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 – 女娲之爱

记得

(作者:雪小婵)

她记得他年轻时的样子,那时他刚毕业,有几分青涩的笑,说话结巴,爱脸红,就是那个样子,让她一下子情窦初开。

然后是轰轰烈烈地相爱,轰轰烈烈地出名。

在小县城,师生恋是不被允许的,是如此大逆不道。她被父母转学到了另一个县城,他则被发配到一个乡里当老师。

她还记得刚分开那阵,她每周骑五十公里路的自行车去看他,一路上尘土飞扬,黄沙遍地,到了他那,他给她打一盆水,看她洗脸,叫她小鸽子。

那年,她才十七岁,他比她大五岁,二十二岁。后来,她的父母知道她这样固执,把她转到了外省的姨妈家,她再也见不到他了,于是给他写信,可是,信全退了回来。

她哭了又哭,想休学去找他。那个暑假,她偷着跑回来去看他,他早就调离了那个学校,去了更偏僻的一个学校。她找到他的时候,看到了他的妻子,已经有两个月的身孕。

为什么?她问。

他答,为了你。

她哭了,才发现钱包没有了,她被小偷偷了!他给了她一个月的工资,送她到小镇上的车站。她问他,你会忘记我吗?他低着头,一直没有说话。她走了,再也没有回头。

那钱,是一百八十块,她记得清清楚楚。

十五年后,她成了美国回来的海归。考上名牌大学之后,她又考取了美国的一所大学。她仍然一个人,没有结婚。不是没有人追求她,而是她觉得自己太挑剔了,一直觉得所有人都配不上自己。

后来,她回了一趟老家,别人向她说起他,她冷着脸说,忘了。

她没想到遇到他,但在小城的街道上,她看到了他。

很冷的天,他穿了一件黑色的羽绒服,顶着风骑着自行车,风吹起他的头发,很乱,他的眼睛是肿的,他的头上有了白发。

她几乎没有认出他!

但的确是他!

即使他老了瘦了黑了干了,但她还是认出了他!她也变得让他认不出来了,这么冷的天还穿着丝袜,这是在美国养成的习惯,再冷的天也要穿丝袜!红色的大衣,鄂尔多斯的黑色羊毛衫,手里的LV包包要一万多块,她现在是大律师了,在京城有自己的丰田跑车和带露台的房子。

她在后面叫了他的名字。

他回了一下头,觉得自己好像是认错了人,于是又骑上自行车,她再次叫了他。

他站住,回头看到她。

十年生死两茫茫啊!他嘴唇哆嗦着:你回来了?我给她抓药去,她有风湿病,好多年了,学校里的房子阴冷……他说着这些家常事。她记得他多年轻飘逸啊,她记得他多么好看啊,她记得他细长的手指,但现在,他看到了一个中年男子,眼袋垂下来了,手指关节极大,头发乱蓬蓬的,站在冷风里傻笑着。

她还记得黄沙遍地,她骑车五十公里去找他,他给她炒土豆吃,给她暖着手,她的脚冻了,他脱了鞋给她焐着。

她以为忘记了,但刹那间她却发现,这一切,她都记得。

她给了他电话,说,我在北京认识一个老中医,看风湿特别好,你一定记得带着她来找我。

往回走的时候,她的眼泪一直迎着风掉,掉得很急。那过去,好像一瓶过期的罐头,虽然过了期() ,可是,一直在那里啊。

回北京后她打电话给他们:来呀,我等你们呢。

他不好意思:怕麻烦你。

不麻烦,我给你们约好了,来吧,有地方吃住,我都安排好了。她不嫌他们,把自己的屋子腾出来让他们住,自己住公司。

来的那天她亲自去接。在火车站,他介绍给她:这是你嫂子。她向那个面如土灰的女人叫:嫂子。

到了大夫那里,她嚷着:哥,你去取药,我陪嫂子买点东西去。

那是她再次叫他哥。他们好的时候,她一直叫他哥,而十五年之后,她依然叫他哥。这声哥,有情有义,有多少旧光阴!

