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是蜜糖半是伤
1924年春天,日本东京,樱花如雪人如潮。樱花树下,年过而立的白薇与杨骚相遇了。从此,这位清秀儒雅、眼神清凉的年轻诗人,成了她的桐花万里路。
那时,白薇为爱出逃,落下一身伤病,一颗玲珑心,千疮百孔,她称自己是”三无”女人:生无家,爱无果,死无墓。杨骚因初恋情人凌琴如琵琶别抱,而深陷失恋的泥潭,痛不欲生。同是天涯沦落人,他们像两只寒号鸟,在异乡的凄风苦雨里,相互依偎取暖。怜惜是最好的黏合剂,两颗破碎的心,两个寂寞而狂热的灵魂,在彼此怜惜里,渐渐交融在一起。他说,我非常爱你,爱你的心、灵、影。她醉了,在他的暖暖爱意里,一朵春花迎风盛开。
白薇白净秀气,雅逸脱俗,一双晶亮的大眼睛满含淡淡的哀愁,似寂寞清吟。当年,她不惜冒着挑掉脚筋的危险,从封建包办婚姻的炼狱中逃出来,几经辗转,吃尽苦头,求学日本,又历尽种种非人折磨。悲惨的遭遇,使她特别渴望爱情的慰藉。
白薇爱上了杨骚,像一条落岸的鱼,突然有了水滴的滋润,更知道水的珍贵,便死死地缠上去。”我十二分的想你。凄凄切切地,热泪如雨滴。我的心痛极了,天天哭上三四回。我只想看你,不知道为什么要看;我只要爱你,不知道为什么要爱……”爱得这样透明赤诚,毫无保留,像绑着炸药包行走在烈火中,几近癫狂,仿佛他就是她的天、她的地。这样的痴痴缠缠,这样的烈火烹油,杨骚只觉得烈焰灼灼扑面而来,他突然害怕了。说到底,她只是他的小小的驿站,是他疗伤的药,() 他失恋的心需要一场恋爱来按摩、治疗。诗人杨骚心底里,凌琴如那欲语还休的少女情怀,才是美的,才是令人久久回味的诗篇。他走了,不辞而别,欢如朝露的日子,刹那间,又成寒雨秋霜。
杨骚回到杭州后,方告知白薇:”十二分对不起你,没有和你告别。”他劝白薇:”莫伤心、莫悲戚、莫爱你这个不可爱的弟弟。”他还坦承他仍深爱凌琴如。没想到,一个星期后,白薇出现在杭州,出现在西湖葛岭,他的暂居处。她穿着有点旧的碎花裙子,雨顺着发梢,一串串淌下来,大眼睛显得更大,像星星点点的火花,在辽阔的波涛里明明灭灭。路费是千辛万苦借来的,杭州是她当初千辛万苦逃离的,可现在,她穿越千山万水,只愿随他天涯海角,做他的”降臣”、他的”婢女”。她哭泣着说:”爱弟,我非爱你不可,非和你往来不可。你要尊重我的无邪气,不要把我无邪气的可爱的灵魂杀死!”杨骚却异常冷淡,像暴怒的狮子,大声呵斥痛骂,留下一句:”别跟来,三年后再来找你。”扬长而去。
那年的杭州,雷峰塔也倒掉了,爱情已无枝可栖。孱弱的白薇病倒了,昏昏沉沉,头痛欲裂,恍惚中,好像有一群人,按住她,挑她的脚筋,那么痛,她喊他的名字,喊他救命,可是他不理不睬,头也不回地消失在她的视野里。她没钱交房租,没钱还药费,甚至没钱吃饭。后来,她卖掉了一部诗剧作品,才摆脱困境。她仍然四处寻找他,不是对他欲罢不能,是她对自己欲罢不能啊!
