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怕痴情 – 女娲之爱

最怕痴情

(作者:安宁)

在公交车上,看到一对亲密的男女,明显,是婚外的爱情。女人早已经失去了最好的时光,而那男人,则年轻得多,至少,看上去,要比她新鲜,还有一丝值得品味的帅气。在女人的面前,他还透着一点点稚嫩,朴拙,与生涩。两个人相拥着,并排坐在一起,低声地私语。他们显然是外地入京的人,在这个城市里,无依无靠,所以走在一起,取暖,或者各取所需。

男人来自于西部的某个城市,女人来自于北方的一个小镇。女人大约比男人早了几年闯荡北京,所以言行举止里,有那么一股从容与不迫,对于北京的大街小巷,也是熟稔于心。而男人,则是初来乍到的生手,看向窗外的视线里,带着新奇与惊异。他的手,始终紧紧地握着女人的手,似乎,心内充满了惧怕与不安。他很少说话,只安静地听女人讲述身边的事情。他温柔地看着臂弯里的女人,而这个正在老去的女人,也含情脉脉地,注视着她的情人。

那是一辆长途的巴士,所以坐在旁边的我,可以从他们的窃窃私语中,窥到他们的生活。女人大约在一家商场里上班,离了婚,孩子放在老家,一个人在北京生活了几年,做过许多份工作() ,但都不长久;知道这里不是自己的归宿,但还是惯性似的一日日待下去。而男人,则为了可以挣到多一些的钱,养活在老家的老婆孩子,千里迢迢地跑到北京,四处寻找机会。而他们,就是在这样的艰难中,相遇,并且因为境遇的相似,彼此生出同情,进而有了类似爱情的东西。

快要下车的时候,我看到女人从包里,拿出一沓钱来,放入男人的上衣口袋里。男人非要拿出来,还给女人,却还是被女人硬生生地给拦下了。我听见女人,只轻声说了一句话:等你混好了,再还给我。

我几乎可以猜得到这段婚外爱情的结局,男人并没有出人头地,女人,也没有等到他有钱可以娶她。困顿之中,爱情渐渐失去昔日的温度,终于还是凉了。

又想起昔日公司的一对男女。男人50多岁,已是拼到天下的从容模样。尽管,长相不佳,又提前地衰颓,一副残花败柳的样子,但照例还是吸引了一个小他20多岁的女人。两个人的爱情,发展得犹如燎原的火,不可阻挡,连众人的议论与视线,都一并给席卷了去。

我们都不明白,那男人,究竟是什么地方,吸引了那女人,至于让她这样飞蛾扑火般地,在本应安分嫁人的年龄,还缠绕在他的身上?一日大家看女人单独坐在桌旁,买好了饭,百无聊赖地边玩着手机游戏,边等着男人过来吃饭,于是便推举出帅气的同事,让他利用自身优势,去诱惑女人。

同事很快调整好面部表情,意气风发地走到女人身边。隔着两张餐桌的距离,我们看着他挤出一脸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绅士般将自己的名片掏出来,温文尔雅地请求女人交换名片,彼此认识一下。假若是个单身的女人,一定会被同事那一刻的温柔,给打动了的。可是,这个女人,却对同事的明星脸视若无睹,只淡淡一句”没有”。

同事的尊严,终于被戳破了,一脸灰绿地丧气回来。一桌人看着女人遥遥冲那走进门来的老男人,送一个飞吻,皆忍不住,对着灰头土脸的同事,哈哈大笑起来。

后来听说女人升了职,但却是去了外地的分公司。而男人,则哭得眼睛都肿了,却始终换不来女人上飞机前,最后的回眸一笑。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大约最怕的,便是痴情,一痴情,便傻了,看不清感情的分量,甘愿倒贴,甘愿做世俗人的谈资。甚至不如我这样的路人,看得清,这爱,究竟能够在附加的砝码上,被诱惑着,走上多远。

(作者:卓然花开)