她一直叫他和她哥、嫂子,叫得极为自然。那大夫说,你哥长得可够土。她笑笑,不答。

他们走的时候,她给他们买了很多东西,特别给嫂子买了化妆品,四十岁的女人哪能不用化妆品?上车的时候,她还塞了一万块钱给他,他不要。她说,那一百八十块钱,换成今天,加上利息,有一万了。

他一直没有说话,一直和她很客气。火车开动后,他忽然叫她,小鸽子,我都记得。

十五年了,她没有哭过,可是,那天在站台上,她和傻子一样哭了。小鸽子,那是她的小名儿,只有父母和他知道,父母去世了,这世上惟一一个叫她小鸽子的人就是他!

那些过去啊,原来我们都记得……什么都没有了,原来我们还是亲人!

(作者:吴芳芳)

云晓丽是一名护士,她很喜欢文学。她最佩服一个笔名叫”桐乡秀才”的人,他的文章温情动人,总把晓丽感动得流泪。

这天,云晓丽正在医院值夜班,听见走廊上有人说话。晓丽站起身来走到办公室门口,看到走廊上有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男人,个子很高,有一米八几,看见晓丽站在那里,就走过来说:”打针,打针,美女护士肯屈尊帮我打一针?”

云晓丽见他说话还挺逗,就看看他手上的诊断书说:”去那边交完钱、拿药,再来找我就是了。”

男人朝她笑了笑,就乖乖地照办了。云晓丽准备给男人打针。男人却不慌不忙地从包里拿出一本书,晓丽还是头一次碰到打针还看书的主儿,就好奇地问:”你挺用功啊!这工夫还看书。”

那男人不好意思地笑笑说:”其实我是为了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我从小就怕打针!”

云晓丽笑了,熟练地给男人扎了针,抬头时看到男人手上的书竟是桐乡秀才的新书–《青春的风铃》。这本书她一直没买到。

云晓丽犹豫了一下,对男人说:”同志,这本书能借我看一下吗?”

男人毫不在意地说:”你要是喜欢,就送给你吧,这是我写的书,家里还有很多呢。”

“呀!你就是桐乡秀才?”云晓丽吃惊得张大了嘴,她以为桐乡秀才应该是个文静瘦弱的男人,没想到……

男人冲她笑笑说:”桐乡秀才又不是什么大名人,我没必要冒充他。”

云晓丽红着脸请他签名。桐乡秀才一边签名一边笑着说:”欢迎你提意见!”签完名,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晓丽。

云晓丽这才知道,桐乡秀才的真名叫吴三秀,是一家企业的职工。

从那以后,云晓丽天天给吴三秀打电话,开始打着探讨文学的名义,后来就聊起了生活。当她知道吴三秀还没有女朋友时,就果断地发起了进攻。

俗话说得好: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他们很快相恋了,不到三个月,就闪电般地结了婚。

新婚之夜,吴三秀搂着云晓丽说:”我就只会写点文章,挣来的稿费也不多,你跟了我,不怕以后受苦吗?”

云晓丽说:”你为人真诚朴实,比那些只知道吃喝玩乐的男人强多了,我们以后会很幸福的。”

爱情是浪漫温馨的,而婚姻则是现实的。为了让晓丽过得好一点,吴三秀开始每天晚上都创作。

晓丽喜欢安静,而吴三秀说话声音大,走起路来也虎虎生风。更要命的是,晚上吴三秀写作时常常会不停地咳嗽。这咳嗽声每次都把晓丽吵醒,而被吵醒的晓丽往往很难再次入睡。

云晓丽知道吴三秀很辛苦,给他买来很多止咳药。吴三秀笑着问:”我晚上写东西时总是不自觉地咳嗽,是不是吵到你了?要不我到厨房去写吧?”

晓丽笑着说:”没那回事,我睡得很好,你不要多心。”

这天晚上睡觉前,晓丽看吴三秀还在埋头写作,就先上床睡觉了。她睡得正香,又被吴三秀的咳嗽声给惊醒了。吴三秀咳嗽之后急忙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偷偷看了晓丽一眼,见她没有动静,就抓起两个止咳胶囊扔进嘴里。写了一会儿,他又不自觉地咳了两声。云晓丽再也睡不着了,她决定明天带丈夫去医院看看,瞧瞧他到底是怎么了。

