想阻止,但她倔犟的扬起小脸,我放弃了。

  “爸爸。”她还没说话,就开始哭了,像受了多大委屈似的。

  估摸着秦成风当时不知道多么的心焦,听到他宝贝女儿的哭泣。

  “爸爸,妈妈不带我去吃自助餐,我好想吃哦。”

  真服了她,除了没带她去自助餐以外,我没做好吃的给她吗?弄得跟我虐待她似的。

  “妈妈,爸爸让你接电话。”她的小手把电话递给我。

  我并不想去接那个电话,他是要教训我吧,我不想听,离婚后,我们都没有过直接的对话了。

  “妈妈,快接呀。”筝儿在催我,仿佛我不接,就不心甘似的。

  我犹豫着接过电话,放在耳边,但并不想说话。

  “红颜,你为什么不带筝儿去吃自助餐?我不知道你在忙些什么,但筝儿想去,你就带她去嘛。”他居然用这种口气跟我说话。

  要不是筝儿满怀期待的看着我,我真想砸了那电话。

  他有什么权力干涉我带不带筝儿去?孩子是判给我的,怎么样,都与他无关,我不带她去又怎么啦,他管得着吗?

  当然,这些话,我不能当着筝儿的面说。

  “我每个月都按时给了筝儿抚养费的,你不会克扣这钱吧?那钱还不够筝儿去吃自助餐?”他像是猜到我是因为钱的原因,才不带筝儿去的。

  的确是这样,但他这句激怒了我,给筝儿抚养费,是他做爸的对女儿应尽的责任,至于我要怎么支配那钱,是我的自由,他有什么权力来说东道西的,心疼女儿,就不要离婚呀,离了婚,就不要操这么多心,筝儿是死是活,都与他无关。

  我真想把这话给他掷过去,狠狠的,可是,我不能当着女儿的面。

  “你的意见我会考虑,如果没什么事,我就挂了。”不容他开口,我抢先挂断了电话。

  我很严肃的看着筝儿,为她今天的行为,非常的不高兴。

  “筝儿,以后不要向爸爸说这些,妈妈对你不好吗?我天天换着花样的给你弄好吃的,你还不知足,你到底要妈妈怎样?把心掏给你吃,你才高兴吗?”我竟忍不住的流泪了。

  “妈妈,我错了,以后我再也不给爸爸说这些了。”筝儿看到我的眼泪,慌了。

  “你知道吗,自助餐很贵的,勤俭节约是我们中国人的美德,我们以后都要节约,知道吗?”

  她根本就不懂得这些大道理,但为了讨好欢心,还是使劲的点头。

  她可能不明白,为什么以前不节约,现在突然要节约了?

  我无法告诉她,那是因为你爸爸不要我们

  我的小说从网络开始,我把挣钱的希望,又从淘宝上转移到文字的堆砌上。

  我确实没有想到自己有这方面的潜力,我的手指能在键盘上打下漂亮的文字,原来,除了做饭,弹古筝,我还可以写小说。

  我怎么没有早些发些自己的这个潜质呢?要早几年下笔,说不定也成了知名作家了,就是赶上罗琳,也说不定呢。

  我的生活又有了目标,写字,赚钱。

  程艳红突然来了,她在重庆机场下了飞机,才给我发了一个短信,说她带着女儿来重庆休假。

  是来看她老公来了,她说老公是北京一家科技公司驻重庆的总经理,他们已经两地分居的过了两年。

  命运就是这样的好玩,有着相同经历的两个女人通过淘宝相识了,然后又成了朋友,她的老公和我过去式的老公,都是派驻外地的总经理,所不同的是,她的家庭故事还幸福着,而我故事已经落幕。

  做为朋友,我理所应当的要应地主之谊,况且我也很期待见到这位天天晚上在一起聊天的网友。

  我给她回了一条短信:“欢迎来到重庆,带上老公,一起到我家做客,OK?”