女人下了班,独自到菜场去买菜。那天,她要去参加一个朋友的聚会,大家做拿手菜吃。刚好,朋友的家就在那个菜场附近。

菜场还是菜场,像所有小区里的菜场一样,她不常来菜市场,一般情况下,她更喜欢去超市,那里更干净整洁,更符合她的喜好。

走过一个卖蔬菜的摊子,她停下来,挑选着西红柿。”您男朋友好久没有来啦!”她抬起头来,确定是有人在和她说话。是这个摊子的老板,一个发胖的、皮肤黝黑的中年妇女,”那时候他天天都要在我这里买点什么啊”妇女微笑着对她说。”啊,是吗?……是啊,好久了……”,她纳闷,妇女怎么会认得她呢?”有两次你和他一起来,所以我记得你的,你男朋友对你真好啊,这样的男孩不多见了呢”妇女乐呵呵地说。

是的,她从来不做饭,因此也很少去菜场。倒是他,每天下班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菜场,然后回家做饭。她就在一旁看书、听音乐,吃完饭,他洗了碗,收拾了桌子,和她一起在沙发上搂着看电视。

她的心,突然动了一下。然后转身急急忙忙走了。

那天的聚会,她没有做什么菜,因为她不会。于是依旧是在客厅看书、听音乐,和主人聊天。不时地,她抬眼看着那两对夫妻朋友在厨房里忙出忙进,说着、笑着。突然,就觉得呆不住了。

在朋友的挽留中,她还是告别了。走得匆匆忙忙。

夜色已经朦胧,小区里面一扇扇的灯光里,讲述的又是() 什么样的故事呢?

只是她,依旧是一个人。

男孩走的时候哭得很伤心。那天晚上,男孩跪在她的床前,默默地注视着她,她有些不安、有些忐忑、有些愧疚。但是更多的,是对另外一个人的思念。

她只是在电话里对男孩说,我们不合适,所以分手吧。

男孩出差在外地,买了最快的机票回来,到他们的小屋时已经快半夜,女孩听到开门的声音,睡眼蒙松地醒过来,从卧室走到客厅,看着呆呆望着她的男孩。他一定是跑着回来的吧吧,头发凌乱,胡子拉碴,眼窝深陷,嘴唇干裂。下意识地,女孩伸出手抚摸了一下男孩的脸。男孩一把抓过她的手,坐在沙发上,把她抱在怀里,双手搓着女孩的双脚,责怪地说”大冷天的,又光着脚踩在地上”,说着,把她抱进卧室,轻轻放在床上,帮她盖好被子。

女孩就那样一直看着他,眼睛一眨不眨。

男孩甚至有些不好意思,微笑着说,”急急忙忙请了假,买了机票就回来了,胡子也没来得及剃呢”,他知道她不喜欢他不刮胡子。”没事没事,你睡你的,我在这里看着你就好了”,男孩揉了揉布满血丝的双眼,在床头旁跪下来,右手搁在女孩的枕头边。

女孩的眼泪终于流下来了。她抽泣着说”对、、、不、、、起”眼泪大颗大颗地滚落到枕头上。

那晚,女孩让男孩睡到了床上,他们在黑暗中做爱。流了很多泪。

第二天,男孩不得不走了,他只能请两天的假,就又得回到那个偏远的地方继续他的工作。坐飞机到了省城,还得坐半天的汽车。

走的时候,男孩带走了女孩几天前就已经为他收拾好的行李,行李很多,男孩几乎拿不下了。但是他拒绝女孩帮他拿,说天太冷,让她赶紧回屋里去。关上门的那一刻,男孩回头,对她笑了笑。

门一关,女孩就瘫倒在地上。她抱紧了双臂,还是感觉到冷。想到了什么似的,她冲到窗边,悄悄隔着窗帘向下看。一会儿,就看到男孩走出了门,她赶紧躲到一边。等了一会,又偷偷看出去。男孩坐在最大的那个行李箱上,背对着他,肩膀在剧烈地抖动着,他的右手拿着眼镜,手指尖也在颤动着,左手不停地去抹脸。女孩从那个角度,只看得到他剧烈耸动的肩膀,和拿着眼镜的手,抖得很厉害。

女孩无声地痛哭出来,眼泪模糊了视线,却发不出一个声响。

不知道过了多久,女孩重新站起来,朝窗外望去。他走了。

女孩返身回到床上,抓过枕头抱在胸前,一张字条出现在眼前,上面只有一行字:冰箱里还有出差前给你包的馄饨,别光顾着哭又忘了吃。

女孩光脚跳下床冲到厨房,冰箱里又放了很多零食,不知道是男孩什么时候放的。她拉开冷冻室,一封信端端正正地放在那包馄饨上。

妹妹:

请允许我最后一次这样称呼你好吗?

