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苦莲 – 女娲之爱

爱是苦莲

(作者:陈勇)

她有一只珍贵的玉镯,是母亲给她的。到小城后,见家徒四壁,她摘下了玉镯。是的,在这样的地方哪里用得着戴玉镯啊?

不久,她怀孕了。见她反应厉害,他跑到附近的山上为她摘山杏,不料一脚踩空,从山上摔了下去。这一摔,几乎摔掉了她和他的未来。她常常这样想:如果他不去摘山杏呢?可是,这个世界从来没有如果。

他瘫了,家里的一切都靠她。父母来接她,她拒绝了。

为了给他治病,她卖掉了那只镯子。

他们在小城过着贫苦的日子,她当中学教师,他病退在家翻译一些书。她早没了大城市姑娘的骄傲,低下头来料理一切,和小菜贩讨价还价,买廉价的衣服……与当地的女人已无二致。

大夫说他不可能再站起来了,可她还是坚持给他按摩,十几年如一日。并不指望奇迹发生,只希望他的腿不萎缩。

35岁那年,她听说有位大夫针灸工夫好,但要翻过一座山才能见到那位大夫。她找来一辆平板车,每隔两天就拉着他翻山去扎针。风雪中,她弓着背,艰难地往前走。他看着她的背影,哭了:下辈子,我再也不要遇到你,为了我() ,你太苦了。

奇迹是一年后出现的。他的腿居然有了知觉,慢慢能走了。好事成双,他写的论文在国际上获奖。有许多人来找他,他也四处讲学,同时讲这十几年自己在轮椅上的生活,讲自己背后的那个女人。

法国请他去讲学三年,他犹豫了。她说,去,一定要去!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这时,36岁的她已初露沧桑,黑发里有了白发,眼角堆起了皱纹。衣服永远是过时的,身体有些发胖,再也没有了当年的样子;而他,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

法国,是多么浪漫的国度啊!有人担心他一去不回,问她,你不怕吗?她轻轻摇头,不怕。她说,他和她的爱情如果经历了这么多还这么脆弱,那就一定不是爱情。

三年后,他准时回来了,留在了北京。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小城接她,但没有告诉她准确的到达时间,只是说这一两天回来,想给她惊喜。谁知下了火车,他就看见了她。

他惊喜地跑过去,你怎么知道我乘这趟车?

她说,我每天都在这里等你,凡是从北京来的车,我一辆也不会错过。

这次,他说,来生,我再也不会让你爱,因为你的爱让我心疼,你的爱实在太苦。

她却说,爱情从来都是苦的,如果爱是一朵莲花,最美丽的爱一定是那清苦的莲心,一直苦到心里,然后才能有那朵美丽的莲花。

(作者:寒羽良)

她招招手,我凑过去,她”啵”地一声在我脸上吻了一下,然后又狠狠地给了我一个耳光。

韩语课结识”漂亮仇人”

上大三时,出于对将来工作的考虑,我插班进了外国语学院学习第二外语–韩语,我家附近几乎全部是韩资企业。说实话,当时我为我做出这个决定感到自豪和骄傲,因为相对别人来说我提前走了一大步,并且我是我们机电学院惟一一名学二外的人,堪称”吃螃蟹第一人”。因此,在上课的前一天晚上我怀着激动的心情难以入睡。

乐极生悲。当第二天早晨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七点五十分了。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穿衣洗刷完毕,又以闪电般的速度冲向教室。刚到教室门口时我看了一下表,七点五十八分,还不算坏。就在我上气不接下气推开门的时候一下子傻眼了,里面竟然齐刷刷地全都是女生!我从幼稚园到现在,还从来没和这么多的女生在一起上过课呢!我深吸一口气故作镇定地在后排找了个座位坐下,一摸抽屉,MYGOD,竟然有一袋面包和一盒鲜奶!我窃喜:上帝真照顾我,知道我没吃早饭所以就给我送来了。我在胸前连画三个十字,连念二十遍”真主阿门”,虽然我是个无神论者。

就在我大吃大喝之际,忽然觉得身边有阴影,抬眼一看,只见一PLMM(漂亮妹妹)站在身旁,一股自然笑意盈盈地挂在嘴角,而从她长长睫毛中一轮一轮散发出来的温柔眼神却足以杀死一个人。我猛一咳嗽:”美女同学,你找鄙人有什么事吗?”

美女指指我的手里的东西:”这是我的。”

我一愣:”何以为证?”