  “我也很想见到你,来之前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她难得来重庆,肯定有很多私房话要跟老公说的,我非常理解她的心情,两地分居的思念,我也曾体会过。

  她是在到重庆两天后,给我打的电话。

  为了她的到来,我做了精心的准备,前天晚上就用烤箱烤了一盘黄油曲奇,筝儿很高兴,说我好久都没有给她做曲奇了。

  离婚以后,我就不曾动过烤箱,那些闲暇时雕刻时间的生活乐趣,在结束婚姻后,就成了一种奢侈。

  奶油很贵,烤箱很耗电,这都是我动用烤箱时会考虑的问题,我不再是那个大手大脚的,因为一点失败就扔掉全部原料的全职太太,我现在用的每一分钱,都显示着我存款的减少。

  秦成风每个月2000元生活费,也仅仅只够筝儿每个月的学费,其它所有的支出我都是动用的存款,50万,早已不是整数了,所以我才拼命的,想要赚钱。

  为了远方来的朋友,我又让厨房出了久违的奶油香味。

  筝儿说她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就眼巴巴的盯着烤箱,等待着那金黄色的小饼干出炉。

  我还专门回我妈家拿了些泡椒过来,我要做她的拿手好菜,泡椒腰花。

  秦成风总是说我做的没有我妈的好吃,人这辈子就是,第一次尝到的美味,过去多少年都不会忘记,他说十年后,他都记得那滋味,看来他的记忆细胞有着超常的功能,但为何我跟他生活的十年,那些相爱的点滴在他决定离婚的时候,没有进入他的思维,供他参考呢?

  我起来得很早,我已经不习惯睡懒觉了,不是不想睡,确实是睡不着。

  今天是周末,筝儿不用去上学,她正躺在那床海绵宝宝的被窝里,甜甜的睡着觉,她的脸蛋红扑扑的,长长的眼睫毛浓密的遮着她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睛,我的睫毛没有这么长,这一点,是遗传了秦成风,虽然离婚了,但我还是不能否认,他的确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我们的筝儿继承我们所有的优点,她出生的时候,医生就说,长大了一个是个美人胚子。

  她一直是我和秦成风的骄傲,我们一家三口走出去,必定能收获不少艳羡的目光,不过,那都已过去,我们三个,永远,也不会再牵手出去了。

  我推开客厅的滑拉窗,进到花园里,这个季节只有腊梅了,搬进来的时候,我种了两株黄梅,这个冬天开得特别艳丽,黄色的小花迎着冬风越发灿烂,也只有腊梅,才能傲霜,有着冰清玉洁的美丽。

  我摘下一朵梅花,捧在手心,我的鼻尖因为寒冷而微微冻红,但并不影响我闻腊梅的清香。

  我喜欢这样的香味,在冷冽的空气里,给我世间最美的芳香。

  花园的杂草日渐增多,我已许久没有打整过了,没有心情,只有两个人的房子,我打整给谁看?

  今天有客人要来,我要打扫一下,不然让人家见笑。

  很久没有在花园里劳动了,我竟然出了虚汗。

  我剪了几枝花朵繁茂的腊梅,插在客厅的玻璃花瓶里,霎时,腊梅香便传遍了整个屋子,这个空间已经被我心中的尘埃蒙了太久了,今天才有了些生气。

  筝儿叫着妈妈醒来,她每次都这样,睁开眼的第一句话就是“妈妈,过来。”

  我过去了,她的嘴边还有流过口水的痕迹,她已经把被子掀开,穿着单薄的睡衣暴露在冬天的寒冷里。

  我没有开空调,为了省钱。

  “筝儿,你忘了答应妈妈的事了吗?”我故意马起脸。

  她吐吐舌头,赶紧把被子捂在身上。

  我曾经给她约法三章,晚上刷觉前要刷牙,睡觉的时候要解便必须喊我,早上起床必须把被子盖好等着我来。

  除了第一条,其他两条,她都做得不好,这个星期已经尿了两次床了,害得我半夜三更的起来换床单,换被子,结果是把自己给弄感冒了,她依然流尿。

  这几天我坚决不准她晚上喝水,连汤也少喝,看来效果不错。

  “妈妈,今天真的要来一个小伙伴跟我玩吗?”筝儿很孤独,我们这个小区跟她同龄的孩子不多,以前我还经常在晚饭后带她去小区转转,能碰到些孩子跟她玩,很长时间我都没有这心情了。

  “是的,是西安来的小朋友,跟你一样大。”我也很期待着他们的到来。

  “那我要准备一件小礼物,送给我的新伙伴。”她首先想到的是这个,她是个大气的孩子,什么东西都想跟人家一起分享,心里才舒服。

  “那你好好想想吧,不过现在要起床了,说不定小伙伴马上就来了呢。”今天要把她打扮漂亮一点,我喜欢我的女儿被别人称赞。

  我给她穿上秦成风从日本给她买的小大衣,粉色的,质地非常的柔软,领子上是雪白的狐狸毛,当时我打开标签,一看那日元,心里很快就行了折算,天哪,2000多人民币,我瞒怨他太奢侈了,小孩子家的衣服买这么贵干嘛,孩子长这么快,要穿不得了多可惜呀。