昨天晚上,在你睡着以后,我难以入眠,我有多想质问你、摇醒你、请求你,但是我不忍心吵醒你。

我一遍遍地看着我们的家,它那么小、那么简陋。可是一年前,你兴奋地拍照片给我看它,我们商量着怎么装扮我们租来的这个小屋子,要挂什么样子的窗帘,买什么样的家居……这一切,都好像是在昨天。

我只想说,真的,对不起。我的工作常常要出差,挣得又少,我们决定住到一起后,我甚至都没有时间陪你找房子、买家具。

妹妹,我知道你一个人很辛苦。真的、真的、对不起。

你不止一次地哭着给我打电话让我回来陪你,可是,我是个男人,我很想马上回到你的身边,天天陪着你,但是我没有这个能力,不然,就会失去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

我知道,你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回来住了是吗?你最爱吃的馄饨,还依旧放在冰箱里。两个月前我为你包的,你都没有吃。要是在以前,你是最爱吃的……

所以,我不想再问什么,我也不想为难你。只要你,真正过得幸福就好。

粥在电饭煲里温着,记得看完信后先喝一碗,再去睡一会。我知道你任性起来就不吃饭,可惜,不能给你做好吃的。对不起。

电饭锅洗的时候要把电拔掉,不然会漏电。出门的时候要看看水、电有没有关好,冰箱里的东西拿出来放放再吃,不然你的胃又要疼了……

好了,你总是让人放心不下,想要说的太多。照顾好自己。我的电话永远不会变。

爱你的人

2009年11月18日凌晨4点

女人坐在当初和男孩租住的那个小区的长凳上,仰头看着14楼那间房的灯光。想象着现在是什么人住在里面,他们,幸福吗?

手中的那封信已经褶皱了,信纸开始发软,变黄。被泪水浸了多次后,有些段落,有些字迹已经模糊。电话号码,已经完全看不出来了。

男孩搬走后,女孩搬进了另一个男人的家,换了手机号码。两年以后的一个清晨,女孩提着行李箱离开了。

她看起来还是年轻漂亮,只是脸上多了几许落寞。曾经有几次,女孩试图拨那个号码,却怎么也找不到了。

女人独自在那里坐了很久,直到地上洒满了月光才离开。

离开的时候,刮了一阵风,把地上的白色信纸吹得飘了起来……

(作者:莱雪纤烟)

(一)

秦言总喜欢说我像条蛇。做爱时喜欢把他绕得紧紧地,缠得他喘不过气来。

每次看他瘫软在我的怀里,心里就会涌起异样的感觉,有时会心疼他的苍老,抚一把他头梢上的霜线,偶尔也会烦他的年龄,他比我整整大了20岁。爱他时会无聊地想象,他20岁那年或许已经学会了跟女人做爱,而我不过刚生于襁褓,而当我20岁终于可以妖艳盛开的时候,他已经阅尽千帆,心如止水了。

在他心如止水那年,我妖艳地开在他的面前,我让自己堕落成他眼里的野花,酒吧氛围不好,他心疼我,如扯自己小女儿的手一般自然,为我租来房子,银窝藏娇。

是的,我只承认眼前的房子是银窝。中档社区,保安偶尔会串岗,有事时总找不到,卫生经常无人打扫,可若你将垃圾放于门前,必会招来清洁工的大骂。每天吵吵嚷嚷,像极了下等人家住的长安巷。对此,我十分不满地对秦言抗议过,甚至在他来时我还以不上床为要挟,却收效甚微,最近更甚,本是一三五便来陪我的他,已经半月不上门,今天来了,我自是欢迎来不及,怎能轻易败了他的兴?所以,我就要像蛇一样缠着他,所以,当他说要吃楼下的豆饼时,我三下五除二就套了睡衣,下楼。