杨骚逃回到漳州老家,白薇的信件追来了;杨骚逃到新加坡做了一名穷教员,不久,白薇的信又尾随而来。她像一根青藤,沿着杨骚的脚印,一路疯长。杨骚在哪儿,她的心就在哪儿。她一心一意找他,肆意坦荡,仿佛满世界都是她的天罗地网,他怎么逃得开。
可杨骚的心里,只有凌琴如的音容笑貌,他爱凌琴如不亚于白薇之爱他。他很少回她的信,偶尔回,也是只言片语。白薇也绝望,也痛苦,她想过死,想过自杀。她手中的笔,唾珠咳泪写相思大痛,她只好把这痛,化为人间的悲欢离合,爱恨情仇。她把全身心付诸写作,流着泪写,伤着风写,咳着血还在写。她写戏剧,写小说,写诗歌。1926年4月,陈西滢在《现代评论》上专门介绍了白薇,称她为”突然发现的新文坛的一颗明星”。
1927年10月末,一个晴朗的秋日午后,他回来了。
也许是病的缘故,每到午后,她总有些恍惚,窗外的泡桐叶,一片片黄了,落了,她总能听见光阴的脚步,细细碎碎踏过她的心房。房东太太尖利的声音响起来,喊她的名字,告诉她来客人了。她缓缓起身,从窗口向外瞟去,”窗下的人,瘦削、漂亮、年轻,感伤的诗调,风姿迷人,眼睛闪出魅人的瞳光,啊!是你,是你,是你,三年阔别的你!”魂牵梦萦的人,就在眼前,她顿时泪流满面,悲喜交加。四目相对,他清凉的手指抚过她的脸颊,那如十四行诗般的忏悔,把她所有的心酸所有的痛苦所有的寂寞所有的等待,都消弭无踪,蛰伏在心底的爱情,刹那间又沸腾了。她在诗中说:”潜伏的爱,经过了多年的潜伏,该变为火山的冷熔岩,但你来又投进火星一点点,使我潜伏的爱呀,将要像炸弹一样地爆发!”她接纳了他,以地母的悲悯,以情人的热烈。
失而复得,有他的岁月,她是满足的、欢喜的、幸福的。他们朝夕相守,谈诗写作,才思如洪流奔涌,上海滩的街头巷尾,都流传着他们的诗情画意,他们双双成了上海滩的文学新星。
他们决定结婚,向亲朋好友发了请帖,到餐馆订了席。良辰吉日到了,亲朋好友、新知故交都来了。白薇红裳新装,在座间,笑意盈盈接待来宾,多年苦恋修成正果,任谁都掩不住那欢喜。可杨骚久久不来。她盼得眼睛都穿了,心急如焚,在众人面前却不敢流露一分半分,一直到曲终人散,杨骚仍没有出现。她在小说里都不忍写下的情节,杨骚竟在生活中,给她来了一出。
婚没结成,她以凌厉之笔对杨骚大加讨伐。繁华落尽,她发现,这些年,自己给自己披了一件爱情的华衣锦裳,可一路的荆棘,一次次刮破它、刺穿它、蹂躏它。他们决定合出一本他们的情书集《昨夜》。取名”昨夜”,意为”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白薇在序诗中这么写道:”出卖情书,极端无聊心酸。和’屠场’里的强健勇敢奋斗的玛莉亚,为着穷困到极点去卖青春的无聊心酸!”万念俱灰后,她采取的一种决绝的姿态:她要绝了与杨骚的情爱,断了自己的痴念,于是她把的最隐秘处公之于众,也为两人的感情画上句号。近20万字的《昨夜》出版,是一场为爱情公祭的盛宴,它像一把匕首,割断了他们之间的朝朝暮暮。
然而,抗战后期,他们又奇迹般地重逢了。在重庆,体弱多病的白薇旧病突发,发高烧,说胡话,几天几夜昏迷不醒。杨骚对病中的白薇照顾得无微不至,七天七夜衣不解带,寸步不离,精心呵护。看到曾经爱过的女人,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身患重病,杨骚产生了一种”复活”式的忏悔心理,他请求原谅,渴望重新开始,要好好弥补她。朋友们也希望他们能握手言和,重拾旧好,结为伴侣。也许,哀莫大于心死,白薇对爱情心有余悸,历经千帆,她断然拒绝重归于好。她刚能起床,就扶着拐棍,拖着病腿,回到了自己简陋的小屋。她说:”悲剧,我演够了,再也不愿做悲剧的主角了。”她给杨骚的信中写道:”你现在变成一个完全的好人了,在这一转变下,从此,你栽在我心里的恨根,完全给拔掉了,你在我身上种下无限刺心的痛苦,已云消雾散了……”
