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尽了泪还在 – 女娲之爱

爱尽了泪还在

嫁给他时,她二十岁,大学还没毕业,清纯得像一汪清水。他很有钱。只是年纪有些大,大到能做她父亲了。她不在乎他老,不在乎他是否有钱,她曾说他就算是个穷光蛋,她也愿意做他的新娘。

他听了感动不已,抱着她如珍似宝。

他们的婚礼很简单,没有大肆铺张,他说他这个年纪喜欢低调,反正婚姻是他们两个人的事何必做给别人看。

她没有反对,他的爱对她来说是最好的礼物,其余她什么也不在乎。他们婚礼当日他环抱着她的腰,紧紧地搂着她说:”亲爱的!你愿意为我奉献你的一切吗?”

她如同着魔一样点点头,这一刻估计他拿把刀要了她的命,她也会双手奉上。

婚后她很少出门,样样听他的,全心做个贤惠的妻子。而他对她也好得不得了,从不出去拈花惹草就算出席什么宴会,也会带上她。他说她美,带着她出去他脸上有光。

只是她的酒品很差,一小杯都会让她醉的不省人事。后来她尽量避免喝酒,可他不同意,总是劝她少喝一点,出来应酬不喝酒不好,她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喝,喝完醉得不省人事,第二天起来浑身散架一样的痛。

而这一次,她醉酒起来时异常难受。强撑着起来去了医院,带回来却是个喜讯,她怀孕了。

回家后她的嘴角一直上扬,摸着肚子,心想着他听到自己要当爹了,不知会兴高成什么样子,正想得出神。

“亲爱的!”不知什么时候,他回来了,走到她身旁,好奇的问:”想什么哪?叫了你几声都没回答?”

她忍不住笑了,指着肚子缓缓地说:”你要当爹了。”

他先是一愣,脸上竟没有一点喜色,伸手搂住她,温柔地说:”告诉过你,我们不要孩子。”

“为什么?”她有些激动,眼睛里瞬间闪烁出泪花。

“为什么?”他的目光一冷,悄然推开她说道:”孩子是谁的都不知道,你说能要吗?”

“你说什么?”她楞了,傻了,真不相信这话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

他瞬间调整好自己的情绪,笑着说:”亲爱的,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不要孩子是因为我们要过二人世界。有个小家伙,太忙也太累,我不想你累。”说着温柔地在她的脸上吻了一下。

她瞧着他那张变来变去的脸,真不知道那个才是他本来的面孔。

而此时他更温柔地说道:”瞧!宝贝,我给你买了什么?”一条钻石项链,在他手上闪闪发光。他摇着项链说:”宝贝听我的,咱先不要孩子,这项链你带着,一会我带着你出去。”

她淡淡地看了一眼,摇摇头说:”不,我() 不想出去。”

“怎么啦……你?”他的声音在提高。

她咬了咬下唇,好一会儿才说:”我累了,想早点休息。”

“什么意思?”他大声地,”我告诉你,你必须去?”

她的眼睛浮起一层水雾,手摸着自己的肚子。最后她屈服了,宴会的时候,她假装喝了杯子里的酒,假装喝得昏迷不醒。

她偷偷把眼睛睁开一道小缝,看见他笑得很邪恶也很卑贱,还有宴会上的另外几位男士,全部一丝不挂的围在她的左右,那一刻她真希望自己死过去了……

第二天她醒来的时候,她的嘴角挂着一丝飘忽而凄楚的笑。没有和他说一声就去了医院,没有和他说一下就去了民政局,结婚证果然是假的,无耻的男人,她恨恨的骂道。最后她提走了他账户上所有的钱,坐上了火车,她想这些钱是她应该拿的,多可笑,他一定会为了失去钱而痛苦,多悲惨,他一定不会为了她的离开掉一滴眼泪。

他从没想过她和他分手竟是因为一支口红。

上学时校园流行两种感情,一种是为了爱情选择贫穷的精神之恋,再一个是因为金钱选择物质的婚姻,她选择了前者。大学毕业后,她应聘到一家公司做文秘,1年后,她和他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一支口红使一个婚姻走到了尽头

新婚的最初是幸福甜蜜的。可是,没多久,这种平静就被破坏了。作为文秘的她经常同经理参加各种会议和酒会。一次商务洽谈会,双方代表围坐在圆桌前商谈有关事宜,她同往常一样做会议记录,当她拿起纸杯轻呷一口茶时,一个鲜红的唇印印在了杯沿上,她十分不好意思地将沾了口红的那一面转向自己,生怕被别人看见耻笑自己。