飞奔最后一层楼的时候,楼梯口拐弯处,一个白色身影飘过,趁着暮色,很快隐去,却让我看得明明白白。

听人说,这栋楼闹鬼,平均两年闹一次。如今,我搬来正好两年。这样的预言让我害怕,我怕鬼,从小就怕,怕那种白,见了就晕。

秦言的豆饼没吃上,我疯了一样地开了门,冲进去,期望他能给我一个安慰的拥抱,我要跟他说,赶紧搬走吧。

可是,门内,空无一人。

(二)

秦言又抛弃了我。从一周三天的时间到如今半月来一次,做完爱就走,这样的境地,以我这种身份,其实是应该悟出什么来的。

可我不想放弃。我爱他。这爱在我20岁那年,在遇见他的那天,早已深种。

确切地说,秦言是我的恩人。在我19岁那年,父亲生意破产落下许多外债,年底怕债主们找上门来的父亲躲出去了,母亲因此精神失常,自己上吊死了,她是用三尺白布吊死的,眼睛睁得很大,透着血丝,舌头吐得那么长,嘴角溢出来的血将白布染红。她死的那天,秦言上门了,他也是来要外债的,看到死去的母亲,还有吓傻了的我,很仁义地帮忙葬了母亲,然后把我安置下来,并答应供我继续读书。那时的我痛恨一切上门讨债的人。我觉得是他们间接害死了母亲。所以拒绝了秦言的好意,趁他不在逃了出去。

19岁的女孩子尚不懂得保护自己,也不知这世上还有那么丑陋的地方。我的落魄引起酒吧老板娘的注意。开始,她好言相哄,说这世上跟女人最亲的便是钱,除了钱,没有什么东西是可靠的。后来,我便换了妖艳的露脐装,买来大一号的胸罩,特意将嘴唇描得又厚又性感,我告诉老板娘,根本不用劝,我比任何人都明白钱的好处。

在我接客的头一天晚上,便遇见了秦言。我们一眼就认出了对方,曾经对他有过的一点好感瞬间就没了,以为有正义感的男人是不会背离家庭出来寻欢作乐的,却不料,他与俗气男人一样道貌岸然。

令我想不到的是,秦言不是来玩的,他看着我,很真诚地说,孩子,我找了你大半个城,你跟我走,你不应该呆在这里!

我承认,那一刻,我在心里喜欢上了这个男人,是不是爱不知道,只知道,此时他是我的救赎,是那根拉我上岸的浮木,把我从堕落引向光明。

可令我没想到的是,秦言把我从酒吧赎出来之后,直接带我回了家,直接要了我,不带一丝一毫的犹豫,那时我是青涩的,不懂得给予,也不懂得迎合,只好任他在我的身体里肆意妄为,内心惊奇,身体却布满疼痛。

也是从那一刻我才明白,之于女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三)

我打电话给秦言,央求他帮我换一处房子,我说这里闹鬼,过去是偶尔闹一次,现在天天闹,时时闹,只要睁开眼就能看到一个白色的身影,我说我害怕。

他轻叹了一口气,以苍老的声音说,孩子,你的精神越来越差了,跟你母亲一样。

我坚决反驳,不,不要提我母亲!她是被吓的,是被外债逼的!是无可奈何!

想起母亲,我就会想起她死的情形,白色的布上溢满鲜血,所有人都说她的死是为了逃避债务,其实只有我知道,她是试图用一个女人最后的柔弱来保护我。所以,我不允许秦言这样说我的母亲!

许是我的态度过于激动,秦言终于答应来看我,一进门就抱住了我,风一样席卷我,我身上的睡衣羽毛一样地被他剥落,嫩笋一样的我瞬间就成了他嘴里快餐,一口一口将我蚕食() ,而我是一只等待成蝶的蛹,甘愿成为他嘴里的美食。历经男欢女爱的我已经懂得了迎合,我甚至掌握了秦言的兴奋点,知道他什么时候需要配合,力度几何。总之,这一次我俩的欢爱酣畅淋漓,共同达到了高潮,我抱着秦言的肩膀说,我要嫁给你!

他的力度突然停了,用疲软的身体回应了我的热情。

沉默。长久地。我知道,男人有时候的沉默,就是一种拒绝。可我也知道,秦言没有家室,他曾经的婚姻决裂了,我不是小三,自然有资格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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