情伤,爱殇。杨骚明白今生与白薇修好无望,他远走南洋,与当地一位华侨女孩结了婚。在南洋,他每月薪水不到70元,却寄50元给白薇。白薇再没有恋爱结婚,自我放逐到北大荒和新疆,独自一人,终其一生。
年少时,她住在他的隔壁。她从小就喜欢他,整天黏着他、追着他。彼时,他是个黄毛小子,她是他不屑的臭丫头。乡下的桃花开了又落,她对他的心却如竹子一样,一直青着。尽管她比他小三岁,他吵她骂她,把她带给他的吃食扔掉,与顽皮的男孩子一起欺负她。
她长得不漂亮,学习也不好,她把心思都用来讨好他。他的母亲常年有病,她就跑到他家里,洗衣做饭,聊天更衣,侍候他的母亲。那时,她就期望可以成为他的妻子。
他是骄傲和优秀的,他看不上她的贫穷和灰暗,他的志向在远方。他愤怒地把她赶出他的家门,向所有人宣布,他永远都不会娶她。
那些金子般的眼泪,滚滚落下,狠狠地砸在泥土上。她再也没有找过他。
后来,他考上了大学,去了外地。顺利地毕业,留到省城,结婚,生子,辗转调动,离婚。一恍惚,二十年岁月就那样过去了。或许,谁都会以为,当年的那个野丫头,和他再也没有任何瓜葛了。一个是知名大学教授,一个是嫁给他人的粗鄙乡下村妇。寂寞时,他也会() 想起年少荒唐,辜负了她对他的好。
偶然的机会,极其偶然,他在学校门口遇到了她。双方,都莫名的惊诧,仿佛岁月从来没有离开过。她比以前温婉了很多,身上呈现着知性女人的气质。是的,她并没有成为村妇。当年的羞耻,让她奋发图强,最终离开了那个村落。
他在B城工作的时候,她在B城上学;他在C城当科长的时候,她在C城小学做老师;他在D城培训考察的时候,她又在D城度假,她小姨是D城人;他在E城开会的时候,她又在E城读研;后来,他回到了A城,在大学从行政到教授,她在他学校对面的研究院工作。他和她是那个年代,他们村落里走出来仅有的两大学生。
命运似乎和他们开了一个玩笑,她一直在他的附近,一墙之隔,他们一直不知道。近在咫尺,也远似天涯。墙是岁月,墙是命运,墙也是人心,隔开的不仅是爱情,还有人生。
在雅鲁藏布江流域的青青草原上,有一户游牧藏民,母子俩相依为命。老阿妈头发花白,满脸皱纹。儿子阿桑个头矮小。身体瘦弱。但喜欢唱歌。老阿妈经常手拿转铃为儿子祈福。希望儿子早日成家。可阿桑每天和牛羊在一起,要找一个新娘多么不容易。
有一天,阿桑躺在草地上睡觉。被一阵歌声惊醒。歌声清纯甜美。肯定是一个漂亮的姑娘唱的。阿桑随即来了精神,马上放声高歌,他的声音高亢洪亮,引得姑娘柔声和唱。
阿桑跳上马,循着姑娘的歌声跑去。在一片雪白的羊群里,藏着一个胖胖的姑娘。阿桑有点失望。正要离去。姑娘害羞地唱起了古老的情歌,有如天赖之音。阿桑忍不住停下脚步,用歌声与姑娘交流。
姑娘叫卓玛,与家人一起四处游牧,因为孤独便爱上了唱歌。两人有相同的爱好,很快走到了一起。
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卓玛的父母嫌阿桑身体瘦弱,不同意这门婚事。可在卓玛苦苦的哀求下,老阿爸倒是同意了,但他提了一个条件,只要阿桑能把卓玛抱回家,就把女儿嫁给他。
从卓玛家的帐篷到阿桑家的帐篷,足足有30里。要把卓玛抱回去,简直是公羊下崽–根本不可能。因为卓玛高大肥胖。有180斤。而阿桑矮小瘦弱,只有100斤。阿桑能把卓玛抱起来走上三步都难,更别说是30里路。
老阿爸摆明了就是拒绝阿桑。但阿桑发誓一定要娶卓码为妻,让老阿爸给他一年时间,一定把卓玛抱回家。老阿爸看阿桑意志坚定,就同意给他一年的时间。
阿桑骑着马出发了,他要去找草原大力士。大力士的家住在高高的鸟托山,这里海拔五千多米,沿路都是陡峭的山路,马儿根本上不去。