第二天一大早,她就拉着吴三秀去看病,结果发现吴三秀一切正常,只是精神高度集中的时候就会下意识地咳嗽。看来,这还真是他养成的一个”坏习惯”。

连着一个星期都没有休息好,云晓丽的精神很差,有一次给病人打针时,她竟然把针扎在了病人的大腿上。结果被护士长狠狠训了一顿。

云晓丽气呼呼地回到家,把包往床上一扔,鞋子往地上一甩,趴在床上哭了起来。她心里觉得很委屈,从参加工作以来,这可是她第一次挨批评。以前,她是先进工作者。吴三秀见晓丽回来就哭,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跑到床边一个劲地问。晓丽猛地坐起身来,指着他的鼻子说:”都怪你,是你的咳嗽声搞得我睡不好觉,结果工作上出了错,让护士长批评了。你写东西就写呗,咳嗽个什么劲啊?这毛病你必须得改,不然这日子没法过了。”说完,又趴在床上哭了起来。

吴三秀尴尬极了,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只要写起东西来,他就会不由自主地咳嗽。吴三秀皱着眉头想了想说:”这样吧,我晚上去厨房写就是了。”

云晓丽仍旧气呼呼地说:”猪脑子,咱家就这么大地方,厨房我就听不到吗?”

这下,吴三秀也没招了,总不能拿针把自己的嘴缝住吧。

吴三秀没办法,晓丽倒想了一个招,晚上睡觉时,她用棉花把自己的耳朵塞住,可试验了一晚上,还是不行。吴三秀的咳嗽声虽然小了些,但还是能听到,只要能听到,她就睡不着,第二天还是一样没精神。

云晓丽被吴三秀的咳嗽声搞得筋疲力尽,她对吴三秀说,打算去乡下的舅妈家住一段时间,好好地散散心,在那儿养足精神再回来。

吴三秀也没意见,只是再三叮嘱她一定要照顾好自己。

云晓丽就向医院请了假,收拾好东西,坐车走了,三天没往家打电话。吴三秀就忍不住打电话给她,问她的情况。云晓丽在电话里说:”没事,我睡得很香。”可她的声音明显透着疲倦,像是没休息好。

想到晓丽之所以外出散心,全怪自己的咳嗽,吴三秀就坐卧不安。有一天,他偶然听说常吃核桃可以平喘化淤,就特意买回一大兜子的山核桃。

半个月后,云晓丽神采奕奕地从舅妈家回来了。云晓丽回来的那天晚上,吴三秀照常写着东西,云晓丽躺在床上却翻来覆去(美文摘抄,www.afbbbb.cc)地睡不着,因为吴三秀不咳嗽了!

怎么回事?难道吴三秀的咳嗽好了吗?云晓丽下床,悄悄来到吴三秀身边,拍了拍吴三秀的肩膀。

吴三秀正在专心写作,肩膀上冷不防地被晓丽拍了一下,吓了一跳。”啊”的一声,一个山核桃从他口里掉了出来,上面还带着淡淡的血丝。

云晓丽惊讶地问:”你嘴里含个核桃干什么?”

吴三秀喃喃地说:”我原以为吃核桃能治好我的咳嗽,谁知连着吃了一星期,一点效果也没有。为了不打扰你休息,无奈之下,我只好把核桃含在嘴里,这招还真管用,我再也没有咳嗽过。”

云晓丽的双眼一下子噙满了泪水,她猛地扑到丈夫怀里说:”这含核桃可不是长久之计,看把你牙床都硌破了。往后你还是咳吧,我现在已经习惯了你的咳嗽声,你不咳我反而睡不着了。”

“可是以前,你不是怕咳嗽吗?”吴三秀不解地问。

“原先可能是我自己心情不好,这段时间我在舅妈家住,晚上听不到你的咳嗽声,我反倒睡不着觉了。”云晓丽笑着对丈夫说。

“真的吗?怪不得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听你的声音好像没精神似的!”吴三秀搂住云晓丽高兴地说。

吴三秀不知道,其实晓丽根本没有去舅妈家,而是租了一个铁道边的小房子住了半个月。刚开始那几天,火车的轰鸣声让她根本无法入睡,精神几乎要崩溃了,但她还是咬牙坚持下来。

云晓丽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心中有真爱,这世上没有改不了的习惯!