她又指指抽屉,我低头一看,原来里面还有一本书,上书一大名”范妮”。我扬扬手中的书:”你的?”她又点点头。我只觉一股凉意”飕飕”地从后脊梁窜了上来,扭头看看,全班的人竟然都在向我行注目礼。我暗暗琢磨:看来今天这人是丢大了,要不索性装到底。我把书塞到范妮手里,又继续吃。

坦白地讲,我是一个传统的中国男人,因此我很看重面子,觉得面子比什么都重要。不过说白了就是我的虚伪心很强。

火山终于爆发了,范妮扬起拳头喊道:”你这人怎么回事,吃了别人的早餐连声谢谢都不说,你是不是以为女生就是好欺负的?”

我干笑几声,正想再调侃几句,这时不知哪位好() 心人传来一张纸条:”你若想在我们班混,就千万不能得罪范妮,因为她是我们的班长并且是全校无级别自由搏击的–亚军!切记切记!”我倒吸一口凉气,赶紧陪笑脸:”美女同学你别生气,我吃了你的早餐自然会赔你。要不这样,中午我请你去吃皇家比萨如何?”美女掩头沉思一会,点点头,不再深究。

一顿饭下来,一百多块钱没了,我的心疼得直滴血,而她却打着饱嗝乐颠颠地走,完全一副心安理得状。我咬牙切齿:我发誓一定要把今天这顿饭和所丢的面子挣回来!

总而言之,我和这位”漂亮仇人”算是结下了梁子。

遭遇劫匪,”旧仇未报,又添新恨”

被放了那次血之后,我的”漂亮仇人”似乎对我有了一丝好感,因为有事实作证:一天下午她竟然喊我陪她去买衣服。问其原因,她竟然羞涩地回答:”人家一个人害怕嘛。”晕!我忽然怀疑起了那张纸条的真实性,该不是她们合伙……不过我的怀疑很快得到了解释。

在经过一条偏僻的小巷时,四个痞子如幽灵般从眼前冒了出来,为首的家伙染着黄头发且满脸横肉:”嗨,最近咱哥们手头比较紧,是不是借点钱花花呀?”我正想飞身横出作英雄状,却被范妮给拉住了。她笑笑:”大哥,我们身上只有三百块钱,是留着买衣服用的,喏,尽管拿去。”那家伙拿了钱却不肯善罢甘休,趁机摸摸范妮的手:”小姑娘细皮嫩肉的,长的不错呀,陪咱哥们玩玩?”

啊呀!这不是电影中常见的情节吗?我心中一热,一股英雄般的火焰在胸中熊熊燃烧起来,把”漂亮仇人”往后一拉:”呔!你们这伙狂徒,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如此胆大妄为……”我还没背完台词呢,就被”黄毛”一记直拳击中面门,然后又被一记上钩拳击中下巴,我只觉得眼前一黑鼻子剧痛,”无数星光闪烁,眼泪鼻血横流”,待听到几声”哎呀”、”扑通”之后就人事不省了。

等我醒来后,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医院洁白的病床上了,床边正坐着”漂亮仇人”。

我刚想爬起来展示一下自己的雄姿,却被她制止:”先别动,你的鼻梁差点骨折了,医生说好好休息几天就没事了。我没事,那四个歹徒已经被我送到派出所去了。”我这时才发现自己的鼻子上缠了厚厚的一层绷带。

几天后,当我带着”光荣的伤”回到学校时发现几乎所有的人都对我指指点点。我一开始时疑惑,后顿悟:看来我的英雄事迹已经传到了学校里来了。于是我更加昂首挺胸,大踏步地向前走,犹如一只刚下了第一个蛋而四处叫嚣的小母鸡。我推开宿舍的门,正想对兄弟们大肆吹鼓一番,却发现我床上摆了一张两天前的报纸。头条新闻是”美女赤手空拳打败四歹徒,及时救下弱男子于水火”。旁边还有两张巨幅照片,第一张是”漂亮仇人”双手叉腰作茶壶状,脚边躺着那四个家伙,她威风凛凛,全然没了往日的柔弱。第二张则是我满脸鼻血四脚朝天,犹如一只被喷了药的蟑螂。我当时就两眼一黑,欲哭无泪:完了,这让我以后如何活下去?都是这个女人害的!

真是”旧仇未报,又添新恨”。兔子,等着瞧!

李阿姨的漂亮女儿

周末我正郁闷着,老妈却兴冲冲地回来告诉我,今天她无意中遇到一位小时侯很要好的朋友,并且要带我去看看她。

(作者:雪小禅)

梁保康是在剪彩的时候遇到叶榛榛的。

是一个叫丽景的三星级酒店的开幕仪式,他是剪彩人员,因为是投资方,所以,省里市里的领导对他趋之若骛,十年前他离开这个小城时是一贫如洗,十年后,他带着巨额资金再次来到这个城市,未免不带着那种小人得志的心情。

谁想到他十年能成这样一个大老总呢?