阿桑把马儿寄留在一户老藏民家,自己便徒步往山上走。可他还没有走多久,就感觉空气稀薄,走路都喘着粗气。就这样,他歇一歇,走一走,一直走了一天一夜,终于看见大力士的家了。阿桑又累又饿,天旋地转,一头栽倒在大力士扎西的门前。
扎西正在喝酥油茶,突然听到外面”扑通”一声,他赶快走出帐篷,只见雪地里倒着一个矮瘦的小伙子。扎西把轻如小羊的阿桑提进帐篷,喂了他一口酥油茶,他才缓缓醒来。阿桑仰望扎西,他身材魁梧,肌肉发达,不愧是草原上的第一大力士。
阿桑挣扎着爬了起来,跪在大力士的脚下说:”大力士阿哥,请教我练力气吧!”扎西看着矮瘦的阿桑,摇摇头说:”你太矮瘦了。成不了大力士。”
阿桑把自己与卓玛的爱情故事讲给了扎西听。扎西沉默了很久才说:”我可以帮你。但你不一定吃得了这样的苦。”
扎西向阿桑讲起练成大力士的经过,他说父母早早死去,为了养五个妹妹。就砍后山的树去换钱。他天天扛树下山,不知不觉中就练就了一身的好力气。在比赛中夺了冠。
阿桑听了心中发凉,自己在这条陡峭的山路上空手行走都难,更别说扛树下山了。扎西看到阿桑有点害怕的样子,说:”我看你还是明天回去吧!你吃不了这样的苦的。”阿桑想起离别时卓玛期望的眼神。咬紧牙关说:”我明天去扛树!”
第二天,阿桑和扎西一起去砍树。
扎西选了一棵又粗又壮的大树,阿桑选了一棵瘦弱的小树。扎西在山路上健(推荐今好养生网,www.ijinhao.cn)步如飞,很快走得无影无踪。阿桑举步艰难。汗流满面。天黑的时候。阿桑还在山顶如蜗牛爬行。而扎西已经下山返回了。就这样,阿桑三天才能扛一次树下山,但他没有放弃,一直坚持着。
一年后,阿桑回来了,他看上去依然瘦弱。他又来到卓玛家求亲。说自己现在绝对可以把卓玛抱回家。老阿爸无奈。同意三天后让阿桑来娶卓玛。但有一个条件,如果让卓玛落地,送亲的队伍马上回去。阿桑答应了。
喜日到了。阿桑身穿新郎盛装,信心十足地来接新娘。可帐篷内却坐着两个新娘。她们虽说一样高,但一胖一瘦,都用绣着鸳鸯的红布盖着头。
老阿爸微笑着说:”阿桑,我给你一个机会,你可以选择瘦的那个姑娘,她可比卓玛漂亮,而你也有机会挑战成功。”阿桑坚定地摇着头。他就是要娶卓玛。阿桑毫不犹豫地抱起胖姑娘就走,送亲的队伍随他而去。
阿桑抱着新娘一口气走回了家,大家送给他最热烈的掌声。新娘被掌声惊动,突然揭开红盖头。露出了一张男人的脸,大家都被搞傻了。只见送亲的队伍后面,老阿爸手牵一个瘦高的新娘走了过来。阿桑揭开盖头,竟是卓玛。
原来阿桑走后,卓玛每天只吃一点牛奶减肥,好让阿桑把她抱回家。老阿爸看卓玛减肥后更加漂亮,就舍不得把女儿嫁给阿桑。于是便让卓玛的哥哥扮成新娘。来考验阿桑。没想到阿桑对卓玛情有独钟。坚持要选胖姑娘。老阿爸被阿桑的坚定感动了,拉着卓玛跟了过来。没想到阿桑力气真大,一口气把卓玛的哥哥抱回了家。
大家都被新郎新娘的真爱感动了,双手合十为他们祝福。老阿妈高兴地端出大块大块的羊肉。倒满大碗大碗的青稞酒。
大家席地而坐,大碗喝酒。大口吃肉。阿桑兴奋地喝了几大碗青稞酒,脸色通红。
有人问阿桑:”你是怎么练成大力士的?”阿桑羞涩地说:”是卓玛赐给我的力量。”
原来阿桑走的那天,卓玛送了他一块石头,说那代表着他们坚定的爱情。卓玛还告诉阿桑,如果想她了,就放一块石头在口袋里。她要时刻待在他身边。于是。阿桑天天扛树,想卓玛了,就放一块石头在口袋里。一年后他还是只能扛起一棵小树,只是背上多了一袋石头。大家顺着阿桑的目光望去,那口袋里的石头起码有两三百斤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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