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同居时代的双人床
(作者:于亚丽)
不想爱情越走越淡,越走越荒凉。
所以我,一个人睡。
\对蓝的那种感觉,比起爱情,总是少点什么\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和源已经没有对白了,连吵架都懒得开口。
关系是一天一天变冷的。像一杯渐渐冷却的茶,失去的温度是当初的狂热,偶尔在某个凝思的瞬间,回想起往昔,都不敢相信,曾经我们是那么相爱过的两个人。
越来越害怕和源在一起,害怕彼此无话可说的漠然。总是趁他熟睡时,偷偷走掉,一个人静静地走很远很远的路,喜欢那种好像在想很多很多的事,又好像什么都不想的那种感觉,虽然有些郁闷,但是却是自由地,有很多空气可以呼吸。
等算到他差不多起床出去玩了,再回到房间,默默地洗他换下的脏衣服。感觉那些衣服上,他残留下来的气息,心就开始轻轻地痛了。
害怕和他厮守却又放心不下他,这真是一种让人难过的事情。
源总是有很多理由不在家。他不在的时候,我或是站在阳台上看天;或是趴在地板上写字,吃零食;又或者,给蓝打电话。
蓝比我小两岁,很开朗很英俊的一个小男生,眼睛很大很亮,话很多。和他在一起,有很轻松的一种感觉。我喜欢他注视着我时炽热而直接的眼神,像一个人曾经对我的注视。
直到有一次,蓝在和我聊天时,很突然地说:”我想我爱上你了。如果你也爱我,就把你的右手放在我的左手心里吧。我会牵着你慢慢地走。”
多么深情的话啊,有多久,我没有听到这么动听而浪漫的话了?源在很久以前最喜欢做的事,就是不厌其烦地对我讲情话,他总喜欢坐在我身体的右侧,用他的左臂环着我的身体,用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以及很温存很温存的声音和我说情话,说很多年很多年以后,我们都老了,他还是会牵着我的手和说情话。
而现在,我们都还没有老,房子里就只有我一个人的寂寞了。
就在黯然的那一刻,我好想把我的右手放在蓝的左手心里。想像着那种只要从手心里感觉着彼此的体温,什么也不说,心里就会满满的感觉,心就莫名地温暖起来。
可是又觉得,对蓝的那种感觉,比起爱情,总是少点什么。我爱过人,知道真正爱一个人的感觉是什么样的。
像我对源,有过的激情,至今还能记得很清楚。
\在高烧四十二度的爱情里,他说同居吧\
我和源似乎已经不再相爱了。
我觉得源对我不再有感情,他看我的眼再不像初时那般热烈。偶尔和我一起出门,也不再像从前那样牵着我的手,经常是一个人径直走出去好远,才回头发现把我落在老后头了。
总是会泪流满面,他再回头牵我的手,我的心却有了细细微微的折痕。也因为眼泪,才清楚地知晓,自己的爱,以及无能为力。
想起初识的时候,连他抱怨的样子都喜欢看。他的嘴会翘起来,眉头皱皱的,两个睛睛像小熊猫一样地垂下来,好像受了委屈的小孩子,样子不知道多可爱。每次看到他那种表情,就会忍不住扑上去紧紧拥抱住他,吻他的嘴唇,希望他永远属于我,从身体到意识。而我的任何一个平凡,对于他来说,也都是闪亮。
源也同样爱我,偶尔我要出去和以前的同学聚会,或者是和同事玩牌,他都会想出各种理由跟着去。哪怕是挨在我旁边坐上一下午,他也愿意。
他说他一分钟也不能离开我了,其实我也是,嘴上说他好烦哪,心里却甜甜的。
那时候,我们的时间都用在了对方身上,世界似乎和我们毫无关系。
在高烧四十二度的爱情里,他说同居吧。
因为没有钱买房子,但又想整天粘在一起,就租了小小的一室一厅,觉得这样的空间已经足够了。我们最喜欢的事,就是在寒冷的冬天,装满满一盆热水,两个人把脚都放在里面泡得红红的,暖暖的,他再为我把小脚丫擦干。然后两个人紧紧地偎在被子里看电视,说情话,不由自主地亲吻,或者做爱。
\这个曾经满是柔情蜜意的地方,如今只用来睡觉\
现在,只要他在房间里,我就躲到厅里,如果他在客厅,我就马上到房间。无法和他在一间屋子里呆着,觉得很受压迫,喘不过气来。
房间和客厅都太小太小,不能同时容下我们两个人。所以很多时候,郁闷得无处可逃时,我会借洗澡的时候,躲在卫生间里,把水声放到最大,然后,哭。
我们很少说话,大部分的时间都是他看电视,我看书,尽可能不说话,看累了就睡觉。这个曾经满是柔情蜜意的地方,如今只用来睡觉。
源一般都是在网吧玩电脑游戏,也会在客厅看书,总是弄到三更半夜才上床睡觉。说到床,真是有点心酸的,在同一个屋檐下,不再相爱的两个人,兢兢业业地为”同床异梦”这个成语做着最好的诠释,每天每天……
百分百的自由恋爱,绝对的一见钟情,绝对的浪漫无比。却不知如何变成今天的局面。