(作者:赵丽娟)

许诺顺利地进入一家待遇很好的公司工作,她的几个同学在得知后纷纷起哄让她请客。许诺知道这事躲不过去,便在周六这天在天(;更多精彩请看牛BB文章网);水草堂订了一桌。

真不知道是给她祝贺,还是来蹭饭的,来吃饭的人里,除了她的同学,竟然还有几个她不认识的外人。不过,因为她很久没这么高兴了,所以不管熟不熟悉,她一律是笑脸相迎。酒足饭饱之后,许诺要去结账时,她同学带来的一个男子拦住了她:”哪能让女士付账呢?还是我来吧!”

许诺见状忙说:”不行,说好了我请的,你们都是我的客人。”

男子执意要替她付钱,而许诺坚持不同意,就这样两人争了起来。旁边那个同学笑着对男子说:”还有人怕钱花不出去?夏咏辞,干脆你俩猜拳吧!谁输谁掏钱。”这个被称为夏咏辞点点头。许诺见拒绝不了后,只得伸出了右手。

结果,许诺出的”布”赢了夏咏辞出的”石头”,夏咏辞乐呵呵地去收款台交钱。

许诺有些过意不去,本来是她要请客,却变成别人掏钱。出了饭店,她提议要请大家去唱歌。难得出来玩一次,大家对许诺的提议欣然接受。

因为不胜酒力,许诺感到有些头晕,进了KTV的包房后便一个静静地坐在角落里。等大家都玩得差不多了,才有人发现许诺还一首歌都没唱,于是硬把她推到前面让她唱歌。

一首歌唱完之后,夏咏辞突然走到许诺面前:”你唱得真好。玩个游戏怎么样?石头剪子布,第一把输的人唱一首歌,第二把赢的人唱,第三把再是输的人唱,以此类推。”

许诺笑了:”干吗这么复杂,干脆输的唱不就行了?”

夏咏辞一本正经地说:”不行,按我说的比,这样公平。”他说话时声音有些粗,舌头也不太利落了。许诺知道他有些喝多了,便不再跟他争论,同意了他的这个游戏。

结果,第一首歌夏咏辞唱。第二首歌许诺唱,第三首又是夏咏辞唱……

有个人看不下去了,问:”你俩是不是故意的,为什么许诺把把出’布’,而夏咏辞又是把把出’石头’?”

夏咏辞一愣:”是吗?我说我怎么老是输。”

许诺笑了笑没有说话。她只是陪着夏咏辞玩玩,本来也没想赢,便按习惯出”布”了,她想也许夏咏辞也是按习惯出的吧!想到这儿她脸色沉了下来,她想起了另一个习惯出”石头”的人–她的大学同学陈军。陈军曾疯狂地追过她,那时,她怕毕业后的失恋,一直没有同意,想等工作稳定后再说,可是还没等他们毕业,陈军就因一场车祸去世了。

虽然没成为恋人,但那几年陈军一直陪在她的身边。偶尔遇到两人意见不统一时,陈军就喜欢猜拳来解决,不过,每次他都是出”石头”,许诺知道他这个习惯后,为了赢他就会出”布”,慢慢地也养成了习惯。

夏咏辞真的喝多了,所有人都走了,他还在抱着话筒唱歌,最后,是被另一男子硬拉出歌厅的。

性格内向的许诺对于陌生人一向是敬而远之。虽然这次跟夏咏辞说了不少话,但说话并不代表就能熟悉。如果不是再次碰面,也许她很快就会忘了这个人。

几天以后,许诺在新公司碰到夏咏辞,夏咏辞在见到许诺的那一刻先是一愣,随后脸色发红,略带尴尬地把许诺拉到一边:() “没想到新分来的同事竟然是你,那天我有点喝多了,是不是做了些糗事?”许诺忍住笑摇了摇头。夏咏辞似乎不信,歪着头看着她好一会儿,才说:”算了,做就做了吧!”

不知道是心虚,还是因为有过一面之缘。一上午,他成了许诺的导游,带着她把公司上上下下介绍了个遍,还打着包票说以后要是有人欺负她就找他,临了又加一句”领导除外”。看他半真半假的样子,许诺笑着连连点头。

许诺被分配到和夏咏辞一个部门,在夏咏辞主动要求下他们又成了搭档。有了夏咏辞的帮助,许诺的工作很快就得心应手了,部门经理对她的表现也很满意。

这天,许诺接到正在祖山度假村开会的经理的电话,说有一份文件他忘了拿,让她和夏咏辞开车赶紧给他送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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