然而,这一幕还是被对方的女秘书发现了。招待宴后,她去洗手间洗手,碰见了那个女秘书。女秘书说:”你口红的颜色很漂亮,只可惜印在杯上就不太雅观了,我们做秘书的代表一个公司的形象,是不可() 以用那些廉价口红的。”在她转身关上门的间,泪从她的脸上流了下来。婚后,为了住上更舒适的房子,攒钱成了他们生活的重心。她的衣饰和化妆品只占了日常开销的极少一部分,口红多是10元左右一支的,她从没有在乎过它的价格,只觉得青春是骄傲的资本,但是今天她严重地感觉到自尊心的受挫。

她没有给他讲起这件事,只是再同他上街时,她发现自己的心情明显地不同了,她和许多女孩子一样有虚荣心得不到满足的失落感。有时她甚至想大学时那些因为金钱选择婚姻的女孩子是明智的,因为她们不必遇到像她这样的尴尬。在心里她开始埋怨他的无能,但她没有告诉他,她同他可说的共同语言越来越少了。她的这些变化没能逃过他的眼睛。

有一天,她同他路过一家豪华商场,正巧碰到搞化妆品促销活动,热情的小姐拉住了她,为她介绍一款法国知名品牌的口红,口红涂在她的嘴上生动靓丽,最大的优点是不褪色、不沾杯,这令她十分心动,她几乎下定了决心要买它。他看出了她的心思,掏出皮夹问价钱,小姐说活动期间8折销售388元。他的手突然愣在了那里。他看了她一眼,她立即有一种受伤的感觉,转身挤出人群,他在后面追她,她和他发生了第一次最伤彼此自尊心的争吵。一支口红,让她觉得她和他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拥有了口红但没能拥有幸福

不久,他们离了婚。后来,她嫁给了一个商人,在她结婚那天,他送给了她一份礼物,她没有拆开便将它放进了抽屉的角落,她不想再记起这个曾带给她伤心的人。

新的婚姻带给她极大的物质满足,她终于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从衣服到化妆品她用的没有一样不是名牌,一双鞋一件衣服常常成千上万元,挥霍金钱成了她的快乐。丈夫常常早出晚归,有时甚至彻夜不归,他对她的解释永远都是忙业务。有一天,她从丈夫的衣领上发现了一个鲜红的唇印,所有关于丈夫晚归的谜底都揭开了。她质问丈夫,丈夫一把推开了她并厌烦地说:”你安心做你的太太就行了,别的事最好少管。对于现在的位置,你应该满足才对,不要耍你的高傲,你当初同我结婚还不是看上我的钱,想过富足的生活。”说完他摔门而去,许多天都没有回来。她在丈夫眼里不过是个寄生虫,她苦笑。她失去了她的第二次婚姻,但是她不后悔,因为她找回了一个做女人的自尊。

在整理衣物时,她发现了被她扔进抽屉的她结婚时他送的礼物,她拆开包装纸,竟是那天她同他在商场看上的那支口红。卡上写着:我从没想过我们分手竟是因为一支口红,这令我想起来还心痛,那些曾经的海誓山盟都成了过眼云烟了吗?失去你是我今生无法愈合的伤痛,但是现在再说这些已没有任何意义,还是祝福你新婚快乐吧!

愿这支口红带给你好运。她将口红装进包里,在关上第二次婚姻大门时,她没有丝毫的留恋。

后来,她无意在一次电视专访中看到了他,他已是国内有名的化妆品经销商,主要以经营口红为主。当主持人问他为什么用口红做主打品牌时?他无限地伤感:”因为没有人知道,我曾因一支口红失去了一段婚姻。那支口红其实只有388元,但是当时我很穷,没能给她买。

我不知道那支口红对她的意义,她曾因一支廉价的口红唇印印在杯沿而遭人耻笑,这极大地伤害了她的自尊心,所以对那样一支不沾杯的口红是十分向往的,我却不知道,直到她结婚的前一天才听她的一个好友说起,所以我买了那支口红给她,但是一切都太晚了,她已经是别人的太太了。从那天起,我便决定经销口红,那种不沾杯的,能被大多数女孩子买得起的……”

泪在她脸上一行行地滑落下来,一滴一滴落在他送给她的那支口红上。

认识他的时候,她是年轻美貌的上海姑娘,酷爱声乐,曾在名家门下学习过正统的意大利发声法。而他呢,已过知天命之年,全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脖颈僵硬歪斜、言语含混不清,甚至一激动,眼珠子就会往上翻。难怪很多人猜测、质疑:他们之间能有什么爱情?