源和我一样不喜欢做家务,但他喜欢做菜给我吃,看到他在厨房里被油烟呛得直咳嗽,我就鼻子一酸,冲进因为没有油烟机,炒一个菜就像是点了火的厨房,从后面抱着他的腰,把头贴在他的后背。源总是把我拉开,让我到房子看电视,把门关上,不要让油烟进到屋里呛到我。
(作者:于亚丽)
我相信,源是爱我的。一个愿意为女人做饭的男人,一定是爱她的。我不会做菜,但我也不能让他成天侍候我,买菜,洗菜,洗衣服这些事就是我的了。连洗他的臭袜子,心中也满是柔情。
刚开始的时候,还有点新鲜感,后来就厌倦得不行。衣服天天要换,自然天天要洗,我的手因为每天泡洗衣粉而变得皮肤粗糙,关节粗大。因为是他做饭,有时我会主动把碗洗了,就这样,我彻头彻尾地成了一个家庭主妇,黄脸婆。以前下了班就是天堂,两个人不知上哪疯才好,现在还要想着带手纸牙膏回家。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源嫌我唠叨了,说我变得像他妈妈一样了,没有刚开始恋爱时可爱了。直到有一次,我叮嘱他这样那样的时候,他眉头一皱,油门一加就跑了,我愣在那里,眼泪就流了下来,原来女人天生就是给男人宠的。
我沉默了,什么也不干了。他睡懒觉,我也睡,不再像从前那样轻手轻脚起早做家务,为他买早点了。睡到日当正午起床,他偎在床上看电视,我也偎在床上看电视,磨蹭到肚子抗议,俩人起床弄饱肚子后,他出去玩,我也出去玩。他在网吧里玩得昏天黑地,而我一个人在街上转悠时,就又想起从前他为了给我买衣服,陪我逛遍大街小巷时的情形。原来在我的心底,还是怀念着当初的热恋。
\脑子里闪动着一些词汇,离别,流浪,爱情,疼痛,哭泣\
因为失望,所以常常幻想,希望能够改变,毕竟,居家过日子不能这样.可悲的是,他竟然也委屈得不行,觉得是我变了,又婆婆妈妈又管束他的自由.他整天只想着玩,一说到现实问题,他就采取逃避的态度,总是皱着眉头说以后会好的,这句话从认识他的第一天就听他说了,转眼恋爱快两年了,他还是这句话,为什么不从现在就开始考虑呢?
一夜之间,开门七件事,我老了十岁,而他拒绝长大。他烦了,我也乏了。
想起从前,我们总是完全缠住对方,连刷牙都是共用一根牙刷,分分秒秒都在一起。而现在,忽然发现,这个白马王子,是如此地靠不住,说会永远地爱我如初,永远保护我,照顾我一辈子,怎么这么快就变成这样?
怪不得童话里都是说从此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关于怎么生活,从来不继续描述。
也会有那么一瞬,疯狂想念那个热恋时期的源。每一个眼神都是让我陶醉的深深陷阱。想念他把我当女神一样供在头顶的无限温存,再看到他现在的呆滞眼神,心里就一阵阵地痛。原以为这份感情会地久天长,没想到也难逃这世间的惯例。
在无法入睡的夜里起来照镜子,抚摸自己的脸,发现自己已经变得憔悴。在镜子里,我看到自己的眼睛里,有熄灭的灰烬,像是爱情。
爱情原来,依然,只是彼此寂寞的一个安慰。尽管,这个道理,在很多很多年以前,就已明白,但在如此高烧的爱情、暗淡和残缺中,仍然感觉到它无处可逃的寒冷。
我的脑子里闪动着一些词汇,离别,流浪,爱情,疼痛,哭泣。我们交谈,我说分手吧,爱情死了,我无法再面对。
他说不要,两年的感情,他不要这样分开。他流泪了,说还是那样爱着我。
我的心里非常冷。他的眼泪洗不去我灵魂里的寂寞,我为自己被他爱着和我爱他而感觉难过,我们只能给彼此带来疼痛,却又要如人鱼一样,为了爱人,每走一步都像是走在刀刃上一样煎熬。那为什么不选择分手?
他握住我的手,说一起走下去吧,爱情是可以排除万难的。
是的,我相信过这句话,在年轻的时候。但事实让我更相信,万难之后,又有万难。在深夜的街头徘徊时,我开始怀疑,自己对爱情的唯美追求,将永远造就自己精神上的单身。
\寂寞是因为看透真相\
有人() 拍我的肩膀,是蓝。
“这么巧?”
“不巧,我已经跟着你走过五条街了。”蓝的注视温暖得让我想哭。
我苦笑。
“看你的样子,是失恋了,想不想把你的右手放在我的左手心?”
我轻轻地叹气,摇头。真的不能再爱了,我这一生的爱早已超额透支,剩下的,只不过是生命中必须经过的路程而已。
走到第七条街的时候,和蓝告别,我知道一回头,蓝一定站在身后,但我再也没有勇气去沉醉于幻觉,然后再眼睁睁地看着它破灭了。
寂寞是因为看透真相。
只有破碎,才会带来快乐,因为可以不再绝望。
现在,我在另一个城市,我买了一张双人床,但我一个人睡。寂寞的时候,泡一杯茶,然后看看天,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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