其实是偶然的机会搞房地产起家,三炒两炒,他有了钱,然后杀了回马枪,别说市里的头头脑脑,就连那些副省长们,也敬着他几分了。

而有了钱的男人最容易有的是什么,外遇,是,外遇。

确切点说,是艳遇。

他一直有艳遇,可都是那些个女孩子上赶着他,个个美貌如花,在他身边云雀一样叫着闹着,他不喜欢,因为,觉得她们必定是有所图的,他长得不好看,顶多算中人之姿,三十八岁,就有了小肚腩,一米七一,不算高,大学里,他也追求过女生,皆以失败告终,那么,现在凭什么这些女孩子追他,只有一个原因,他有钱。

就这么简单。谁也别说看上他有情有调有才有貌,那是瞎吹呢。

可那天,他动了心。

叶榛榛是引导小姐,个子最高,也最漂亮,一身红色的旗袍,分外妖娆,因为皮肤白,更显得曼妙。

他遭遇过无数的引导小姐,她们都微笑得近乎献媚,只有叶榛榛,很矜持,不卑不亢,他和她并肩走着,他看了她一眼,心就疼了一下,她,太像大学里那个女生了!

在大学里,他是追求过一个漂亮女生的,结果,女生把他的情书贴到墙上,然后得意地说,哼,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从此,他更压抑,也更自卑,再也没有追求过女孩子,现在的老婆,是人家介绍的,不美,也不风情,但非常地会过日子,即使有了钱,也没有那么张狂,一日三餐,该吃什么还吃什么。

剪彩剪得很顺利,他下来的时候,差点被台阶绊一下,叶榛榛一下子扶住他,然后小声问,没事吧?

她的声音真好听。

下了台,她亦没有和从前那些引导小姐一样要他的电话,然后千方百计想靠近他,她自当不认识他,转身就走了。

她的名字,他是后来问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她呀,还念书呢,大四了吧,听说家庭条件不好。

如果没有后来遇到,那么,也就过去了。

一时的动心谁没有,可真要继续下去,是另外的事情了。

半() 年之后,他的公司招人,他恰巧那天没事,到楼下晃一圈,一眼就看到了叶榛榛。

叶榛榛安静地坐在那里,白衣白裙乌发,坐在那里,完全和那天不一样的人了,素色,有着淡雅的光芒,她学的历史系,根本用不到房地产上,可是梁保康告诉身边的副总说,招上她吧,也许做方案时有用呢。

后来叶榛榛和他,在电梯里遇到,他说,来了?她答,来了。没有更多的话。梁保康想,怎么会有这样清淡的女子呢?她不巴结他,半点不。有种自生自灭的心态,她美,可是,并不骄傲,她艳,但绝对清凉。

梁保康决定请她吃饭,电话打到她办公室,她礼貌而客气,梁总,有何吩咐?他很严肃,但很认真地说,下班后,有个应酬,你陪我去一下。

如果是别的下属,大概会高兴得跳起来,但是她却问:为什么我要去?

他愣了一下,支吾着说:工作需要。

叶榛榛安静地坐在他的车里,他侧过脸来看她,她有些脸红,梁保康问:你紧张什么?脸红什么?这是去应酬,是工作需要。

她小声说,我没有呀,我挺好的。她双手交叉着,十指缠在一起,梁保康忽然很心动很心动,多少年了,他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对一个女孩子,这样心动,这样的有接近的欲望。

想吃什么?他问。

她反驳他:你不说去应酬么?

傻呀你。他说。

她的头更低,这一低,就更别有一种味道。他拉她去避风塘吃海鲜,挑最贵的蟹和最好的鲍鱼,她说,别浪费了,又指着鲍鱼说:这是什么?她这样不知道假装,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让梁保康更心动。

他要了一点点红酒,然后说,喝一点,好么?

不会喝酒,叶榛榛很轻声地说。

他还是倒了一点给她,她真是不会喝酒,一大口全喝进去了,这种洋酒,是要一点点抿的呀,喝完她的脸就烧起来了,火烧云似的,一片一片的,更显得人和桃花一样。

结帐的时候她更傻了,四千多!她说,这么贵呀,吃的又不是金子!为这句话,梁保康更喜欢她,她居然知道心疼他的钱!有哪个女孩子心疼过他的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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