  他还呵呵的笑着,筝儿这么漂亮,要打扮一下,就成了公主了。

  他是喜欢宠着筝儿,这么贵的衣服也买,做为父亲,他是称职的。

  他离开后,我把她给筝儿买的衣服全部打包,扔在了衣柜的最角落,我不愿意筝儿穿他买的衣服,我看着扎眼。

  今天不知怎么的,我又把那包衣服翻了出来,在里面挑出了最贵的这件,可能是我的虚荣心在作崇吧。

  筝儿穿上这件小大衣漂亮极了,像极了电视上的有钱人家的小公主。

  吃早餐的时候,我特意给她带了个围裙,生怕她把那件昂贵的小大衣弄脏了。

  她也小心翼翼的,筝儿是个爱美的孩子,就算不用那围裙,她也不会把衣服弄脏的,不过我总是预防着,小孩子家,万一有个不慎,也有是可能的。

  陈艳红一家人在11点钟的时候,准时来了。

  他丈夫开车过来的,我们这个小区非常出名,做为在重庆已经呆了两年的他,要找到这里是很容易的。

  我和筝儿到小区门口去迎接的他们,陈红艳说他丈夫开的是一辆黑色的奥迪A6。

  我们这里的奥迪A6很多,但很奇怪,他们车子从远处开过来的时候,我就隐隐约约觉得那就是他们的车。

  果然,在车子向我靠近时,我的手机响了,我还没接,车窗放下,一个短头发的女人向我挥手。

  她,便是我的网友,陈艳红,在这以前只用文字交流的朋友。

  她跟我想象并无二致,干练的职业女性,戴着一副透明的无眶眼镜,虽然因为是在度假穿得很随意,但依然可以看出,她是个很讲究的女人,只不过北方的干燥让她的皮肤显得粗糙,她与我同龄,但明显比我显老。

  她的丈夫很高大,典型的北方汉子,脸形是硬朗刚毅的轮廓,浓眉大眼,有着男人的阳刚。

  她女儿长得很像爸爸,也是短发,简直跟他爸是一个巴掌拍下来的,可惜用在他爸那里是阳刚,用在小女孩脸上,就显得有些“蛮”了,这是我们重庆的用语,形容长形不够细致,筝儿跟她站在一起,就像温婉的小公主,而沈小鱼更像一个假小子,她的嗓门也很大,不像筝儿,说话细声细气的。

  他们一家三口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我竟生出了嫉妒,多幸福的一家人,阳光明朗的站在我面前,那幅温馨的画面,让我久久怅然。

  孩子之间有着天生的见面熟,筝儿和陈艳红的女儿沈小鱼很快就成了亲密无间的小伙伴,仿佛她们的相识,并不是从今天开始的。

  大人倒没有她们的那种快速来电,我们很礼貌的握手,陈艳红向我介绍她的丈夫,沈正扬。

  他宽厚的手掌很有力,握手的一刹那,我只是感觉到他掌心的温度,并无其他。

  筝儿早已带着沈小鱼进了她的房间,那个粉红的世界。

  沈正扬进门先看见我的古筝,在这现代风格的房间里,古筝就像一个古董,仅仅作为一个装饰摆在那里,却与周围的风格,相映得并不协调。

  秦成风曾要求我把古筝放到书房或者卧室,但我执意的要把它摆在客厅,我喜欢进门就看见它的存在,其实也是我的虚荣心吧,我希望进到我们家的人,看到这个古筝,显示我还有些独特的气质吧,后来秦成风也看惯了,偶尔吃完饭,听我弹几曲,还别有风情。

  小时候我家并不富裕,但我妈对我的期望很高,她想把我培养成一个淑女,可以我们家的条件,学不起钢琴那种昂贵的音乐,她便让我去学了古筝,是她的一个朋友,很有些造诣,我妈觉得女孩子会这些,平白的就能添几分气质,她说得不假,我并非倾城红颜,但能奏得这古老的乐器,便自添了几分优雅,可惜

来源:女娲之爱   love.ngnvip.com     口述实录    love.ngnvip.com/category/koushushi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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