也许没有轰轰烈烈,只不过是白色宣纸上的梅香竹韵,只不过是淡雅自在地在岁月中浸润出最怡人的清香罢了。

“我一看他,就觉得他像个圣僧,很圣洁,很善良,像个修行者似的……”初见他,她没有被吓倒,而是留下这样美好的印象。他就更不用提了,面对这样温柔美丽的姑娘,激动得手和脚不停地颤抖,目光柔和、灵动,像年轻人那样真纯、热烈而灿烂,惹得秘书在一旁不断提醒:”镇静一点,镇静一点!”

他怎么能够镇静得了呢?风华正茂时,因为实验时的一次意外,从此”被一个极其凶顽的恶魔”缠上,拖着病残的身体在兵荒马乱中颠沛流离,受尽苦难,九死一生。可是,生性幽默、乐观活泼、热爱生活的他内心像沸水一样热烈,他多么期待有朝一日”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啊。

命运果然青睐他,她来了。从此,茫茫黑夜有了天光,如枯木逢春,他的生命重新升腾起来。

1961年11月,他们结婚了,她照顾他的饮食起居,无微不至。他的身体重度残疾,脖颈僵硬失去了咀嚼功能,吃饭喝水都是她一勺一勺喂到嘴里。”吃饭不知饥饱,妻不给盛,自是饱了;穿衣不知冷暖,妻不让添,必是暖了”,一副琴瑟和谐鸾凤和鸣的温馨画面。花正好,月正圆,在她的陪伴下,他心情大好,饭前讲笑话,和她一起唱《快乐的家庭》《一路平安》,这期间,创作欲望不断被激发,由他,她和秘书整理,短短几年时间发表了几十万字的科学小品和科普论文。他的文章生动、有趣,妙语如珠。

虽然几十年”被病魔囚禁在椅子上”,但他-生都在用心血著述,以生命创作。她就是他的阳光,让他看到人性的美好。为了搜集科普素材,她推着他,到鞍钢、到大庆、到三门峡水电站、到五指山苗寨、到呼伦贝尔草原、到西双版纳丛林,南北奔波中,她日日夜夜做着平凡、琐碎而又细致的护理工作。吃饭时,她细心地剔去鱼骨、肉骨,捣细、煮烂,再慢慢喂到他的嘴里。爱,需要什么理由呢?所有的理由都已升华到无形,只可意会,不能言传。

在她的精心照料下,他的身体出现了奇迹,40年没有用来书写的手,竟然在纸上写出了字!从每天写十几个到几十个又到几百个,在人们的祝贺声中,他深有感慨地写下:”今天我能握笔写作,要感谢妻子所作的牺牲。”

1984年,超负荷的创作让他的病情更加恶化了,连续3个月高烧、昏迷,北京医院的一间高干病房成了他们的家。患有心脏病的她3个月顾不上洗澡,日夜厮守在床前,洗脸、擦身,吸痰、翻身,内心承受着比身体更大的痛苦。他的气管被切开,发不出任何声音,她靠观察他的眼神来领会意思,她把自己完全融入到他的生命中。终于,他清醒了,但同时,她也被确诊为”乳癌”。然而,她豁出命来仍是没有留住他,83岁高龄,他走了,距医生的死刑结论整整过去55年。

“今生成永诀,来世再结缘。”望着自己题写的挽联,她不禁喃喃自语:”他去了,我也差不多了……”空荡荡的家里,陪伴她的是几页纸,上面,是他的手迹:

“爱娣妻:你老是拿心脏病吓唬我,自己又不肯去找医生。光说没有空,没有时间,舍不得抛开 (推荐农村致富种植项目,www.iguinong.com)这一个烂摊子,真是要做一辈子奴隶,一辈子牛马,这还了得?”

“爱娣妻:照顾我23年如一日,食不成顿,夜不成寐,似春蚕到死丝方尽。”

“爱娣老伴:风雨同舟,朝夕相处,患难与共,形影不离。”

每一个字条下面都有一个颤抖的签名。

“茫茫碧落,天上人间情一诺”。嫁给他的那天起,她就做好了牺牲自己的准备,这样的忠贞不渝,这样的无私奉献,成就了爱情的制高点,那就是:许多年后,抬头遥望,”高士其星”仍旧含情脉脉,闪烁天穹。

是的,他是高士其,”将科学和文明遍撒人间”,为国家做出杰出贡献的科普作家;而她,是被他称为”自己伟大母亲、妻子、姐妹、朋友”的完美女性。让我们记住吧,她的大名叫:金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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